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十年前的事了。1987年春天,亡友刘正教授(他是资深语言学家,对外来语尤有研究,曾撰有这方面的专著)在《北京日报》曾著文讨论外来语音译的问题,当时读了很受教益。他在那篇文章末尾谈到“时髦”一词并非外来语,这完全正确。盖此词与英语的smart,只是读音上的巧合。今撰此文,聊以纪念正先生,并就正于读者。
“髦”字最早见于《毛诗·风·柏舟》,指年少的男女所梳的一种发型,所谓“彼两髦”是也。《仪礼·既夕礼》郑玄注对此说得很清楚:“儿生三月,剪发为,男角女羁,否则男左女右。长大犹为饰存之,谓之髦,所以顺父母幼小之心。”意思说“髦”本儿童发型,但在成年以前仍旧保留着这种式样,表示儿女在父母身边即使长大了也还是孩子。这是“髦”的初义。后来陆德明撰《经典释文》,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说明:“毛中之长毫曰髦。”即长头发或长的毫毛称做“髦”。
由长发、长毫之义引申开去,“髦”又作“选”和“俊”解,见《尔雅·释言》。《白虎通》引《礼别名记》:“十人曰选。”《说文》:“俊,材过千人也。”于是“髦”有了出类拔萃的意思,从而出现了“时髦”这一词语。各种工具书都引《后汉书·顺帝纪赞》,其中有“时髦允集”之语。新版《辞源》注云:“谓一时的杰出人物。”又云:“今称新异应时为时髦。”后者就是现代汉语中常见的用法了。这实际上是恢复了“髦”的本义。盖“时髦”者,流行的发型之谓。再从而扩大其义,便成为一切流行的、时兴的人和事物的形容语了。
附带还想到了“锦标”一词。60年代初,我应《体育报》之约,写过一篇《“锦标”考略》,指出“锦标”一词起于唐、宋时代,指为了赛船而竖立在终点的悬挂锦彩的标杆,见五代王定保所撰的《摭言》以及唐、宋人的诗句,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和《宋史·礼志》也有记载。但彼时却有人把“锦标”一词认作外来语,说它是从英语champion译音而成的。其实二者之间全无瓜葛,因champion一词起源于拉丁文,原义是广场、运动场的意思,与“锦标”毫不相干。这也属于字音的偶然巧合。
记得当时正教授还送给我一本他编著的关于外来语的词典,我在答谢他的信中提到:如“摩登”一词本为地道的外来语,有人却认为不是;而“时髦”、“锦标”之类的词语并非外来语,有人却硬把它们当成外来语。看来很需要像正先生这样的专家多做些普及工作,以正视听,免得那些似是而非的论者动辄“乱点鸳鸯谱”。遗憾的是,正先生没有多久即在北京病逝,本属“当务之急”的工作由于“人亡政息”,也被人看做“不急之务”了。
1997年8月整理旧稿写定于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