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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抑郁症剖析

尽管体验过抑郁的大多数人并未成为严重的抑郁症患者,但也有些人确实病得不轻。有时,抑郁症明明白白是一种医学问题,有必要请专家进行适当的治疗。躁狂性抑郁反应、焦虑性抑郁症、妄想型抑郁症、把抑郁症患者压垮的严重的惶恐状态。这一类病情就需要专门的精神疗法与生物疗法加以对付,有时必须住院治疗。

在精神病学内部有一种有争议的提法,它要求取消传统的诊断意见,取而代之的是这样一种观念:把抑郁症患者看成是他环境中包括着其他人的相互作用体系的一部分。这一态度有很多长处,它促使人们否定将患者定义为“病人”的作法。诊断往往可能成为一种贴标签的形式,这种做法很容易引起曲解,并有害。因为在诊断概念中隐含的“精神病”这一术语具有令人望而生畏的联想,所以许多抑郁症患者害怕承认这一点,因此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不愿采取措施来获得帮助。

传统方法中患者被列为“有病”之人,这会导致人们低估这样一种可能性:患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别人的牺牲品,这些人需要他丧失能力以便维持他们自身平衡,而他的康复可能促使人际关系发生重大变动。其次,这种标签本身对病情好转的前景也有不公平的影响。诸如“情感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都给人以一种毫无根据的不治之症的印象,尽管许多被这样诊断的患者有极好的康复良机,特别是生物疗法问世以来,患者康复的可能性进一步提高了。对于诊断还有一种强大的文化偏见。对于在美国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到了英国就常被诊断为躁狂——抑郁反应。

诊断概念往往会引起误解。有些病人的病情套不上任何专门类别的精神疾病,譬如他们未显示出幻觉、妄想或严重情绪变化,如果误解了诊断概念,便会得出结论,这些人必须是健康、正常的。没有比这离真理更远的了。

但是,如果谁否认精神病的存在,那就表明他缺乏常识。有时,这样的否认会剥夺患者家属对于事态发展真相的正确理解。一位住院三年的男孩的父亲讲述了这段经历:“我儿子第一次发病时才十三岁。他抑郁,并企图自杀。他的行为很古怪,说话就象不连贯的呐呐自语。送他去医院时我还以为他会与医生合作,我把全部的家庭历史都告诉了社会工作者。”

“当我探望儿子时,我尽力照他们嘱咐的去干。如果他需要朝我发脾气,我就让他发,并避免谈论任何可能惹恼他的事情。我和妻子套上了负罪感的枷锁。疾病持续越久,我们越感到内疚。我试图从医生那儿了解到底出了什么毛病,但他们只是和我谈家庭关系方面的事情。我心里在嘀咕,他们一定认为我儿子的病是我和妻子之间矛盾的产物,他们认为在他童年时候,我们对他干了什么可怕的事。两年之后,我才最终从一位咨询医生那儿得知,儿子患的是精神分裂症。他向我解释了这种疾病的全部涵义。我头一回意识到他的病涉及到各方面的问题——有生化方面的,也有遗传方面的原因。有些可能在妊娠期就发生了,对此我们是完全没法控制的。我们第一次感到从可怕的愧疚中解脱出来。”

谨慎地使用诊断分析还为药物治疗提供坚实的基础。抑郁不仅是一种情绪,也是一种诊断。对一类严格筛选的病人——严重抑郁症患者和有躁狂性抑郁反应的病人——在研究病情的原因以及有针对性地运用有效的疗法方面,诊断极为重要。

早先的医生对于各种精神病未加区别,而是将他们统统贴上同一个标签:忧郁症。直到十九世纪下半叶,临床医生才更加严密地区别各种形式的精神病。从被称为忧郁症的精神病中,瑞士精神病专家欧仁·布吕勒区别出他命名为精神分裂症的一类病人。他是按照某些症状与迹象的存在与否为依据给精神分裂症下定义的。其中包括逻辑思维过程的严重干扰;智力过程与感情过程的分离,这样病人会以一种外部表现为淡漠的表情来思考令人不安的悲痛事情;一种沉涸于自身对现实的看法的孤独癣,使患者具有一种能根据自己的妄想来确定自己世界的能力,以及体验自我与外部世界的方式上不可调和的感情矛盾。这样定义的精神分裂症实际上和分裂人格这种通俗概念完全无关。

精神分裂症可以分为四种类型:简单型,通常在青春期开始,很多人在十年之内发展成一种感情缺损与精神衰颓状态。青春期痴呆症,即通俗概念中的白痴,其特征是幻觉与不得体的行为,如无明显理由的大笑、痴笑、做鬼脸。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往往发病较晚,大约在二十几岁,其特征是一种定义含糊的但通常是强烈的被迫害妄想,一般与听觉方面的幻觉有关。最后一种是紧张型,其分类特征是不语、不动,患者会一连几天或几星期采取一种塑像一般的姿势,作为退缩进自己孤独世界的方式,由于失望和愤慨而拒绝接受外界的现实。偶尔这种退避可能会被一阵阵有破坏性的激动行为所打断,这种行为称为“兴奋”。

在被称为躁狂抑郁反应的严重亢奋和抑郁状态中,患者的情绪与思维过程存在着密切联系,这种联系在精神分裂症患者中是不存在的。

少数对于非常严重的狂喜与抑郁状态、必须进行理剂与电休克疗法的病人,诊断是极其重要的。但是并不是所有严重的抑郁症都包含在躁狂——抑郁反应之中。精神病理学家继承了克赖普林开拓性的研究,想进一步弄清抑郁症究竟有几种类型。有的把情绪失常分成两类。一类是外因诱发型,在这类抑郁症中,可以辨认出患者生活中诱发抑郁反应的外部事件。另一类是内因诱发型,在这一类中查不出上述外部条件的变化。据说前者的根源是生理生物的,而后者则是生物化学的。无论这种说法正确与否,有一点变得越来越明显,那就是这种刻板的划分很少有什么实用价值,只会给心理学派与器官学派的精神病理学家之间的冲突火上加油,因此这样的划分现在用得越来越少了。

还有一些其他分类的尝试,有的以发病的生活时期以及与之相随的生活中的变化来划分抑郁症类型,从而有了诸如退化抑郁症与衰老期抑郁症等专门名称。同样,这种区分也没有什么实用价值。如果说真起到什么作用的话,那就是错误地假设:抑郁症首先是伴随着停经、男性更年期和衰老进程的中老年人的反应。

但是事实证明有些分类的方式是有价值的,因为他们为治疗提供了重要线索——例如妄想型抑郁症。任何抑郁症患者都格外神经过敏,很容易产生被冷落的感觉。如果伴随这种神经过敏而产生的信任缺乏严重到一定地步,患者就会成为偏执狂,甚至妄想狂。

随着治疗中生物化学方法的迅速崛起,诊断,加上对于抑郁症的心态与症状的仔细评价,都在精神病理学中起了重要作用。它使医生得以在恰当的时候对恰当的病人更精确地选择恰当的疗法,特别是当医生使用抗抑郁药、试图加速精神治疗的进程,或者使用电休克疗法、设法解除抑郁症患者的紧张状态时,诊断尤为重要。

使用电休克治疗比较简单。在一间特殊的治疗室里,给病人注射麻醉肌肉放松剂。当病人一旦入睡,他便接受了通过一边一个贴在太阳穴上的两个电极的足量电流,来诱发惊厥,医学上称它为癫病大发作,因为这和癫痛惊厥十分相似。但是躯体的活动即使有也很微弱,因为与麻醉剂一起注射的肌肉放松剂阻止了这些躯体活动。不到三分钟的惊厥之后,病人会睡上一个多小时。当他苏醒过来时,他通常对治疗本身什么也回忆不起来。

令人费解的是电休克治疗的疗效并不取决于惊厥的实际生理表现,就连是否使用电流也不相干。吸入剂——一些能够产生惊厥的气体——有同样疗效。这种疗法诱发了细胞内和细胞膜上矿物质与生物胺代谢平衡方面的有关变动,对于降低中枢神经系统的癫痫发作阈起了某种作用。

本来医生可以与病人一起探索与抑郁症直接有关的心理环境因素,但是由于电休克治疗能消除症状,这方面的积极性受到挫伤。这常常会在将来情绪失常复发时,使病人解除武装。对许多病人来说,这种疗法本身听起来“十分野蛮”,虽然电休克治疗的并发症甚至比起做常规阑尾切除手术可能引起的并发症还要少,程序也轻。许多精神分析学派的精神病专家暗示,这种治疗在生物方面无作用,只是使患者经受一次惩罚性的体验,这样他的负罪意识可以得到补偿,他的受虐需要暂时得到了满足。

大多数人不情愿让自己孤零零地被推进治疗室,让麻醉剂弄得自己失去知觉,然后再让一组医生护士进行某种程序来改变自己大脑中的化学平衡与电平衡,这是可以理解的。医生们讨厌施行电休克疗法,病人们讨厌接受这种疗法,无疑曾使许多本来应当进行电休克治疗的人都未能进行。另一方面,精神治疗中排斥异己的做法助长了电休克疗法的滥用。某些医生认为所有感情方面的问题根源都在生物平面上,以致有些医院简直成了“电休克工厂”了,在哪儿无论病情如何,原因是什么,病人一律以接受电休克告终。

使用理剂是另一种生物疗法,诊断在这种疗法中是个关键因素。理剂能有效地减轻躁狂一抑郁反应的躁狂状态。此外它很可能会防止病人狂喜或抑郁的复发。但是对于经诊断确定为非躁狂型的抑郁症患者,理剂在消除抑郁和防止情绪波动方面至今未发现有任何作用。

生物疗法对许多情绪紊乱的病人具有无可争辩的功效,它促使人们进一步重视探索大脑功能的变化,这种变化在某些病例中与抑郁一同出现,在另一些病例中可能就是引起抑郁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