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延安女兵(第一卷)
14934500000067

第67章 毛主席的警卫班长——记张瑞岐同志

惠世新

1978年,我在清涧县委宣传部工作。当年11月中旬,我受县委委派去筹建毛主席在清涧县袁家沟的旧居纪念馆,准备在12月16日毛主席逝世后的第三个诞辰纪念日开馆。

1936年2月,红军抗日东征时,毛主席和红军总部机关在我县高杰村乡袁家沟村居住了15天。在这里红军总部发出了著名的抗日宣言,毛主席写了《沁园春·雪》的不朽诗篇,并在这里指挥部署了红军东渡黄河。为了搜集这些资料,我在延安革命纪念馆刘定保同志那里知道,我县竟有位保卫毛主席的功臣——张瑞岐同志。回到清涧后,我向县委建议将张瑞岐作为特邀代表参加袁家沟纪念馆开馆活动。

1978年12月26日,省、地、县、乡、村各方面的同志100多人云集高杰村。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了张瑞岐同志,高大魁梧的身材,两眼炯炯有神,虽然年近六旬,一身农民打扮,但举止谈话中还使人不时觉察到老军人的气质与机警。那时从高杰村至袁家沟还不通公路,20多里山路,两个多小时行程,张瑞岐边走边说,向我和刘定保同志倾诉了他前半生的经历,几次说到毛主席,我都看到他抬起袖管抹去眼角的泪水。由此引起了我对张瑞岐的敬慕和同情。我和定保同志都为张瑞岐惋惜,也为张瑞岐不平,像他这样对革命曾作出过重要贡献的老人,晚年生活困苦不堪,党和政府是应当考虑照顾的。问题能否解决我们心中没数,但置若罔闻我们将有愧于共产党员、国家干部的称号。第二天分手时,我嘱咐张瑞岐回家后,将一切能证明他过去历史的全部材料拿来,我负责整理向上反映。

1979年1月,张瑞岐带着他保存了几十年的资料来见我。由于年久日深,保管不善,那个写有毛主席、朱德、刘少奇、汪东兴、阎长林、叶子龙等人赠言的小小笔记本,已经没有了封面和封底,只剩下薄薄的十几页,纸页蜡黄,残破不全,就是普通的人也不屑一顾,谁会相信那里有伟人们的笔迹。毛主席的赠言下不知谁的大笔添上毛主席语录五个字,刘少奇的名字大约是“文化大革命”中被谁画上了大叉,幸喜原貌尚存,字迹都还清晰可认。毛主席警卫班党小组的意见书和中央组织部的党员介绍信略加裱糊,倒也完好。汪东兴、马树槐50年代初给张瑞岐的复信基本完整。张瑞歧回忆说,1949年5月他和贺龙在山西灵石分手后,贺老总亲笔给他写了一张路条,可惜回家后已经遗失。张瑞岐还拿来一件米黄色美制卡叽布军上衣,说那是他和主席分别时,在主席家中请他吃了一顿饭,主席参加会议不在,是江青、毛岸英陪的客,临别毛岸英代主席赠送给他的。

张瑞岐是一个淳朴厚道、老实本分的人,从他所有的资料中证实他所谈的事情都是实事求是的。他1935年从家乡清涧县双庙河乡下张家山村加入红军,那时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能来到毛主席身边站岗放哨。1944年因他作战勇敢,表现积极被选调到中央警卫团当战士,1945年又被挑选到毛主席警卫班当警卫员,1948年以全票当选警卫班长兼党小组长,1949年警卫班党小组在给他个人的意见中写道:“毛主席对于张同志的工作满意而且建有深厚的革命感情。因此大家认为张瑞岐是保卫毛主席的功臣。”意见中还说:“他本人1935年入伍,在部队在毛主席这里站岗(警卫)14年,日常安心工作,积极负责,尤其表现在1947年的陕北战争中是安心和负责的,甚至毛主席两次亲自要他回家探亲,他都以为保卫任务未完,不回家去,嗣后毛主席离开陕北到河北时,张瑞歧同志自称一定要保卫毛主席安全进入北平(时为1948年8月3日),今年3月保卫毛主席安全进入北平以后,张同志也未表现出要求回家或调动工作。”1949年5月间毛主席亲自介绍他随贺龙同志到西北工作,中间允许他回陕北探亲也是经过组织批准的,众所周知,邓颖超、阎长林同志的赠言中说得很明白。途径山西灵石时经贺龙同意请假回到家中,但未及时归队。50年代初他曾受到汪东兴、马树槐复信的严厉批评。李银桥同志的回忆文章中说,50年代后期,毛主席还曾要他给张瑞岐寄过钱,解决生活困难,可见毛主席对张瑞岐有深厚的革命感情。张瑞岐已回家务农,毛主席也是知道的。1968年张瑞歧去北京准备亲自找毛主席,结果连中南海的大门也进不去,没有人相信这个满身土气的乡下老头竟会是毛主席过去的警卫班长,甚至有人以为他是骗子,热昏了头胡说八道。从北京回来后,张瑞岐就死心了,一直在家乡务农。

张瑞岐的问题,材料找到了事实搞清了,但究竟应该怎样帮助他?我心里也好犯难,想来想去还是以内参资料的形式向新华通讯总社通上去。为了不再丢损原件,我将张瑞岐所带的资料请县照相馆一一拍了照片(当时刘少奇同志尚未平反昭雪,汪东兴、马树槐的复信多有指责批评未拍),同时写了一封详述张14年革命过程及现实状况的信,我和我们宣传部的三个干部都签了名,又加盖了我们宣传部的印章寄给了新华通讯总社。大约是总社转给了国家民政部,1979年2月民政部优抚局就给清涧县革委会民政局转来了我们的信及照片,并对张瑞岐的功过做了中肯的评定,明确指示要对张的生活困难给予解决,还要求解决后做出答复。同年6月清涧县民政局在征得榆林地区民政局同意后,决定每月给张瑞岐定补15元生活费,并给民政部写信回报。

记得当时张瑞岐同志很高兴,是年秋天,他特意带着家乡的大红枣到我们宣传部来,大家边吃边谈,坐了好长时间。以后张瑞岐便和我成了老熟人,每次上县城来总要到我办公室或家里来走一走。他的那些材料和东西也一直放在我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张瑞岐每月的生活定补增加至20多元,后为40多元,但始终是在社会救济款项中付给的。我们多次向民政部门提出请求,应享受老红军待遇。但一直没有得到组织认可,总为他“请假未归”是一个错误。以后我调离了清涧,和张瑞岐同志的联系逐渐减少。1992年春,我回清涧时,张瑞岐告诉我说,在兰州军区的帮助下,他的老红军待遇得到落实,西安、延安等地的记者、作家有人还为他写了宣传文章。我听后很高兴,这样一位把自己14年青春无私奉献给革命战争、奉献给保卫毛主席伟大事业的同志,其功绩是不可抹煞的。“一失足成千古恨”,要是当年他不回家,或者50年代初重新工作,说不定还可能是我们党和国家相当一级的干部!

1994年秋,我在《榆林报》上看到张瑞岐同志病逝的消息,心中很悲痛,想不到1992年春的那次见面竟成了诀别。现在,我想以此文告慰他的英灵,让更多的人能见到那些埋没了40多年的珍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