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应松
一直以来,我的小说很少甚至完全没有触及城市生活和知识分子,虽然我在城市生活了许多年,我大小也算个知识人了。原因在于我对城市多有隔膜,对知识分子也谈不上了解。
记得刚到武汉大学时,就发现有些朋友转向去弄校园生活的小说,我暗暗吃惊。我深知校园对我们不过是一次偶然的邂逅,它并不是我们这些土不拉叽的人的安身立命之所。我们大多来自乡下,承认过去那个养育我们并使我们认识了世界的环境,承认自己的土气和缺乏教养,也许更自然一些。
想一想,对于一个大学教授与一个船工,一个惯于卖伪劣商品的商人或者一个田间的荷锄者,我更熟悉谁呢?当然,我熟悉船工,我熟悉农民。我写他们,我的爱与恨就会变得十分真实,没有任何虚伪和矫饰的成份。我的感情更易与他们贴近,而不必去揣摩或者猜想。我过去是写诗的,写诗可以抒发情绪而写小说靠的是对环境的描写,对人物、对事件的叙述,需要有大量大量的语言。语言从哪儿来?只能从你特别熟悉的生活中来。写一条河,一只船,一个撑篙人,写烧窑,写榨油,等等这一切,当然会使我得心应手,而不必去搜肠刮肚地寻找词汇。
写熟悉的东西也不会使你误入歧途去胡编乱造,往往写熟悉的东西都有真实感,也会使艺术的表现更结实,更丰满。我写的一些中篇如《黑艄楼》、《黑藻》、《承受》、《刘南复》,虽谈不上优秀,但至少可以给读者的感觉十分自然、真切,人物比较活,看得也舒服。然而如果让我去写一个夹杂英语对话的人,写一段校园里浪漫的爱情,那就真会让人笑掉大牙。为此,我小说中的人物几乎都在现实中找得到出处,叫得出名字,小说中的地名几乎全是真的。它没有别的用意,它只是便于我在写作时对他(它)们进行更多的感情投注。例如获得《清明》创刊10年作品奖的中篇《大寒立碑》,是写我的父亲;《别让我感动》、《失语的村庄》或多或少有我和我熟人的影子。
感情投注对于我的写作是十分重要的,不知别人是否也这样。我从来不喜欢用淡墨,也不喜欢在作品中冷静地分析,只要我对一种往事的回忆突然动情,我就开始了写作。当然,有时候这种炽烈的感情灼伤了理智,使作品中的人物显得过于沉重,也显得有些匆忙,这是无可奈何的。
对于江汉平原,对于长江,我有着难以割舍的眷念,身处城市,精神还乡,似乎是所有乡土作家的“情结”。我离开了那块土地,可我的精神与他们同在。在城市,我只能是一个为生活而行走奔忙的人,而在故乡,我却是一个在河堤草坡上晒太阳的人。一个可以在祖先的坟头跪磕的人。我写熟悉的人和事,写故土,其实是我对生命意义的一种追溯,对人生的一次叩问,它充满了回忆的乐趣,使我对养育我的一方水土有了更深的认识。拣熟悉的写,就是先挖自身的富矿,抽自己的血。至于以后怎么办,那是以后的事,你何必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