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莎斋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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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63 刘十九非刘禹锡辨

《问刘十九》绝句,以《唐诗三百首》入选,故极流行。然刘十九是何人,诸家多未深考。简野道明《白诗新释》谓是刘禹锡,大误。而海内时贤亦每袭其说,故不得不辨。

考刘十九之名,仅见于汪立名编《白香山诗集》卷十七,此外别无所见。这一卷内,皆白居易为江州司马时所作近体诗,有关刘十九者凡四首。计:一、《问刘十九》;二、《刘十九同宿》;三、《雨中赴刘十九二林之期,及到寺,刘已先去,因以四韵寄之》;四、《蔷薇正开,春酒初熟,因招刘十九、张大夫、崔二十四同饮》。诗人晚年与刘禹锡唱和最频,竟无一题称刘禹锡为“刘十九”者。所谓“二林”,即庐山的东林、西林二寺,则刘所居之地肯定在江州无疑。白居易贬江州司马,在公元815年;由江州移四川忠州,在公元818年12月。检《刘十九同宿》诗,题下自注云:“时淮寇初破。”按,裴度、李平蔡州吴元济在公元817年(唐宪宗元和十二年),其时白居易正在江州。诗云:

红旗破贼非吾事,黄纸除书无我名。唯共嵩阳刘处士,围棋赌酒到天明。

今按,刘禹锡,中山人;刘十九,嵩阳人;二刘非一人之证一。刘禹锡自815年(元和十年)即任连州刺史(柳宗元于此年尚有诗寄赠),刘十九则被称为“处士”:二刘非一人之证二。刘禹锡此时身在广东连州贬所,断无擅离职守,跑到江州来同白居易“围棋赌酒”之理:二刘非一人之证三。有此三证,已足说明问题,然尚有更有力的证据在,即刘禹锡排行二十八,并非排行十九。汪编《白香山诗后集》卷四有《梦刘二十八因诗问之》一首,其首句即云:“昨夜梦梦得。”梦得,刘禹锡字。然则刘禹锡行二十八已成铁案。岂有同一人初行十九而后行二十八之奇谈乎!

此札写成,读《诗选》,谓刘十九是刘轲,心窃疑之。读《中华文史论丛》第五辑(1964年6月出版)载朱金城先生《〈白居易诗选〉编年注释质疑》,于刘十九非刘轲有详考,兹不赘。近人岑仲勉先生《唐人行第录》(1962年4月中华书局出版)页158列“刘十九”条,下注云:“嵩阳处士也,名未详。”对此抱阙疑态度,最为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