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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生产经营管理(52)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企业管理人员职责

一、厂长(经理)的职责

企业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后,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厂长(经理)就是企业行政最高领导者,是企业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的全权负责人。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企业第一领导者也就是安全管理的领导者和责任者。

企业厂长(经理)的具体职责如下:

1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本企业的安全专职机构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领导制订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合理安排措施经费,并组织力量保证措施计划的实施。

5组织、领导制订和审定本企业制订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6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并且定期向工人进行劳动保护教育。

7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各级干部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9组织好车间、班组的经常性安全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10生产中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总工程师为首的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总工程师负责领导本单位的技术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领导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每季度主持召开车间、科室领导干部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检查工作,制订措施。

3每年组织数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制订措施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4监督有关单位按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发生死亡或重大恶性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5定期布置和检查劳动保护专职机构的工作。

6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三、安全专职机构的职责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指出:“企业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的工作。”安全专职机构的职责如下: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

2汇总和审查企业的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期实现。

3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或修改劳动保护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保护设施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5经常地、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配合劳动保护监察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6协助领导组织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协助解决。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8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工作,研究和实施防治措施。

9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给个人防护用品(具)、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

10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1及时提出企业需要解决的劳动保护科研课题,协助企业科研部门搞好劳动保护的科研工作。

12会同工会劳动保护组织,选拔、培训劳动保护积极分子,指导和支持他们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

13总结和推广劳动保护先进经验。

四、各职能机构的职责

(一)生产部门的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如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有关部门。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每月要按时将上月份的生产事故统计报告送劳动保护专职机构汇总。

3在生产调度中发现有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应考虑到水、电、汽、气的平衡。

5在生产安排上,还要确保设备中修、大修计划的按期实施,组织好全厂的均衡生产。

(二)计划部门的安全职责

1在编制技术措施项目时,同时安排劳动保护措施项目,并确保其按期实施。

2在考虑长远规划时应包括安全技术研究、改善劳动条件与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项目。

3在组织编制年度、季度的生产计划时,对水、电、汽、气和设备大修,应作综合平衡,全面审核。

4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原则。严格控制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经费,每年应在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根据实际情况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劳动保护技术措施专款,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挪用。

(三)技术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负责进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的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劳动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施工中的有关安全问题。

2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3编制或修订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4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与文明生产的项目。

5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项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代替有毒、高毒物品。

6负责组织制订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劳动保护规程,在试生产前,要妥善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劳动保护指导。

(四)机械动力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构筑物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企业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企业的压力容器、起重、锅炉、动力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和定期检查。

6在平衡供给各车间水、电、汽、气等动力时,应考虑设备能力,确保其安全运转,并检查其使用情况。在进行大修时,必须做好应有的安全措施,组织机修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和做好现场监护。大修完毕要负责验收检修质量,保证安全运转。

7制订和修订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8负责企业的工业建筑管理以及下水道的管理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组织检修。

9组织按期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不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10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按月报送劳动保护专职机构汇总。

(五)供应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负责对采购、保管、发放、运输、驾驶等人员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切实搞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负责对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工具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机动车辆、设备和安全附件的完好,对车辆要定期进行检修。

4要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单位认真执行。

(六)人事、劳资部门的安全职责

1应将新工人介绍到技术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厂级安全教育或厂级安全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到车间。

2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职工保护的规定。

3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禁忌症职工的工作调动。

4对符合上级规定,执行轮休的有毒有害作业工人,要配备好所需的劳动力,并安排好轮休工作。

5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师傅带领指导下不得安排独立操作。

6重要工种和要害部门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调配新工人时应考虑对该岗位作业人员的政治、技术、健康状况的要求。

7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8在组织干部鉴定或提升时,应将其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9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因工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0负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的重大事故的工伤处理工作。

11在高温季节,对温度高和体力劳动强度大的部门,应适当配备人员以保护工人的健康。

12参与调查并负责办理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及火灾等事故。

(七)保卫部门的安全职责

1在上级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制订保卫制度。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制订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厂内消防、剧毒物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医务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正确地进行抢救。

4参加车间内外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测定,提出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危害的意见。

5配合安全技术部门举办安全卫生讲座,普及人工呼吸和各种急救知识,并协助各车间设置防治、急救设备,并指导使用。

(八)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1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动态,总结、交流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违纪、冒险作业等错误行为。

2组织部门应根据企业的情况,负责选择、配备专职安全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教育干部要重视安全生产,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制度。考核干部时,要考核安全管理知识,对无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干部要进行处理。

3工会组织应协助和督促行政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各项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五、车间主任的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法令、指示、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2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组织实施本车间的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制订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工艺文件、技术资料和工具设备等符合安全要求。

4领导车间技术安全员和班组技术安全员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好人好事。

5认真执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严格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六、工段长和班组长的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技术安全工作的指示,领导和支持工人技术安全员的工作。

2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对新职工进行班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4发生事故立即报告领导和技术安全科,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

5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在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七、班组安全员的职责

班组安全员在班组长和劳动保护部门的指导下,首先应当在安全生产方面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协助班组长做好以下工作:

1经常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

3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

5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及时报告。

6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八、生产工人的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操作。

2要根据工艺条件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

3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4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技术安全工作的建议。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九、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总体要求

(1)为加强企业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规定。

(2)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2安全机构及其职责

(1)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