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赶三是清末京剧名丑,以演彩旦著名,至今犹存有《思志诚》、《探亲家》等戏的剧照。1962年6月6日上海《文汇报》载狄梵《论卢胜奎》一文,曾提及刘赶三当时有“活蒋干”之称。顷读《萧长华戏曲论丛》附录,载门人钮骠同志执笔的《萧老对史料的几点订正》一篇,有一节云:
据萧老所知,刘赶三并无“活蒋干”之誉。当时三庆班系由孙二官者饰蒋干。刘赶三虽也偶尔扮演,但不对工;相反,倒有颇含贬义的“京白蒋干”之称。他实属京丑,不擅长方巾戏。倦游逸叟《梨园旧话》中说:“……余曾观其偶饰方巾丑,则疵甚多,观者嗤之。”可为佐证。
又新版《辞海》下册第3530页“刘赶三”条下有云:“常在剧中借题发挥,嘲笑权贵。据传因讽刺李鸿章的丧权辱国而受杖责,郁愤而死。”近人蒋星煜先生在近著《以戏代药》第76页《刘赶三痛斥李鸿章》一文中更加以发挥道:“刘赶三深恨李鸿章的卖国,一次在演出中,利用插科打诨抒发了感慨,巧妙地痛斥李鸿章的丧心病狂,并且说了‘摘去头品顶戴,拔去双眼花翎,剥去黄马褂’这些话……”小如谨按:《辞海》和蒋文所述,当指一事。考李鸿章因甲午之役被清廷处分,事在光绪二十年甲午八月十八日(1894年9月17日),有明文见于《光绪东华录》。而另据清廷内务府所藏有关精忠庙首的卒年档案,刘赶三实病逝于甲午年七月初十日(1894年8月10日),卒年七十七。这是因为刘曾担任庙首职务,故档案有详细记载。然则李鸿章受处分之日,刘已死去一个多月,他怎么能在舞台上“痛斥”权奸呢?可见这件事也是完全不可靠的。
据北京昆曲研习社朱复同志见告,新版《辞海》上的“据传”二字,是由于老顾曲家景孤血先生生前提出的意见才加上去的。景先生曾据上引资料,力主从《辞海》中把刘的这件事删去,以昭信于后世。但《辞海》编委会却未忍割爱,只加了“据传”两字,于是这桩公案便依违于疑似之间了。至于蒋文,漏洞则更大。盖当时李鸿章已由清廷赏戴三眼花翎,并非“双眼”,尽管文章写得绘声绘色,其奈去事实愈远何!
附带谈一句。当时民间流传的“杨三已死无苏丑,李二先生是汉奸”一联,杨三指杨鸣玉,诚然不错;而“汉奸”一词,乃指李不忠于清王朝,并不等于辛亥革命以后的人指斥曾国藩、李鸿章等人甘为清室走狗,呼为汉奸之意。这只要熟悉晚清时代背景,便知吾言为不谬。
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