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仅是唐代契丹族主体部分的居住区。在唐代,契丹族还有一些部迁居到营州地区设立的威州、玄州、师州、沃州、昌州、信州、青山州等。这里也居住有二三万契丹人。到万岁通天年(696—697年)后,其中又有不少迁居到幽州(今河北省东北部)居住。因此不能把契丹族的分布区仅理解为西喇木伦河以南的一些地区。这在北魏时是符合的,到唐代已有不少契丹人分布于今辽宁省西部及河北省北部,与汉人杂居了。
契丹的种族
关于契丹人的种族,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都曾进行讨论,或从契丹语言出发去推测契丹的种族,或从文献记载出发,或从契丹人骨测定出发,其方法不同,所据资料不同,所得结论亦颇有差异。现将各说评介于下,并提出我们的看法以供讨论。
一、从语言及文献着手考察契丹的种族
关于通过语言来推测契丹种族的研究始于国外学者,张正明曾有概括的介绍和评论。他评介说:“至于契丹的种族系属尚难判定。阿别雷列缪查、克拉普罗特、哈奥斯及白鸟库吉等,都从语音比较入手,来考求契丹的种族系属。或认为是蒙古种或认为是通古斯种,也有的认为是蒙古及通古斯的混合种。他们引以为据的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词,还不能揭示出契丹语的基本特征,立论的根据既不充足乃遽而作出人种学上的推论,自难令人信服。他们因区区数语之异而各执一说,聚讼纷纭,也就不足为据。”张正明:《契丹史略》,第2页。
张先生的评介是正确的,语言本来只是判定种族的间接手段,而所据语言资料又极有限,当然他们所作的结论是难以为据的。
其后,孙进己曾依据文献记载的契丹语言和人种的相互关系对契丹种族作过一些探讨。提出《魏书室韦传》载:“室韦语同契丹、库莫奚、豆莫娄。”认为室韦是以后蒙古族的先人,应属蒙古语族。契丹语既与之同,也应属蒙古语族孙进己:《东北民族源流》,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4—57页。另据清格尔泰、刘凤翥等对契丹字的研究,也认为契丹语族属蒙古语,因而认为契丹语不属通古斯种,而属蒙古种。同时又据《旧唐书契丹传》:“契丹突厥本是别类。”《新唐书契丹传》:“契丹、突厥不同类。”认为契丹不属突厥语族。
《旧唐书室韦传》也载:“室韦者,契丹之别类也。”《新唐书室韦传》:“室韦,契丹别种。”据此推之,则契丹非蒙古种,而应为蒙古别种,则与上述推论亦相合。
由于古代尚未形成科学的种族体系,因此他们当时的判断,虽可作为参考,但也难做确定契丹种族的绝对依据。
二、从契丹人骨测定上探讨契丹种族
从契丹人骨测定上探讨契丹种族,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先后有三位人类学者就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如邵福根认为:“由头骨测量的绝对值和指数看,豪欠营M6辽代契丹女尸头骨特征,基本上属于南亚蒙古人种和东亚蒙古人种的特征。”邵福根:《契丹女尸体质形态的研究》,《契丹女尸》,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81页。
时墨庄认为:“M3男尸属于辽代中期的墓葬,其族别从其葬具、葬式均说明为契丹中上层的贵族。从其人骨特征观察,其颅形、鼻形及铲状门齿均说明无疑为蒙古人种大人种之内。至于M3人骨和鲜卑族人骨的联系……则与昭盟巴林左旗南阳家营子古墓人骨接近比例最高,在17项对比项目中,与各处人骨相近项目,南阳家营子为10项,呼盟陈巴尔虎旗完工为4项,扎赍诺尔为3项,这一事实说明,M3契丹人骨可能与东汉古墓中同鲜卑族有关的南阳家营子人骨最为相近。……与各近代人骨进行比较,以M3人骨与近代蒙古人最为接近,在11项对比项目中,M3人骨接近蒙古近代人骨占6项,华北近代人骨占4项,通古斯近代人骨占1项,……说明契丹族的后裔可能与该地生活的蒙古族有关。”时墨庄:《三号墓契丹男性人骨的测定》,《契丹女尸》,第173—175页。
山嘴子辽代契丹族墓地,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三座店乡的山嘴子遗址。1987—1988年间,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墓地进行了发掘,先后清理墓葬43座。从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的特征看,山嘴子墓地应属于辽代较晚阶段的契丹族遗存。从该墓中采集到的12具契丹族成年人颅骨,则交由朱泓进行观察与测量。
朱泓依据豪欠营及山嘴子契丹尸骨测定认为:“山嘴子辽代契丹族墓地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三座店乡的山嘴子遗址,1987—1988年间从该墓地采集到12具人骨,……在上述两批辽代契丹族人种学资料中,山嘴子组的材料比较丰富,经过详细的人种学观测和分析,我觉得山嘴子辽代契丹族颅骨上所表现出的圆而阔而且有些偏低的颅型、中等偏阔的鼻型,以及垂直并且相当扁平而宽阔的面部形态等种族特征,与现代亚洲蒙古人种中的西伯利亚(北亚)人种非常相似。但是,在某些个别的体质因素上,特别是有些颅型比较高、狭的标本,他们在种族成分上似乎还与东亚蒙古人种或者北极(东北亚)蒙古人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联系。与近代颅骨组比较的结果表明,山嘴子辽代契丹族居民与近代蒙古族在种系特征上最为接近。”朱泓并认为,时墨庄同志在对豪欠营M3男性契丹族颅骨进行了观测研究后认为,该颅骨与近代蒙古族最为近似,这一结论与他们对山嘴子组所做的种族成分分析是一致的。邵福根同志在研究了豪欠营M6契丹女尸的部分体质特征后指出,该例标本“基本上属于南亚蒙古人种和东亚蒙古人种的特征”。笔者曾经将豪欠营M6女性颅骨的主要测量项目,与若干近代、古代对比组放在一起进行过比较,其结果是在近代对比组中M6标本与蒙古组最为接近,在古代对比组中与之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南杨家营子组。这一结果与笔者对豪欠营M3男性颅骨所做的人种成分分析结果大体相似,但M6契丹女尸的一部分颅面部形态特征,暗示其可能具有西伯利亚(北亚)蒙古人种和东亚蒙古人种相混合的性状,因此不完全等同于M3男性颅骨的那种典型的西伯利亚(北亚)蒙古人种的特点。
综合上述对豪欠营、山嘴子两处辽代契丹族墓地出土颅骨的人种学分析结果,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辽代契丹族的人种类型,基本上可以归入西伯利亚(北亚)蒙古人种。同时,在他们的体质成分中含有某些少量的东亚蒙古人种或者北极(东北亚)蒙古人种的因素,这些混杂的种族因素,很可能是由于契丹人与其他民族之间的通婚所致朱泓:《契丹族的人种类型与相关问题》,《内蒙古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
这些分析虽然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和依据,但一是毕竟所据资料还有限,二是所据理论不够科学,因此尚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三、建立科学的理论、掌握更多数据是关键
我们认为迄今为止,国际上对人种学尚未建立一套科学的理论。
第一,是人种学的分类还太粗,不足以确定一些民族的种族系属。
目前一般仅划分为:大人种、亚种、种族类型集团三个层次,我们建议在种族类型集团下划分种族和种群两个层次,这将有利于进一步确定各族的种族系属。
第二,目前在亚种下划分的种族类型采用按地域划分是不当的,种族是一种建立在共同血缘联系基础上有共同体质特征的集团,而不是按地域形成的地域集团。目前把大陆蒙古亚种划分为北亚、东亚、南亚、东北亚等地域类型的分类,应该废弃,代之以历史上自然形成的种族集团名称,在暂时未确定合适名称前可借用蒙古种族、通古斯种族等名称。
第三,现在确定的各地域种族类型集团的人类学数据,大都依据近现代人骨测定产生,但近现代各地人种早已经相当混合,在血缘上已不纯,因此人骨测定数据上也不典型。因此有些学者所说的“北亚蒙古人种带有东亚蒙古人种的因素”,不一定是古代人种已融合,而可能是近代人种融合的结果,必须在考古发掘基础上,逐步以古代各族人类的原始数据来代替现在的地域集团数据。
第四,应该肯定语言和种族分类的相关性,在古代应该是同一种族大体上说同一语言,是在以后的种族融合中、语言交流中才出现种族和语言的分歧现象,因此在确定种族系统时应参考语言谱系。我们认为在古代,语系大致相当于亚人种,语族大致相当于种族类型集团,语支大致相当于种族,语群相当于种群。
第五,整理现有种族的体系数据,建立数据库,以作今后确定种族系属的依据。
对目前已有的一些结论,均可作为参考,但不能做定论。
我们初步依据以上学者的研究,认为契丹族的种族系属应属蒙古大人种、大陆蒙古亚种的蒙古种族类型集团、鲜卑种族、契丹种群,这一提法尚待以后研究验证。
辽以前契丹人的考古文化
文献中对辽以前的契丹人记载很少,应该以考古资料来作为研究契丹史的补充。但迄今为止,对辽以前契丹的考古文化,报道极少,仅张柏忠有一文探索了契丹人早期的考古文化,而契丹人主要活动地区,即赤峰、阜新等地,迄今尚未见报道。估计在这些地区发现的早期辽墓中,可能有一些属于辽以前的,但至今尚未区别出来,因此,目前研究辽以前的契丹人考古文化,只能依据张柏忠的成果。
一、辽以前契丹考古文化的资料
关于辽以前契丹考古文化的资料,依据张柏忠研究张柏忠:《契丹早期文化的探索》,《考古》1984年第2期;哲盟博物馆:《内蒙古哲里木盟发现的几座契丹墓》,《考古》1984年第2期。,计有:
1.乌斯吐火葬墓(乌)
墓葬为土坑火葬墓,东南西北向,墓底堆放骨灰和木炭灰烬,骨灰之上盖几层桦树皮。在骨灰的东侧放一铁刀、一铁匕。铁刀旁放磨石一块。骨灰的西北端有大口夹砂陶罐一件,泥质陶罐一件,六瓣瓜棱陶壶一件。
2.乌日根塔拉土坑竖穴墓(塔)
墓为土坑竖穴式,南北向,骨架已腐朽不堪。墓中出土盘口陶壶一件,陶瓶一件,铁刀一把,桃形铜带饰七八件,现仅存一件。
3.荷叶哈达石棺墓(荷)
墓葬为一石棺墓。墓中出土大口夹砂陶罐一件,盘口瓜棱陶壶一件,陶瓶一件,铁矛一件,铁刀一件,残长26厘米。三件陶器均置于骨架头部,铁矛、铁刀均置于骨架右侧,随葬羊骨置于骨架左侧,墓葬中并随葬有小铜牌。
4.呼斯淖土坑竖穴墓(呼)
墓葬为土坑竖穴墓,南北向,无葬具,仰身直肢,头向北。骨架头部放一些生活用具,左侧放一具羊骨架,右侧放武器,脚部放鞍马具。出土遗物较多,包括铁釜一件,盘口釉陶壶二件,黑陶鸡冠壶三件,灰陶扁壶二件,灰陶壶一件,带盖陶罐一件,灰陶罐一件,铁剑一把,铁矛一把,铁刀一件,铁镞大量,磨石一块,及铁觗、铁铲、铁斧、铜镜、鞍马具等。
5.秦家沟出土的陶器
秦家沟属库伦旗扣河子公社,在库伦旗西南部。1974年夏,秦家沟生产队社员宋九堂在村西北的一条黄土沟中捡到当出于同一墓葬的两件陶器,一为陶罐(1602),一为陶壶(1601)。
6.三道壕村土坑竖穴木棺墓(壕)
三道壕村位于辽阳市北郊二公里,墓葬在三道壕村西一公里的平地上,与魏晋时期墓葬交错在一起。墓为土坑竖穴木棺墓,方向280度,木棺为长方形,长约2米,宽0.8米,因地表早期被铲平,存高0.15米。棺中有骨架一具,大部腐蚀零乱,头向西,仰身直肢。墓中出土凸弦纹大口夹砂褐陶罐一件,盘口六瓣瓜棱灰陶壶一件,铁刀一件,铜指环一件,铜耳坠一件,白石管、圆形黑石珠各一件。
7.柳条沟砖室火葬墓(柳)
柳条沟一号墓,位于北票县西官营子公社白家石厂大队柳条沟村西一公里。墓葬为小型砖室火葬墓,南北向。砖室长1.27米、宽0.74米、深0.43米。墓室中出有一堆火化的骨灰和未烧尽的碎骨,骨灰由木匣盛敛。在墓室的北端土圹内出土白瓷碗两件。墓室内出土凸弦纹大口夹砂罐一件,侈口长颈陶壶一件,陶罐一件,白石管一件,马牙一颗,及铁钉、铁片等。
二、确定辽以前契丹考古文化的论证
对以上资料,张柏忠的研究认为:
这批墓葬中没有出土明确纪年和代表族属的遗物。所以,我们解决它的族属和时代问题,只能根据标型学的方法与已经有定论的文化遗物比照,讨论其族属和所处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