启蒙运动时期的西方思想
启蒙运动和理性主义
启蒙运动通常是指十七、十八世纪的那一次启蒙运动。启蒙运动起源于西方民族对思想自由的要求,也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它一方面是由于西方民族的成熟、社会发展的需要所引起,同时也是自然科学的成功发展所引发的自信心以及随之而来的对人类理性的崇拜。启蒙运动的理论表现是理性主义,是人文主义的进一步具体化。此时人们已从对人的崇拜,进到相信人类的理性能够完美地了解整个世界。就宗教的角度来看,人们开始厌恶各种宗教长期分裂的状况,企图在人类共同的理性中找到某种统一和和谐的原则。于是,有人在各种不同的宗教中寻找共同点,终于找到了一种纯理性的宗教,也就是自然神论。西方启蒙运动从英、法两国开始,然后扩展到德国和荷兰等诸多国家,涌现了许多思想家。他们都以理性主义作为思想武器,将思想批判的矛头指向封建主义,直接为资产阶级革命鸣锣开道。这些启蒙学者一般都是比较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他们反对宗教迷信,提倡科学,或者本人就是科学家,力图把人类生活和思想的每个部门都世俗化,主张开辟一个非宗教的理性时代。他们比较重视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希望向人们展示一条通向科学和理性的道路,通过科学知识的传播为封建制度统治下的欧洲带来光明。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他们是“为行将到来的革命启发过人们头脑”的伟大人物。这些思想家在英国有洛克、休谟、霍布斯等,在法国有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等,还有德国的莱布尼茨、康德等。本节将着重介绍更具代表性的法国思想家的思想。
理性主义和浪漫主义
在这一时期的文化思潮中,作为启蒙运动的对立面,还有浪漫主义的思想的兴起。浪漫主义思想运动起自十八世纪末期到十九世纪中叶,但它的影响直到今日尚未消失。从历史的观点而论,浪漫主义起自对过分强调理性和普遍概念的启蒙运动的反动。德国的唯心主义哲学与浪漫主义之间有许多对立,同时也有许多相互间的影响。浪漫主义推祟情感,主张想象力的创造性发挥,坚持美感第一的美学标准,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都受到浪漫主义的影响。其中,康德和黑格尔对历史演变的见地和费尔巴哈对人性的理解,都在他们唯心主义或唯物主义哲学观点的基础上带上理想化的浪漫色彩。
浪漫主义是多姿多彩的,其共同点就是用丰富的生命哲学来取代理性与概念。就此而言,不少哲学家应视为理性主义与浪漫主义某种形式的结合。如康德、黑格尔就是把理性在某些方面加以浪漫主义膨胀,从而使他的观点成为某种脱离现实的东西。罗素认为,浪漫主义对哲学的影响产生了两种相反的东西,一种是过分强调理性以及虔诚的希望的浪漫理性主义,一种是表现为对理性的低估的非理性主义,后来的尼采就属于后者。因此,浪漫主义不是什么严格的思想体系,往往是人们用来指思想家、哲学家的某种倾向或表现。在历史哲学中我们可以见到从浪漫主义发展为历史主义的轨迹。黑格尔哲学把任何历史形式都纳入绝对观念发展过程的必然地位之中,这样历史形式就有了超时间的有效性,历史事实的独特性被取消了,历史的自由和不可归约性也被否认了,成为一种思辨的历史主义。赫尔德的历史哲学的思想则不同意许多启蒙运动思想家忽视历史特点的观点,他不把历史看作是人性的普遍特征的表现,而强调历史在不同民族、不同历史时期的特征,当然这并不妨碍人们去研究历史事实之间的联系和规律性。
这些变化说明在思想史中不同思潮的互相补充和迭起是合乎规律的。任何时候,人类的思想发展都不是铁板一块。有理性主义的发展,就有浪漫主义的补充;有浪漫主义的挥洒,就有历史主义的规范。具体思想家的思想则更复杂,更需作具体分析。
伏尔泰的社会思想
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年)出生于巴黎一个富裕的资产阶级家庭。他在一所法科学校毕业后,先后担任过法国驻外使团的秘书和法庭书记。他喜欢文学创作,经常以锋利的语言批评封建等级制度和教会的腐败,他因讽刺贵族以及和贵族发生冲突而两度入狱。后来他流亡英国,在那里他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学习了洛克的唯物主义和牛顿的物理学。他的重要著作《哲学通信》就是在英国的学习心得。著作出版后就遭到查禁,巴黎最高法院下令逮捕他,他不得不逃到乡下。他还写了一些重要的历史著作,如《路易十四时代》《彼得大帝统治下的俄罗斯》《议会史》等。他去世时,人们在他的灵柩上写上这样一句话:“他教导我们走向自由。”这是人民对他最好的评价。
伏尔泰关于平等和自由的思想,是他在当时法国最具有启蒙意义的东西。他有一句名言:难道农民的儿子生来颈子上带着轭,而贵族的儿子生下来在腿上就带着踢马刺吗?对他来说,平等意味着反对等级和封建特权。他认为,人是生而平等的。他说:“一切享有各种天然能力的人,显然都是平等的;当他们发挥各种动物机能的时候,以及运用他们理智的时候,他们是平等的。”然而,他并没有将这种平等的原则贯彻到社会和政治领域。他的平等主要是反对封建等级制度,是机会平等和人格上的平等。他出于资产阶级的本能,认为社会中不可能不分成两个阶级,一个是富人阶级,一个是穷人阶级,他嘲笑那些主张财产平等的人是“掠夺富人的穷光蛋哲学”。这样他自己就陷入不可自拔的矛盾境地之中。在他为《百科全书》所写的“平等”的辞条中,他说:“平等既是一件最自然不过的事,同时也是最荒诞不经的事。”所以,他所说的平等就是后来资产阶级视为天经地义的机会平等和人的自然能力的平等。正如他所说的,中国的皇帝、印度的大莫卧儿、土耳其的帕迪夏不能向下等人说“我禁止你消化、禁止你上厕所、禁止你思想”一样。此外,他还从人性的自私自利本性出发,认为人们不可能也不应该是平等的,因为人人都有一种强烈的倾向,喜欢统治、财富和欢乐,愿意得到他人的金钱和妻女,愿意奴役别人,因此出现不平等是必然的,平等只能按照资产阶级的意愿理解为在财产私有权面前的平等。
伏尔泰伏尔泰关于自由的思想也是如此。在他为《哲学辞典》“自由”写的辞条中,他说:自由就是“试着去做你的意见绝对必然要求的事情的那种权力”。在他看来,自由是人人享有的天赋权利。他十分欣赏英国在君主立宪政治制度下的自由。首先英国人有“人身和财产的全部自由”,有信仰的自由,“每个人都可以按照他自己的方式供奉上帝”,有“用笔向国家提意见的自由”,有权发表一切想法,法律保障他的言论和出版自由,以及公民“只能在一个由自由人所组成的陪审员面前才可受刑事审问的自由;不管什么案件,只能按法律条文的规定来裁判的自由”,等等。看来,他所理解的自由并没有超出英国式的自由的范围。但是,有一点他是按照资本主义的现实直言不讳地说出来的。他在《哲学辞典》的“财产”条目中说:社会并不需要农民成为富人,而是需要这样一种人,在他的身上除了一双手和一片善良的心愿以外什么也没有,他们将自由地将他们自己的劳动出卖给出价高的人,他们用这个自由来代替财产。这说明他同情农民的不幸是为了把他们解放出来使他们成为劳动力的自由出卖者。在这一点上他是坦率的。
伏尔泰是用自然的人性来说明社会起源的。他认为,人与人之间有一种自然的爱慕之情,最高等的群居动物,感情永远改不掉,是社会的永恒联系和根本法律。人的本性还表现在人人都有自然赐予的人类理性上。人人都有一双勤劳的手和灵活的头脑,能概括观念和使用语言,这些特性保证了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此外,人还有自然的宗教的本性。他认为宗教不是神职人员的发明创造,而是人在梦中梦见故人而产生灵魂的观念,人们为了躲避这些可怕的灵魂,要求保佑,从而产生了宗教。他认为国家不是产生于契约,而是产生于暴力,当两个民族相冲突、发生战争时,强有力的领导人就会成为君主。但是国家有保卫人民社会地位和自然权利的责任,这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内在关系。如果统治者不能保障自然法和自然权利,被统治者就有权进行反抗和革命。在他看来,万事都应顺乎自然,合乎理性,过自然的生活就是使自己成为自由的人,他认为,自然法是合乎理性的,法律是自然的女儿,每个精神健全的人的心中都应有自然法的概念,这就是正义,是人性中永恒不变的东西。任何国家、任何时代的人民都不会把抢夺、毁约、说谎、杀人、下毒、忘恩负义、殴打父母看成是正义。
在政治体制方面,伏尔泰十分钦佩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有时也谈到共和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他赞美瑞士的共和制度,认为那是真正平等的政治体制。但他认为共和制容易产生党争,引起内战,破坏国家的统一。对于英国在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制度,他赞不绝口。在他看来,英国的宪法和法律有三方面的优点:第一,限制了王权和贵族的权力。他说:“英国是世界上抵抗君主达到节制君主权力的唯一国家;他们由于不断的努力,终于建立了这样开明的政府:在这个政府里,君主有无限的权力去做好事,倘使想做坏事,那就双手被缚住了;在这个政府里,老爷们高贵而不骄横,且无家臣;在这个政府里,人民心安理得地参与国事。”第二,宪法保证了议会的权力。在他看来,上院和下院是国家主宰的权力结构,达到了国王、贵族和市民势力的平衡,使各方面的利益都能得到照顾,同时议会制也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他相信下院是为了人民的,因为在那里每个议员都是代表人民的议员,因而下院是道道地地代表着全民族。第三,法律还能保护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他赞扬商业使英国富足和强大,法律保护商业,社会也不歧视商人。他借用英国人的口气说:我们胜利的舰队把我们的光荣带至四海,而法律保障了我们的财富。
总之,他虽然用辛辣讽刺的笔法写了大量文学作品,激烈地攻击封建专制制度和教会的“败类”,但是他的政治思想却是相对温和的。他虽有自由主义的思想,却不拥护民主。他与许多资产阶级思想家一样,看不起下层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把希望寄托在开明君主的身上。
孟德斯鸠的社会思想
孟德斯鸠(Charles Montesquieu,1689~1755年)出身于一个贵族法官家庭。早年就读于波多尔大学,毕业后任律师。1714年当选为市参议员,后来继承监护人伯父的遗产和官职,任省高等法院院长。1716年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他有实际工作的经验,又有理论修养,决心在科学研究方面做出成绩。1721年他出版的《波斯人信札》从多种角度对法国社会进行抨击,反映了法国新兴资产阶级的思想感情,使得路易十五拒不批准他为法国科学院院士。1734年出版了《罗马兴衰原因论》,书中他第一次阐述了他的社会理论,探索了历史发展的原因。1748年又发表了《论法的精神》,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社会学、法学和历史理论,成为一部划时代的作品。由于他书中的方法是从经验事实出发,通过归纳而得出某些结论,人们将其誉为近代实验社会学的真正开端,把他称为资产阶级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之一。
他的法学理论是从自然法出发的。他说:“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从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在他看来,理性就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在所有这些规律之前存在的,就是自然法。所以,自然法也就是人类理性。他认为这种自然法有四条:第一,是和平,他不同意霍布斯的互相战争论,因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人感到力不如人,因此就不会互相攻击,战争是人类有了社会以后的事;第二,是觅寻食物,在自然状态下,人除了感到软弱外又感到匮乏,必须设法养活自己;第三,是性依恋,畏惧感使人互相接近,性依恋又增加了人们的快乐,这是人们之间的相互祈求;第四,是人类的社会欲望,人类对知识的追求使人类有组成社会、过社会生活的要求;人为法是人类在进入社会和国家之后所适用的法。前三种自然法是人类和动物所共有的,第四种自然法是人类所特有的。在自然法的观点方面,他与其他启蒙学者是相同的,不过在具体解释上不同。他不同意社会契约论,认为原始人的结合是出于人生的需要,并非自愿以契约为根据,社会起源于自然的演进,并非契约的订立,人类进入社会后,软弱感消失了,平等关系又终止了,于是战争就开始了。有人与人之间的战争,也有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为了控制这种战争,就不得不有法律和政府,一个社会没有法律和政府就无法生存下去。这种自然法的理论目的,在于用来证明封建制度的法律和国家制度不合乎人类理性,而必须用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律取代之。他指出,人类理性之伟大崇高,就在于它能够很好地认识到法律所要规定的事物,应该和那一个主要体系发生关系,而不致搅乱那些应该支配人类的原则,归根到底要用理性来判断一切。
孟德斯鸠也是社会学地理学派的创始人之一。他认为,地理环境,特别是气候、土壤和居住地域的大小,对一个民族的性格、风俗、道德、精神风貌甚至法律和政治制度都有深刻的影响。他尤其强调气候的作用。他说:“法律应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湿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与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和政制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
关于气候对人性格的影响,他充分运用了当时生理学的知识来作论证。他认为冷热空气对人体外部的纤维末梢刺激程度的不同,会影响血液的回流和末梢的松弛或紧张程度,从而影响人的体质和性格。如气候“炎热国家的人民,就像老头子一样怯懦;寒冷国家的人民,则像青年一样勇敢”。他甚至认为气候还会影响到政治制度和宗教。他说:“当我们看到,热带民族的怯葸常常使这些民族成为奴隶,而寒冷气候民族的勇敢使他们能够维护自己的自由,我们不应当感到惊异。”他还用气候的炎热来解释佛教教义的产生。他认为印度过度的炎热使人萎靡疲惫,静止是那样的愉快,而运动是那样的痛苦,这很自然就产生静止、虚无、无为等被认为是最完善的境界,被认为是万物的基础和终结。佛的教义是由气候上的懒惰产生的,这就产生了无数的弊端。
毫无疑问,他这些思想着重从地理环境、生活方式去寻找社会发展的原因,较之从主观精神去说明社会历史是有积极意义的,但过分夸大地理环境的作用,尤其是气候的作用,则是错误的。
孟德斯鸠关于政体的看法与多数资产阶级思想家一样,把政体分成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他把共和政体又分成贵族型和民主型的。他还把政体的性质和政体的原则加以区分。他认为:“政体的性质是构成政体的东西;而政体的原则是使政体行动的东西。一个是政体本身的构造;一个是使政体运动的人类的感情。”他还进一步论证说,专制政体以恐惧为基础,君主政体以荣誉为支柱,贵族政体以温和为特性,民主政体建筑在政治道德和爱国主义精神的基础上。在他看来,每一种政体都有其弊病和缺点,只要能适合国情和需要就是好的政体。如果政体不适合国情,就可能爆发革命。国民的政治道德如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及无平等精神时,民主政体也不可能建立起来。马克思曾经指出:“孟德斯鸠认为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他完全错了。他竭力在君主政体、专制制度和暴政三者之间找区别,力图逃出困境;但是,这一切都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说法,它们至多只能指出在同一原则下习惯上有所不同罢了。”看来,以感情和道德品质来区别政体是不会成功的。
实际上,孟德斯鸠所向往的政体是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他的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的思想对后来的美国革命有深刻影响。他认为自由被滥用了,没有一个词比自由有更多的涵义。他把自由和法律联系起来,认为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也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应该”和“不应该”要以法律为界线。所以,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自由了。他还把自由分成两种:一种是政治自由,这是人民和国家的关系中产生的,就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人民可以依自己的意愿行事;一种是民事自由,它是从人与人的关系中产生的,和自然法有密切关连,如人人不被奴役的自由。
为了使人民享有政治自由,他认为必须建立三权分立的国家政治体制。他还从历史经验出发,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因此,为了防止掌权者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所以,他认为把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区分开来,使之互相制约、平衡发展,乃是确保公民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为什么必须这样做呢?他解释说:“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这个人或这个机关可以用暴力的方法来执行他们自己制定的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同一个人或——同一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讼权,则一切便都完了。”这种三权分立的学说是以英国政治为设计蓝本而提出的,是西方整个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产物,并对后来西方国家的政治建设起重要的影响作用。孟德斯鸠三权分立的学说,说到底是为保护资产阶级财产私有制服务的。而且,他还为君主留下一定的地盘,他只是用三权分立来限制君主的权力。与后来卢梭的人民主权说相比,明显表现出它的不彻底性和妥协性。
卢梭的社会思想
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年)出身于日内瓦一个手工业钟表匠家庭。16岁离开日内瓦到法国等地流浪,做过仆役、学徒、秘书和教师,生活在下层劳动人民中间,对城乡人民的贫困生活有深刻的了解。
1749年,第戎科学院发起有奖征文,题目是《科学与艺术的复兴能否敦风化俗》。他以《论科学与艺术》一文应征,文中论证了科学与艺术的发展会败坏风俗。该文得头等奖,使他一举成名。他的第二次应征论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则未能得奖。1762年出版了《社会契约论》。他另有一部分手稿,大约写于1754年,现存日内瓦图书馆中。
卢梭是启蒙运动中最激进的思想家。他的关于平等和人民主权的理论鼓舞了后来的许多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正如马克思所说:“卢梭不断避免向现存政权作任何即使是表面上的妥协”。
卢梭的平等思想和人民主权思想是他的学说中最为宝贵的内容。他研究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指出了不平等的起源是在于私有制。在他看来,在自然的状态下存在着一种真实的平等,那时,即使人们在体质上有差别,其影响也几乎等于零。由于人类学会了使用工具和火,发明了农业和冶金术,产生了私有制和财产的不平等,于是就有了统治和奴役,人们进入了互相掠夺的战争状态。然后随着法律对强者和弱者的确认,不平等就进入第二阶段。到了暴君把一切人都变成奴隶,确认了主人和奴隶的关系,不平等就进入第三阶段。
他显然了解:法律上的平等不等于事实上的平等,没有一定程度的平等,自由就等于一句空话。他认为即使不能做到事实上的绝对平等,也应尽量缩小人们的事实上的不平等,以不使权力过大的人实行暴力,过分富裕的人为所欲为。他非常欣赏洛克的一句格言:“在没有私有制的地方是不会有不公正的”。他希望尽量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他说:“要想使国家稳固,就应该使两极尽可能地接近;既不许有豪富,也不许有赤贫。这两个天然分不开的等级,对于公共幸福同样是致命的;一个会产生暴政的拥护者,而另一个则会产生暴君。他们之间永远在进行着一场公共自由的交易:一个购买自由,另一个出卖自由。”关于不平等是怎样产生的,卢梭有一段名言:“自从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的时候起;自从人们觉察到了一个人据有两个人食粮的好处的时候起;平等就消失了、私有制就出现了、劳动就成为必要的了、广大的森林就变成了须用人的血汗来灌溉的欣欣向荣的田野;不久便看到耐用和贫困伴随着农作物在田野中萌芽和滋长。”在他看来,人类的一切灾祸都是私有财产的第一后果,同时也是新产生的不平等的必然产物。按照这样的逻辑,只要向前再跨出一步,他就会得出消灭私有制以实现社会平等的结论。然而阶级局限性使他无法跨出这一步。因为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来说,“整个社会的第一个法则就是:在人和人或物和物之间要有某种协定的平等”。因此他认为:财产权的确是所有公民权中最神圣的权利,它在某方面,甚至比自由还重要。这些都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需要的反映。他主张防止财富分配的极端不平等的思想,也为后来有的资产阶级思想家所接受,如征收财产累进税、限制继承权、国家干预经济等防止两极分化的主张,都体现了人民的一种愿望;他的理想是“既没有乞丐,也没有富豪”。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思想也是比较系统的,是他的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在书中一开始就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他的《社会契约论》正是要回答这种变化是怎样形成的。人既然是生而自由和平等的,怎么会转化为它的对立面呢?他不同意亚里士多德、霍布斯和格劳秀斯的有人天生是奴隶的看法或者用强力和转让来解释,他是用社会公约或社会契约来解释的。这就是“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按照他的看法,参加约定的人从中得到了约定的自由而放弃了自己的天然的自由。是有失也有得,而且是得的更多。因为他虽然把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全体,这样他就能得到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也就是说,这种社会契约是互惠的。这当然是一种很理想的状态。这种结合所形成的公共人格,以前称为城邦,现在称为共和国或政治体,当它是被动时,它的成员称它为国家,当它是主动时,称它为主权者,这些结合者集体就称为人民。这样他就说清了他一些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
其次,他用公意理论来说明自由和服从的辩证关系,这也是他理论的一种特色。在他看来,为了使社会公约不致成为一纸空文,就要有能迫使其成员服从的公意。有人拒不服从公意,全体就迫使他服从,也就是说迫使他自由,迫使他有祖国从而保证他免于一切人身依附的条件。没有这种公意,政治机器就不能灵活运转,社会规约就会成为荒谬的暴政。当人们从订约前的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人类就会发生十分注目的变化。人们的行为被赋予前所未有的道德性。正义代替了本能,义务代替了冲动,权利代替了嗜欲。这时,人们服从自己为自己所规定的法律就是自由。服从和自由的辩证法就是如此。
他还区别了公意和众意。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所以公意永远是公正的,永远以公共的利益为依归。公意享有最高的权威。
卢梭他的人民主权的思想也是很有价值的。在他看来,人民作为整体就是主权者,这个主权者就是最高的权威。人民的主权是不能转让的,不可分割的,也是不能加以限制的。主权不能转让,转让就等于出卖自由,出卖自己的生命。主权不可分割,分割就不成其为公意的体现。主权不能限制,限制就意味超越主权之上,主权也消失。他反对英国的代议制,认为代议制是人民腐化、国家败落的象征。他认为英国人民只有在选举议会议员时才是自由的,选举之后不过是奴隶,人民等于零。因此,他主张人民直接行使主权,强调人民是政治活动不可缺少的主体。他说:“立法权力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属于人民。”“行政权力的受任者绝不是人民的主人,而只是人民的官吏;只要人民愿意就可以委任他们,也可以撤换他们。”他不是像霍布斯那样把人民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也不像洛克那样让人民只是参加议会的议员选举,而强调人民的参与。他还认为,如果暴君践踏法律,奴役臣民,人民就有权利以革命的行动来恢复自己的权利,使不平等转变为更高级的社会契约的平等。他十分注意政府的蜕化问题,设想用人民的定期集会来监督官员以决定政府的去留,即决定是否保留现有政府,是否同意官员继续当政。
卢梭的思想在西方产生强烈和深远的影响。后来美国的《独立宣言》、法国的《人权宣言》,都可以看到他的思想的影响。罗伯斯庇尔把他称为法国革命的导师。虽然他和一切革命的先驱者一样都受他们时代的限制,但是他仍是启发人们起来革命的伟大思想家。
英国、法国和美国革命时期的西方思想
英国、法国、美国的资产阶级革命,都经历了长期的斗争,甚至是流血的斗争。像这样可歌可泣的革命斗争,没有革命思想的指导和激励是不可想象的。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基础
西方近代史上的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和18世纪法国和美国资产阶级革命都是近代史上重大的历史事件。这些革命都有千百万群众参加,人们怀着革命的激情,经历了许多激动人心的时刻和多次的历史反复。这几次革命都极富有成果,既有激进的思想,又有保守的思想。
首先,我们来看看英国的革命。英国革命的最大成功就是形成了英国宪政的传统,这是和英国的特殊的历史发展和政治文化分不开的。
英国具有与欧洲大陆不同的贵族制度,它是开放的。在诺曼人征服英国后,自由土地者只要年收入不低于20英镑,就能接受骑士的称号成为贵族。这些新贵族往往比较开明,对正在发展的资本主义商业活动采取宽容的态度,甚至参加进来。只有少数的封建贵族采取封闭的态度,仍以封建的方式经营土地,很少与市场发生关系。这样,英国的社会矛盾就集中表现在王权和社会各阶级和阶层的矛盾。1215年春,诸侯在骑士和市民的支持下发动了反对国王的战争,并于当年6月强迫国王签署了“大宪章”。宪章除了确认贵族和市民、自由农民等的自由权利外,还规定国王不经公意的许可不得向人民增加任何税收,还成立了一个由男爵选出的25人的委员会负责监督王权,开辟了西方按照宪法限制王权,也就是限制行政权的先河。这个委员会后来在13世纪贵族、市民和自由农民联合反对国王的斗争中发展成为等级议会,形成对王权制衡的局面。
从那个时候开始,一直到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其间经历了许多斗争,最后才在英国确立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度。我们知道,英国是资本主义的摇篮之一。随着新航路的开辟,英国成为世界贸易的一个中心,工场手工业得到飞速的发展。商人、工场主和新地主的财富也急剧增长,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力量。在17世纪以前的都铎王朝,这些新兴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由于他们的力量还不够强大,还需要国王的庇护,因而他们采取了支持国王的态度。到十七世纪他们的力量已经足够强大了。就这样,一场新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联盟反对封建制度的革命就不可避免了。斗争是在三个方面展开的:在宗教方面,是作为国王精神支柱的国教和工商业者、广大群众信奉的清教之间的斗争;在经济方面,是反对国王擅自征税和出卖工商专利权的斗争;在政治方面,是国王和国会之间的权力的斗争。1640年矛盾激化,斗争从国会转到战场。1649年共和国成立,国王被斩,出现了克伦威尔的独裁政权。1660年旧王朝复辟,直至1688年的政变时被逐,才最终确立了君主立宪的政治体制。在这中间,有无数激动人心的斗争,也出现了不少动人心弦的政治主张。
理查德·胡克(Richard Hooker,1553/1554~1600年)关于宪政的思想,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年)关于自然权利和分权的思想,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年)关于主权和政体的思想,在英国的革命过程都起到很大的作用。他们三人都把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作为他们政治思想的基础,只是在具体的解释上,在强调的重点上,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分别加以介绍:
胡克认为,政治社会起源于人类喜欢群居共同生活的本性,君主制可能是政治社会最初而且是最自然的形式,然而这并非是人们所能接受的唯一形式,人们根据方便还会创造别的形式。他并不主张废除君主制,而主张用法律来规范君主权力。在他看来,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最高意志,君主只是公共权力的承担者,君主的权力只是国家整体的一部分,君主必须服从法律,依法行事。正是这种思想导致了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和伦理思想在某种意义上与他提倡的几何学方法相似,即从一些公理似的前提演绎出所有的结论来,这些前提大多数是围绕着人的本性、人的自然状态来展开的。
霍布斯所说的自然状态是指在任何国家或公民社会产生之前的状态。在这种自然状态中,所有的人是平等的,并对任何他们认为对其生存必需的东西具有平等的权利。权利这个词,意味着人有自由去做他想干的事和依靠他认为适当的人,并且去拥有、使用和享受所有他想要的东西。人的动力是生存的意志,人所恐惧的是死亡,尤其是暴死。所有的人都拥有双重的努力,即欲望和厌恶,这两种努力说明了人对人和对象的“爱”和“恨”。每个人都把他所爱的事物称为善,把他们所恨的事物称为恶。人从本性上来说是自私的。这样,人们就会无休止地去追求权力,采取一切手段去占有一切以保存自己,形成一种无政府的“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他指出:“在人类天性中我们便发现:有三种造成争斗的主要原因存在。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从人的本性的这种观点出发,他说明人并没有创造一种有序的、和平的社会的能力。然而从人要保存自己的前提出发,人们必定企望摆脱这种人人自危、人对人像狼一样的自然状态。
接着,霍布斯又提出自然律的概念,认为人为了确保生存和安全,需要用自然律来约束那无限制的自然权利。自然的第一律就是每个人都应“寻求和平、信守和平”。这是对生存关注的逻辑的延伸。从第一自然律就能推出第二自然律,这就是:“在别人也愿意这样做的条件下,当一个人为了和平与自卫的目的认为必要时,会自愿放弃这种对一切事物的权利;而在对他人的自由权方面满足于相当于自己让他人对自己所具有的自由权利。”
从以上前提出发,霍布斯形成了他的社会契约论,也就是他的契约法和公民义务的思想,这在西方政治哲学中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霍布斯认为,人们从遵从自然律的指令出发,应寻求和放弃他们的权利或自由,进行社会契约的制订。人们避免无政府主义和互相争斗的自然状态而进入公民社会的契约,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协议。他认为:“权利的相互转让就是人们所谓的契约。”
国家元首或一批主权者就是从这样的契约中产生的。好像是人人都向每一个其他的人说:“我承认这个人或这个集体,并放弃我管理自己的权利,把它授予这人或这个集体,但条件是你也把自己的权利拿出来授予他,并以同样的方式承认他的一切行为。”这个被授予权力的人具有主权,其他的人都是他的臣民。因此,元首的权力必须是绝对的,是保证秩序、和平、法律的条件。
霍布斯这种极端严格的权威专制主义的思想有时以令人十分惊讶的方式表现出来。如他认为人们对主权者和元首要绝对的服从。他还认为统治者的权力不仅不能转让,而且是不能分割的。如果要主权者服从法律,就是在主权者之上又立一个新的主权者,这样又需要有第三个主权者来制约他。如此发展下去,国家必乱必亡。这些都是他的政治哲学中十分荒谬的地方。他的进步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同某些荒唐的政治观极不协调地凑合在一起,说明他是新兴英国资产阶级的忠实代言人,一方面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另一方面又要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不过他虽然拥护君主制,但并不反对贵族制、民主制,认为人们可以自愿选其中的一种。
洛克(John Locke,公元1632~1704年)与霍布斯一样,也是用自然状态来论证国家形成的。不过洛克所说的自然状态不是霍布斯所说的每一个人反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相反,洛克认为人们是依据理性而共同生活的,在地球上没有一个高于一般人的权威来判定是非。他甚至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就知道道德法规。这种自然的道德法规不是简单的自我保存的利己主义,而是对由于人是上帝创造的因而每个人都有作为人的价值的积极认识。这种自然法包含着相应于义务的自然权利,而自然权利中,洛克尤其强调私有财产的权利。
对霍布斯来说,拥有财产的权利只能是立法之后的事。而洛克则认为私有财产的权利先于行政法规,是以自然的道德法规为基础的。私有制的证明是劳动,人用劳动生产出来的东西当然归他所有。任何人在其生命结束之前都能充分利用其生命,并积累一份与其劳动一样多的财产。洛克还认为,继承父兄的财产也是一种自然权利。
洛克描述了一种理想的状态,即“一个人有权享受所有那些他能施加劳动的东西,同时他也不愿为他所享用不了的东西花费劳力,这就不会让人对财产权有何争论,也不容发生侵及他人权利的事情。一个人据为己有的那部分是容易看到的,过多地割据归己,或取得多于他所需要和东西,这既无用处,也不诚实的”。洛克把人的本质完全理性化和理想化了。这显然是不符合现实的。
既然人们具有自然权利同时又知道道德法规,那么人们为什么要组成政府脱离自然状态呢?洛克认为:“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在这方面,自然状态有着许多缺点。”洛克所说的财产,是指人的生命、自由和财物。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有三个缺点:第一,缺少一种确定的、规定了的、众所周知的法律作为人们判断是非的标准和解决纠纷的共同尺度;第二,缺少一个有权威的能依照法律来裁判争端的公正的裁判者;第三,缺少权力来支持正确的判决,使它得到应有的执行。一句话,建立政府、脱离自然状态是为了建立法治来保证有序、和平的生活和个人的财物。为此,人们创造了一个政治社会和政治机构。
洛克非常强调人的权利的不可剥夺的品格,认为政治社会必须靠人们的“同意”。因为人的本性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没有他的同意,任何人都不会放弃这种权利去服从其他人的权力。而且,人们的同意还应受到多数的限制。因为一个团体要进行活动必须要有一种更大的力量来推动它,这就是多数人的同意,绝对的专制绝不是市民政府的好形式。
洛克给出了一幅与霍布斯十分不同的统治权力图画。霍布斯的统治权是绝对的。洛克虽然同意必须有一“至上的权力”,但他将这一权力小心地置于立法者的手中,而且强调所有的目的都是为了人民的大多数。他强调权力分工的重要性,主要是要保证执行法律的人不参与法律的制订,这一分工一直是西方议会民主政体的重要特点之一。他认为,国家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在这三种权力中,洛克强调:“立法权就必须是最高的权力,社会的任何成员或社会的任何部分所有的其他一切权力,都是从它获得和隶属于它的。”至于执行者,应该被看作是国家的象征、表象或代表,是被赋有法律权力的公仆;如果他自己违犯了法律,就没有要人服从的权利。洛克强调人民的福利是最高的法律,认为人民才是最高的裁决者,如果政府推行了有害于人民福利的暴政,人民就拥有反抗政府的权利。
洛克的分权学说是在英国资产阶级1688年的“光荣革命”后提出的。当时英国资产阶级虽然掌握了政权,但封建势力仍然有不小的权力,洛克的主张正是为资产阶级议会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辩护,具有十分现实和进步的历史意义。当然,洛克的政治哲学还没有真正谈到人民主权的核心问题,而是在人民的旗号下来为资产阶级掌握最高权力呼喊。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基础
如果说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一种妥协的话,那么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则是比较彻底的革命。十八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在法国已经发展成为社会上最有势力的阶级,可是他们却处处受到封建制度的阻碍。那时陈旧的法律公开确认人间的不平等,社会被划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贵族和第二等级僧侣是特权阶级,他们只占人口的三十分之一,却和国王一起拥有全国一半以上的土地,政府、教会、军队中的重要职位几乎都为这些人所占有。第三等级则包括资产阶级、农民、城市贫民和工人等广大民众。广大的第三等级要求变革封建制度,取消贵族、僧侣特权的呼声日益高涨。一场资产阶级领导的革命终于爆发了。
1789年爆发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不仅在法国消灭了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的统治,而且带动了欧洲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
革命的第一阶段是建立了大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的统治。制宪会议起草了《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消除了封建时代的公开的不平等关系,沉重地打击了封建专制制度。革命的第二阶段是吉伦特派的统治。他们是一个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律师和文学家组成的政治集团,面对复杂的斗争局面,他们把私有财产和自由贸易看成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但对民众的进一步革命要求则加以限制。革命的第三阶段是雅各宾派的统治。他们是激进的小资产阶级党派,将革命推向高潮,发布了取消封建义务和给农民土地的法令,取得了法国大革命的最高成果。
正如马克思说的:“在第一次法国革命中,立宪派统治以后是吉伦特派的统治;吉伦特派统治以后是雅各宾派的统治。这些党派中的每一个党派,都是以更先进的党派为依靠。每当某一个党派把革命推进得很远,以致它既不能跟上,更不能领导的时候,这个党派就要被站在它后面的更勇敢的同盟者推开并且送上断头台。革命就这样沿着上升的路线行进。”所以由启蒙运动诸多思想家所启发的法国大革命的进展是比较有思想基础的,是一浪高一浪的。尽管如此,革命之后,还有长期的复辟和反复辟的斗争。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前面已经介绍过了,下面再补充些内容。
以狄德罗、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为代表的百科全书派,他们在哲学上继承和改造了十七世纪英国和法国的唯理论,彻底抛弃了宗教的外衣,推进了伏尔泰、孟德斯鸠的思想,成为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锋。他们彻底批判宗教,指出上帝是没有的,宇宙的本质只是在时空中运动的物质。他们认为法律的产生是因为人们要维持彼此的权益和共同的需要,从而约定互不侵犯对方的财产。他们还认为,天然的或道德上的平等是人类的天然的素质,这种平等是自由的根源和基础,但同时认为,绝对的平等是一种幻想。他们主张人民有起义反抗暴君的权利,但同时认为应通过温和和改良的办法来教育君主,把他引向真理之路,历史的进步是理性不断进步的过程。他们还认为,君主的权力要受到法律的限制,由代议机构限制的君主立宪制或共和制是理想的政体。这些积极的思想在法国大革命中都是一种革命的因素。
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产生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将启蒙运动思想家的思想用宪法的形式巩固了下来,是一个意义和影响特别深远的文件。宣言在人权方面规定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自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个人的自然权利的使用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的权利为限。同时,把财产的拥有看成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任何人的财产不得无故被剥夺。宣言中关于发表意见的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的自由、著述和出版的自由等规定,以后都被各国宪法列为基本权利。宣言认为,法律是保障人权的,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就不能受到妨碍。宣言规定,法律是公意的表现,全国人民均有权亲身或派代表参加法律的制定。宣言还规定了一些近代意义上的法律原则,如无罪推定、禁止酷刑等。在人民主权原则方面,宣言规定了公民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担任公职,社会有权要求机关公务人员报告其工作,公共赋税要由公民或其代表确定,公民应按其能力纳税等。
所以这些规定在当时都是有进步意义的。当然,这种进步是就资产阶级革命的要求而言的。因为资产阶级人权保证每个成员的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在这中间私有财产权是最核心的内容,所谓自由就是这种财产私有权的自由,所谓平等就是这种自由的平等。法国大革命的宣言以十分明确的法律语言将资产阶级的梦想和要求用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从历史的观点出发,人们不可能要求他们做更多的东西。
美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基础
18世纪英国在美洲殖民地的社会矛盾表现为广大殖民地人民与英国政府的矛盾。英国的殖民地政策严重地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他们对殖民地人民采取的高压政策,又进一步激化了矛盾。1765年英国通过“印花税法”,向殖民地征收税款以供军事需用,引起殖民地人民的强烈反对,他们高呼“向无代表权者征税就是暴君”的口号,表示抗议。1775年4月19日列克星敦人民首先起义,打响了北美独立战争的第一枪。同年5月,北美十三州的代表召开第二届大陆会议,组成了统一的武装,由华盛顿任总司令。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正式宣布脱离英国而独立。经过长期的战斗,北美人民终于在1781年赢得胜利,1783年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美国的独立战争作为资产阶级革命是不彻底的,土地问题、奴隶问题都没有解决,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独占了胜利果实。这样,国内的矛盾又上升为主要矛盾,许多州爆发了人民起义;农奴制的存在,导致了后来1861年悲惨的南北战争;潘恩、杰斐逊、汉密尔顿都是这次斗争的思想家。
托马斯·潘恩(Thormas Paine,1737~1809年)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启蒙思想家。他出身于英国诺福克郡一个基督教教友会的家庭,当过裁缝、教师、税务官。1774年移居美国,不久就投入独立运动。1787年他返回欧洲,参加了法国大革命。他的主要著作有《常识》(1776年)、《林中居民的信札》(1776年)、《人权论》(1791~1792)等。他核心的政治思想是主张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而独立,其思想基础是启蒙思想的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论。在社会思想史上,他是最早把社会和国家区分开的思想家之一。他认为这两者具有不同的起源,社会是由我们的欲望所产生的,而政府是由我们的邪恶所产生的。前者使人们一体同心,积极增进幸福,它鼓励交往,是一个奖励者;后者制止人们的恶行,消极地增进幸福,它制造差别,是一个惩罚者。他将批判的矛头指向英国的君主制,认为君主制是我们自身堕落和失势造成的,世袭制是对我们子子孙孙的侮辱和欺骗。他提出以革命推翻君主专制是人民的天赋权利,他的政治理想是代议制的共和政府。他认为把代议制和共和制结合起来,就可以获得一种能够容纳和联合一切不同利益和不同大小的领土及不同数量人口的政府体制。在他看来,天赋人权是公民权利的基础。人在进入社会后保留了一部分天赋人权,而另一部分天赋人权则转变成公民权利,公民权利只有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与社会携手合作才能实现。
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1743~1826年)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他出身于一个种植园主的家庭,1769年当选为弗吉尼亚州的议员。1774年他被指定为起草《独立宣言》的委员,负责起草宣言。他认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上帝赋予人们的不可让渡的权利,人们是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通过契约成立政府的。人们在成立政府时并没有放弃这些权利,政府是由于被统治者的同意才取得正当权力的。
杰斐逊《独立宣言》宣称:“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这一宣言在欧洲文化界引起了希望和期盼。宣言体现了启蒙运动思想家关于人的自然权利和自然法学说的思想,使人们对北美人民刮目相看。在人们的眼中,北美不再是善良的野蛮人和勇敢的殖民者居住的地方,而是一个善于从专制政府手中赢得独立,并建设起一个文明社会的国家;不仅是对伦敦政府的“造反”,而且是一个新的“公民社会”在大西洋彼岸诞生。
由于北美人没有那么多的封建包袱,他们有条件建立起一个更加合理的民主政治制度。杰斐逊就主张建立一个代议制的民主共和国,他既坚持了卢梭的民主原则,又吸收了洛克的代议制思想,从而在新大陆上发明了一种民主式的联邦共和制的制度,推进了西方的民主理论和实践。
杰斐逊十分强调民主自治的思想,强调要防止个人独裁的暴政的出现。为了防止暴政的出现,必须把人民自治作为代议制的基础和保证。人民的自治又要以个人的自治为基础。个人自治的首要原则是个人自由,即个人凭借其单独意志自我决定、自我管理。他尤其强调思想自由。在他看来,人如果没有表达思想的自由,就有如一架肉做的机器,只能靠外力来推动。为了做到个人自治,必须限制政府中行政和司法的权力,尤其要限制总统的权力。他认为联邦政府的权力不宜过分集中,应把国家权力尽量分散到各级政府。他认为人民是最可靠的。他把普选权看成是人民参政的基本前提,把人民监督看成是参政行使权力的重要手段;他所说的监督是指人民的检查权和罢免权。他还认为民主的多数原则并不意味着可以侵害少数人的权利,少数人的权利同样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他作为一位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者,主要是在为资产阶级争人权、争民主,但同时他接近和同情人民,主张废除农奴制,反对过大的财产的不平等。他被美国人民视为与华盛顿、林肯齐名的伟大人物,不是没有道理的。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7~1804年)是美国建国初期的政治活动家和政治思想家,又是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起草者,被人誉为“宪法之父”。他主张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但是当他的意见没有被采纳时,转而拥护多数代表的意见。他接受了霍布斯关于人是自私的、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思想,主张成立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用铁的手段来管束群众、限制民主,以保证国家的秩序和利益,然而他又同意洛克和孟德斯鸠分权的原则,主张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互相混合、互相牵制。他尤其赞成用由富人和出自名门的人组成的参议院来箝制由人们直接选出的众议院。他还主张司法独立,从而使最高法院和议会互相牵制。这些思想确立了美国的政治体制,也就是用参议院箝制众议院,用行政、司法权力来牵制立法权力,同时又以弹劾权来约束行政权力,从而达到权力的平衡,保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美国的独立战争虽然略早于法国大革命,然而两者是互相影响的,这两个革命的思想基础共同构成了西方政治文化的真正的民主和人权的传统。
实证主义和对规律性的追求
实证主义思想的兴起
实证主义是近代西方一种在自然科学发展的推动下出现的思潮。凡是要求任何科学必须以可感觉到的事实作为出发点,并认为认识的任务就是描述这些可感觉的事实及其规律的哲学思想,都可称为实证主义哲学。这种哲学思想的一个中心,就是从可感觉的经验事实为基础去解释普遍规律,包含着对规律性追求的思想。这种经验论和符号逻辑的思想融合在一起构成了逻辑经验主义,后来在西方大行其道,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影响从自然科学开始,逐渐扩大到人文科学,后来的行为主义、操作主义也出自此源。可见在西方近代,除了有人文主义的思潮外,还有科学主义的思潮在涌动着。
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哲学思想,和自然科学中的实证方法是两回事。实证方法只是认为直接与我们感觉经验有关的陈述才是有意义的;所谓与感觉经验有关,同时也包括我们按自然规律对尚未发生的感觉经验的期待。如果超越了这种限制,就等于接受了某些形而上学的假设。在自然科学中,这样的研究方法是无可指责的。而实证主义则是另一回事,他们把这种经验的原则作为一切科学和一切真理的准则,这就成了片面的经验论,认为只有直接表达感觉经验的陈述或间接与这类陈述有关的命题才有意义,否认了理论思维的重要性,这样在认识论上就走入了片面性的死胡同,在科学上也等于毁灭自己。所以,我们在肯定实证主义的积极作用的同时,要看到它的局限性。
实证主义不仅对各门自然科学有深刻的影响,对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也有深刻的影响。例如,实证主义对历史学的影响,有人把它归纳成四点:①历史发展与自然科学一样存在着普遍规律,历史学家能通过经验研究去发现它。②反对对历史作纯思辨的思考,主张从对经验史实的经验研究中总结出规律来。③可以利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进行历史研究。④历史学家能客观地描述历史事实,如同事实所发生的那样再现过去。这样的影响无疑是积极的,它鼓励人们去寻找历史的规律性。泰纳(Hippolyee A。Taine。1828~1893年)认为历史学和化学一样都是精确科学,可以用分析和推理的实验室方法来处理。在他看来,历史研究仅总结事实是不够的。事实只是一种表面的存在,实际上存在着的是抽象和普遍的概念。他主张历史研究的对象是心理活动,撰写历史的目的是努力去发现民族国家的精神力量,说明精神到底起什么作用。显然,他是意识到实证主义的片面性的,认为历史研究还应当深入到民族精神中去。克罗齐对实证主义也有积极的评价。他说:“幸亏有了实证主义,历史著作才变得不那么幼稚,著作中的事实才变得较丰富,尤其是富有浪漫主义所忽视的那类事实。”因此,实证主义是西方19世纪出现的一种重要的思潮。下面我们介绍实证主义创始人孔德的情况和思想。
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
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7年)是实证主义哲学的创始人,现代西方许多重要的哲学流派,如逻辑实证主义、实用主义和新实在论等,都来源于孔德哲学。因此,了解孔德的实证哲学,对了解现代西方哲学思想的来龙去脉有重要的提示意义。
孔德1798年出生于法国的蒙彼利埃。父亲是一位税务官,信奉天主教,母亲也是一位天主教徒。九岁他到离家不远的一所中学当寄宿生,学习成绩优异,尤以数学和哲学的成绩更为突出,被同学称为“哲学家”。1814年,他16岁时开始进入巴黎工业大学学习,后因不尊重老师和联名要求撤换老师被开除学籍返乡。两年后他重返巴黎,开始任课外辅导教师并继续自己的研究和学习。这时他结识了年已60岁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有时还为圣西门抄写稿件,一度是圣西门的秘书。孔德在许多方面得力于圣西门思想的影响,有的看法甚至直接来自圣西门的著作。恩格斯曾指出,孔德的许多思想是对圣西门思想的拙劣的剽窃。
1826年,孔德开始讲授实证主义哲学,中间他得过精神分裂症。1829年又开始他的实证主义的讲座。此外,他还在巴黎工业大学担任过数学教师,兼任学校对巴黎以外考生的审查员。
晚年,孔德醉心于“人文主义宗教”的建立,并且为“人文主义宗教”设计了一套祭司、圣文、祈祷的宗教仪式和制度。
孔德的主要著作有:《实证哲学教程》(共六卷,1830~1842年);《实证哲学概观》(1848);《实证政治体系》(共四卷,1851~1854);《实证教义问答》(1852);《主观的综合》(1856)。
实证主义(Positivism)是指要求任何科学必须以可感觉到的事实作为出发点,并限于描述这些可感觉的事实及其规律的哲学观点。“实证”一词(Positive)的意思,按孔德的解释有四种意义:一是与虚幻相对立的真实,二是与无用相对立的有用,三是与犹疑相对立的肯定,四是与模糊相对立的精确。据说,“实证”一词直接来自圣西门的著作。孔德称自己的哲学为“实证哲学”,其目的在于表示他的哲学是依据近代实证科学为基础的一种“科学的”哲学。“实证”一词,无非就是要为他的哲学增加一些科学色彩。
孔德认为,一切科学知识必须建立在来自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的基础上,这本来是正确的。但是孔德却由此出发,进而认为一切科学知识必须局限在经验的范围内,而且否定规律的客观性,认为规律只不过是感觉与感觉之间的某种“不变的先后关系和相似关系”,科学的任务就在于从经验中发现这种先后关系和相似关系。他以傅立叶为例,认为他只研究热扩散的现象,而且得出许多最重要的严格的定律,但他从不探讨热的本质,不像他的先辈那样在关于产生热的物质上争论不休,这就是按照实证的方法去处理自己的课题。所以,从表面上看,孔德是在坚持知识的实证性和科学性,实际上他反对去研究现象背后的本质和原因,他认为这些问题应交给形而上学家,也就是哲学家或神学家去论证,这就完全把科学的真正任务搞错了。科学的任务不仅要总结出现象与现象之间的规律,更重要的是要发现现象后面的本质,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必然的联系,从而反过来指导实践。
孔德自认为他的这种实证方法是处理问题的有效的方法,它不仅能处理物理现象,而且能处理社会现象和政治现象。他的这种方法,可以用他的一句明确的陈述来表示,即:任何不能最终还原成特殊或一般事实的简要阐述的命题是没有实际或理智上的意义的。他认为除了现象以外,我们对任何事物都没有知识,现象的规律就是我们关于现象所知的一切,现象的本质和最终原因不论是有效的还是最终的,对我们来说都是不可知和不可思议的。这就是孔德及其追随者所说的实证方法的相对主义和怀疑论的实质。这种思想在西方形成了一股很大的反对理论思维、反“形而上学”的思潮,实际上是打着科学的旗号反对真正的科学的理论思维,宣扬不可知论。
孔德自称发现了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也就是人类智力发展的规律。这个规律的发展通过三个阶段:①神学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现象被解释成是神的力量造成的;②是形而上学阶段,在这阶段上,神的似人的概念由非人和抽象的力量所代替;③是实证主义的或科学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只考虑现象之间的连续的关系,所有想用超出经验的存在来解释事物的企图都被放弃了。
孔德认为这种进化三阶段的规律,在思想中是如此,在科学中也是如此,甚至对社会政治秩序的发展也有效。如思想开始是宗教神学观念的统治,然后让位于一些抽象的实体如动力因、目的因之类的形而上学概念,实证主义阶段则是他的实证哲学统治人们的思想,放弃一切对终极原因和现象本质的徒劳探索而专心致志于现象间定律的发现。
科学在神学阶段,天文学表现为占星术,化学表现为炼金术,中期受形而上学支配,力求寻找现象背后的本质,近期进入实证时期,则力学、物理学、化学相继成为实验科学。
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也是如此,早期是神权社会,中期科学知识形而上学化,政治上则由“民主、平等、自由”等抽象的原则所取代,未来的社会则是一个实证的社会,应按孔德拟定的实证政治的原则来办事,如“人人平等”的抽象原则要由明确的事实,即人是不平等的所取代,要有效地处理这些政治秩序就需要在社会学方面进行细心的工作。所以孔德着手创造社会学。与此三阶段相适应,在宗教上是拜物教、多神教和一神教,在哲学上则是神学哲学、形而上学哲学和实证哲学,处处把实证哲学放在最高位置。
孔德这套三阶段发展模式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其实,早在古希腊,那时就有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斗争,形而上学也相当发达。到了中世纪,随着神权的统治,各种神学式的经院哲学才发展起来。孔德把他的实证主义作为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只能说明他的不自量力而已。有人指出,圣西门就曾说过类似三个阶段的话,认为古代是宗教神学统治的时代,后来是“假设体系”或“自然神论”的时代,近代则是实证的时代。孔德的三阶段发展模式不过是将其实证主义的方法硬塞进去,并把它扩展应用到所有的方面。
孔德关于科学分类的思想是比较有名的,将科学分成五类:①天文学;②物理学;③化学;④生物学;⑤社会学。基本上是把学科按发展的时间先后来排列。他有机械论的观点,并用生物学的观点来解释社会现象。至于数学,则被认为只是一种工具,可以放在第一,也可以放在最后。其实,在圣西门的著作中也有类似的思想。他的这种分类法曾经影响了许多人。
孔德的社会学思想
在西方的文化发展史上,社会学一词是孔德第一次提出来的,因而人们认为孔德是社会学的创始人。然而他的社会学思想,矛头直指西方的进步思想如十八世纪的启蒙思想和空想社会主义,也是对已经产生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反动。他认为启蒙思想家的“自由、平等、博爱”那一套,只有破坏性,没有建设性,它可以破坏封建社会,但不能建设新社会,认为“形而上学”的社会学说,包括马克思主义也只有破坏作用,会给人们带来思想混乱。只有他的实证社会学才能挽救社会于思想的无政府状态和动荡不稳定的局面,远胜于共产主义。
在孔德的社会学理论中,有两点占有重要的地位,这就是他所说的社会存在的静力学成分和动力学成分。社会的静力学成分包含社会的某些稳定的因素,如家庭、私有财产、语言和宗教;由于这些实际上是永恒的,他并不提倡对它们进行任何革命性的改革。他又认为社会存在还有动力学成分,这种成分就是人们的道德和智力,正是这种力量推动社会进步。他的三阶段发展的模式就包含了对这些动力学成分的精心设计。所以,社会进步并不需要对社会要素进行任何基本的更改,只要不断改进我们如何以最优的方式来利用这些稳定结构就行了。
他对新社会开出的药方是人道教,具体地说就是要以利他之心来克制利己之心,这样才能达到社会和谐和和平发展的目的。他对工人的罢工和资本家的剥削各打五十大板,认为他们都是利己之心超出了利他之心的缘故,应当提倡相互友爱,以使利他和利己两种力量达到平衡。实际上,他是以中世纪的某些社团作为他的新社会的模型,企图重建宗教与社会之间的合作协调。他的人道主义宗教就是崇拜人性本身,就是以人类之爱去代替上帝之爱。在他看来,只有人道教才是永恒的、完全的宗教,强调把爱的宗教精神贯彻到理智、感情和行动中去。
他大力鼓吹阶级调和论,主张用同情心去取代仇恨,要以工人俱乐部为阵地大力向工人宣传他的人道教。不仅如此,孔德还把个人比作原子、家庭比作分子,认为所有家庭的结合则构成国家,而每个政府都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职能。他还主张,除了这种精神统治外,国家也需要暴力,也要有“恨”,实证主义的格言是“爱、秩序、进步”。其实,保持资本主义的秩序才是孔德的真正目的。他所提倡的“实证”政府是要保证工业有最大的发展,他还支持政府的有组织的行动,并含蓄地提出一种专制的政府形式。他在其《实证政治体系》中支持路易·拿破仑的政变,并认为法国正在自动地过渡到专制阶段,这种有力的政府类型与落后的君主制及议会制无政府状态针锋相对,这种“专制共和国”可以为西方秩序的重建提供启示。这是一种“实证主义专政”,是“社会高于个人的专制主义”。
实证主义的影响
孔德在西方有很大的影响,因为他的思想适应资产阶级的需要,后来盛行于西方的逻辑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思潮,它们最初的思想构成元素都来自孔德。当代美国社会学家爱尔华德就认为,“孔德之于科学,犹如耶稣之于基督教”。与孔德基本上是同时代的马克思在对他作评价时说:“我现在附带研究孔德,因为英国人和法国人对他大声叫喊。他们被诱惑的地方是他的百科全书式,即综合(synthese)。但是这和黑格尔比较,却可怜得很(虽然孔德作为专业的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优于黑格尔,这就是说在细节上优于他,就整个讲,黑格尔即在这里也比他无限伟大)。而这种腐朽的实证哲学出现在1832年。”马克思把他看作是资本家统治的代言人。就连西方学者罗素对他的政治思想都不敢恭维,认为孔德关于实证的理想是受一群科学精英的权威的统治,并将执行的权力赋予技术专家,这种安排和柏拉图的理想国并无不同之处。在认识论方面,罗素也认为他把假设当作形而上学的东西加以排斥,这就曲解了关于科学说明所具有的性质。
对西方传统的叛逆
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不少社会矛盾以更加尖锐的方式呈现在人们面前,无产阶级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创造自己的贫困,资产阶级在享受富贵的同时也在发展自己的贪婪和虚伪。在西方的文化传统中,其落后的东西也更加显露出来。在这过程中,有一些学者对现实采取了比较批判的态度,其中突出的有尼采和斯宾格勒等。他们不受传统的束缚,主张对传统的西方价值进行重新评价,嘲笑和指责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弊端,对资本主义的某些实质性的问题,说出了别人不敢说的话。因此,有人说他们是革新的思想家,也有人说他们不过是不受资产阶级欢迎的资产阶级思想家。的确,他们并不能对资本主义的弊病开出什么好的药方,但是他们的揭露却能提醒人们去思考一些问题。下面介绍他们的具体思想。
尼采的反传统思想
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1844~1900年)出生于普鲁士萨克森省的洛肯镇的一个牧师家庭。他四岁时父亲就去世。在他生长的家庭中,都是一些女性,包括他的母亲、姐、祖母和两位未出嫁的姑母。十四岁时他被送去普福塔有名的住宿学校学习,接受了六年严格的智力训练,经学、宗教和德国文学的成绩都极为优秀。1864年他上波恩大学。次年他转学到莱比锡大学继续攻读语言学,并开始接触叔本华的著作。叔本华的无神论和反理性主义思想深深影响了尼采,使他坚定地起来反对他所蔑视的欧洲颓废文化。尼采曾为瓦格纳的音乐所迷恋,后来他说:“没有瓦格纳的音乐,我将不能度过我的青年时代。”
1869年当巴塞尔大学招聘哲学教师时,他的就职讲演《荷马和古典语言学》使他初露头角。1870年被任命为教授,后来莱比锡大学在没有经过考试的情况下授予他博士学位。1879年由于健康恶化和对大学教职的厌恶,尼采辞去教授职务。在而后的十年中,他主要在意大利、瑞士和德国游荡,寻找能恢复他健康的地方。1888年尼采从他生病和康复的长期循环中得到了一个短期的休息,在短短的六个月中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完成了五本书。1889年他在都灵的街头虚脱,被运回巴塞尔的诊所,后又被送到耶拿疯人院,最后由他母亲和姐姐照顾。在他生命的最后十来年里,由于传染病感染了脑,他得了不能恢复的精神错乱。1900年逝世于魏玛。
尼采的主要著作有:《朝霞》(1881)、《快乐的知识》(1882)、《苏鲁支语录》(1883~1885)、《查拉图斯拉如是说》(1883~1884)《权力意志》(1885)、《善恶之彼岸》(1886)、《道德谱系》(1887)、《瓦格纳之堕落》(1888)、《偶像的黄昏》(1888)等。
尼采以一种热烈的激情来进行写作,许多作品文学色彩多于哲理内容,西方有人称他为诗人哲学家。
西方学者韦兴格认为尼采的思想反对七样事物:①反悲观论;②、反基督教;③反民主制;④反社会主义;⑤反男女平权论;⑥反唯智论;⑦反道德论。有人认为他还反资本主义、反国家主义和反瓦格纳(音乐家)。因此,无论是西方还是国内,对尼采的评价都是极不一致的。
尼采认为多数哲学体系的建立者都企图以宇宙之谜的解谜者自居而解决所有的问题,而他主张哲学家必须少一些自命不凡,应对人的价值问题较之抽象体系给予更多的关注,要用一种从事新实验的态度来看待事物,而不为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所约束。尼采的著作常常用警句代替细致的分析,给人留下模糊和双重矛盾的印象。他一些离经叛道的观点就这样从著作中脱颖而出。
“上帝死了”
当其他人从十九世纪的欧洲看到权力和安全的象征时,尼采却以预言式的洞察力,理解到当时人们所做的一些会导致传统价值崩溃的事情。普鲁士军队使德国在欧洲大陆成为强国,科学技术惊人进步,于是他大胆地预言强权政治和罪恶的战争必将来到,他意识到“虚无主义”时期的迫近。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事实既不是德国的军事力量,也不是科学的长足进步,而是对基督教上帝的信仰已激烈地衰落到这样的地步,使他能说“上帝死了”。
他认为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充分认识到“上帝之死”的所有涵义,并为这一后果所震惊,人们将不会感到惊愕,在未来地球的竞技场上出现的将是前所未见的战争,人们将从宗教信仰的崩溃和达尔文主义无情的种族进化的观念中看到人和动物区别的消失。
“上帝死了”,对尼采还意味着一个新时期的开始。在这个新时期,本质是否认基督教的生活伦理学的,它将被一种肯定生活的哲学所代替。在他寻求的人的价值的新基础中,上帝不再是人的行为的目标和法令,尼采转向人性的美学方面。尼采说,世界仅作为美学的现象而存在,将永恒被证明是正当的。
尼采对基督教的冲击力是极大而且是最鲜明的,因为上帝创造了无能的人,这就证明万能的上帝是无能的。
在尼采看来,“上帝死了”,意味着传统的道德、理想都注定要被抛弃,一切存在物都要被超越,人也应被超越而成为超人。
酒神和阿波罗神
尼采从荷马关于阿波罗神和酒神的说明中发现了悲剧的诞生,即艺术的出现和人的美学因素的充分发展,是由于混淆了这些神所代表和体现的两种原理的结果。对尼采来说,酒神是生命的能动之流的象征,它不承认任何限制和障碍,在对酒神的崇拜中,个体将陷入一种醉了似的激动,并在更大的生活海洋中丧失自己的个性。阿波罗神则是秩序、限制和形式的象征,是通过艺术去创造美的力量。从另一种观点来看,酒神代表的是对灵魂的否定、破坏的黑暗力量,当不控制时,它就会以最野蛮的兽性为特征的情欲和残忍,形成令人厌恶的混合;而阿波罗神代表的是合理破坏性的力量,能对付生命力的强有力的波涛,并将其转化为创造性的力量。
按照尼采的看法,希腊悲剧是艺术中的伟大杰作,它代表着酒神为阿波罗神所征服。按尼采的说法,人并不面临酒神和阿波罗神之间的选择。事实是人的生活不可避免地包含黑暗和情欲力量的冲击,悲剧的产生或艺术的创造,是人的基本上健康的因素——即阿波罗神对酒神的病态狂暴所作出的反应。艺术没有酒神的刺激不会产生。在希腊文化中,人性所建立的最高成就是酒神因素和阿波罗神因素的结合。十九世纪的文化则把那不能被永恒压制的生命力的爆发往后推迟而已。尼采认为阿波罗神要素与酒神要素的融合将使人的生活转化成一种美学的现象,这一公式将为现代文化提供一种恰当的和可行的行为标准。而当时的基督教伦理学,在尼采看来是否定生活的消极因素。
权力意志
权力意志与超人哲学是尼采哲学思想的核心部分。
尼采的权力意志论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在他看来,作为人性中心的驱策力是“权力意志”,也就是统治环境、统治他人的意志,这种权力意志较之单纯的生存意志具有更多的内容。在他看来,生活的最强和最高的意志不可能在可怜的生存斗争中得到表现,而只能在战争的意志、权力的意志、征服的意志中得到表现,你自己也就是这个权力意志,世界也就是权力意志,岂有他哉。
在哲学中,一般把对以伦理规律和对生命见地为主的哲学系统称为生命哲学。尼采的权力意志论就是生命哲学的一种极端表现。尼采认为哲学的任务是要重新评价一切价值,创造新的价值和思想文化。他批判传统的宗教、哲学和道德,认为它们提供的价值体系都是颠倒的,忽略了争取权力、铸塑超人的意义,是造成人们怯懦的原因,而时代需要的是权力意志这种强有力的、肯定的内在驱动力。
尼采甚至用他的权力意志论来曲解社会主义。他说:“个人主义是‘权力意志’的一个过得去的、尚不自觉的形式……社会主义不过是个人主义的一种宣传手段。因为,它知道,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必然要形成整体行动,形成某种‘权力’……利他主义的道德说教则是为个体利己主义服务的:19世纪的通病之一。无政府主义仅仅是社会主义的一种宣传手段;社会主义利用前者制造恐怖感,它则利用恐怖感来震慑人心,恐怖主义开始了。首先——它把胆子大的人、亡命徒拉到自己一边,特别是在最精神性的事情方面,尽管如此,个人主义乃是权力意志的起码阶段。”从以上这段话,我们看得很清楚,权力意志绝非谋求一点点的个人利益,而是要建立权力、征服世界、掠夺弱者、确立霸权,是一种弱肉强食的逻辑。尼采认为人具有一种十分可怕的野蛮人的自然属性,就是掠夺他人、渴望拥有权力,扑向弱小的、更讲道德、更为和平的种族,在起初高贵的社会等级常常是野蛮的社会等级。正因为尼采把帝国主义强权政治的实质说得太露骨了,又放肆地揭露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平等口号的虚伪性,所以连资产阶级都不大喜欢他。必须指出,尼采对资本主义文化虚伪性的揭露,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批评固然有其尖锐性,但是尼采是想用一种超人统治的国家来取代它。
尼采说,历史并不是向着某种抽象的进化了的“人性”来发展,而是向着某种特别的人的出现来发展,“超人”就是历史发展的目标;只有当优越的个体敢于对所有的价值进行再评价并对他们的内在意志进行自由反应时,这个高级阶段才能达到。人总要被超越的,超人正代表这种发展体力、智力和感情力量的更高水平。超人将是真正自由的人,对超人而言,除了权力意志的障碍外不存在别的禁令,超人是生命力的自发证实的真正具体化,超人充实、雄厚、伟大、完整,是创造新世界、新文化的承担者,超人也是权力意志的实践者,是扑向弱者而建立霸权的英雄。
尼采歌颂战争,认为战争能为那衰弱下去的民族灌输粗犷的攻城掠地的精力,灌输无情无义的憎恨和杀人不眨眼的冷静,以及对自己的生死和亲人的存亡毫不动心的骄傲气概。一句话,战争将会铸造超人。恺撤就是尼采心目中的超人;他还说过他自己是好战的,进攻是他的本能。
如此看来,二战期间德国法西斯把尼采抬出来作为偶像,以训练他们征服世界的“超人”,就没有什么奇怪了。当然,人们也可以从尼采对资本主义文化的尖刻揭露中,去认识资本主义文化的实质。
主人道德和奴隶道德
尼采拒斥西方的传统道德,尤其是基督教、犹太教的道德。他的道德思想是其权力意志论和超人哲学的延伸。
尼采认为基督教道德是典型的奴隶道德,它产生自各种虚弱的感受。由于自己的虚弱,不免对强者及有创造力者觉得愤懑不平和怨恨,为了抑制这种不平,奴隶的心理就形成一种对人对事的新评价,而把弱者病态者视为最高价值。基督教的谦虚和博爱的伦理思想就由对这种价值的曲解而生,博爱实际上是由对虚弱的怜悯而来。尼采认为基督教想用一切方法把弱者和畸形者保护起来是违反主人的权力意志的,是一种江湖骗术。
尼采的理想是超人,是天才,认为人类的历史由于有了超人才有意义。充满高贵的骄傲的主人道德,必须把一切传统价值重新估价,尤其要克服基督教的奴隶道德。主人道德必须揭露出自怨懑不平而来的种种有害的价值欺骗和曲解,尤其是对肉体的轻视,同时还要超越传统对善与恶的判断方法,争取一种超越善与恶的新态度。
尼采认为弱小者总是期望有破坏强者的力量,要对强者复仇,其实这是一种消极的心理态度,是一种否定生活的意志,是一种消亡和衰败的原则。在他看来,生活本质上就是占有、损害、征服、剥削、镇压、强加于人……他还极力为剥削辩护,认为剥削是一种本能的权力意志,因为这是历史的一种基本事实。
在尼采看来,欧洲的道德由于否定了权力意志的首要地位因而是不诚实的,基督教是最有诱惑力和最邪恶的谎言,当基督教要求我们去爱我们的敌人时是多么地与人的天性相悖,天性的指令是要“恨”你的敌人。
他认为,基于权力意志之上的道德仅是那种小心伪装起来的奴隶道德的一种诚实的说法而已。从主人道德的观点来看,“残酷性”一词仅属于基本权力意志力量的一种自然表现,平等只能意味着每个人的水平下降为群众的平庸,只有一种更高的文化才能使超人的发展成为可能。
在尼采看来,人的苦乐偏见反映了一种对增长权力的努力追求。痛苦是一种运用权力去克服障碍的刺激物,而快乐则代表着一种增长了的权力。总之,一切为了权力,一切为了超人。所以,尼采哲学的实质是清楚的。
施本格勒的《西方的没落》
施本格勒(Oswald Spengler,1880~1936年)是德国历史哲学家,出生于布兰肯堡,就学于哈雷、慕尼黑、柏林等大学,1904年获柏林大学博士学位。他的主要著作有《西方的没落》(1918~1922)、《普鲁士主义和社会主义》(1920)、《人与技术》(1931)和《抉择的时刻》(1934)等。
他为什么要写《西方的没落》这本书呢?他说过,当时1911年世界大战迫在眉睫,他努力要从危机的外部表现去进一步理解其内在机制。为了有效地理解时代,就必须把它的研究范围大大扩大,直到把一个具有正常结构的有机体的高级人类本身的故事的秘密搞清楚。他经过研究后认为,正在逼近的世界大战不再是民族感情、个人影响和经济倾向所引起的一时性的偶然事故,而是历史有机体几百年前就注定和要发生的。他的结论中既有积极的成分,也有消极的东西。
在《西方的没落》中,他除了提出历史形态学的概念和把历史研究对象分成各个独立的单元外,还对西方文化的没落进行了大胆预言和分析。他的言论和尼采的一样惊世骇俗,使人在听惯了歌颂的言词之后,感到耳目一新。
他主张唯意志论、生命哲学,赞扬非理性的力量(血、本能、性、宿命、意志),把它们看作是历史的决定力量。在他看来,所有文化都要经历前文化、文化和文明三大阶段,周而复始。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把生物学的原理应用于历史研究。他将历史上盛衰交替的各大文明看成是受生命周期制约的历史有机体,每一种文化都会经过生命的年轮,都会有孩童、少年、壮年和老年各个发展阶段。帝国主义也是任何一种文明都要经历的阶段。他把战争看成是人类最高贵的事业,认为民族的前途是由它与其他民族和强国的力量对比来决定的。
在施本格勒看来,西方文化的本质特征是一种“浮士德”式的风格,在时间和空间有追求“无限”和“延续”的意志。它向上要追溯自己祖先的荣耀,向下要追求未来的目标,使自己成为上帝,就是这种意志最大的满足。施本格勒用浮士德精神的极度扩展来说明西方工业化文明的畸形发展:在机器的网络中,“一个渺小的人像具有无限权力的君王般在其中移动,最后,他觉得自然界就在他脚下似的”。人的生活已被机器推上了一条他既不能站住、又不能倒退的道路。施本格勒认为,西方文化进入文明阶段之后,将是一个充满战争、动乱和灾难的年代。在这个时期,精神上失去了凝聚力的大众为虚伪的民主政治所操纵,其结果必然是一两个大国建立霸权,进入帝国时代。西方没落的征兆还表现在文化艺术方面,丧失了创造力,堕落为刺激、奢侈、享乐、单纯追求感官享受。
种族主义思想
他的种族主义倾向与尼采及以后纳粹主义的种族主义是一脉相传的。他以血和土作为种族的基石,并赋予一种非常神秘的性质,这是理性和科学的东西所无法说明的。他虽然反对欧洲中心论,却贩卖德意志中心论;在他看来,西方所能指望的民族是普鲁士,它将扮演罗马在古代文化中的角色。
施本格勒和尼采的思想十分相似,他们都对西方的传统价值进行评价,而且结论是叛逆性的。他们都对西方文化中虚伪的一面有深刻的理解,能够说出其他一些人不敢说的话。施本格勒还在对历史的理解上作出贡献,指出一切价值的重新评估是每一文明最基本的特征。他关于战争的预言是应验了的。他用生命的冲动和渴望来解释社会历史问题,成为德国20世纪生命哲学的代表之一。他关于文化形态学的比较研究对历史哲学是有贡献的。
空想社会主义的理想
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是西方近代思想史上最重要的事件,它表明无产阶级已经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历史舞台。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组成部分,它是在批判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潮上发展而来的。一百多年来,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本章将介绍马克思是如何从政治经济学对社会主义进行科学论证的。
空想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源之一。它是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还没有充分展开的时候出现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虽然看到了阶级的对立,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本身的不公正,然而他们看不到无产阶级本身的力量,更理解不了无产阶级解放的物质条件;用个人的发明活动来代替对社会规律的探寻,设计了一个个的社会新模式方案,认为今后的历史只要宣传和实施他们的方案就足够了。在他们的心目中,无产阶级只是一个受苦的阶级。只要按照他们的社会福音去做就能有新的生活。因而他们拒绝一切政治行动,尤其是革命行动。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这种对未来社会的幻想的描绘,是在无产阶级还很不发展、因而对本身的地位的认识还基于幻想的时候,同无产阶级对社会普遍改造的最初本能的渴望相适应。但是,这些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著作也含有批判的成分。这些著作抨击现存社会的全部基础。因此,它们提供了启发工人觉悟的极为宝贵的材料。”
近代空想社会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有圣西门(Henri Claude deRouvroy Saint-Simon,1760~1825年),傅立叶(Charles Fourier,1772~1837年),欧文(Robert Owen,1771~1858年)等,下面分别介绍如下:
圣西门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
圣西门出身于一个富裕的贵族家庭,自称是查理大帝的后裔,圣西门公爵的嫡亲。他年轻的时候就有志于社会的改造事业。他说他要研究人类理性的进程,以便将来为改进人类的文明而努力。法国大革命时他自动放弃伯爵头衔和贵族称号,更名为公民诺姆。后来他经商赚钱为的是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他自称一生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为一切人保证其才能的最自由的发展。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有《论万有引力》(1813年)、《新基督教》(1825年)等。
圣西门深受牛顿力学机械观的影响,因而他准备把万有引力的概念引入他的社会哲学,走一条物理政治学的道路。他说:“我把我的改造欧洲社会计划的草案叫做《论万有引力》,因为万有引力的观念应当成为新哲学理论的基础,而欧洲的新政治体系应是新哲学的成果。”他相信从万有引力的观念出发可以对一切现象作出或多或少的说明,并借用数学语言来说明人类社会的发展,认为“已经发生的一切和将要发生的一切,形成一个数列,数列的前几项是过去,后几项是未来”。他把社会历史分成五个时期:人类“开化初期”、古希腊罗马的奴隶社会、中世纪神学和封建制度、封建制度解体的“过渡时期”或“新封建制度”社会、未来的“实业制度”社会。
在他看来,人类社会进入奴隶社会是一种进步。它减少了对战俘的屠杀,拯救了数十亿人的生命,而且促进了教化的进展,使统治阶级有时间去从事智力的工作,有利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这样的看法无疑是有历史眼光的。他还反对人们把中世纪称为黑暗时代,认为那个时代欧洲的社会在政治和社会组织方面都超过古代,推进了社会文明。此外,他把十五世纪到十九世纪初称为“过渡时期”,对新兴的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认为这是一种新的人剥削人压迫人的制度,与旧的封建制度一样是不合理的。
圣西门圣西门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经济、所有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他预言政治将完全被经济所包容,政治就是关于生产的科学。恩格斯认为,虽然经济状况是政治制度的基础这样的思想在这里仅仅是以萌芽状态表现出来,但对人的统治应当变成对物和劳动的管理的思想已明白地表达出来了。圣西门还指出,十五世纪以来的欧洲的历史的基本内容是社会各阶级的斗争。如他把法国的社会分成三个阶级:“我把人类分成三个阶级。第一个阶级,是我和您有幸所在的那个由学者、艺术家和一切有自由思想的人所构成的阶级,它高举着人类理性进步的旗帜前进。第二个阶级的旗子上写着:不进行任何改革!凡是不属于第一个阶级的有财产的人,都属于这个阶级。第三个阶级是在平等的口号下联合起来的人们,它包括人类的其余的一切成员。”这种从政治思想上划分阶级的做法当然是不科学的,但他能认识到阶级的存在和它们在政治上的差异是可取的。正因为如此,他的历史观基本上是唯心主义的,他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归结为人类理性的发展,由此把人类的历史分成三个时代,即人类理性从原始偶像崇拜到多神教的时代、人类理性达到单一基因、神的观念的时代和从宗教外壳下解放出来的实证主义的时代。他的这套理论是为了论证实业制度的必然性。
圣西门认为实业制度是理想的社会模式,自称这是他先验地设想出来的。这种社会组织的主要目的是要尽善尽美地运用科学、艺术和手工业所取得的知识来满足人们的需要,是一种理想的平等、自由幸福和和谐的社会制度。它不是由贵族和军人来掌管,而由实业家和学者来掌管。据说在这种新制度下,政治危机和混乱状态会结束,资本主义的许多弊端会消除,一个人人自由劳动和按才取酬的新社会会降临人间。在这种制度下,“社会的一切阶级的福利都能够大大提高,而不管它是人数最多的无产阶级,还是最有钱的富人阶级”。按圣西门的说法,实业制度的领导力量是实业家和学者。他所说的实业阶级是一个很广的概念,包括一切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工作的人们,不仅包括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而且还包括企业主、农业主、商人和银行家。能进入实业家行政委员会的主要不是前一种人,而是后一种人,即有管理经验的企业家和银行家。正因为如此,恩格斯说:“在圣西门那里,除无产阶级的倾向外,资产阶级的倾向还有一定的影响。”圣西门认为,社会的精神权力应交给集中了著名学者、科学家、艺术家的最高科学委员会,由他们来制定法律,主管科学、文化和宗教方面的事务。他们是民族真正的骨干,以创造性的劳动来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的提高和发展。
在宗教问题上,圣西门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他主张用一种新基督教来取代旧的宗教神学。这种新的基督教能与科学的发展同步,能作为一种道德手段来为新的社会制度服务。新的基督教仍要奉行“人人都应当兄弟相待”的原则,从而能引导社会走向最迅速地改进最穷苦阶级的命运的目标。对此种进步的思想,马克思这样评论:“我们不要忘记,圣西门只是在他的最后一本著作《新基督教》中,才直接作为工人阶级的代言人出现,才宣告他的努力的最终目的是工人阶级的解放。他以前写的所有著作,事实上只是歌颂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反对封建社会,只是歌颂产业家和银行家,反对拿破仑时代的元帅和法律制造者。”
在所有制问题上,他幻想使大多数的无产者拥有财产,但并不想剥夺有产者的财产,也不想消灭私有制来达到。只是主张把有产者吸引到实业制度中,用个人利益去推动他们从事开凿运河、铺设道路、架设桥梁、兴修水利等公益事业。
圣西门想象,在实业制度下,人人都要劳动,游手好闲是万恶之源。在他看来,穷人和富人的差别就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他的措施是宣传“劳动是一切美德的源泉”的思想,让政府把反对游手好闲分子的斗争进行到底。他认为,在实业制度下不允许有失业现象存在,社会应保证最穷苦的阶级的劳动权利。在分配上,他主张每个人的收入应和他的才能和贡献成正比,使每个社会成员都得到最大的福利。这种主张已包含了按劳分配思想的萌芽。无疑,以上这些思想是非常深刻的。
关于平等的思想,他有一个变化的过程。早期他规劝无财产阶级服从有财产阶级的统治。后来他主张废除一切特权,把国家的权力交给有才能的人,而不考虑他们的出身。他相信无产阶级已经有能力成为新社会中平等的一员。
他主张社会变革应当用和平的方式来进行。他把暴力革命看作是一种破坏性的因素,强调道德感化的力量,而指导这种力量的是神的代理人的博爱者。
由于圣西门思想中的弱点,他的思想不可能有深远和广泛的影响。“圣西门主义很像一颗闪耀的流星,在引起思想界的注意之后,就从社会的地平线上消失了。现在没有一个人想到它,没有一个人谈起它;它的时代过去了。”
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
傅立叶是圣西门同时代的人。他出身于富商家庭,后来也长期经商。他对法国革命持敌对的态度,认为雅各宾党人是一些强盗,由此得出否定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的思想。他不满当时社会的现实:一方面是高利贷者、投机商的横征暴敛;一方面是穷苦百姓的深重的苦难。于是他博研群书,希望寻求一个理想社会的答案。他的学说是在1798到1802年期间形成的。他这样说明道:“我也跟牛顿一样,被一个苹果指出了思想的方向,这个苹果真不愧为名产,使得我这个旅行者在巴黎弗里叶餐厅进餐花了十四苏。当时我刚从外省来,在外省,像这样的苹果,即使再大一点和质量再好一点,有只卖半个里拉尔,也就是十四苏可以买一百多个。我很诧异,同一地区和同一气候地带的产品,在价格上竟如此悬殊。于是我开始怀疑工业体制中存有基本缺陷,并从此着手探索。经过四个年头,我发现了工业组织的谢利叶,最后又发现了牛顿所疏漏的世界运动规律。”从此,他一方面从事繁重的商业工作;一方面潜心著书立说,几乎达到疯狂的地步。恩格斯曾说:“在傅立叶的著作中,几乎每一页都放射出对备受称赞的文明造成的灾难所作的讽刺和批判的火花。”
傅立叶以他非凡的才能研究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为我们描写了社会发展的阶段和图式。在他看来,“大自然是由三个永恒的、自生的,不可毁灭的原则组成的:①上帝或神意 即积极的作为动力的原则。②物质 消极被动的原则。③正义或数学 即调节运动的原则。”他所说的上帝,并非指超自然的神灵,而是说在推动和改变物质的时候也要按数学规律行事;而命运则是上帝为宇宙运动所制定的数学规律在现在、过去和将来的成果。宇宙物质的运动有四种形式:社会运动、动物运动、有机运动和物质运动。其中社会运动是最主要的,其他三种运动不过是社会运动的模型,是社会运动的象形文字。在他所设想的社会运动的第一种图式中,社会的历程——大约8万年之久——可以分成四个阶段,再细分为32个时期。总之,他的分法很多,但中心思想是认为社会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不断上升,不会停留在不变的状态中。他讥笑有的思想家对文明制度的偶像崇拜。他问道,如果说在文明社会之前有过蒙昧、宗法、野蛮三个时期,难道这第四个时期就是最后一个时期吗?他主张怀疑文明制度的完善性和永久性,认为文明社会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段。他还说,在文明阶段,贫困是由过剩本身产生的。
傅立叶严厉斥责了文明制度下的种种罪恶,充分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弊端。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对立,指出生产的发展只能是富人愈富,穷人愈穷。他称资本主义工厂是“温和的苦役场所”,资本主义制度是“复活的奴隶制”,商业中充满了撒谎和欺骗。社会道德败坏,道德只不过是富人压制穷人的情欲的工具,而富人则为所欲为,从来不遵守任何道德。他认为资产阶级宪法虽然规定人民享有各种权利,但对穷人来说等于零,因为穷人根本没有办法来实现这些权利。他认为在人的天赋权利中,劳动权是首要的,当劳动人民失去劳动权的时候,他们便无以为生。
傅立叶的理想社会制度是“和谐制度”,认为它可以使人摆脱一切苦难,满足一切天然的情欲。做到这一步,要具有两个条件:①“创造大规模的生产、高度的科学和优美的艺术”;②发明一种“与分散经营相反的协作结构”。他认为第一个条件已由文明制度给我们创造出来了,而第二个条件还需要我们去创造。在傅立叶所设想的“和谐制度”里,基本单位是“法郎吉”。法郎吉既是生产单位,又是生活单位,其最佳人数是1620人,根据劳动性质和种类的不同,分成若干个生产队,大家公共住在一所被称为法伦斯泰尔的大厦中:大厦中有邮局、食堂、图书馆等生活设施;成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来选择劳动内容;多样化的劳动方式符合自然的多样化的情欲;在劳动中,竞赛将取代竞争,劳动将成为乐事。恩格斯非常赞赏傅立叶这一思想,认为他确立了劳动和享受的同一性。
傅立叶关于妇女解放的思想是相当进步的。他认为,妇女问题的性质是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的。在蒙昧时期,妇女处于从属地位,在宗法时期沦为半奴隶状态,在野蛮时期完全处于被奴役地位。在文明制度下,婚姻制度使妇女受压迫受苦难,其压迫的程度不亚于人类其他关系的压迫程度。他主张,妇女就是妇女,妇女要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婚姻的结合和离异都有自由;还主张让妇女担任各种要职,行使实权。恩格斯认为,傅立叶第一个表明了这样的思想: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
所以,傅立叶的思想在思想史上应有一定地位,他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的描绘都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建立准备了丰富的思想材料。但是,由于他坚决反对用革命的手段来改造社会,不相信无产阶级能够自己解放自己,因此他的学说在历史上真正起作用的时间是很短促的,自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科学社会主义诞生之后,空想社会主义也就退居后台。
欧文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
欧文是又一位杰出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他是一位社会实践家。尽管他的思想是无法实现的,但他每每将自己的社会理想付诸实践,不屈不挠地为理想而斗争。
不到30岁,他就是新拉纳克纱厂的经理。他决心进行改革来证实他的思想,说明人是环境的产物,一旦环境改变了,人的性格也会改变。他的改革有:①缩短工时,提高工资;②设立工厂商店;③加强对工人的教育;④改善福利状况,提高工人生活。他还设立互助会、俱乐部、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等,使该地区成为一个模范的移民区。多年的实践使他赢得了慈善家的声誉,一时名震全欧。1824年,他和几位门徒去美国印第安纳建立了一个“新协和公社”。1829年他回到英国,直接面对工人阶级。1832年他创办了“全国劳动产品交换市场”,用劳动券代替货币,根据劳动估价进行交换。1833年还主持过英国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1835年起他离开了工人运动。1839~1845年又在英国的汉普郡组织示范性公社。他的主要著作有:《新社会观,论人类性格的形成》(1813~1814年)、《新道德世界书》(1842~1844年)、《人类思想和实践中的革命》(1849年)。
欧文的环境决定人性格的思想,是他接受法国唯物主义的思想的结果,也是他社会实验的信条。他说这是他多年研究所产生的信念。他认为,人的性格是社会外力作用的结果:“社会在人出生以后,对这种神造的材料进行明智的加工或糊涂的加工,给它添上可以叫做人为性格的那一部分东西。”
他认为,社会中的一切罪恶都是由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产生的,都是由恶劣的环境造成的。由此他得出一个结论,要消除恶,就要改造环境,要改造环境,就要用一种社会制度来取代现行的社会制度。他又十分强调教育的作用,认为要改变环境首先要改变教育,然后再去改变制度。
在他看来,阻碍社会改造有三个障碍:私有制、宗教和现行的婚姻制度。私有制使私有者利欲熏天,成为愚昧、自私、没有理性的富人,这样的富人其实是衣冠禽兽。他认为在合理组织起来的社会中,私有财产不再存在,除个人的日常生活用品,其他都应变成公有财产,人类将世代幸福,永远不会后退。
在宗教问题上,他认为宗教是一种货真价实的蠢举,会引起人类智力的衰退,为有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辩护,造成隔阂、仇视、欺骗、敲诈、卖淫等丑恶现象。他主张用一种理性的宗教来取代,并为理性的宗教拟定了十条“神圣法则”。这种理性的宗教能使人们面貌焕然一新,成为有理性、聪明、漂亮和真正优雅的人。他认为现行的婚姻制度不利于男女之间的平等与和谐关系的建立,也应进行改革。
欧文关于劳动公社的理想是十分美好的。他认为这样的社会制度“是根据联合劳动、联合消费、联合保有财产和特权均等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它是一种“真理、富裕和幸福的优良制度”。他极力将它付诸实践,似乎依靠理性的力量就能消除违反理性的资本主义制度。欧文曾经向美国议会提出过改革方案,向欧洲各国发出过无数的呼吁,甚至直接向英国女皇陈情。但这一切,结果都落空了。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的思想,代表的是西方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因而其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来源之一是十分自然的。
唯物史观
马克思主义继承了人类文明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在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领域掀起了一场深刻的革命,不仅在实践上指导了世界的无产阶级革命,而且在思想史上为人类留下了一份极其宝贵的财富。中国人民至今仍在它思想光芒的照耀下前进。
恩格斯认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和通过剩余价值揭露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归功于马克思。由于这些发现,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科学。正是马克思最先发现了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揭示出一切历史上的斗争,无论是在政治、宗教、哲学领域中进行的,还是在任何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的,实际上只是各社会阶级斗争的或多或少明显的表现——这个规律对于历史同能量转化定律、对于自然科学具有同样的意义。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也有自己的发展史和自己的科学。
按照这种观点,人们一切法律、政治、哲学、宗教等观念都是从他们的经济生活条件、从他们的生产方式和产品交换方式中引导出来的。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都是历史学家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时才取得的。马克思关心的是:用准确的科学研究来证明一定社会关系制度的必然性,同时尽可能完全地指出那些作为他的出发点和根据的关系。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过去的历史观,不是完全俯视历史的现实基础,就是把历史看作是按照某种尺度来编写的。在历史上,只看到元首和国家的丰功伟绩,看到宗教的、一般理论的斗争,而且在每一次描写某一时代时,它们都不得不赞同这一时代的幻想。其实,经济发展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最终支配作用是无疑的,但是这种支配作用是发生在各该领域本身所限定的那些条件范围内的,“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一切唯心主义者,不论是哲学上的还是宗教上的,不论是旧的还是新的,都相信灵感、启示、救世主、奇迹创造者。他们不相信历史的发展像自然的发展一样,有它自己的内在规律。马克思指出,相当长时期以来,人们一直用迷信来说明历史,而我们现在是用历史来说明迷信。——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为唯物史观所作的描述。
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思想来源
按照思想史的发展规律,唯物史观的形成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在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和社会历史观中就包含许多唯物史观的思想要素,如从法国大革命时起就有一些历史学家(梯叶里、基佐、米涅、梯也尔)在总结当时的事变时,认为阶级斗争是了解全部法国历史的钥匙,力图用“实际利益”、“经济状况”或“财产关系”来说明社会政治制度、阶级斗争、宗教斗争等社会现象,但他们并不能真正科学说明“经济状况”或“财产关系”的内在联系,不能说明阶级矛盾的经济根源以及阶级斗争的本质和作用,因而他们对历史的认识还没有奠定在科学的基础上。
对唯物史观的形成产生影响的还有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历史辩证法。虽然他把历史的实质归结为绝对精神或绝对理念,但他却把历史看作是一个有规律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辩证发展过程。黑格尔正确地理解了偶然性和必然性的辩证关系。在黑格尔以前的许多思想家往往用偶然性来看待历史,把历史描绘成是一大堆偶然事件的堆积,黑格尔则不然,他力图透过社会生活所发生的无数偶然现象,从中找出历史运动的必然性、规律性。例如他对罗马共和国的灭亡,就认为并不是由于恺撒降生这样的偶然事件,而是有它内在的必然性。恩格斯认为,根据黑格尔的观点,“人类的历史已经不再是乱七八糟的一堆统统应当被这时已经成熟了的哲学理性的法庭所唾弃并最好尽快被人遗忘的毫无意义的暴力行为,而是人类本身的发展过程,而思维的任务现在就在于通过一切迂回曲折的道路去探索这一过程的依次发展的阶段,并且透过一切表面的偶然性揭示这一过程的内在规律”。不仅如此,黑格尔的历史观,在形式上是唯心的,在内容上却有相当的现实感。在他看来,“市民社会”、“财产关系”是各个国家和民族社会生活的基础;家庭的出现与原始民族的经济发展有密切的联系;在一个国家和政府成立之前必须先有阶级区别,以致贫富两阶级成为极端悬殊状态。这些认识成果是积极的。恩格斯曾经这样评价说:黑格尔是“第一个想证明历史中有一种发展、有一种内在联系的人,尽管他的历史哲学中有许多东西现在我们看来十分古怪,如果把他的先辈,甚至把那些在他以后敢于对历史作总结的人同他相比,他的基本观点的宏伟,就是在今天也还值得钦佩”。列宁也认为黑格尔的社会历史观点已“接近历史唯物主义”,“已经有历史唯物主义的萌芽”。
黑格尔促成马克思建立唯物史观的思想另一环节是费尔巴哈的思想。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虽然是半截子的唯物主义,然而它在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中也起过重要的作用。费尔巴哈对唯心主义的批判,尤其是他的《基督教的本质》一书的出版,在当时的德国思想界起过极大的影响。他指出,基督教不过是人们凭自己的宗教幻想制造出来的“最高存在物”,只不过是人自己所固有的本质的虚幻的反映。自然界除了物质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的事物。恩格斯在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这部书的解放作用,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能想象得到。那时大家都很兴奋:我们一时都成了费尔巴哈派了。”普列汉诺夫认为,马克思是从黑格尔那里承袭了辩证方法,从费尔巴哈那里承袭了唯物主义。列宁也曾指出:“马克思在1844~1848年离开黑格尔走向费尔巴哈,又进一步从费尔巴哈走向历史(和辩证)唯物主义。”所以,马克思走向唯物史观的道路是清晰的。普列汉诺夫就认为:“不是思维自身决定着存在,而是存在自身决定着思维。这个思想是费尔巴哈全部哲学的基础。这个思想也被马克思恩格斯当作唯物史观的基础。”当然,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并不是对这些理论要素的简单归纳,而是经过细致的分析批判后才采纳其中某些思想的。下面我们介绍这个形成过程。
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
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有几个历史性、标志性的著作。这就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1845)、《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886)、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9)。我国许多学者认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已经有了唯物史观的雏形,到了《神圣家族》已明确地把人民群众当作历史的创造者,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则将实践作为一种历史的创造活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唯物史观就有了完整的表述。下面我们分别加以介绍: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系统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第一个成果,虽然这部著作尚有未成熟的地方,然而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史上有着重要地位。在《手稿》中,马克思对唯物史观的某些命题作了非常重要的论述,如通过对人的劳动分析进而说明人们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是从黑格尔对人的劳动分析人手的。马克思指出,黑格尔站在现代经济学家的立场上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自我确证的本质,但是黑格尔并没有看到劳动的消极方面,即没有看到劳动所受到的来自客体的制约;更为重要的是,黑格尔从整体上轻视人类的物质生产劳动。他“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马克思认为,人的劳动的积极方面表现为人对自然的改造,其消极方面则表现为人从属于自然,人如不改造自然,就无法维持生命的延续。人正是通过不断改造自然的活动才培养了人的本质特征和人的本质力量。在马克思看来,作为人的劳动是自觉的、有意识的并能够从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是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的统一。马克思还改造和吸收了费尔巴哈的“类”的概念,认为只有劳动才使人形成为“类”。这就为唯物史观的创立奠定了最初的基础。因为人的“类生活本身即社会”,而“国家是由人们组成的”,也是一种类生活,人把自己看作是社会存在物。这一系列的新观点,都指明要探寻历史的奥秘,必须从人出发,从人的劳动出发。人的劳动才是蕴含着历史之谜的关键范畴。这样,马克思就抓住了理解人类历史的最终的决定力量即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
在马克思看来,历史的发展使劳动产生了异化,通过劳动异化的分析,我们能够进一步了解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所以有必要对异化的原因进行分析来探寻历史发展的规律。异化劳动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表现在劳动者的劳动与劳动产品的异化上。
这就是说,劳动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作为一种异化的存在物和劳动者相对立的。这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活动的某种概括:工人生产的产品越多,他就越贫困。这种异化劳动为工人带来的是灾难。劳动建造了宫殿,但工人却住进了贫民窟。劳动创造了美,但工人却变成了畸形。
第二,劳动自身的异化。
这就是说,劳动对劳动者而言是否定的、外在的。工人在劳动中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到摧残,精神受到折磨。这种劳动不是自愿的而是强制的,不是属于自己的,而是属于别人的。
第三,异化劳动表现为劳动者与人的类本质的异化。
这种表现是上面的异化合乎逻辑的结果。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劳动产品,从外部强加给劳动者,也就从人那里夺走了他作为人的类生活。人类自己的本质变成了仅仅是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这样人的类本质也就和人自身相异化了。
第四,人与人相异化。
这是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的分析最为重要的结论。如果一个人的劳动都不是属于他自身的,那么他的产品、他的活动属于谁?这样,异化劳动的根源就找到人与人的关系上来,必然通过生产关系和财产关系来加以说明。这正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的观点之所在。马克思指出:“通过异化的、外在的劳动,工人生产出一个跟劳动格格不入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同这个劳动的关系。工人同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或者不管人们给雇主起个别的什么名字)同这个劳动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异化劳动只是在人类社会的一定发展阶段上出现的现象,它的发展必定会导致自身的否定,从而消灭异化,恢复正常的劳动乐趣。他甚至把共产主义理解为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
我们知道,马克思在《手稿》中是使用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用过的“异化”的概念来批判私有财产的。这种批判虽然包含着深刻的思想,但还不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联系出发的。马克思所由以出发的感性具体是这样的客观经济事实:工人创造的财富越多,他越贫困;工人劳动的产品仿佛是一种外在的东西和权力与他对立着。不仅如此,就连劳动自身也成为一种外在于他的东西和他对立着,不属于他,而属于另一个人。劳动的异化使他对自己的族类也异化了。这种异化的实质在于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创造了不属于他的产品,同时也就创造了非生产者占有生产资料和产品的权力。可以说,这是对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和劳动对抗的较为抽象的概括。这个结论已经撇开了资本主义社会中许多关于自由、平等的虚假表象,而抽取了所有对抗现象的某种共同的东西。但是这种抽象仍然没有涉及到资本主义制度的深层结构。这正好反映了这样的状况,唯物史观仍在开创之中。《手稿》提出的只是唯物史观的一个初步的轮廓,许多细节仍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尤其是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的进一步研究。
《神圣家族》的批判锋芒是指向以布鲁诺·鲍威尔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历史观。马克思指出,这些人的历史唯心主义的实质是,“一方面是群众,他们是消极的、精神空虚的、非历史的、物质的历史因素;另一方面是精神、批判、布鲁诺先生及其伙伴,他们是积极的因素,一切历史行动都是由这种因素产生的。改造社会事业被归结为批判的大脑活动”。在马克思看来,“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实践力量的人”。在这里,马克思已经意识到实践的力量。马克思认为,人民群众绝不是历史发展的障碍,而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正是通过批判,马克思提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深刻思想。
鲍威尔等人不仅轻视人民群众,而且轻视人民群众所从事的物质生产。他们认为,社会历史同粗糙的物质生产无关,只需考察社会历史的思想因素和政治因素。针对这种唯心主义的历史观,马克思指出,历史发源地不是在天上的云雾中,而且是在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财产关系和占有关系不只是人和物的关系,而且是人与人的关系,是社会关系的物化形式。马克思还指出,无产阶级不会白白经受煎熬,而是会造就成新的素质,成为将私有制推向灭亡的物质力量。
《神圣家族》在唯物史观的形成过程起着重要的转折的作用,尽管《神圣家族》一书仍存在着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在此之后,马克思的思想就发生了迅速的变化。恩格斯曾回忆说,1845年我和马克思在布鲁塞尔重新见面时,他已经用经济关系及其发展来说明全部政治及其历史,大致完成了发挥唯物主义的历史理论的工作。在此期间,马克思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与恩格斯合作),完成了唯物史观的制定工作。
在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中,已经不再从抽象的人的本质或劳动的异化出发,而是从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出发来研究社会历史及人的现实活动;不再认为生产劳动是反映人的本质的镜子,而是把人的本质定义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不再用劳动的异化和复归来说明共产主义,而是把共产主义看成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阐述的实践的观点,成为唯物史观的基础,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实践被理解为一种革命的批判的活动,也就是对历史的连续不断的创造。所以,实践是历史的实践,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普遍形式。实践思想所表达的主体对客体的能动作用,也就是人们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对自然的客观世界的一种改造。实践不可能是超历史的抽象的活动。实践如果没有一定的社会关系作为依托,也就成了一种空洞。马克思强调:“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唯物史观得到了系统的完整的表述,这种表述与后来《〈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表述是完全一致的,剩下的问题只是更详细的科学论证。这后来在《资本论》中得到解决。马克思对唯物史观作如下的表述:“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方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的产生过程。”在这里我们看到,生产关系的术语还不是十分明确的,“交往关系”、“市民社会”、“交往方式”、“生产关系”经常互相替代,其所指则大致相同,即后来马克思使用的生产关系。然而其基本的内涵是明确的,是指在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上必然产生的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形式。按照马克思的意思,人类和自然的关系,也就是物质资料的生产,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形式即生产关系中才是可能的。人和自然的关系也是带有社会性质的关系。马克思认为,生产力决定着社会面貌的基本方面,而交往方式当其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当其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生产力和交往方式的辩证运动。书中还对历史上随着生产力和分工的发展而出现的四种社会形态进行了分析,这就是以自然分工为基础的部落所有制、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奴隶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和资本主义所有制。马克思认为随着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就可以在消灭私有制和分工后建立共产主义所有制。在最后这种所有制中,没有异化,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联合,劳动上的差别不会引起占有和消费方面的任何不平等和任何特权。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的分析分成三个层次的结构:第一层结构是生产力,生产力包括劳动过程和劳动因素,劳动因素则包括劳动者的体力和智力、劳动工具、劳动材料和科学技术的因素,只有这些成分的动态的结合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第二层结构按马克思后来的说法是经济基础,也即生产关系的总和,也就是人们在财产所有权上、在流通和分配领域中、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关系;第三层结构又可分为人们的政治和法律关系以及高高在上的人们的意识形态,即哲学、宗教和道德等精神的东西。
后来通过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马克思唯物史观的一些范畴和概念都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对于生产方式这一唯物史观的核心概念,马克思说:“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生产条件的这种一定的社会形式为前提,那么,它会不断地把这种形式再生产出来。它不仅生产出物质的产品,而且不断地再生产出产品在其中生产出来的那种生产关系,因而也不断地再生产出相应的分配关系。”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是在自己创造着自己的历史,但是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条件和前提下进行创造的,人们只能解决一定条件下的任务。这就是唯物史观与以前一切历史哲学不同之处。与此同时,唯物史观并不否定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恩格斯早就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恩格斯还指出,如果不把唯物主义方法当做研究历史的指南,而是把它当作现成的公式,按照它来剪裁历史事实,那么它就会转变为自己的对立物。唯物史观关心的是一件事:用准确的科学研究来证明一定社会关系制度的必然性,同时尽可能地指出那些作为他研究的出发点和根据的关系。
对于个别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马克思也有明确的看法。他认为,每一个社会时代都需要有自己的伟大人物,如果没有这样的人物,它就要创造出这样的人物来。恰巧某个人物在一定时间出现于某一国家,这当然纯粹是一种偶然现象。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个人除掉,那时就会需要有另外一个人来代替他,并且这个代替者是会出现的——或好或坏,随着时间的推移总是会出现的。伟大的人物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伟大的作用。但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个别人物的作用总是受历史的条件制约的。
历史的发展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后来恩格斯为了反对有的人对唯物史观的简单化,还提出了历史发展的“合力”的思想,这种思想就是把作用于社会历史的各种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看作是一个复杂的动力系统,是它们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甚至把许多人的意志力量也看成是一种“合力”。但是,这丝毫不能改变这样一个现实:历史过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其最终的决定力量是社会生产力。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所阐明了的历史运动的规律。
历史是丰富多彩的。按照辩证法的观点,在人类的命运中,除了不固定本身外没有任何固定的东西,除了变化本身之外没有任何不变化的东西;只要注意观察历史的不可阻挡的进程,看到历史的车轮是怎样无情地驶过一个个帝国的废墟、常常毫不惋惜地毁灭整整一代人,充满了偶然突发的事件,但历史发展的总航向还是有规律可循的。唯物史观在人类思想史上的影响是巨大的。毫无疑问,历史唯物主义会把人类关于自身历史的研究提高到一个空前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