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四大战役之淮海战役实录(解放战争战略决战实录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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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支援前线(2)

(2)在部队前进的新收复区,进行适当的征借,就地供应。初步计算:邳县征借150万斤,兰陵征借150万斤,峄县征借100万斤,合可征借400万斤。其办法有三种:第一是由地方组织征粮队,随军行动,到新区后,向群众进行解释动员,根据原有地亩数,向各村派定具体征借数,或集中收粮点,部队向粮站付粮票取粮,或直接交驻村部队用,由征粮队清理手续(收部队粮票给群众收据)。使各村负担不超过应借数,超过者自外村调剂。第二是在地方干部少时,派少数人随军行动,向各村宣布应借数,部队就村取粮交粮票,超过借数者报告政府设法调剂。第三是部队直接向村借粮,交足数粮票,并留下证明信将来由政府清理。力求用第一种办法,避免第三种办法,不得已时用第二种办法。总之要尽量做到负担合理手续不乱。

(3)就近调运:自六地委调运300万斤加工粮到临沂南沂河边,组织沂河运粮指挥所,集中船只〔以〕求达到每日送10万至15万斤加工粮至沟上,以供应陇海路上部队。第二,自四地委调500万斤加工粮至峄枣、郭里集一带,每日送到15万斤并派人建立转运站,负责两个纵的供应任务。

(二)六地委的供应布置:

1粮食情况:全区有麦粮2000余万斤,秋征能征5500余万斤。可拿出麦粮2000万斤,秋粮4000万斤,共6000万斤支前。滨南、临沭、郯城、东海、竹庭(今江苏省赣榆县)4个县存粮计有麦450万斤,秋粮1600万斤,合有2050万斤。其余均在日照、莒县、莒南等地,离战区较远。

2加强南边4个县的征收与征借,连同田赋、村财政粮可征收1000万斤,这样共可有3000万斤。

3莒南、莒县、日照3县于10月底至少调运粮1000万斤至临沭一带,使滨南保证有粮4000万斤支前。其余再陆续向南调运。

(三)运输力:

1调剂五地委小车5000辆,挑子4000副,拟设三处粮食转运站,每处掌握小车1000辆,部队运动时,每纵临时去小车500辆运粮,另两个纵各去2000副挑子挑粮。

2调剂六地委小车8000辆,挑子4000副。

丙、粮食调运:

(一)自二地委调1000万斤到以下各点:朱陈300万斤,武德300万斤,辛庄200万斤,梁邱200万斤。

粮类:600万斤小米,100万斤面,300万斤高粱。规定接收办法:朱陈、武德,由临沂县接收,由前办批拨;辛庄、梁邱由费县接收,由专署批拨,务于11月底运完。

(二)自三地委调粮共500万斤,内小米300万斤,高粮200万斤,到临沂东北之汤头一带,归临沂接收,于11月底完成。

(三)自一地委调粮500万斤到兖、邹。自博山调粮1000万斤到兖、邹,自七地委调粮2000万斤到兖、济两市区(指山东省兖州、济宁两市),以上调运均于12月底运完,接收由四专署负责。其运粮指挥,另组指挥部,专司其事。

(四)四地委拿出1000万斤(调运500万斤去峄枣,其余500万斤随时听调),五地委争取拿出3000万斤,六地委拿出6000万斤,共1亿斤粮食,作为第一线支前。以上共调运5000万斤,合有15亿斤,保证3个月的供应。

丁、两个要求:

(一)各地应有对战争高度负责的精神,按时调运,及时供应,保证部队吃上饭。

(二)各地应以精细深入的工作作风。从运送保管加工各个环节上,对群众与工作干部,进行教育组织工作,并进行有系统的检查,保证军粮干净根绝砂子,去掉糠秕。

二、关于人力配备方面

由于战争的规模的巨大,粮食的调运,担架、民工随军服务以及战场民力的临时服务,故新的任务,极为繁重,使用人力数之浩大,战争之连续,均须我广大民力参加前线和战场之各种勤务,因此我们一方面应以满足军队要求,同时又要掌握节省民力为原则,如此配备各纵队之常备担架、挑子各500副,仍按以补充为原则,特将担架、挑子、小车的配备调拨规定于后:

甲、各纵队常备担架之配备数目:

一纵队:应有担架500副,原有担架200副(系中原带来300副,因不巩固故折有200副),决定由一民管处补给300副(在费县城交接),共合500副。

应有挑子500副,原有挑子已复员,决定由一民管处调给500副(在费县城交接)。

二纵队:应有担架500副,原有担架420副(系苏北带来,从7月起服务半年至8个月),决定由六地委补给担架80副,共500副。

应有挑子500副,原有挑子240副(亦系苏北带来,服务期半年至8个月),决定由六地委补给挑子260副,共合500副。

三纵队:应有担架500副,原有担架350副(由渤海配备),决定由六地委补给担架150副(在梁邱交接),共合500副。

应有挑子500副,原有挑子已复员。决定由四地委调给挑子500副(在梁邱交接)。

四纵队:应有担架500副,原有担架500副,系7分区配备已复员,决定由一民管处调给担架500副(在费县城交接)。

应有挑子500副,决定由一民管处调给挑子500副(在费县城交接)。

六纵队:应有担架500副,原有担架已复员,决定由一民管处调给担架500副(在费县城交接)。

应有挑子500副,原有挑子已复员,决定由一民管处拨给挑子500副(在费县城交接)。

七纵队:应有担架500副,原有担架450副已复员,决定由渤海担架团调给450副,六地委调给担架50副,共500副。

应有挑子500副,原有挑子已复员,决定由一民管处调给挑子500副(在费县城交接)。

支前民兵随军开赴淮海前线

八纵队:应有担架500副,原有担架400副,决定由六地委调给担架100副(在梁邱交接)。

应有挑子500副,原有挑子不了解,决定由四地委调给挑子500副,如果有挑子未复员,则不补。

九纵队:应有担架500副,原有担架450副(胶东配备的),决定由六地委调给担架50副,共500副。

应有挑子500副,原有挑子500副(胶东配备的),不另配备。

十纵队:应有担架500副,原有渤海常备担架350副,此担架服务期限尚不了解,另由渤海二线担架拨给100副,共合450副,为保证该纵需要,由一民管处(滨海担架)准备担架450副,如原渤海担架350副已满期即补之,否则就不再补。

应有挑子500副,原有挑子已复员,决定由一民管处拨给挑子500副(在费县城交接)。

冀十一纵队(指中野第十一纵队):因该纵两个师,应有担架400副,原有担架250副(冀鲁豫配备的),决定由一民管处拨给担架150副(在费县城交接)。

应有挑子400副,原有挑子375副,决定由一民管处拨给挑子25副,共400副(在费县城交接)。

十二纵队:因该纵两个师应有担架400副,原有担架250副(该担架是10月底期满,期满后由淮北接管),决定由六地委补给担架150副,共400副。

应有挑子400副,原有挑子254副,小车160辆(拆合挑子320副),共合挑子574副,不另配备。

十三纵队:应有担架500副,原有担架450副(胶东配备的),决定由六地委补给担架50副,共500副。

应有挑子500副,原有挑子500副(胶东配备的),不另配备。

西兵团直属队(包括卫生部,两广纵队,特纵),应有担架1000副已复员800副,尚有担架200副,决定由一民管处调给担架800副(在费县城交接),共1000副。

豫皖苏民兵担架队缴获的枪炮

应有挑子700副,原有挑子410副已复员,决定由一民管处调给挑子700副(在费县城交接)。

鲁中南军区部队:应有担架400副,原有担架760副,除不配备外,多者调出交一民管处。

应有挑子400副,原有挑子500副,除不配备外,多者调出,交一民管处。

以上各部队共计:

(一)应有担架7200副,原有担架3730副,应配备3470副,现共配备3830副,内鲁中南军区部队原有担架多360副,除将此多数调回外,尚有7200副,每副5人,共计36万人。

(二)应有挑子6900副,原有挑子2689副,应配备4211副,现配备4485副,内十二纵多174副,鲁中南军区部队多挑子100副,共多274副,除调回鲁中南军区部队所多挑子100副外,尚有7074副,计7074人。

以上共计43074万人。

乙、转运担架及运粮小车挑子的配备:

(一)担架:配备2000副交五地委支前机关掌握,配备3000副交六地委支前机关掌握,配备2500副由前办直接掌握,共7500副,每副5人共375万人。

(二)挑子,调4000副交五地委掌握,调4000副交六地委掌握,调1000副交前办直接掌握,共9000副,9000人。

(三)小车:调给五地委小车5000辆,调给六地委小车8000辆,调给华东军区后勤部小车2000辆,共15万辆。每辆2人,共3万人。

以上共计765万人。

丙、担架、挑子、小车的调拨:

(一)担架:

1根据以上共需担架147万副。

支前民工担架队

2现存担架7480副:存第一民管处(驻平邑镇)1200副,存第二民管处(驻马站)2500副,存第三民管处〔驻淄博)800副,六地委掌握1830副(驻长辛桥),程主任掌握的700副,前办直接掌握的450副。

3部队原有担架3730副。

4以上共有担架1121万副,距需数尚缺担架3490副。

5着调二地委担架2000副,三地委担架2000副,四地委担架1000副,共5000副(因部队现有担架不够巩固,故多动员一部以备补充)。

(二)挑子:

1以上共需挑子16074副。

2现存挑子5510副:存二民管处5000副,六地委掌握510副。

3部队原有挑子2689副。

4以上共有挑子8199副,距需数尚缺挑子7875副。

5分调9000副:计调一地委挑子2000副,调二地委挑子2000副,调三地委挑子2000副,调七地委挑子2000副,调四地委挑子1000副,并确定一、三两地委的挑子交六地委接收,二、七两地委的挑子交五地委接收,其余的交前办掌握。

(三)小车:

1以上共需小车15万辆。

2现在小车2091万辆,计存一民管处1310辆,二民管处5000辆,三民管处5500辆,三地委在淄博运粮4000辆,六地委掌握4100辆,财粮部运粮1000辆。

3以上除配备需要数目外尚余5910辆可作机动运粮用。

丁、以上共动用民力(部队原有、我们现存和重新调的均在内):

(一)担架共16210万副,每副5人,共计8105万人。

(二)挑子共17199万副,计17199万人。

(三)小车共2091万辆,每辆2人,共4182万人。

总共140069万人。

三、供应方面

甲、油盐:

(一)设油盐站:原则上以纵队为单位,设随军供应站,不足时仍可补助之,或有计划的流动出售,在不出各该分区地区,站要随军行动,但到哪分区,哪分区负责。

(二)每随军供应站视路途远近、供应数量各设一定运输力,由支前机关计划配备,负责商店至油盐站间运输(油盐站到各单位间由各部自行负责)及随部队转移和流动出售等运输,因此必须设足够常备运力,分区支前供应部也必须掌握一部机动运力,负责转运调剂调拨,求得站的运输不至因过远耽误供给。

(三)每随军供应站设干部4人至7人,由各该专区工商分局负责配备,专司油盐买卖及押运之责。

(四)部队在进入指定阵地前行运途中油盐由沿途商店负责,现分3条线设临时站,每站准备油盐各3000斤至5000斤,部队过完后即撤销。

1兖州站准备油盐各5000斤,邹县站准备油盐各5000斤,界河站准各油盐各3000斤,东郭站准备油盐各3000斤,嗓村站准备油盐各3000斤。

2曲阜站准备油盐各5000斤,泗水站准备油盐各4000斤,卞桥站准备油盐各3000斤,平邑站准备油盐各4000斤,地方站准备油盐各3000斤,费县站准备油盐各3000斤。

3田黄站准备油盐各3000斤,城前站准备油盐各3000斤,白彦站准备油盐各3000斤,梁邱站准备油盐各5000斤,辛庄站准备油盐各3000斤。

4新太站准备油盐各3000斤,蒙阴站准备油盐各3000斤。

(五)油盐价格,一律低于当时当地市价10%售予部队,如有亏损短秤转回原发货商店,注明“供应亏损”报销之。

(六)战区油盐数量调剂:5、6分区每月各需供给油盐各30万斤,先各准备1个月的供应,随后再计划2个月的。6分区存油盐较多不成问题。5分区也能保证供给。油现存4万斤由蒙山调7万斤,再于当地收买不足之数时详细了解情况再作调剂的具体布置。

乙、菜:依靠部队自行采购,各级政府群众团体动员群众保证以公平价格售于部队,各工商分局可掌握一部干菜以备战时缺菜时售于部队,但要易于保存经起运输的菜(如花生米等),而且价廉物美,否则不好吃部队不要,价过高买不起,滨海可买些咸鱼(如小鱼螃蟹虾皮等)。

丙、战场器材由部队所在分区支前机关负责筹借,按上次前办颁发关于器材的紧急指示办理,共中需款购买者报前办批款购买。分区支前机关要主动向部队接洽,认真掌握,以便保证部队需要,同时又不浪费紊乱。

丁、包尸布五、六分区各准备8万市方尺,听候财办命令拨付(不要自行拨付)。

四、交通方面

甲、公路之修筑:

(一)永久性之公路:

1滋临公路全长364华里。全段护修工程分配:由滋阳至曲阜东金家庄(桥属曲阜)段,由曲阜县负责;金家庄至历山段,由泗水县负责,历山至铜石段,由平邑县负责;铜石至费县段,由蒙山负责,费县至义堂段,由费县负贵;义堂至临沂由临沂县负责。

2临青(州)路全长380华里。全段修护工程分配:临沂至汤头段,由临沂县负责;汤头经苏村至沂水段,由沂东县负责;沂水经马站至大关段,由沂北负责,大关经蒋峪、临朐至赤涧段,山临朐负责,赤涧至益都段,由益都负责。

3台潍路(莒县至台儿庄)全长561华里。全段修护工程分配:莒县至临沂段,由莒县负责;临沂至苍山段,由苍山县负责,苍山至兰陵段,由赵镈县(今山东省苍山县)负责,兰陵至台儿庄段由兰陵县负责。

4临郯新(新安镇)路全长150华里。修护工程:临沂至李家庄段,由临沂县负责,李家庄至郯城段,由临沭县负责;郯城至新安镇段,由郯县负责。

5临赣(榆)路全长148华里。修护工程分配:临沂至重沟,由临沂县负责,重沟至蛟龙湾段,由临沭县负责:蛟龙湾至赣榆段,由竹庭县负责。

6临蒙路全长224华里。修护工程分配:临沂至半程段,由临沂县负责,半程至垛庄段,由沂南县负责;垛庄至蒙阴段,由蒙阴负责。

(二)半永久性之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