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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十六 我国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目标模式研究

-麻彦春-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创造的利润不断增加,企业个人收入水平有明显提高。但是,分配中的问题也暴露很多,包括:分配的效益基础没打牢;分配方式仍然比较单一;分配的约束力不强;分配结构不尽合理;分配的依据不够科学;分配差距过大等等。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企业分配在鼓励竞争和激励发展方面没有取得显著效果。党的十五大关于分配理论的提出,使企业分配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研究国有企业分配问题,探索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途径,对于振兴国有企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十五大精神,结合国有企业分配实际,对于新时期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可作如下描述:效率优先与公平分配统一;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统一;市场分配为主,政府宏观调控;设定合理的分配结构;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一)效率优先与公平分配的统一

效率优先主要表明以下含义:第一,效率是企业的基本目标,是企业的生命源,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效率。第二,效率在分配之前形成,没有效率,分配就没有实质性内容。第三,公平是在效率形成、分配之后的一种认知,效率优先是对公平而言。第四,优先考虑效率优胜者的收入份额,是企业提倡竞争、鼓励先进、激励向上的活力表现。

公平分配主要表明以下含义:第一,公平不可以“兼顾”,因为公平与不公平是有界限的,公平就是公平,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兼顾公平”让人难以理解和把握。第二,公平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包括:有一定的差距是公平的,差距悬殊是不公平的,“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分配是不公平的等。第三,按着客观、合理、合法的原则进行分配是公平的,否则是不公平的。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优先和公平分配之间存在着内在必然联系。效率优先是公平分配的前提条件,公平分配能够促进效率优先的实现。因此,效率优先可谓是公平分配的效率优先,公平分配可谓是效率优先的公平分配,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统一构成社会主义企业分配的基本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统一

按劳分配表明劳动是衡量职工个人收入分配的尺度,职工所得收入是劳动报酬。然而,作为企业的物质生产成果,无一不是人们投入的各种生产要素相互作用的劳动产物,即各种生产要素只有结合起来,才能进入劳动状态,劳动过程就是各生产要素相结合过程,进而体现在劳动成果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统一的,劳动或各生产要素相结合所创造的财富,构成劳动者收入分配的物质条件。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本来就是统一的,但为什么提出二者的结合问题呢?这是因为劳动者不一定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如果劳动者同时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那么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统一性就显而易见了。在劳动者不是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情况下,分配过程就会分成两个系列。一个系列是对直接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劳动者进行分配;另一个系列就是对不直接参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是作为生产资料投入者的人进行分配。这两个系列只有结合起来,才能构成完整的分配过程。

(三)市场分配为主,政府宏观调控

市场分配属于企业行为,它表明在现实企业分配中,要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市场上与企业个人收入分配有直接关系的因素是劳动力价格和产品价格。一方面,企业要比照外部市场劳动力均衡价格来界定内部员工工资收入额;另一方面,企业要从产品市场价格出发,进行目标成本和利润的核算,然后再根据职工完成规定目标的情况决定他们的收入增减。市场分配使企业内部分配有了依据。但是,由于市场本身具有先天性的功能缺陷,特别是市场不能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因此,要使市场有效推动企业分配健康发展,还必须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职能。

实施政府宏观调控,就是政府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对企业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主要是行使政府对企业间接管理职能,以便使整个社会经济能够形成持续、稳定发展的微观基础。政府行为往往是同税收、财政和福利等因素相联系,目的是实现公平分配和社会稳定。政府宏观调控主要通过对社会分配总量分析和结构调整来纠正市场分配的缺欠,从而达到间接影响企业分配的目的。此外,政府对企业内部如何形成合理的分配目标也要进行指导。

(四)设定合理的分配结构

在国有企业中,职工个人收入分配主要是通过工资形式实现的。不同企业有不同的工资结构,产生的分配效果也不同。因此,必须调整现有工资结构,尽快设定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企业分配结构。

首先,调整现有工资系列。针对现有工资结构中多系列的复杂状况可作如下调整:把基本生活补贴和津贴纳入岗位工资中,把岗位工资做大;取消各种以实物形态支付的补充性福利支出,实际上这种人人有份的所谓福利原本就不属于工资范畴;工龄工资继续保留,因为它能表明职工对企业的积累贡献;要很好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通过奖金肯定先进,改变落后,从而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次,实行职工持股分配制度。实行股份制企业的职工可以自愿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从而形成职工持股方式。职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表明他们既是本公司的股东,又是本公司的劳动者,他们既可以凭借股权获取股息和红利,又可以获得工资收入。职工持股分配同样要以企业盈利为前提,不可随意发放。

最后,实行年薪制。年薪制是对企业经营者实行的以年度为单位确定其收入份额。年薪收入是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再加上风险收入。这种分配实际上是对经营者付出的效益动力所产生的经营成果的回报。年薪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选择。实施年薪制对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激发经营者的责任感和热情,以及杜绝经营者腐败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五)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

根据市场运行规律的作用,针对企业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尽快建立有效的企业分配激励机制。

首先,建立岗位激励机制。企业要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设岗,然后根据岗位的条件、任务和劳动强度等差别规定不同收入份额。按岗分配,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和实际需要划分为不同的岗位级别,然后以岗定级,按岗分配,岗变薪变,对岗不对人。岗级设置要本着合理、优化、协调和高效的原则,并把竞争机制直接引入岗位上来,以激励职工竞争上岗和岗上竞争。按岗分配的最大特点是清晰、易懂,容易操作,但是必须注意避免岗位设置重复和不协调。

其次,建立技术能力标准的分配机制。上述按岗分配强调的是企业岗位设置差别,但是,在标准劳动条件下,职工在不同岗位付出劳动量不同,并且即使是同样岗位也存在着付出劳动量不同的差别,这其中就涉及职工实际操作技术能力和水平问题。因此,在分配中要把职工技术能力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加以考核。目前,我国多数企业技术能力工资体现不充分,在众多国有企业中科技人员收入普遍比较低,这就势必造成技术强手留不住、进不来的被动局面,因此要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科技人员较高的报酬,并以此建立企业科技人员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再次,建立按产品质量标准的分配机制。产品质量是企业之本,企业只有创造高质量的产品,才能被消费者青睐,在市场上才能站稳脚跟。据国际市场对用户购买模式调查,1984 年有 45%的人追求质量标准,1994年有 90%的购买者将质量标准视为其购买的第一标准。目前,我国多数企业在按质量标准分配方面,没有掌握真正的质量标准概念和足够的质量标准根据,特别是企业中精通ISO9000系列、ISO14000 系列及 QS 等质量标准的人才短缺。因此,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质量标准考核体系,考核要做到准确、真实、合理,考核指标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考核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使企业个人收入分配标准真正与质量挂钩。

最后,建立职工参与工资分配的机制。这是实现“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督指导”的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的职工是企业的主力,让职工参与分配,不仅能够维护职工自身合法权益,而且也能够焕发出职工群众极大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改革开放中,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者错误的把自己与职工的关系当作老板和伙计关系,在分配方面我行我素,不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结果造成严重的分配不公,甚至于出现了“富了方丈,穷了和尚,垮了庙”的严重现象。建立职工参与分配的机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它绝不仅仅意味着吸收几个职工代表参加会议而已。它包含着很多深刻内容,例如:客观真实地公开厂务;增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按着企业分配的原理、原则和规律进行协商讨论;消除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消极分配因素;寻找企业在分配利益上的最佳谋合点;培育经营者和职工共同受益向上的企业分配环境等。

总之,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受制于多种因素,它的实现既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外部环境的保证。因此,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改革的意义十分重大,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成功,将焕发出国有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将极大地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