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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第二百〇 答司马谏议书——王安石

题解

本文选自《临川先生文集》,是作者王安石给司马光的一封回信。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新法限制了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以及高利贷者的实际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激烈反对。在朝廷也引起了新党、旧党之争。作为守旧派的领袖司马光除多次力谏神宗废除新法外,还一再写信给王安石,要他放弃新法。熙宁三年二十七日,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一封长达三千三百多字的信,他在信中除全面否定新法外,还警告王安石,说他如固执己见,“一旦失势,必有卖全以自售者矣”。王安石经过慎重考虑,给司马光写了这封回信。

原文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

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译文

安石启:昨日接到来信,承蒙指教。我私下认为自己与君实交往相处,彼此相好的时间很久了,但两人议论政事往往意见不一致,这是因为各人所持的主张不同的缘故。虽然我想强作解释,最后必然还是得不到你的谅解,所以只简略地写了一封回信,不打算为自己一一辩解了。又想到承你十分看得起我,在书信往来中不应该草率粗疏,所以今天我详细说明一下原因,希望君实或许能谅解我。

大概儒家学者所争论的,最突出的就是事物的名分和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的问题,名分和实际情况的关系明确以后,那天下的道理也就弄清楚了。如今君实指教我的无非是认为我推行新法侵夺了其他官吏的职权、是扰民生事、是与民争财、是拒绝他人的规劝,因而招来了天下人的埋怨和指责。我却认为我是从君主那里接受命令,在朝廷里制定出法令制度,再把它们交给官吏去执行,这不是侵夺其他官吏的职权;实行先王的政策,而兴办有利的事业、革除有害的陋习,这不是无端生事;为国家管理财政,这不是求利;排除错误的主张,批驳谗媚之徒的花言巧语,这不能说是拒绝别人的规劝。至于埋怨我、诽谤我的人很多,本来事先我就料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人们习惯于得过且过不只一天了,士大夫们大都把不为国事忧虑、随声附和世俗之见和一味讨好人作为处世的上策,于是皇上想改变这种状况,而我却不估量反对的人有多少,准备献出力量帮助皇上和他们对抗,那这班人怎么会不气势汹汹地喧闹呢?盘庚迁都的时候,老百姓都在埋怨,不只是朝廷里的士大夫反对而已。盘庚没有因为有人埋怨就改变他迁都的计划。他是考虑到这样做合适,然后才行动的,因此看不出有值得悔改的地方。

如果君实责备我担任宰相时间久了,未能帮助皇上有大的作为,而给人民带来恩惠,那我承认自己有罪。如果说现在应当一切事情都不要做,只是墨守陈规就行了,那就不是我所敢于领教的了。没有机会会面,我对你思念、仰慕到极点的心情实在表达不尽。

赏读

本文是篇短小精悍的书信体政论文,其写法上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绵里藏针,柔中寓刚”。因王安石同司马光是同时代的文学家、政治家,他们曾有过十多年的交往,私交甚好,如过分责备易伤私人感情;但双方政见又不合,矛盾十分尖锐。作者在这封回信中,没有和司马光在一些细节上纠缠,只是就几个关键问题和对方辩论。他先拈出信中指责他的几个要点,然后对它们(“侵官”、“生事”、“征利”、“拒谏”)逐一驳斥。再对守旧派长期来苟且偷安、“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的卑劣行径横扫一笔。既表现出作者对守旧派的鄙视,也表明了他坚定不移、变法到底的决心。为了照顾朋友之情,以利于对方接受,也为了收到向国人分清是非、以正视听之效,因此作者在文中用了“不宜卤莽”,“不复一一自辩”等言辞,毫无金刚怒目之态,但又仍然坚持寸步不让,终于一一驳倒了司马光信中的诬蔑不实之辞。全文言简意切,词厉而理足,充分表现了王安石傲岸不屈的性格,也鲜明反映了他的议论文劲悍凌厉的特色,很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