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技术中国煤炭产业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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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中国煤炭产业的市场结构(3)

不同经济类型的煤炭企业进入煤炭产业的自由程度不同,加剧了煤炭产业市场结构的恶性竞争态势。国有重点煤矿面临的进入与退出障碍显然比地方、乡镇和个体煤矿要高,特别是目前的乡镇和个体煤矿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入与退出障碍。从结构性壁垒(绝对成本、必要资本量、规模经济)来看,国有重点煤矿的大规模煤炭开采需要有大量专属的固定投入以及大量的销售费用,而大量的乡镇和个体小煤矿开采的煤层赋存条件好,开采规模要求不高,既不需要较高的技术和工艺要求,也不需要专门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员,国家对其在资源、环境保护等问题上也没有严格政策限制和监督制度,这样使其很少或根本就没有承担大量的外部成本,只要投入少量资金即可出煤并赚钱,特别是在低成本掠夺式开采的条件下根本不受规模限制。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规模经济和必要资本量没有对小煤炭企业的进入产生阻碍作用。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为了解决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能源短缺问题,政府提出了煤炭产业要“有水快流”,相应的煤炭产业进入政策壁垒有所降低。1994年政府又提出了“扶持、整顿、改造、联合、提高”的十字方针以促进乡镇煤矿的发展,乡镇和个体煤矿的进入壁垒进一步降低,极大地促进了乡镇和个体煤矿的发展,大批的乡镇和个体煤矿迅速进入煤炭产业并发展起来。特别是在煤炭赋存条件好的西部地区,凭借煤炭资源开采条件好的优势纷纷上马了大批小型项目,甚至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短期利益,不但给予小煤矿种种优惠政策,而且采取地方保护主义,人为分割市场进一步降低煤炭产业的进入壁垒,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镇和个体小煤矿的“繁荣”,导致了中国煤炭产业效率极低的规模结构。

国有重点煤矿面临比地方、乡镇和个体煤矿更高的退出障碍,主要表现在,由于大规模地进行煤炭开采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并且这种投资的专用性甚高,加之中国的资本市场不是很发达和煤炭产业的长期不景气,使得煤炭企业的退出会形成大量的沉没成本,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退出行为。中国煤炭产业长期以来走的是粗放式增长道路,当企业退出时要解雇大量工人,一些老矿还要安置大量退休职工,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这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处理不当还会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另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大部分煤矿工人的知识水平较低,技能较为单一,即使能够重新就业也要支付较高的转换成本。所有这些问题都会制约着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的退出行为。

这样,国有重点煤矿由于很难退出便不得不苦心经营,试图通过极力制造产品差别并采取一切有利于本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手段与其他企业竞争,以求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获取一定的垄断地位。地方煤矿、乡镇和个体煤矿由于实质性的进入与退出障碍极低,加之与国有重点煤矿相比在开采成本上的极大优势,使得这两种经济类型的煤矿特别是乡镇与个体煤矿企业个数自1993年以来急剧增加,1997年仅乡镇与个体煤矿个数占全行业煤矿个数的比重就高达97%(这还不包括非法和无证经营的众多小矿)、产量比重则高达43%以上。乡镇和个体煤矿数目的急剧增长加之由资源赋存状态所决定的企业分布状态,使得煤炭产业整体市场和一些局部市场的竞争甚为激烈,一些企业甚至采取了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当一个产业利润水平较低,甚至亏损时仍有大量的企业留在产业内不能退出,说明行业的退出壁垒较高。在煤炭产业内,恰恰有大量亏损企业仍在作垂死挣扎,不能从产业内顺利退出。

低进入壁垒、高退出壁垒的壁垒组合必然导致企业的过度竞争。

基于以上分析,中国煤炭产业现实的市场结构属于典型的分散型,并且存在着严重的过度竞争现象。目前的煤炭产业市场不是竞争不足而是竞争无序、过度。

三、煤炭产业过度竞争的成因分析

1竞争与过度竞争

“竞争在经济学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以至于难以想象经济学没有它还能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德姆塞茨:《竞争的经济、法律和政治纬度》,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竞争将带来市场经济的效率约瑟夫·斯蒂格利兹:《促进规制与竞争政策:以网络产业为例》,转引自张昕竹主编:《中国规制与竞争:理论和政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竞争之所以被很多经济学家推崇备至,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竞争被认为是判别实际市场效率的标准。

但是,如果从动态的、现实的角度分析,自由的、过度的和潜在的竞争有时也能导致社会福利的减少和经济效率的劣化曹建海:《过度竞争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首先对过度竞争进行研究的是贝恩,他在《产业组织》一书中首次明确使用过度竞争概念,将部分集中度低、存在持续的过度供给和过剩生产能力且经济绩效差的行业的市场结构定义为“过度竞争”JBainIndustrialOrganizationJohnWiley&Sons,IncPress1968。贝恩认为非集中型产业的过度竞争主要有以下特征:产品的销售价格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被压到产业的平均成本之下;企业只能获得远低于正常水平的利润,而该行业的生产要素也只能获得低于正常水平的收益率;即使在低收益率的条件下,具有流动能力的生产要素仍不能够顺利从该产业转移;这些存在过度竞争问题的产业对经济景气状况的变化十分不敏感,而价格却敏感而多变,行业的平均状况趋于恶化。

对于过度竞争问题,日本学者也有较深研究,小宫隆太郎认为所谓过度竞争是指这样一种非均衡状态:某个产业中由于进入的企业过多,因而使许多企业甚至全行业处于低利润率甚至负利润率的状态,但生产要素和企业仍不从这个行业中退出,使全行业的低利润率或负利润率的状态长期持续小宫隆太郎:《日本的产业政策》,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6年。由此可以看出,进入企业过多、全行业长期低效益以及竞争和低效益不能产生淘汰作用是过度竞争的三个主要表现,在煤炭产业,过度竞争还有另一个特征,即在过度竞争状态下,仍有许多新企业继续进入产业,形成了长期所谓的“边积压、边亏损、边生产、边建设”江小涓:《市场化进程中的低效率竞争——以棉纺织行业为例》,《经济研究》1998年第3期。

2煤炭产业过度竞争的成因分析

(1)煤炭产业进入规制政策松动是煤炭产业过度竞争的最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受当时经济体制、投融资体制以及国家政策的制约,国有重点煤矿在中国煤炭供给中占有绝对重要的位置,而乡镇煤矿在总产量构成中一直低于16%全国乡镇煤矿发展研究课题组:《全国乡镇煤矿发展研究报告》,1997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和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中国煤炭产业的进入规制出现了明显的松动。主要表现在:

①煤炭产业经济结构中允许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为乡镇、个体经济的存在创立了制度保证,使得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非国有制煤炭经济获得了极大发展,非国有煤炭企业也以此为契机快速成长起来,国有煤炭企业“一枝独秀”的局面不复存在。

②20世纪80年代,政府进一步放松了煤炭产业的进入规制。1983年4月,国务院转发煤炭工业部《关于发展小煤矿八项措施的报告》,提出了“有水快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极大地促进了乡镇煤矿的发展,90年代中期以后,乡镇煤矿产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比重超过40%。与此同时,原有煤矿也通过改扩建的方式扩大生产能力,这都为以后煤炭产业的过度竞争埋下了伏笔。

中国煤炭产业的过度竞争有着强烈的20世纪80年代政府对煤炭产业放松进入规制的路径依赖的特征。放松煤炭产业进入规制政策一方面促进了原有产业规模扩张;另一方面也使得大量新生企业涌入,过度竞争格局由此形成。

(2)转轨进程的不同步造成的市场扭曲,是导致煤炭产业过度竞争的制度性原因②江小涓:《体制转轨中的增长、绩效与产业组织变化——对中国若干行业的实证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大量新生煤炭企业涌入市场以及煤炭产量的迅猛增长主要来自于资源赋存地区。可以说,这是地方和企业对当时煤炭产品价格没有完全放开和各类企业竞争地位不同所造成的扭曲的制度环境的理性反应。建立隶属于自己的资源利用型企业,成为地方政府将其可控制的资源转化成就业和收入的理性选择。

(3)产业内各类经济主体效率差异,是乡镇和个体煤矿大量涌入市场的经济动因②。与国有煤炭企业相比,乡镇和个体煤矿具有很高的经济优势,主要表现在低成本、不承担外部性的补偿以及行政隶属层次低三个方面。

①由于乡镇和个体煤矿开采的资源赋存条件好,采用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资本有机构成低、没有大量的固定费用投入,工资成本低,也没有社会负担的问题,在当地煤炭市场上不需要大量的运输成本投入,所以,乡镇煤矿在成本上相对于国有大型煤矿具有很大的优势。小煤窑的开采成本要比国有煤矿普遍低20~50元/吨,有的甚至低百元以上刘天惠:《运用经济手段创造煤炭企业平等竞争条件的建议》,《煤炭经济研究》2000年第6期。,表6-5给出了部分省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与乡镇煤矿的成本对比李锡林:《世界煤炭工业发展报告》,煤炭工业出版社,1999年。

从表6-5中可以看出,乡镇煤炭企业在成本上相对于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具有明显的优势。假设煤炭市场价格为p,乡镇煤矿的平均成本为cx、产量为qx,则乡镇煤矿的利润函数可以表示为:

л=(p-cx)qx(6-1)

显然在p﹥cx的情况下,乡镇煤矿就会继续生产,尤其是在煤炭行业进入壁垒低的情况下,由于利润的激励,即使在煤炭市场供大于求,国有重点煤矿经营艰难的情况下,也会有大量的乡镇煤矿诞生。从这个角度上来讲,乡镇煤矿的决策是“理性”的,决策体现了其经济利益。

②乡镇和个体煤矿没有承担对自己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外部性的补偿。乡镇煤矿的成本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违法违规开采、不可再生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的恶化等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乡镇煤矿的生产具有很大的负的外部经济性,并且不同于国有煤矿,国有煤矿要承担大量的社会义务和环保费用(如对塌陷区的治理、土地赔偿、居民迁移等费用),而大部分小煤矿对自己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外部成本却未进行补偿。

③乡镇和个体煤矿低层次隶属关系的优势表现在:第一,企业与所属政府利益密切相关,这种相关性来自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就业等对所属企业的直接依赖,使地方政府尽可能给予企业有利的经营环境;第二,主管政府部门与企业关系越近,信息越真实,监督与激励越有效。而国有重点煤矿依赖的是“高层次”的政府,然而,自改革以来,高层次政府的控制能力和影响能力急剧下降、干预能力缩减。因此,乡镇和个体煤矿低层次隶属关系使得“政企关系”相对来说更有效率。

(4)品牌效应弱,导致煤炭生产集中过程不明显江小涓:《体制转轨中的增长、绩效与产业组织变化——对中国若干行业的实证研究》,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多数制造类企业可以通过名牌战略,提升自己的市场占有率,进而提高市场集中度。但煤炭产品却不同,品牌效应极弱。由于品牌效应弱,即使产品质量好的企业也难以通过名牌战略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和提升市场占有率,进而提高市场集中度。

对于退出障碍高的煤炭企业来说(参见前文有关行业壁垒状况分析),继续生产远比停产的损失要小,尽管可能产品价格低于平均成本,但只要高于平均可变成本,继续生产就是理性的选择。而对于这样的企业来说,其财务状况可能已经十分窘迫,出于获取现金流量的考虑,这些企业更可能采取一些非常规竞争手段甚至不正当竞争手段,这无疑更会加剧煤炭市场的竞争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