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契丹名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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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辽代契丹族史(下)(2)

在辽晚期墓葬壁画中,一般多画有奏乐图,乐队人数多寡不等,少则三五人,多则十一二人。如翁牛特旗解放营子辽墓壁画,乐队由八人组成,一律汉服,头戴幞头;七人吹奏,一人起舞。乐器分别为觱篥、笙、横笛、箫、腰鼓、大鼓、拍板。库伦旗六号辽墓壁画画有五名歌舞伎,乐器分别为琵琶、觱篥、长笛、腰彭金申:《库伦旗六号辽墓壁画零征》,《内蒙古文物考古》第4期,1982年。这些都是散乐,可见辽代后期散乐已普遍传入一般贵族生活之中,这些乐器可能来自中原,宋朝每年贺契丹主生辰和国母生辰的礼物中都有“红牙笙、笛、拍板”等散乐器。这些都表明契丹族的音乐是在和中原汉族文化交流中发展起来的同上。契丹人的舞蹈,大都见于辽代契丹墓葬壁画。如库伦旗六号辽墓壁画,画有五名歌舞伎,四名为伴奏,中间为一舞女,装束色彩淡雅,舒展双袖,翩翩起舞同上。又如翁牛特旗解放营子辽墓壁画,七人吹奏,一人起舞,均为汉人,这些舞蹈似乎都是从汉人中传来的姜念思:《辽墓壁画初探》,转引自《契丹史论著汇编》下,1988年。

辽代契丹族的习俗

关于辽代契丹族的习俗,论者甚多,并有专门著作详论,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但把辽代契丹人习俗和辽以前作纵向比较,和同时代汉、渤海等族比较的工作,上述论著研究得似还不够。本文限于篇幅,也仅是开一个头。总的说来,契丹族的习俗到辽代,因受汉族等的影响,比辽以前有了较多变化,在相当程度上汉化了。

一、辽代契丹人服饰的变化

关于契丹人的服饰,武玉环曾有论述武玉环:《略论契丹人的衣食住行》,《北方文物》1991年第3期。据《辽史仪卫志》所载:“契丹转居荐草之间,去邃古之风犹未远也。……太祖帝北方,太宗制中国,紫银之鼠,罗绮之篚,麇载而至,纤丽耎毳,被土绸木。于是定衣冠之制,北班国制,南班汉制,各从其便焉。”这段记载,说明辽建国后受中原影响,契丹人的服饰有很大改变,并分别制订了国服和汉服。表面上看来,似乎国服应是契丹人固有的服饰,但实际考察起来,所谓国服,也并非全是契丹人固有的,而是混杂进许多汉人的服饰。如《辽代仪卫志》载:“朝服……皇帝服实里薛衮冠,络缝红袍,垂饰犀玉带错,络缝靴,谓之国服衮冕。太宗更以锦袍、金带。臣僚戴毡冠,金花为饰,或加珠玉翠毛,额后垂金花,织成夹带,中贮发一总。或纱冠,制如乌纱帽,无檐,不掩双耳。额前缀金花,上结紫带,末缀珠。服紫窄袍,系鞢带,以黄红色条裹革为之,用金玉、水晶、靛石缀饰,谓之‘盘紫’。太宗更以锦袍、金带。会同元年,群臣高年有爵秩者,皆赐之。……兴宗重熙二十八年,诏八房族巾帻。”

又“常服,……臣僚便衣,谓之‘盘黑’。中单多红绿色。贵者披貂裘,以紫黑色为贵,青次之。又有银鼠,尤洁白。贱者貂毛,羊、鼠、沙狐裘。”

“田猎服,皇帝幅巾,擐甲戎装,以貂鼠或鹅项、鸭头为扦腰。蕃汉诸司使以上并戎装,衣皆左衽,黑绿色。”

从这些记载看来,只有田猎服还保留较多契丹人固有服装的特色。常服次之,至于朝服则不论在式样上、制作材料上均已接受了不少汉服的影响。

因此,辽代的国服也不是契丹人固有的服饰,而是已在和汉族的文化交流中,接受了汉族服饰的很大影响。还有不少契丹人更改穿汉服,这在《辽史仪卫志》汉服一节中有详细记载,它提到:“会同中,太后、北面臣僚国服,皇帝、南面臣僚汉服。乾亨以后,大礼虽北面三品以上亦用汉服。重熙以后,大礼并汉服矣。常朝仍遵会同之制。”表明了契丹人在服饰上的日益汉化。

但文化交流不是单方面的,汉人的服饰对契丹人有很大影响,契丹人的服饰对汉人也有很大影响,契丹人的毡帽广泛流行于北方,宋人也有不少改服为契丹服的徐秉琨:《契丹冠式和北方民族的金冠传统》,《辽宁省考古博物馆学会成立大会会刊》1981年。,而在契丹人统治下的汉族及渤海人更模仿契丹人的服饰、发式。《契丹国志》卷二十三载:“又有渤海首领大舍利高模汉兵步骑万余人,并髡发左衽,窃为契丹之饰。”《鸡肋篇》还记载:辽时汉族良家士族女子也受契丹人影响皆髡首,至嫁方留发。

二、辽代契丹人饮食习俗的变化

契丹人本来是以狩猎畜牧为生的,因此他们的饮食习俗长期保留着畜牧民族的特点,以肉、乳为主。这些饮食习俗直到辽代还大量保留,使得出使于辽的宋使感到不习惯。但是在不断的文化交流中,契丹人的饮食习俗也不可能不变化戴延春:《契丹食俗与辽菜》,转引自《契丹史论著汇编》下,1988年。首先是,粮食越来越成为契丹人的主要食品。《契丹国志王沂公行程录》载:(契丹人)“食止麋粥、粆糒。”麋粥似乎是肉粥,还有一种乳粥,把契丹人传统的食品肉乳和粮食混杂一起煮成肉粥、乳粥。这可以说是两种文化交流的产物。而粆糒也是粮食在契丹人特有生活条件下的一种特殊加工方法,便于游牧的契丹人携带和取食。这对定居的汉人是不习惯的,对以肉为主的契丹人来说也是新增的食物。

同时,在汉族文化影响下,辽代契丹人也学会了种植蔬菜、果品。蔬菜有葱、韭、芹及回鹘豆等,果品则有山梨、楞梨、棠梨、郁李、桃等,并结合契丹人居住地区寒冷的特点,创制了冻果。

至于契丹贵族更大量引进了汉族的食品,开始有了糯米饭、煎饼、艾糕。酒馔中也是蕃汉之菜杂陈。

但在西北半农半牧地区,契丹人仍“食牛羊之肉、酪,而衣其皮,间啖麨粥”程妮娜:《辽代契丹族的饮食习俗述略》,《博物馆研究》1991年第2期。饮茶之俗也传入契丹族中。

三、辽代契丹人居住方式的重大变化

契丹人传统的居住方式是居毡帐,随水草迁徙,到辽代则逐渐有了城郭宫室之制。《旧五代史外国传》载:契丹“俗旧随牧畜,素无邑屋,得燕人所教,乃为城郭宫室之制于漠北”。辽五京之中,东京、中京都是契丹新建的,反映了契丹人在接受中原文化影响后,居住方式的重大变化沈括:《使辽图抄》。

辽上京始建于辽太祖神册三年(918年)。《辽史康默记传》:“默记董役,人咸欢趋,百日而讫其事。”《辽史地理志》载:“上京,……天显元年(926年),平渤海归,及展郛郭建宫室,名以天赞。起三大殿,曰开皇、安德、五鸾。……又于内城东南隅建天雄寺。……城高二丈,不设敌楼,幅员二十七里。门,东曰迎春,曰雁儿;南曰顺阳,曰南福;西曰金凤,曰西雁儿。其北谓之皇城,高三丈,有楼橹。门,东曰安东,南曰大顺,西曰乾德,北曰拱辰。中有大内。内南门曰承天,有楼阁;东门曰东华,西曰西华。此通内出入之所,正南街东,留守司卫,次铁司,次南门,龙寺街。南曰临潢府,其侧临潢县。县西南崇孝寺,承天皇后建。寺西长泰县,又西天长观。西南国子监,监北孔子庙,庙东节义寺。又西北安国寺,太宗所建。寺东齐天皇后故宅,宅东有元妃宅,即法天皇后所建也。其南贝圣尼寺。绫锦院、内省司、曲院、赡国、省司二,皆在大内之南,八作司与天雄寺对。南城谓之汉城,南当横街,各有楼对峙,下列井肆。东门之北潞县,又东南兴仁县,南门之东回鹘营,回鹘商贩留居上京,置营居之,西南同文馆,诸国信使居之。”

又《辽史地理志》载:“中京大定府……圣宗……择良工于燕蓟,董役二岁,郛郭、宫掖、楼阁、府库、市肆、廊庑,拟神都之制。”路振《乘轺录》亦载:“中京,外城高丈余,东西有步廓,幅员三十里。南门曰朱春夏秋冬门,凡三门,门有楼阁。自朱厦门入,街道宽百余步,东西各有廓舍约三百间,居民列廛肆庑下。街东西各三坊,坊门相对。……三里至二重城,城南门曰阳德门,凡三间,有楼阁。城高三丈,……状如京师。大约制度卑陋。”

这些建筑都已和中原城市建筑相仿,已完全不是过去契丹人的毡庐之制了。这些建筑不少是汉人工匠建筑的,这正表明了用招来的方法,引进了汉族的先进建筑技术,促进了契丹建筑的革新。不仅统治者的宫殿、官衙如此,连百姓的民居也有了不同,北部草原地区的契丹人可能还是保留了毡庐之制,南部的契丹人已都是草庵板屋。《辽史地理志》三引《宋王曾上契丹事》:“自过古北口,居人草庵板屋。”由于从居住于毡庐而改为了居室,室内的用具和生活方式也有了改变。在契丹人墓葬中发现了木床和木椅,说明已不是卧坐于地上,而是从汉人那里引进了床椅等。

这些都表明了由于密切的文化交流,契丹人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变,接受了新的文化和新的生活方式。

但在辽帝的四时捺钵活动中,除帝后住屋外,余仍为毡庐沈括:《使辽图抄》。,这应是契丹旧俗的残余。

四、辽代契丹人婚姻习俗的变化

关于辽代契丹人的婚姻习俗,以往研究者较多,但他们的研究都主要关注契丹人婚俗的特点,对辽代契丹人在文化交流中发生的婚俗变化谈得较少。事实上,辽代契丹人的婚俗虽保留不少固有特点,但受汉文化的冲击,在各方面也有不少变化。

首先,是婚姻范围的变化,原先,契丹人都划分为耶律和萧两大胞族,互相通婚,不与他姓相婚孙进己:《契丹的胞族外婚制》,《民族研究》1983年第1期。《契丹国志》卷二十三载:“王族惟与后族通婚,更不限以尊卑,其王族、后族二部落之家,若不奉北主之命,皆不得与诸部族之人通婚。”但在各族文化尤其是在原汉族文化影响下,旧的氏族社会形成的原则逐渐被破坏。政治需要比氏族原则更为有力。契丹遥辇氏族与奚王族建立了世婚关系。《辽史本纪》载会同三年(940年)又诏“契丹授汉官者从汉仪,听与汉人婚姻”,以后皇族的嫔妃也有不少出自汉人、渤海人的,公主也有不少下嫁汉人的。百姓之间最初不许互相通婚的状况也有了改变。《武溪集》载:“四姓(契丹、奚、汉、渤海)杂居,旧不通婚。谋臣韩绍方献议,乃许婚配。

其次,是契丹人原有的妻后母、报寡嫂的旧俗在汉人封建文化冲击下,开始瓦解。如圣宗时耶律宗政拒绝和其后母秦晋国王妃婚配,以至终生未娶。圣宗开泰六年(1017年)下令“禁命妇再醮”。同样,契丹人的另一种群婚制残余,妻姐妹婚,也开始受到禁止。《辽史太宗纪》载:“会同三年(940年)十一月,除姐亡妹续之法。”

当然一个民族的习俗不是短期内改变得了的,虽然已经明令禁止,但在辽代相当时期内这些婚俗还顽固地存在着,在汉人封建礼俗冲击下,才逐渐改变。

五、辽代契丹人丧葬制度的变化

契丹人最初的葬俗是送尸于林树之上,但受中原汉人丧葬制度和突厥、靺鞨等族的影响,早在辽代以前就开始有了发展,出现了火葬和土葬。到辽代由于受中原汉族文化影响日深,在丧葬制度上更多地接受了汉族的制度贾州杰:《契丹丧葬制度研究》,《内蒙古大学学报》1978年第2期;李逸友:《辽代契丹人墓葬制度概说》,《内蒙古东部地区考古文化研究文集》,海洋出版社1991年版;杨晶:《辽墓初探》,《北方文物》1985年第4期。

首先,辽代契丹人普遍实行了土葬,即使平民墓也是用土坑或石棺墓,有部分火葬墓,但数量不多。

其次,辽代契丹贵族官吏的墓葬,大都用砖石砌有墓室。有多室的,也有单室的。也有部分是土洞墓,即直接挖土成室。

第三,不少契丹贵族都模仿唐宋汉人墓葬,中有墓志铭。这些墓志铭大都是用汉文字写的,也有部分是用契丹字写的,或兼有两种文字的。

第四,不论是契丹贵族,还是契丹平民都有一些陪葬品,一般都是生前的日常生活用品,表明契丹人已接受汉族的信仰,认为人死后还要和生前一样生活,需要各种物品。所以一些契丹贵族的墓更是厚葬,举凡生活必需品应有尽有。

第五,在契丹人的墓葬中,不少都有壁画,这些壁画墓,辽代早期的较少,绝大多数为中晚期的。这与辽代中期以后契丹人汉化加深有关。这些壁画大都反映了辽代契丹贵族的生活习俗,也有一定数量的山水花鸟画。

总的看来,辽代契丹人的墓葬和汉人的墓葬在基本方面已都大体相似,不再保留过去的树葬旧俗。但契丹人墓葬无棺椁,大都有殉牲,随葬马具,有的有金属网络面具,随葬品多鸡冠壶等方面与汉族还有所区别。同时辽代有些汉人墓葬也有契丹化的迹象。这些都表明了契丹人与汉人在文化上的密切交流关系。

六、辽代契丹人宗教信仰的变化

契丹人原信萨满教,到辽代在汉族文化影响下,又接受了从汉族传来的儒、佛、道等教。虽然在某些方面保留了契丹旧时萨满教的残余,但总的说来辽代契丹人已以信佛为主黄凤歧:《辽代契丹族宗教述说》,《社会科学辑刊》1994年第2期。

儒家本来是一个学术派别,并非一种宗教,但到后期也渐被人视做一种宗教了。《辽史义宗倍传》:“神册元年(916年)春,太祖问侍臣:‘受命之君,当事天敬神。有大功德者,朕欲祀之,何先?’皆以佛对。太祖曰:‘佛非中国教。’倍曰:‘孔子大圣,万世所尊,宜先。’太祖大悦,即建孔子庙,皇太子春秋释奠。”这表明儒家在契丹人看来也是宗教,可以祭祀求福的。

佛教为契丹人所信仰,也在辽初。《辽史太祖》载神册三年(918年)夏五月乙亥,“诏建孔子庙、佛寺、道观”。但真正开始信仰佛教的是辽太宗。《辽史地理志》永州条载:“兴王寺,有白衣观音像,太宗援石晋主中国,自潞州回,入幽州,幸大悲阁,指此像曰:‘我梦神入令送石郎为中国帝,即此也。’因于木叶山,建庙,春秋告祭,尊为家神,兴军必告之。”《辽史礼志吉仪》亦载:“太宗幸幽州大悲阁,迁白衣观音像,建庙木叶山,尊为家神。于拜山仪过树之后,增诣菩萨堂仪一节,然后拜神,非胡剌可汗故也。”辽景宗信佛,宠任沙门昭敏,以其为三京诸道僧民教总管,加兼侍中,圣宗也崇信佛教,并“留心释典”,多次饭僧。至兴宗,更“溺于浮屠法。研释典、论佛法、铸佛像、饭僧,广封僧官,僧有正三公三师兼政事含者凡二十人”。佛教至此得到契丹人广泛信仰,道宗更虔信佛教,曾命皇太子写佛书。《辽史道宗纪》载其“一岁而饭僧三十万,一日而祝发三千”。契丹贵族也大量修建佛寺,契丹人也有出家为僧者,还有不少契丹人以佛教内容取名以求福,如世宗女名观音,圣宗齐天皇后小名菩萨哥,景宗女名观音女,圣宗小字文殊奴,圣宗子名佛宝奴,道宗宣皇后萧氏小字观音奴。臣属之中如萧观音奴、萧和尚、耶律和尚、耶律大悲奴、耶律佛留、萧谢佛留、萧和尚奴、萧僧寺奴、取律佛顶、萧慈氏奴、弥勒奴、罗汉奴等王吉林:《今存辽文献中有关佛教史料之研究》,《中国佛教史论集》五,《宋辽金元篇》下;李家祺:《辽朝佛教研究》,《中国佛教史论集》五,《宋辽金元篇》下;韩道诚:《契丹佛教发展考》,《中国佛教史论集》五,《宋辽金元篇》下。

道教在契丹人中发展较慢。神册三年辽诏建道观,但以后信仰者不多,无佛教之盛。

总的看来,通过契丹人和中原文化的交流,中原的宗教信仰传入契丹人中,对契丹文化起了重大影响。

七、辽代契丹人的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