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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章 生产经营管理(49)

生产运作管理组织机构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企业生产总监领导下的与生产直接相关的管理体系,下设技术开发部、生产计划部、供应部、物管部、设备管理部等职能部门,直接对生产总监负责。另一部分是企业质量总监领导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下设质量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再设立相应的职能岗位。

三、生产计划部职责范围范本

生产计划部职责范围

生产计划部受生产总监领导,直接向生产总监报告工作。生产计划部下属单位为各分厂。

(一)组织生产计划的制订,并经批准后实施。

(二)生产任务的调配,订单的审核、登记和分发。

(三)制订并实施生产日程计划。

(四)生产计划的检查和进度控制工作。

(五)受理、分析生产报表。

(六)生产预算的控制与管理。

(七)生产效率的管理与改善。

(八)制造方法的改善。

(九)实施标准生产作业方法。

(十)制造成本控制。

(十一)生产现场管理。

(十二)生产现场财产管理。

(十三)生产负荷统计和产销平衡调度。

(十四)负责用料管理与控制。

(十五)产品质量控制,质量自检。

(十六)负责各个分厂的协调工作。

(十七)安全生产检查与处理。

(十八)与营销各部门沟通、联系、协调。

(十九)其他相关职责。

四、物资采购供应部职责范围范本

物资采购供应部职责范围

物资采购供应部受生产总监领导,直接向生产总监报告工作。

(一)根据市场与生产需求,负责制订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采购实施。

(二)供应商的选择与考评。

(三)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四)采购预算的编制,经批准后实施。

(五)采购成本控制。

(六)受理各类购入申请。

五、物管部职责范围范本

物管部职责范围

物管部受生产总监领导,直接向生产总监报告工作。

物料管理

1做好与技术开发部、生产计划部、供应部、机电设备部的协调工作,确保物料需求和消耗信息链畅通。

2退货处理。

3材料、辅料、部件、机械、工具等的库存调查。

4现场物料消耗调查、研究、分析、报告。

5制订并实施标准存量,实施存量控制。

6呆料、滞料、废料报表编制,并经批准后处理。

7物料补充计划编制,并传递供应部。

8物料入库办理,物料检查,入库记账核算。

9物料入库日报、周报、月报、季报的编制。

10物料出库办理,出库记账核算。

11物料出库日报、周报、月报、季报的编制。

12退货的记账核算。

13物料盘存、盘存报表及核算。

14其他相关职责。

成品管理

1做好生产计划部、营销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成品需求和销售信息链畅通。

2成品退库处理。

3成品、半成品库存调查。

4实施成品、半成品存量控制。

5滞销品、次品、废品报表编制,并经批准后处理。

6成品、半成品存量表编制,并传递生产计划部和营销各部。

7成品、半成品入库办理,检查,记账核算。

8成品、半成品入库日报、周报、月报、季报的编制。

9成品、半成品出库办理,出库记账核算。

10成品、半成品出库日报、周报、月报、季报的编制。

11退库成品的记账核算。

12成品、半成品盘存、盘存报表及核算。

13其他相关职责。

运输管理

1运输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2运输作业与运送管理。

3包装作业与包装物料管理。

4外运机构的联系及合同洽谈、签订,费用结算。

5运输车辆管理。

6车辆油耗管理。

7运输保险与运输事故处理。

8作业报表编制与报送。

9与营销各部门、各办事处沟通协调,确保货品安全、完整。

10其他相关职责。

异地成品库存管理

1做好生产计划部、营销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成品需求和销售信息链畅通。

2成品退库处理。

3成品库存调查。

4实施成品存量控制。

5滞销品、次品、废品报表编制,并经批准后处理。

6成品存量表编制,并传递物管部,由物管部处理。

7成品入库办理,检查,记账核算,成品入库日报、周报、月报、季报的编制。

8成品出库办理,出库记账核算,成品、半成品出库日报、周报、月报、季报的编制。

9退库成品的记账核算。

10成品盘存、盘存报表及核算。

11其他相关职责。

六、设备部职责范围范本

设备部职责范围

设备部受生产总监领导,直接向生产总监报告工作,下属部门为机电科、设备科、修车间。

(一)编制设备采购、维修、报废计划,并经批准后实施。

(二)设备检查、管理工作。

(三)设备保养维修工作。

(四)参与定额制订。

(五)修理车间的管理。

(六)设备改良、技术改造。

(七)设备使用培训、操作规程的制订。

(八)设备实物账核算。

(九)设备账、卡管理。

(十)设备调拨和转移管理。

(十一)预算编制,并在经批准后实施。

(十二)工具收发、管理、实物核算。

(十三)工具检查和管理。

(十四)工具制作和维修。

(十五)参与生产能力分析。

(十六)作业报表编制与报送。

(十七)各种能源的核算与分配工作。

(十八)设备及工具安全使用检查与处理。

(十九)其他相关职责。

七、技术开发部职责范围范本

技术开发部职责范围

技术开发部受生产总监领导,直接向生产总监报告工作。

(一)参与新产品开发,负责产品工艺设计。

(二)主持成本定额的制订和修订,标准工时的制订和修订,标准用料的制订和修订。

(三)现有产品在设计上的研究与改良。

(四)客户原样蓝图定制(或委托加工)的研究与保管。

(五)工厂布置、生产线布置。

(六)工艺流程设计与改善。

(七)样品制造进度控制。

(八)新产品使用说明与使用跟踪。

(九)各项操作规范的制订。

(十)一线工人作业方法的设计、改善、简化、策划与推行。

(十一)订单标准用量的制订和修订。

(十二)会同企划部做好产品企划。

(十三)参与产品推广方案的制订。

(十四)会同财务部实施定额考核。

(十五)其他相关职责。

八、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范本

质量管理部职责范围

质量管理部受质量总监领导,直接向质量总监报告工作。

(一)制订质量准则,经批准后实施。

(二)原料入厂质量检验的执行及异常情况处理。

(三)生产过程中质量的检查与记录。

(四)成品检查与记录。

(五)外协质量检验。

(六)成品各项功能测验。

(七)检验器具的使用与保管。

(八)质量异常处理与追踪。

(九)协同处理质量投诉。

(十)执行质量管理的各种活动。

(十一)质量问题分析、报告。

(十二)质量体系的推行。

(十三)质量体系的认证组织。

(十四)其他相关职责。

设备管理制度

一、生产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地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用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署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修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用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用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署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及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作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簿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写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七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一)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二)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作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三)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一)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二)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三)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一)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二)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三)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四)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的管理

(一)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二)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三)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制订严格质量准则及检验标准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包括:

(一)原物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二)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定。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定

(一)各项质量标准。

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销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水准、国外水准、客户需求、本身制造能力、原物料供应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一式二份,呈总经理批准后,送质量管理部一份,技术开发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二)质量检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