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热点问题探索
14920500000011

第11章 十一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在当代

所耗费的体力和脑力。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能够帮助劳动者把人类的抽象劳动凝结在新产品上,创造出新的价值,但生产资料本身不会创造出新的价值,只能通过劳动者的具体劳动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上。生产资料作为生产经营的前提条件仍然是不可缺少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在强调劳动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不能完全忽视甚至否定生产资料的间接作用。但应当看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认为生产资料的各种社会表现形式都只是过去劳动的结晶,是没有生命的东西,生产资料只是转移价值到新产品中去。如果没有人的劳动的作用,就不能生产出新产品,也就不能创造价值,甚至连旧价值也不能转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 233 页中就提到:“当生意兴隆的时候,资本家埋头赚钱,觉察不到劳动的这种无偿的恩惠。但当劳动过程被迫中断的时候,当危机到来的时候,资本家对此就有切肤之感了。”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一个革命的理论,这就是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使工人阶级认识到一切价值都是由劳动创造的,资本家的一切都是靠剥削工人而发展的。这些理论启发了工人的觉悟,为工人阶级起来闹革命提供了理论依据。如果生产资料也能创造价值,那么,资产阶级的所得就不是来源于工人创造的价值了,工人剥夺资本家就不是革命运动,而是强盗行为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也是一个建设的理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理解商品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的一把钥匙。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对商品的生产与交换起着决定性的强制作用。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就是价值量的决定和等价交换,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科学地说明了价值的形成和来源。劳动价值理论坚持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物化劳动只是转移价值。这个过程是通过劳动二重性解决的: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新价值,具体劳动转移生产资料的旧价值。这些论述也为我们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理论依据。不同于马克思,西方经济学讲的价值实际上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而且,西方经济学家是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因此,西方经济学认为创造价值的是资本、土地和劳动等生产要素。这种要素价值论的观点在亚当·斯密的著作中就已经有了。这完全是另一种价值理论,我们今天不能将这种要素价值论当作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发展。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坚持马克思主义必须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经济运行的总结,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市场经济的基本情况。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发展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论确实有发展的必要,应该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

过去,有一些人认为似乎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体力劳动才创造价值,而从事科技和经营管理的脑力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这种认识既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误解,同时也是与当时的科技和经营管理劳动在生产中的作用还不那么显著有关,而且当时从事管理的基本上是资本家,为了强调他们对工人的剥削,我们的教科书就避而不提资本家的管理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了。实际上,在商品生产中,马克思从来没有说过只有体力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他一直坚持人的脑力和体力创造价值。马克思说: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生产,包括商品从首要生产者到消费者所必须经过的一切行为),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科学方面的劳动)"。他强调指出脑力劳动是一种复杂的劳动,“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多得多。”科学技术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劳动者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当新技术应用于生产过程时,可以大大地提高劳动生产力,从而在同样的时间内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能够在减少单位商品的个别价值的前提下,通过价值规律的作用,创造出更多的新价值。

当今世界,科技革命的浪潮遍及全球,一个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正在无比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生产劳动的形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坚持劳动价值理论就是坚持只有人的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人的劳动能力是由许多因素促成的,我们不能将这些因素也说成创造价值了。同样,我们也不能将影响劳动生产力的因素也说成是创造价值的。否则,我们就会不知不觉地从劳动价值理论滑入要素价值论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个人先富裕起来。”大力发展私营企业是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的。这不仅符合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也符合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的思想。这些年为了加快经济建设,从“三个有利于”原则出发,我国发展了大量的私营企业,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000 年底私营企业注册登记总数达到了176.18万户。应该看到现阶段的私营企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解决就业、增加社会产品、上缴税金等。私营经济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突破2000万,达到 2406.5 万人,2000 年安置下岗职工 2106.99 万人(包括原来意义上的工商个体户),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199.37万人,有20.93万名下岗职工不仅重新找到了工作,而且作为投资人创办了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工商税收连续保持 40%的增长速度。占全国工商税收的比重约9.2%,南方地区较多的城市非公有制经济纳税已占总额85%以上。在一定意义上私营经济的发展也支持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家的扶贫攻坚计划。私营企业通过承包、租赁、托管、参股、兼并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多年来私营企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为贫困地区生产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以私营经济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壮大,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我们的政治经济学教材都是简单地将私营企业主的收入归于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而完全否定了私营企业主的个人劳动。私营企业主有没有劳动?私营企业家的劳动是不是创造价值?他们的收入是不是劳动所得?我们也应该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进行分析。我觉得,那些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私营企业家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是劳动者。他们的劳动也在创造价值。例如他们作为协调指挥的管理劳动、脑力劳动、风险劳动是一种复杂的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这种劳动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另一方面,私营企业家也是剥削者,他们可以凭借着自己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而占有别人的无偿劳动。因此,在他们的全部收入中,既有自己的劳动所得,也有剥削别人劳动的所得。

为此,我们要具体分析私营企业家的收入的主要来源是靠自己的劳动,还是来自别人的劳动。这里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一个数量界限。尽管他们自己的劳动也创造了一定的价值,但是只要他们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超过了一定的数量就成为剥削者了。另外我们还要分析他们收入的主要用途是用于个人消费,还是用于生产投资。用于自己的个人消费与用于生产投资,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用于自己的消费可以增加社会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促进社会产品的实现,从而间接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用于生产性投资是直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的,生产性投资在实现社会产品的同时,还能增加社会产品的供应量。另外,同样的收入支出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其作用性质也是不一样的。而且,随着改革开放而产生的私营企业家不同于50年代的私营资本家,他们的出身和经历、他们所受的教育也完全不同于以前的私营资本家。他们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受益者,他们拥护我们党现阶段的方针政策,他们的发展成长直接促进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是同先进的生产力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我们不能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抽象地看待私营企业家,抽象地看待他们的劳动和收入。

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价值分配与价值创造是两回事,没有创造就没有分配,生产决定分配。但我们不能因为生产要素参加分配而认为生产要素也创造了价值。当然,在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其他一切生产要素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这些生产要素不能得到相应的收益,那么就会影响到生产要素的投入,从而影响到价值的创造过程。特别是我国现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总体上还没有改变,而发展生产力所必需的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是十分稀缺的资源。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有利于更多地积累资金、促进技术进步,从而加快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任何社会,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实现都是表现在对剩余产品的占有上的。在分配过程中,商品价值中真正能分配的只能是剩余价值,生产资料所有权体现的或实现的就是占有 m。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m这部分就归劳动者所得,因此就没有剥削;如果凭借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而占有别人创造的 m,这就是剥削。我们现在允许存在剥削,目的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是为将来消灭剥削创造条件。这是我们克服了过去“左”的指导思想后的进步,也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认识的提高和实践的进步。我们不应该为了发展私营企业而否定现阶段剥削的存在。

随着社会的发展,第三产业也迅速发展。在西方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劳动者已占总劳动者的 60%~70%。第三产业的劳动是不是创造价值?我们不能因为第三产业比重大就认为能创造价值了。当然我们现在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简单地认为第三产业不创造价值。这里有一个判断标准问题。我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在流通领域,马克思认为保管、包装、运输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不仅如此,我认为,在商品买卖活动中,店员的劳动中本身也包括保管、包装等劳动,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这些劳动也应该是创造价值的;在服务行业中各种日用品修理行业的劳动是恢复这些日用品的使用价值,这些劳动同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是相似的,这些劳动也应该是创造价值的。我想,评判标准是不是应该同一定的物质产品联系在一起。

至于大量的服务性工作是不是都创造价值?还是有些是创造价值的?他们创造的价值如何体现?所有这些问题,我们都应该在新形势下进行研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解决教育落后的问题并不是只有承认教师的劳动也创造价值就可以得到解决的。我们应该在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来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在当前形势下,我们要防止以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名义而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李建平-

长期以来,人们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理解,仅限于《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的内容,例如有的论者就把劳动价值论的内容概括为三点,即商品二因素学说、劳动二重性学说、价值形式学说。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简单化的、片面的、错误的理解,用这种观点来解读《资本论》,就会感到《资本论》存在诸多逻辑矛盾;用它来说明现实,就会觉得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笔者认为,要深化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首要的前提是要准确地、完整地理解,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随意曲解。根据笔者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不能仅仅局限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中,应该包括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它是《资本论》的初篇)、《资本论》全四卷和一系列的经济学手稿。劳动价值理论的“庐山真面目”,就在于它具有两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是劳动价值理论的抽象形态,它的内容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和《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中,其特点就是所论述的内容都是一些“最简单的规定”、“稀薄的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正是因为它“最简单”,所以它研究的“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商品的价值形式”,对资本主义社会来说,“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如交换价值”,就是“作为一个既定的、具体的、生动的整体的抽象的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