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创——《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四卷编纂工作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四卷主编 张星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四卷是在编委会领导下集体奋斗的成果。参加第四卷前期撰稿工作的有于剑飞、孙学文、李正华、李永田、李建斌、陈立旭、段若非、康文斌、程中原、蒋仲辉,参加第四卷后期修改工作的有张星星、李正华、李建斌。我是在《国史稿》后期送审和修改期间担任的编委、副主编、第四卷主编,由于参加这项工作的时间较短,所以我的体会可能比较肤浅,也难免会有讲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关于第四卷的主要历史特点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胜利,从危难中挽救了党,挽救了革命,使我们的国家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这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新”在哪里?怎样才能写好这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不同于《国史稿》此前各时期的历史特点?这些新的历史特点可以概括很多方面,最主要的有四个方面:
第一,从“毛泽东时代”到“邓小平时代”。
《国史稿》第一、二、三卷记述的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时期,而第四卷则过渡到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时期。邓小平作为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为实现伟大的历史转折,为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开创作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第四卷必须认真写好邓小平在中央领导集体中的核心地位,写好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实现新中国最伟大的历史转折,初步确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探索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进程。这是这一时期的历史主线,也是修改第四卷的总体指导思想和改好第四卷的关键。这里可以套用邓小平在指导第二个《历史决议》时说的一句话:写好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这不只是个理论问题,尤其是个政治问题,是国际国内的很大的政治问题。如果不写或写不好这个部分,整个决议都不如不做。”第四卷如果写不好邓小平的历史地位和历史贡献,也无法正确反映这一时期的历史主线。
第二,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人类社会要生存和发展,就离不开生活资料、生产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指出:“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新中国的发展历程曾走过曲折的道路,其中一个重要失误就是长时间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新时期最重要的历史转折,就是党和国家工作中心的战略转移,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这一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具有决定作用的影响。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带来了“新时期最显著的成就是快速发展”。正如邓小平所指出:“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这是最根本的拨乱反正”。
第三,拨乱反正与科学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大规模的拨乱反正,“拨林彪、‘四人帮’破坏之乱,批评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回到毛泽东思想的正确轨道上来”。有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实事求是地指出和纠正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是能否拨乱反正的关键;能不能科学地公正地评价毛泽东的历史地位,继续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是关系到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政治问题。邓小平指出:“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有的同志把这段话概括为继承、纠正、发展三个词,并强调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江泽民曾评价说:“邓小平同志领导我们党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坚持科学地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根本否定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实践和理论,同时坚决顶住否定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的错误思潮。随着国内局势的发展和国际局势的变化,越来越显示出这个重大决策的魄力和远见。”
第四,改革开放与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起步,经历了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经济体制的改革到各方面体制的改革,从对内搞活到对外开放的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在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的新鲜经验和人民群众生气勃勃的伟大创造基础上,邓小平在1982年中共十二大开幕词中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时代主题。2012年12月,习近平在广东考察时深刻指出:“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新时期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我们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步伐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认真写好并正确评价改革开放的启动、探索和初步展开,是修改第四卷的又一重要关键。
二、关于第四卷的起始和截止时间
第四卷主要记述了从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到1982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8年的历史。对于这一卷的起始和截止时间,在中央组织的审读过程中,许多审读单位都曾多次提出过意见。关于“新时期”的时间起点问题,有的部门提出,改革开放新时期是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建议第四卷的起始时间与此相统一。关于第四卷的截止时间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可否考虑写到1987年中共十三大,因为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较为完整形成的标志;第二种意见建议将第四卷的截止时间改到1989年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前;第三种意见建议截止到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南方谈话。这些意见应该说都有道理,我们都做了认真而慎重的考虑,但是最后没有能采纳这些意见。
关于第四卷及“新时期”的起始时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胜利,从危难中挽救了党,挽救了革命,使我们的国家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共十四大报告认为:“一九七八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会形成的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承担起艰巨的使命,实现了伟大的历史性转折,开创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以后中共历次代表大会的报告等文献也都有基本相同的提法。我们认为,“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这两种提法并不矛盾,都是有文献依据的。从历史编纂学的角度看,这两种划分方法都可以成立。就《国史稿》的具体情况来看,如果第四卷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写,就会把邓小平恢复工作、全国科学大会召开、拨乱反正的起步、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等放到第三卷即“文化大革命”时期里写。这样处理也会有许多不尽妥当之处。因此,第四卷的起始时间仍然是从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开始写起,同时加大一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历史转折的笔墨,进一步突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伟大历史转折的地位,使“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两个提法都能得到正确的反映。
关于第四卷的截止时间,我们并不认为写到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是一种最妥当的处理办法,中央有关部门提出的把第四卷截止时间向后延伸的意见是有道理的。但是,《国史稿》的编纂工作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启动的,那时要写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的国史,确实有许多实际困难,而且把这一卷的下限断在1984年经济体制改革全面铺开之前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这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2007年《国史稿(内部讨论稿)》第一次成书和2009年《国史稿(送审稿)》第一次送审时,第四卷的章节、内容和文字量是各卷中最多的。如果再把截止时间向后延伸,增加三年甚至五年的内容,分量会更加膨胀,在短时间内也难以做到,只能基本保持原来的面貌。应该说,这是有一点遗憾的,这个遗憾只有待续写以后的国史时再来弥补了。
三、关于第四卷修改中的若干问题
在中央国家机关30个部委审读过程中,各部委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从第四卷来说,除原则性修改意见和文字订正外,各部门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有210多条,有的部委还主动提供了修改或订正建议文稿。这些宝贵意见对《国史稿》第四卷避免疏漏、订正史实、提高质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关于华国锋与在徘徊中前进的两年
第四卷中的这一部分内容原来是按照第二个《历史决议》写的。第二个《历史决议》既肯定了华国锋“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中有功,以后也做了有益的工作”,也指出了“十年‘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政治上思想上的混乱不容易在短期内消除”等客观原因,同时也批评“当时担任党中央主席的华国锋同志在指导思想上继续犯了‘左’的错误”。主要是:“他推行和迟迟不改正‘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错误方针;压制一九七八年开展的对拨乱反正具有重大意义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拖延和阻挠恢复老干部工作和平反历史上冤假错案(包括‘天安门事件’)的进程;在继续维护旧的个人崇拜的同时,还制造和接受对他自己的个人崇拜。一九七七年八月召开的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揭批‘四人帮’和动员全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华国锋同志的错误的影响,这次大会没有能够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反而加以肯定。对经济工作中的求成过急和其他一些‘左’倾政策的继续,华国锋同志也负有责任。”我们认为,这些结论是客观公允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在《国史稿》征求意见、送审和修改过程中,恰逢2008年华国锋逝世,新华社播发了经中央审定的《华国锋同志生平》,对华国锋用了“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三个称呼,并指出:“粉碎‘四人帮’后,华国锋同志担任了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务院总理等职务。在此期间,他先后主持了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十一大、十一届三中全会等重要会议。他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支持下,拨乱反正,恢复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正常秩序,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经济建设各项工作,揭发批判‘四人帮’的罪行,清查他们的帮派体系,取得了很大成绩。他根据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开始复查、平反冤假错案。他强调千方百计把经济搞上去,使工农业生产得到比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在他的推动下,教育科学文化工作开始走向正常,外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华国锋同志在领导揭批‘四人帮’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2011年华国锋诞辰90周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又在《人民日报》发表《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一生——纪念华国锋同志诞辰90周年》,基本采用了“生平”中的主要提法。
根据这些新的情况,有的部门建议:“根据中央对华国锋的评价,恰当地说明华国锋的作用和贡献”;也有部门提出:关于华国锋“推行和迟迟不改正‘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问题,可以“虚化一些,不点名,只提个别‘中央领导人’”。我们基本采纳了这些意见和建议,按照《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和新华社的《华国锋同志生平》有关内容,适当加强了华国锋在担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务院总理期间所做的有益工作,对“两个凡是”错误方针的提出作了“虚化”处理,但对“推行和迟迟不改正‘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问题,仍然按照第二个《历史决议》作了如实记述。
(二)关于农村改革率先突破
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并对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改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写好中国农民的这一伟大创造及其产生的广泛影响,有着重要意义,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是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式,最初是从部分省区农村中自发兴起的,冲破了当时党和国家的一些政策规定。这跟国史中的其他重大事件有所不同,在记述方法上有些特殊情况。国史中的重大事件一般都是先写历史背景,再写党和国家的决策,然后写决策的实施过程和实践结果,最后作总结性的归纳概括。要先从基层的创造和突破写起,把握好基层突破与中央政策的关系,难度比较大,过程比较复杂,梳理清楚比较困难。第四卷在这一部分内容中注意写好农民的伟大创造与中央政策调整的互动关系,既充分反映了中国农民从实际出发的智慧和创造精神,也充分反映了中央肯定和支持农民的伟大创造,及时总结实践经验、调整农村政策,对农村改革率先突破的推动作用。
二是改变“政社合一”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这项重大改革从1979年8月开始试点,1982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出相关法律规定,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到1985年设立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全部完成,农村人民公社体制在实行27年后退出历史舞台。在中央组织的审读过程中,有的部门提出:“对实行了27年的人民公社体制要作出总体评价”。我们觉得这个建议提得很好,确实应当作出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评价。但我们查了很多历史文献和学术成果,实在找不到相关的文献和学术依据,难以用简短的语言作出科学的总结和评价。这个问题还是值得予以关注并作出深入研究的。
三是关于邓小平“两个飞跃”的思想。第四卷在写完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加写了一段90年代后邓小平关于农村发展“两个飞跃”的思想。这段内容非常重要,指出了中国农村改革进一步发展的方向。虽然第四卷的下限是1984年10月,在时间上可能有点“穿越”,但加写这一段,完整地反映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还是有重要意义的。
(三)关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问题
在第四卷的时间段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处于初步启动阶段,主要围绕扩大企业自主权、试行经济责任制、发展多种经济形式、疏通流通渠道等方面,从个别企业试点到面上渐次铺开,从企业内部改革到企业外部改组联合,再到城市综合经济体制改革试点,逐步全面展开。我们对从计划经济体制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单一公有制到发展多种经济成分、打开对外开放大门等情况比较熟悉,但也有许多我们原来不太熟悉而且专业性很强的领域,例如财政、税收、金融体制改革等等。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中央经济工作部门提出不少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改好这一部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例如,关于基本建设投资“拨改贷”,即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这项改革措施从1979年8月开始试行,1981年起在实行独立核算、有还款能力的企业中推开。这一改革举措对压缩基建规模、推进政企分开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成为国有企业负担过重、负债过多的重要原因。如何对此作出一分为二的辩证分析,确实需要把握好分寸。中央有关部门在审读意见中建议:“补充财政改革的背景情况、主要内容、历史作用,同时对当时财政体制改革的评价最好更加客观,不宜过于从现在的标准评价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政策、体制。”我们按照这一意见补充了有关内容,对不太适当的负面分析作出了修改。
再如,关于两步“利改税”,即1983年和1984年分两步实施的国有企业由原来向国家上缴利润改为缴纳税金。这项改革举措对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发挥好税收的调节杠杆作用,产生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当时的国有企业税率与同期的非公有制企业、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税率相比,确有不尽合理之处。如果离开特定的历史背景,就很难对这种差别税率作出客观的公正的总体评价。中央有关部门在审读意见中提出,这一部分的原稿中有些表述和评价“不够准确,建议再作斟酌”。我们按照审读意见作出了适当修改。
又如,关于1981年开始在湖北沙市、江苏常州、四川重庆进行的城市综合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原来的稿子中内容比较单薄。中央有关部门在审读意见中建议,应当补充和充实这一部分内容。我们作了一些补充,但由于这方面的资料比较缺乏、研究不够深入,可能还存在一些差距。
此外,还有关于经济统计数据的使用问题。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经济统计数据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觉得:一是要用权威的统计数据,最好用国家统计局正式发布的统计数据;二是要用相对统一的数据来源,有些数据可能前后有变化,相对统一的数据来源才具有可比性;三是使用统计数据作计算和推导时,一定要严谨细致。在第四卷的修改工作中,核对经济统计数据花费了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
(四)关于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
第四卷专门设立一章即第九章,记述和反映这一时期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这一章主要记述了政治体制改革指导原则的提出及其初步成果,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贡献,以及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的斗争,重点阐明了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订及其重要地位,有针对性地回答了“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中央有关部委曾提出,这一章“无论是从历史的发展过程还是从对全局、对后来的重要影响看,都应当提前叙述。……因此,建议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在结构安排上移至适当位置,并对这一部分充实有关内容、加重叙述份量。”经过综合考虑,我们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放在第九章的位置是适当的,是考虑了时序和定位两方面因素作出的安排,因此没有调整这一章的位置,主要对一些有关内容作了补充和修改。
(五)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反对精神污染的斗争
在有的国史、党史著作中,对这一时期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反对精神污染的记述,比较轻描淡写,没有充分反映这一问题的实质。我们认为,这一时期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反对精神污染的斗争,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应当客观地如实记述,并认真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当然,在最初的“内部讨论稿”和“送审稿”中,这一部分内容特别是反对精神污染的斗争,也存在文字过多、记述过细等问题。中央有关部门在审读意见中提出:“1983年—1984年反对精神污染的斗争,一共用了九个目,是整个书稿中列目最多的一节”,建议“可作些删节”。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的审读意见,我们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由原来的两章合并为一章,适当删减了对清理精神污染曲折过程记述过细的内容,对涉及的个别人物作了淡化处理,没有点名。
四、关于国史编纂工作的几点思考
通过参加《国史稿》第四卷编写和修改工作,取得了很大收获,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对如何做好国史编纂工作作了一些思考。谈几点不成熟的认识。
第一,严格遵循中央对重大历史问题的总结和评价。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等有关文献,对重大历史问题作出的总结和评价,不仅是郑重的政治结论,而且是集中全党全国人民智慧、反映历史本质、揭示历史规律的科学结论。要准确记述、科学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发展历程和宝贵经验,书写忠实于历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就必须深刻领会和严格遵循中央对重大历史问题作出的结论。作为一名国史工作者,一定要熟读这些有关的重要文献,完整准确地领会精神实质,科学地运用到国史研究和编纂工作中去。这当然不是说要把中央的有关文献原封不动地照搬到国史当中来,而是要通过我们严谨细致的研究、客观缜密的分析,为正确总结和评价重大历史问题提供科学的历史支撑。
第二,坚持以翔实准确的档案史料为依据,据史立论、论从史出。真实、客观地记述和评价历史,是历史著作的生命之根。《国史稿》的编写和修改工作,自始至终坚持从研究第一手的档案资料入手,以第一手的档案资料为基本依据,据史立论,论从史出,按照历史的本来面貌记述历史,从客观的历史记述中探寻历史规律。档案资料浩如烟海,研究工作单调枯燥,只有静下心、屏住气、钻进去,认真做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研究功夫,才能从纷繁复杂的历史现象中发现历史的本质和规律,才能从对历史规律的探寻和追索中挖掘出有益的历史借鉴。
第三,科学谋划和设计各领域、各部门在国史中“面”和“线”上的布局。为避免与中共党史的雷同,《国史稿》在内容上更侧重于治国理政的国务活动,注意反映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民族宗教、社会风尚、国防、外交、气候灾害等方面的国家大事。然而,一部国史著作的容量毕竟有限,不可能对方方面面都平分秋色,也不可能把所有大事都收纳其中。必须对国史涉及的各领域、各部门有一个全局性的整体谋划,对国史的总体历史线索和各领域、各部门的历史连续性作出科学的设计。中央组织30个部委三次审读书稿,对《国史稿》实现“面”和“线”上的科学布局,起到了很好的帮助作用。根据有关部委的意见和建议,第四卷在修改中补写了不少内容,避免了重大遗漏。
第四,慎重对待历史人物在国史中的列名和评价问题。在中央有关部委的历次审读意见中,对历史人物的列名、排序和评价等问题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历史人物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写好历史人物在历史活动中地位和作用,对生动地反映历史、增强历史内容的丰富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一部正式的国家历史,哪些人物可以入史,哪些人物不宜入史,如何处理好记事与写人的关系,如何把握好历史人物正面评价与点名批评的分寸,都是需要慎重对待的重大问题,切不可仅凭个人的好恶亲疏随意评断。无论正面评价、人物排序,还是点名批评,都要有充分的历史依据,要有统一的评价标准,要做到客观公正。
第五,恰当选择档案文献和历史资料的采用。有的中央部门在审读意见中提出:“目前书稿中有三种情况值得注意:一是资料、史料的来源和所依据的书刊有些不具备权威性;二是有些部分所运用的材料、史料,来源比较单一;三是一些内部编印的绝密资料不宜作为公开出版物引用材料、史料的出处……”档案文献和历史资料是历史著作的重要支撑,是历史著作客观性、可信性、权威性的重要基础。要注意文献资料的权威性,尽量引用中央权威部门编辑出版的正式文献集;要坚持引用第一手的原始资料,尽量避免转引第二手的资料;要注意文献资料的系统性,以形成对历史进程比较完整的证据链;要注意文献史料、报刊史料、口述史料等各类史料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印证,避免单一资料可能导致的偏误。
第六,采用正史的文笔文风。编委会很明确地要求,《国史稿》要采取正史的文笔文风,力争做到质文兼备、精确严谨。但最初的“送审稿”确实还存在文笔文风不够统一的情况。中央有关审读部门在这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提出:“《国史稿》作为史书,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应充分体现客观性,行文中不宜使用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语言,应以历史文献表述为依据,多用叙述性的语言”;有的提出:“全书的语言、语气及文风问题,不宜将编写人员的特殊个人感情和个人主观评判渗透到书稿中,建议尽量避免使用小说式的写法和情绪化的语言”;也有的提出:“书稿中一些地方使用了一些描述性的、纪实性的语言;有的地方对有关人物和事件的评述,有一点大批判式的口气等,似不适宜,与史书的语言风格也不协调。”这些意见对我们把握好文笔文风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