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交活动中东道主应主动为客人中不相识的人作介绍。
(2)在办公地点,同时接待互不相识的来访者时,应为来客双方互作介绍。
(3)在公共场合,与他人同行,路遇本人相识但同伴不相识的人时,应将其介绍给自己的同伴。
(4)有意推荐某人进入你较熟悉的社交圈时,应为其作介绍。
(5)陪同亲友拜会其不认识的人士时,要为双方作介绍。
作为介绍人,最好事先了解一下双方是否具有互相认识的愿望和必要性,不要贸然为两个不想结识的人作介绍。刚到的客人不必要介绍给要离去的客人,路遇匆匆打招呼的人也不必介绍给同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