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行会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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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各地苦力帮之一斑

(1)青帮

在清代曾有五六十年的历史。清时,长江流域出产的米,由运河运往北京。但运河流域,土匪横行,输运时感不便。于是由当时运河沿岸的土匪,以最大的白水村土匪团作主,呈请朝廷,开始包运粮食,把它造成一种职业行会的结社。这是它的起源。起初把帮分成三部,约有二千艘的运粮船及数千人,但后来加入者甚多,逐渐增至五六万人。道光末年长发贼乱起,运河交通梗塞,清朝乃取海道运粮,于是他们的团体无事可干,改营别的生活去了。

(2)北京的抗夫

李幽影《北京劳动状况》:“头目应下事来,分派那抗夫,叫谁去谁就得去,不得争先退后。抗夫所挣的钱,都得照规矩分给那头目。因为那头目不但管应买卖,他还负着挺大的责任,人家把东西完全交给他,有丢失损伤等事,那头目就得赔偿。抗夫的头目,成天联络各嫁妆铺、各木器铺等,因为这些铺里卖出去的物件,大都用抗夫包送。”

(3)芜湖的码头工人

语罕《芜湖劳动状况》:“他们的码头都有势力范围的;就是这一帮占的地段,不许那一帮侵入。民国二年寿州帮和山东帮争码头,据说打死几个人。然而他们并不打官司,你打赢了,这个码头,就是你的,我打赢了,这个码头,就是我的。究竟现在是哪几帮呢?有寿州帮,有合肥帮,有奤帮。什么叫奤帮呢?就是山东、徐州、宿州一带的人。就中以寿州帮势力最大,合肥帮次之,奤帮又次之。”又云:“工人对于工头,毫无感情可言,不过平时赖他领给工资而已。工头对于工人,督率他们工作,一方对于雇主担负货物保险的责任,一方对于工人担负发给工资的责任。不过他们多是“上下其手”,剥削工人的生活滋养料,去肥他们自己。然而工人还像孩子离不掉娘似的;至于雇主借他去牢笼工人,更不用说了。”

(4)上海的苦力帮

(A)码头工人——李次山《上海劳动状况》:“背包小工,每背一包,至多只拿着二十文,到要捐出一文半钱,作为公款,以备对待外来野鸡工人,和抵抗外侮的用哩。他们这个办法,多少含有一点团体的意思,却看不出他们团体究竟怎么组织。他们对外,这是严守秘密的。”(B)间夫萝——同上文:“上海俗名萝间,近来闸北始改为肩运公会。统计全埠有十余家,各分地段,不得相扰。如南市有事,须用南市萝间;北市不能越俎,共有工人二十余名。此辈分强弱,强者任抬轿、输送砖木石料喜轿丧棺各事;弱者形同乞丐,由贳器店向萝间支配,任丧葬喜事之仪仗,定价极廉,仅得一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