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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六 提高对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认识

反对劳动价值论的不多,影响也不大;另外有的人,他们误解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一方面肯定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另一方面却用非科学的观点对它做出解释。一个重要表现是把劳动价值论说成是马克思对劳动的价值评价;创立劳动价值论是出于马克思对劳动者的深厚感情,其“真谛”就是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反对劳动者的剥削;还有人说是马克思为了从逻辑上证明剩余价值理论而建立的。

这些看法可能是出于对劳动者的感情,但把劳动形成价值的理论改变成对劳动的价值判断,就否定了它的科学性。1.劳动价值论不是马克思创立的,而是由资产阶级古典学派创立的;他们不是站在劳动者利益这一边,而是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揭示出商品生产这一客观规律,他们强调劳动形成价值,是利用这一理论去反对不劳而获的地主阶级的。2.劳动价值理论不是哪个阶级出于主观愿望和意志或价值判断而人为制定的,它是商品经济中客观存在的人们之间关系的理论反映。现实的商品生产只能在按由劳动形成的价值进行交换才能存在和发展。凡是存在商品关系的地方,那里劳动形成价值就是一个不以任何个人或阶级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经济范畴只是客观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而不是为实现某种“高尚”目的的主观创造。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再看看最近关于剩余价值论的讨论。一位经济学教授最近发表的一篇文章上说,“马克思在 19世纪60 年代提出价值论无外乎两个要点:一个是劳动价值论;一个是剩余价值论。马克思用劳动价值论去否定一切存在私有制和存在市场的社会的合理性;用剩余价值论去否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合理性。”文中还说恩格斯认为“人和人的社会关系通过货币及市场交换表现的社会都是扭曲的、不合理的,不符合人类发展的历史理想。”作者断定“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是从价值观上审视一切历史制度的合理性,去批判一切有私有制、有商品、有市场经济的历史的扭曲,尤其是批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历史的不公正性,我理解这是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讨论的真谛所在。”

上述几段话表明了作者把马克思的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基础上的科学理论表述成唯心史观道义、公平说教了。这是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的,更不能说它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的“真谛”。这是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的。在马克思那里,揭示劳动形成价值、剩余劳动创造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些经济现象,绝不是要树立一种符合“正义、公平”的“价值观”,而在于阐明劳动表现为价值是历史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客观经济规律,阐明按照这一规律,一般商品关系必然转化为剩余价值占有规律。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没有一句话用不公平、不正义去评论这一历史现象。马克思运用大量实际材料揭露资本家剥削的残酷性,这是用这些客观事实驳斥那些资产阶级辩护士用田园诗般的描述来美化资本主义制度,但绝不用不公平、不正义去批判资本主义,他只是客观地从历史发展规律的角度阐明这个社会经济形态产生的必然性、它的基本特征和其发展的必然趋势。

如果认真阅读《资本论》,可以得出与上述看法相反的结论:马克思在这里并不是利用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去论证资本主义的不合理和不公平,而是指出正是在狂热追求剩余价值的动力下,不断增大积累和扩大再生产,大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不到100年的时间里创造的生产力超过以往时代创造全部生产力的总和。生产力从手工业发展到大机器工业,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生产力的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

由此可见,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说成是“从价值观上审视一切历史制度的合理性”,其“真谛”是为了揭露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公平,那就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世界观和方法论。

公平、公正、正义都是一些美好的字眼,是人们向往的一种社会状态,但这类抽象概念说明不了任何现实问题,解释不了任何一个重大社会历史现象。(1)在不同社会制度下,有不同判断公平标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者与无产者的“分工”就被认为是最公平的一种制度安排,它被法律所认可,并加以保护;(2)它决定不了也说明不了历史的变迁。一种社会制度代替另一种社会制度,公平是说明不了也解决不了的,只能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运动中得到说明。在这个领域里,重复“公平、正义”等道德观念都毫无用处,就像牧师的祈祷一样。

恩格斯强调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如果出现了对某种制度的不公平不正义的诘难,那只在这种意义上有价值,如恩格斯说的“对现存社会制度的不合理性和不公平———的日益觉醒的认识,只是一种征兆,表示在生产方法和交换形式中已经不知不觉地发生了变化,适合于早先的经济条件的社会制度已经不再同这些变化相适应了。”

可见,把剩余价值理论看作是一个价值观问题,为了说明资本主义剥削的不公平,是不恰当的。我们必须摈弃用唯心史观来变更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在这一方法指导下创立的各个社会科学领域的科学理论。这样才能说我们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 741页,人民出版社 1995年第2版。

-程恩富-

(一)当前关于马克思原创的劳动价值论有哪些认识误点

一是,认为劳动创造价值是指体力劳动,因而在知识和信息等经济要素日显重要的条件下,劳动价值论过时了。其实,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劳动力的支出,本来就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而且,脑力劳动即智力劳动或知识劳动在个人和社会中所占的比重会日趋增大。在现代社会中,如马克思所预料的,创造价值的劳动越来越依赖于智力劳动。

二是,认为劳动价值论产生于小生产时代,因而在当今新科技革命时代中劳动价值论已不适用。众所周知,马克思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于近代第一次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时代,是社会化大生产的理论产物。随着科技革命的不断进行,劳动价值论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但其基本论点和视角依然是适用的。

三是,认为劳动价值论不承认有形或无形的生产要素在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重要作用。这是一种误解。劳动价值论一直强调,土地、资本、知识、信息之类的生产要素是商品使用价值的直接构成要素,并且是活劳动创造商品新价值的重要经济条件,主张活劳动创造价值并不否定不同生产要素在经济活动中的各自作用。

四是,认为劳动价值论仅适用于实物交换的场合和一国内部的交换。这显然是片面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既可以解释实物交换和一国内部的交换,也可以解释服务等非实物的生产和交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