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论辩力:在讲话中提高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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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辩论可以彰显人格魅力

人们在论辩过程中显示出来的不仅是他的论辩技巧,更应该是他光彩夺目的人格形象,而后者正是一种蕴含于争论之中,但又超越于争论之上的具有魅力的东西,也是最难能可贵的东西。

人们接受另外一个人的所言所辩,首先接受的不是所言所辩的内容,而是辩者自身的人格和品德。如果一个人的人格和品德无法让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和认同,那么他的观点在被人接受的过程中就会大打折扣。如果人格不完美,做人的品位不高,那么这个人的伶牙俐齿实质上只是巧舌如簧。而具有完美人格和高尚品德的人,在其言谈举止中,就会充分体现出人类的智慧和人性的优美。

有些人把辩论仅仅当做是一种单纯运用技巧就能胜利的行为,因此他们不会费尽心思地去认真地对辩题进行理论剖析,而是更多地列举低俗的事例,以及充满低级趣味的噱头来吸引听众,甚至利用听众的感情,虚情假意地博得听众的同情心。当然,这种卑劣的辩论手段在短时间内可能会有一定的效果,但从长远来看,这时的辩手已经开始慢慢进入辩论的误区,如果不幡然醒悟,必将陷入“无可奈何花落去”的窘境。

人格力量的凸显,当然要依靠知识底蕴和理论素养。现代社会中,几乎没有人能成为古希腊社会中那种百科全书式的智者,大多数人只具备通晓有关领域知识的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谁知识积累得越丰富,谁就越有发言权。任何人都无法研究尽所有的社会问题,但真正的辩才却应该有知识积累和理论素养,能够在辩论中旁征博引、融会贯通、滴水不漏,使对手无机可乘;良好的理论修养,则能使我们更深、更新、更广地把握论题,判断是非,应对问题,使对手遥不可及。

深厚的知识底蕴和良好的理论素养的有机结合,将在一定程度上带给我们某种魅力,从而给人一种权威感和信任感。这些无疑都增加了我们的人格力量。这种影响力越强,越有利于最终获胜。

论辩者犹如一棵树,如果他的人格力量是树干,他的辩论技巧不过就是枝叶。只有根深才能叶茂,只有具有光彩照人的人格力量,其论辩技巧才能达到游刃有余的上乘境界。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如下原则:

(1)先学会做人,然后才学会去论辩;

(2)先学会尊重他人的人格,再学会遵守辩论的规则。

这里的“先”不是时间在先的“先”,而是逻辑在先的“先”。

也就是说,不论人多还是人少,不论何时何地参加何种论辩,尊重他人人格,保持自己人格的完美都是先决条件或绝对命令。论辩的品位不可不高,不能有损对方的人格。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我们顶多可以用“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这样的说法去批评对方。论辩双方只有显得彬彬有礼,才会不失大家风范。

大众场合的论辩虽然具有游戏的性质,但是我们青少年却不能用纯然游戏的态度去对待,只有确立起良好的人格形象,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有魅力的辩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