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莎斋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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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229 不礼貌的称呼

我曾在上海《新民晚报》发表过一篇与此同名的小文,指出当前有些对人的称呼不够礼貌。但由于刊出时校对不精,导致读者不明文义,且亦未引起社会上对此的较大关注。今再撰此文,重申鄙见,并希望得到读者指正。

不礼貌的称呼表现之一,在于给人写信或赠人以书籍、书画时所题的上款,即对受件人的称呼。照传统习惯,在写受件人的名字时是不宜冠以姓氏的。这就是说,对于受件人不宜连姓带名一并写上去。比如我送给朋友一本书或写赠给朋友一副对联,上款只宜写对方的名或字,而不应冠以姓。如受件人是邵燕祥,则上款只题“燕祥”而不宜加“邵”字。如果是写信,(“邵”字只能写在信封上,信件本文是不宜姓名并称的。这种姓名并称风气形成,实始于开会发通知或法院发传票。但援例用到写信、赠书或题书画上款上面则属于不够礼貌。而现今人们对此实在注意得不够。

不礼貌的称呼表现之二,在于称呼老师。当前有一种习惯,老师姓李,则称为“李师”;老师姓王,则称为“王师”。其实这样的称呼也是不够尊重对方的。姜妙香先生的弟子或有称姜先生为“姜师”者,我就感到别扭。因这样称呼竟与“僵尸”同音。我常说笑话,幸亏我姓吴,如果姓巫,我就有可能被称为“巫师”了。旧时雇用女仆,姓王则称王嫂,姓李则称李嫂。虽亦表示礼貌,毕竟不太尊重。称老师当然不宜袭用这种模式。其实称老师为王先生、李先生原很正常;单用“师”字,反显得出语轻率。所以我在书面语言中从不称自己的老师为某师。

对于长者,我们习惯以“老”作为敬称,如王姓老人称之为王老,李姓老人则称之为李老。也有姓名连称,而省去双名的下一字而代之以“老”者,如称叶圣陶先生为“叶圣老”,称俞平伯先生为“俞平老”,皆属敬称。晚近乃又有一种形式,即将对方姓名一并说出而下面再加一“老”字,看似尊重,实不尊重。因为对于长者,本不宜直呼其姓名,即使下面加“老”,仍欠恭敬礼貌。如称王瑶先生为“王瑶老”,称臧克家先生为“臧克家老”,我以为反不如径称王老、臧老更为恭敬礼貌。

故不礼貌的称呼表现之三,在于对长者的直呼姓名,纵称“老”亦非所宜。

也许有人认为我这种观念过于拘执。但既要提倡文明用语,就应使之益臻于完善无疵为好。故我宁被人讥评为迂,亦不愿使对方认为我态度欠郑重尊敬也。

199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