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用孝来治理国家,臣民用孝来立身理家,保持爵禄,孝乃诸德之本也。所谓清正廉洁,是指一个人的品行正派,清正无私,克己奉公,不奢侈浪费,也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这种廉洁高尚之心,是对国家和社会行孝的最好诠释。
几千年来,在中国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中形成了严于律己、廉以待人的处世态度。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体制和选举机制的越来越完善,“孝顺父母”已成为干部提拔任用的条件之一,这并非是现代人的改革创新,而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更是传统美德的回归。
据说尧年老时,经过自己的长期观察和众人的推举,方将首领之位传于舜;而待舜年老时,也如法炮制,将位传于德高望重的禹。在西汉时期,就有推选一个当地最为孝敬父母与廉明的人做官的规定,当时称之为“举孝廉”。孝,即孝顺自己的父母;廉即廉洁、正直、刚正不阿。“孝廉”之选拔标准,一直沿用到清朝时期。古人常说的“忠臣出孝子之门”,说的就是一个人在家里对父母孝顺,肯定能为国家尽忠。所以,选拔人才的第一个条件是“孝敬父母”,第二个是廉洁。只有这种人来做官办事,才不会贪污受贿,不会徇私枉法。
在东晋时期,有一个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名叫陶侃。陶侃初为县吏时,曾在浔阳县做过“监鱼梁”(主管渔业生产的小官),任期内忠于职守,待人和善,颇有人缘。当时他家境贫寒,生活清苦。陶侃深知母亲爱吃鱼,便动了孝敬之心,利用职务之便,选一些母亲最爱吃的鲊鱼托人送去,并附上告安信。陶母收到信物,甚为陶侃的一片孝心高兴。于是随口问送信物之人:“这坛蚱鱼,在浔阳要花多少钱?”那人不解其意,直夸耀说:“这坛子鲊鱼用得着花钱买?去下面作坊里拿就是,伯母爱吃,下次我再给你多带几坛来。”陶母听罢,不仅不感到欣慰,反而变得十分忧虑。她把鱼封好,让人原封不动带了回去,并附书责备儿子:“你身为朝廷官吏,竟拿公家的东西孝敬我,你这样做,不但不能给我带来欢乐,反而增加了我的烦恼。”陶侃收到母亲返还的鲊鱼与责书,万分愧疚,深感辜负了母亲的训导,发誓不再做让母亲担忧之事。从此,陶侃为官更加公正廉洁,公私分明,深受百姓爱戴。
但是,也有少数的官员以尽孝之名,行敛财之实。个别领导干部借父母生日之机,广邀宾朋大摆寿宴;借父母生病、住院之机,广发消息笑纳厚礼;借老人去世之机,大办丧事疯狂敛财,这都是不廉的表现。而这种腐败风气正在入侵青少年的心灵。学校里多有这样的现象:班上选班干部,有两个候选人,其中一个身材高大威猛的私下对班上一些同学许诺,只要选他,以后便没人敢再欺负你们了;另一个则暗中给同学送东西,拉票选自己。同学们则想谁给出的条件优惠就选谁。这样的现象甚至在幼儿园班长选举中都出现了,可想而知这么小的孩子都知道用非正常的手段来谋取自己的利益,等他们长大后,在面对眼前的利益时,还能做到廉洁自律吗?
俗话说:孝为先,廉为贵,其实,为人清廉,其实也是一种孝心,也是尽孝的一种方式。孝道是考察人性根本的一个侧面,若为人不廉,堕落腐化,终有一日会因此而前途尽毁,身陷囹圄。不仅不能尽孝,还会让父母抬不起头来,让家庭背上黑锅,这是大不孝。所以,要做一个孝子必要清廉,堂堂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