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妾薄命》今存二首,以佚文考之,似不止二首。然心窃疑之。第一首仅八句,四句为一韵,句六言,共二解。而第二首则有六解之多。岂佚句当属第一首欤?
至其第二首,实五句为一韵,句六言,共六解。第一解以“藏”、“房”、“光”、“桑”、“觞”为韵;第二解以“盘”、“端”、“干”、“颜”、“欢”为韵。下有“朱颜发外形兰”一句,依韵当属上。然其下第三解仅“情”、“轻”、“缨”、“呈”四句为韵。至于第四解、第五解皆五句为韵,则前后皆五句为一解,不宜第二解六句而第三解四句也。今按,近人黄节、古直注于“形兰”一语皆引程晓《女典》:“此乃兰形棘心。”黄节且曰:“形兰,兰形也,亦倒言以合韵。”其说疑误。盖原诗实当做“兰形”,“形”与下文“情”、“轻”、“缨”、“呈”为韵,本亦五句。后人欲以此句属前韵,遂误倒耳。朱绪曾《曹集考异》以为自“袖随”句以下宜另起别为一首,似亦病凿。然此诗第六解以“私”、“迟”、“归”、“晞”为韵,亦仅四句。鄙意此处为全诗结穴,故以四句收束;或传钞时遗佚一句。疑莫能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