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成本费用控制精细化管理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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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招待费用

一、交际费节约实施方案

(一)交际费额度

公司对交际费额度做出如下规定,超过定额的部门本期不予报销。

(1)整个公司的交际费不得超过销售净额的2‰。

(2)业务部门最大额度的交际费是销售净额的1‰。

(3)职能部门的交际费控制在销售净额的0.8‰之内。

(二)交际费节约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接待标准。

接待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接待办法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接待客户。

(2)严格执行交际费申请程序。

①超过元时,还须呈交总经理或授权的总经理助理批示。

②使用部门必须填制《交际费请求单》,注明请求部门的名称、客户或团体名称、招待日期及招待理由。

③《交际费请求单》由部门经理和经办人签字确认。

(3)严格执行费用报销规定。

①对手续不全者,财务部有权作退回处理。

②使用部门报销交际费时,必须携带《交际费请求单》及消费发票。

③对超出申请金额者,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

二、招待费管控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成员公司和项目组的招待管理工作。

(2)本办法所称公关招待是指对以建立、维护良好关系或重大业务谈判为目的来访的政府机构、相关公司、客户、社会团体等的招待,以下统称“招待”。

(3)本办法不包括项目开业典礼、揭牌、点火仪式等活动,此类活动的招待需结合行业特点制订指导性方案,其预算由相关单位或部门执行。

(4)如果是出差时宴请客户发生的餐费,则列入招待费。

(二)招待标准和程序

(1)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为公关招待的管理机构。

(2)A级招待方案应该提前三天拟订,B级和C级如果拟订会影响工作效率的话,可以不拟订招待方案。

来不及拟订方案的可进行草拟或口头汇报招待工作。涉及其他部门或人员的,招待管理部门应提前24小时通知对方,并详细说明情况与注意事项。

(3)招待管理部门应按季度对招待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并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

(4)陪同来访人员用餐时,如来宾人数在10人以下,原则上我方陪同人员最多不得超过3人;如来宾人数在10人以上,则每增加5人我方增加1名陪同人员。

(5)对于重要的来宾应设立招待卡,详细记载其爱好、兴趣与特点等。

(三)招待费的使用

(1)住宿和就餐原则上就在公司规定的酒店及饭店。

(2)招待费主要包括餐费、住宿费、礼品赠送费、车辆使用费、胶卷及洗印费,鲜花、水果、饮料等购买费和笔、墨、纸张费。

(四)招待费的审批

(1)招待主管部门领导根据《招待审批单》的内容对预算进行审核,特殊情况超过本级审批权限的,须报上一级领导批准。

(2)招待费由财务部根据审定后的费用数额借支。

(3)招待工作结束后三日内,经办人将主管领导签字后的发票凭证与《招待审批单》一起送财务部核算报销。

(五)招待费的报销

(1)属于预算内的业务招待费用,凭正式票据由经手人签字,注明活动性质、参加人数,报部门经理审批,由助理总经理(含)以上的各主管领导签字、财务总监核准后予以报销。子公司则要有总经理助理(含)以上的各主管领导签字,由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核准后予以报销。

(2)财务部根据年度经营预算核定各部门的招待费总额,由部门分解月度支出额,按月度分解预算定期考核,超额部分由部门经理承担。

(3)集团各部门及各子公司上报本单位业务招待费用预算,由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掌握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