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金融运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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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关于金融部门加大力度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建议

张荣生

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目标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也制定发展县域经济的具体措施。这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极大关注,同时也进一步凸显出把县域经济搞上去对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发展壮大县域经济,金融支持责无旁贷。然而,通过部分县(市)调查感到,由于受区域经济资源的制约和诸多因素的影响,金融部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不高,力度在减弱,使县域经济发展失去了强大的资金动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县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亟待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和解决。

目前,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支持力度不大,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

一、金融方面自身的问题

(1)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领域内的功能弱化。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了信贷管理体制,上收了贷款审批权,减少了基层支行的授权额度;并普遍实行经营战略转移,信贷投放向中心城市、优质客户集中。在这种经营战略主导下,各银行机构在农村仅发挥吸收存款作用,并把贷款投放集中于少数重点企业,而对乡镇工业、特色农业生产及农业深加工等企业发放的贷款却寥寥无几。据初步测算,每年从广大农村吸收存款总额达3000亿元以上,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严重的制约作用。

(2)对授信对象的条件要求较高,加之目前社会信用担保信誉度不高,担保能力不足,各金融机构只对符合条件的抵押类贷款予以关注,对信用担保贷款慎之又慎,这都直接影响到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投入。

(3)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资金运用的重点是支持以“三农”为主的农村经济,由于受自身资金实力的制约,对其他类型的项目投资难以顾及。

(4)邮政储蓄以及各种融资使农村资金的外流,又进一步分流了当地的资金资源,对信贷投入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二、县域经济自身问题

(1)企业规模小,投资缺乏大项目;

(2)资源开发型项目多,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

(3)投资力度不大,发展后劲不足;

(4)缺乏资本、人才、技术,产业规模小;

(5)投资的平台不足,缺乏招商投资的吸引力。

微观上分析,多数企业自身运作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透明度差,这影响到金融对企业信用状况和贷款安全的正确评价。部分企业自身改制不彻底,产权仍不明晰,资产负债率高,银行顾虑重重,不敢投放信贷资金。另外,相当一部分县域企业环境污染严重,达不到经济规模,市场前景暗淡,处于微利和亏损状态,明显不符合贷款条件。同时,县域企业一般资产规模较少,缺乏有效的抵押、质押物,也难以得到其他企业的担保。部分民营中小企业采取租赁国有或集体资产的方式经营,只有资产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些都影响到银行放贷的信心。

三、外部环境问题

县域信用环境堪忧,金融债权的保全和维护问题多多。首先是个别基层政府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助长了一部分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发展,要求金融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而当银企间遇到债务纠纷时,却往往片面考虑企业利益;对于支持金融机构维护债权工作,说得多,做得少。企业改制过程中逃废银行债权现象时有发生,造成银企关系紧张,不仅挫伤了金融部门信贷投放的积极性,而且造成了本地资金的大量外流。其次是部分地区办理资产抵押担保环节多、收费高,也是银行和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之一。有的地方规定,抵押资产的评估只能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其他评估机构的评估不予办理登记。办理资产抵押一般要经过财产评估、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涉及工商、保险、公证、房产等多个部门,并要提供多种报表、资料,且各种登记评估的费用偏高。而且,抵押登记的期限与贷款抵押合同期限不匹配,抵押登记的有效期限一般为1年,期限超过1年的抵押贷款,就需要再次进行评估并承担评估费用,这些均加重了企业负担。

四、采取积极的对策,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首先,应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体制。一是应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建立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运行机制。金融部门应切实转变观念,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特点和发展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政策和适当倾斜的货币信贷政策。一方面,针对农村储蓄资金绝大部分外流的现象,应规定商业银行将其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以贷款方式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这个比例不应低于50%,这样可以促进农村信贷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要按照区别对待的原则,合理确定贷款的正常损失率;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时效;灵活运用利率杠杆等。二是应立足地方实际,适当降低县(市)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门槛,积极创造条件,使经营业绩较好的县域企业能够进入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逐步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和规模。三是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发、开办新的金融业务和产品,切实提高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服务水平。这样,县域经济可以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获得资金支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其次,应进一步深化县域金融组织体系改革。在强化国有商业银行服务县域经济功能的同时,应加紧培育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来增强地方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服务功能。目前主要是深化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加快农村合作银行建设。在我省公主岭实行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试点银行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加以研究解决,在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试点范围。从目前看,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成立农村合作银行,是深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它可以从体制上为农村金融机构更广泛地吸收社会资本金、增强服务功能创造条件。因此,应该加大力度,拓宽范围,大力推广。农村合作银行其性质是股份合作制,应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动摇,扩大贷款投放面,真正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在完成支农任务的基础上,应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建立起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优质客户群,切实提高农村合作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水平。

第三,应努力创造和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县域经济要发展,诚信非常重要。要努力增强县市政府和中小企业诚信度,克服部门利益和短期行为,支持对银行合法、合理的债权保全要求;同时,尽快建立统一的个人、企业信用诚信评价体系,为增加信贷投放和加大投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域中小企业也要规范经营行为,不断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诚信意识,健全财务报表,提高财务成本管理的透明度,努力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强身健体,为银行增贷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和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

第四,应健全融资担保机制。针对县(市)贷款担保机构少,担保能力差的实际情况,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县域多层次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或基金及资产拍卖转让市场,组建产权明晰、市场化运作的股份制或民营担保机构。这就需要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搞好相关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多渠道、多层次资金进入担保行业的政策,最大限度利用县(市)资金资源和资产资源,成立具有县域特色,专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担保机构。这些担保机构,可以是政府投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也可以是民间投资、股份制形式的,从而实现担保机构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型的转变,切实解决县域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同时,有借款要求的企业也可以探讨在规范管理和自愿基础上组建互相合作的担保基金会,筹集担保基金,用于企业贷款担保。

第五,建立县级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制度。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激发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的热情出发,地方党委政府应一方面搞好项目推介,做好银企对接工作;另一方面应研究制定对金融机构实行按年度贷款增量给予适当奖励的政策措施,以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更好地支持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同时,对县域内企业按时偿还银行贷款,诚信度高的企业也应给予适当的奖励,从而创造一个良好的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