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初,多尔衮前往喀喇城(今河北省承德市郊)围猎时,忽然得了一种咯血症。初九,多尔衮病逝。顺治辍朝震悼,追尊多尔衮为“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照帝制丧葬。
多尔衮与生母孝庄太后的暧昧关系使顺治感觉很难堪,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满的情绪也与日俱增。另外,多尔衮杀了顺治的长兄豪格并霸占了其福晋,也在他心中埋下了仇恨的种子。而且多尔衮骄横跋扈,独揽朝政,根本不把顺治这个皇帝放在眼里,更使他的仇恨加深了一层。顺治的这些不满与怨恨,在多尔衮生前不敢稍有表露,却在多尔衮死后来了个痛快的爆发!
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十二日,顺治御太和殿宣布亲政。此年他虽仅14岁,但“坐殿上指挥诸将,旁若无人”。复仇计划正式开始实施了,他谕告诸大臣,凡是重大事情一律报皇帝亲自处理,收回皇权;同时把多尔衮王府内的印信和档案都收回宫内;然后又以谋乱之罪将多尔衮同母兄武英郡王阿济格监禁。多尔衮原来的一些亲信一看形势有所变化,纷纷倒戈,有些就投到济尔哈朗的门下。
二月十五日,多尔衮原来的亲信、正白旗议政大臣苏克萨哈怕自己也被清算,实在按捺不住,首告多尔衮死后,将私制八补黄袍等御用服饰置于棺内,生前还曾欲迁两白旗移驻永平府。顺治闻此消息,自然十分高兴,立命诸王大臣审理。
郑亲王济尔哈朗、理事三王同内大臣遵旨审理后,向顺治奏劾多尔衮诸过,计有大罪十余条:以皇上之继位尽为己功;独专威权,擅作威福,一切政事和本章自行裁处,概称诏旨;不令郑亲王预政,擅令其弟多铎为辅政叔王;谋死肃亲王,逼纳其妃,夺其官兵财产户口入己;以朝廷自居,令诸王、贝勒、贝子、公等日候府前;府第、仪仗、音乐、扈卫人员,皆僭拟至尊,任意糜费国库钱财;“亲到皇宫内院”;诳称太宗即位“原系夺立”;逼取皇上侍臣归入己之旗下,哄诱皇上侍臣归附于己;私制帝服,藏匿御用珠宝;欲带其两旗,移驻永平府;等等。
二月二十一日,顺治不顾一个月前曾亲自为多尔衮追封过“义皇帝”的尊称,断然颁谕追论多尔衮罪状,昭示中外,下令“削爵、撤庙享、罢谥号、黜宗室、籍财产入宫”,诛其党羽,毁墓掘尸。据说当时多尔衮的尸体被挖出来,被人用棍子打、用鞭子抽,最后砍掉脑袋,暴尸示众后,焚骨扬灰。瞬息之间,专权多年的赫赫功臣,叱咤风云、言出令行的“皇父摄政王”多尔衮,死后尚不到两个月就成了千古罪人。
多尔衮虽遭身后之罚,但其势力仍在。要消除其影响,收回被分散削弱的皇权,确实很费周折。顺治亲政之初,为处理纷繁的日常政务,下令“复用诸王”于部院,这样,被多尔衮严重打击的郑亲王济尔哈朗开始握有重权。顺治八年(1651年)闰二月,顺治下令处死谄附多尔衮而握有实权的大学士刚林、祁充格,八月杀掉固山额真、吏部尚书谭泰,十月令阿济格自尽,这一系列的措施沉重打击并消除了多尔衮派的势力。
在根本上稳定了政局之后,顺治对郑亲王大加封赏,并逐渐剥夺其辅政王权,收回皇权。九年(1652年)正月,顺治谕内三院说:“以后一应奏章悉进朕览,不必启和硕郑亲王。”三月又下令:“罢诸王贝勒贝子管理部务。”大权集于一身,他当上了名副其实的大清皇帝。他有鉴于明末士人结党的前车之鉴以及多尔衮结党的切肤之痛,在追黜多尔衮之后,多次严令“内外大小官员,各宜恪守职掌,不许投拜门生。如有犯者即以悖旨论罪”。他认为,投拜师生即为结党,后竟定为不赦之罪。他严厉惩处“贿买关节,紊乱科场”的考试作弊行为,屡兴科场狱案。他严禁私交、私宴,认为如此行事便可以“永绝朋党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