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教师休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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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教师休闲状况(2)

休闲消费是指人们在闲暇时间里用于各种休闲所消费的货币量即休闲支出。休闲消费是休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教师属于收入少且较为稳定的社会阶层,教师一般会将收入用在生活必需上,“有钱也不敢休闲”。即使休闲消费,教师休闲整体而言多选择免费或廉价的简单而实用的项目如散步、打球、听音乐、打牌下棋等,仅少数青年教师选择健身场馆进行健身。下面重点以平时、节假日、寒暑假等不同的时段来对教师的休闲消费分别加以解释说明。

在平时。城市教师和农村教师均有2/3以上的人在平时的休闲支出上选择50~300元,城市教师和农村教师在100~300元上的休闲消费比例几乎一致。但是,城市教师平时休闲支出50元以下比农村教师多,而消费50~100元比农村教师少。并且,男教师休闲支出少于女教师。

在节假日。休闲消费在500元以上的城市教师和农村教师的比例分别达到78.8%和74.0%。但是,城市教师休闲消费在500~1000元的为37.0%,而农村教师却是51.5%,二者之间有14.5个百分点的差异。在1000元以上的城市教师达到41.8%,农村教师只占22.4%,少了19.4个百分点。城市教师休闲支出1000元以上的比例大于农村教师。

在寒暑假。寒假里,因置办年货迎春节等原因,城市教师与农村教师的休闲支出一般都比平时和节假日要多。但是,城市教师寒假休闲支出主要集中在3000元以上,占51.9%,农村教师寒假休闲支出集中在3000元以下,高达73.0%。城市教师与农村教师休闲支出相差较大,特别在4000元以上,城市有38.1%,农村只有16.3%;暑假里,休闲支出3000元以下的城市教师与农村教师的比例分别为27.0%和37.2%,5000元以上的城乡教师比例分别为32.8%和6.6%。

可以说,教师收入水平与其休闲消费支出之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高度的正相关。教师收入增加,其休闲消费自然会水涨船高,反之亦然。而且,城市教师休闲消费一般要比农村教师高,女教师休闲消费要比男教师高,高校教师休闲消费要比中小学教师高。

(七)休闲同伴

社会交往是个体与个体、个体与团体或团体与团体之间的交互作用与交互影响的方式和过程,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人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生活在与他人的关系网之中。调查发现,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主要交往对象依次是朋友、同学、同事、父母、兄弟姐妹、邻居、其他亲属,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困难或麻烦时,有63.4%的人表示会向朋友求助,有51.9%的人会向同学求助,有43.2%的人会向同事求助,有41.8%的人向自己的父母求助,41.1%的人向兄弟姐妹求助,还有16.4%的人选择了领导,12.9%的人选择了邻居,只有2.4%的人选择了居委会,而以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亲属等亲缘关系作为主要基础的社会关系网在交往中的比例正在下降,朋友、同学、同事成了他们日常生活中交往和主要的求助对象。在对“您对扩大社会交往圈有何看法”这一问题进行调查时,大部分青年教师都认为应该积极主动地认识新的朋友,扩大自己的社会交往圈,建立更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积累更丰富的社会资本,从中获得更多信息,争取更大的发展机会。

教师每月用于社会交往的费用(电话费、请客、送礼费等)还是相当多的,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交往圈、结识更多的朋友奠定了物质基础。统计数据显示,只有3.4%的教师每月用于社会交往的费用在100元以下,社会交往费用在100~150元、150~200元的分别占11.8%和17.1%,有23.7%的教师社会交往费用在200~300元,300~400元以及400元以上的也占相当比例(22.3%、21.6%)。

教师的社会交往影响着他们对休闲同伴的选择,进而影响其休闲。休闲同伴是人参与休闲的个体与群体关系的体现,休闲同伴选择是休闲方式价值取向的首要因素。总体来看,教师参与休闲基本上都以亲情或友情为基础,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都有32%以上的教师选择家人或朋友作为休闲同伴,而且,男女教师休闲同伴选择比例严重不均,而且差别大。男教师休闲同伴的选择面一般比女教师广且比女教师更以朋友为重心,男教师选择朋友为休闲同伴的比例高出女教师9.6%。此外,女教师与家人一起参与休闲活动远高于男教师,而男教师选择独自一人参与运动高于女教师。未婚教师更多愿意与朋友一起,而已婚教师多与家人一起参与休闲。

二、教师休闲现存问题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家庭、工作的日益现代化、机械化、自动化,人们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多,如何度过闲暇时间成为越来越多的现代人所关心的一个重要问题。教师作为社会上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亦不例外。随着教师工作条件与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教师可自由支配的闲暇时间增多,广大教师希望通过更好、更高质量的休闲来度过自己的闲暇时间以提高自己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的需求日益迫切。但是,由于休闲教育在我国发展的时间不长,还没有引起社会各方面足够的重视等种种原因,我国教师休闲目前仍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教师休闲认知模糊

在我国,有相当多的教师对休闲知之甚少,正确的休闲观缺乏,休闲认知模糊,意识淡薄,对休闲价值的理解过于狭隘和浅薄,常常把休闲赋予一种贬义或者仅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是工作主义地对待休闲。受传统劳动价值观念的影响,教师职业意识相对较强,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往往认为休闲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产物,社会主义社会应当讲工作论贡献而不是讲休闲,休闲只是浪费生命,唯有工作才能体现人的价值,进而崇尚“工作中心”,常常以工作来衡量自身的人生价值和对社会的价值。他们总以为只有学习、工作、劳动才是“正业”,而休闲则是“不务正业”。一旦不工作,内心就会产生负罪感,以至于成为“工作狂”,只知“积极工作才是善良的人生目标”,离开了工作就不知道如何生活。

二是消极主义地对待休闲。众所周知,我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对时间的有效利用且不提倡休闲,受其文化偏差的影响,教师秉持功利主义的时间观念,对休闲充满长期的偏见和怀有强烈的抵触心理,认为“勤有功,戏无益”,休闲就是消磨时光,就是“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不求进取”、“玩物丧志”等,以至于普遍感到闲暇生活空虚、无聊,缺乏生机和活力,从而导致其休闲基本上处于一种自在状态,带有很大的临时性和随意性。

三是工具主义地对待休闲。教师由于缺乏正确的休闲观念,把休闲与工作和学习对立了起来,没有真正认识到休闲的积极价值。他们普遍认为休闲就是为了消除肉体的疲惫状态,恢复良好的身体机能而进行的活动,休闲就是学习、工作的润滑剂,就是休息和玩。于是,简单地把休闲理解为旅游、看电视、上网,甚至是曲解为唱歌、朋友间的胡吃海喝等,甚至还不乏一些酗酒、赌博等放纵或反社会的休闲行为。

另外,也有相当部分的教师认为自己工作紧、任务重、压力大,没有“专门时间”来享受休闲,积极休闲的兴趣与主动性缺失,无心休闲,也不善于“忙里偷闲”。

(二)教师休闲时间剥夺

受应试教育及其惯性的严重影响,一些学校往往为追求高升学率而无视教师休闲需要,片面强调刚性管理,教师的闲暇和自由被繁重的日复一日的上课、改作业、考试、检查评比、加班加点等流水线式的程式化教育教学任务所恣意侵占,闲暇时间并未真正成为教师“供自己安排的时间”,教师们就像上紧了的闹钟发条“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忙里偷闲”的工夫都没有。2006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负担调查”,该次为期两周的打破传统范式的日记式滚动调查覆盖上海13个区县22所中小学除高三以外所有班级,由小学9门、初中13门、高中10门学科的教龄在5~31年的206位中小学教师共同参与,调查数据表明:教师每天在校9.88小时,其中闲暇2.52小时,“纯工作”7.36小时。在“纯工作”的7.36小时中,包含按课表上课1.92小时;计划外临时上课,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校外教研活动,批作业,业务进修等教学相关时间为3.28小时;参加校、班会或学生会议、早操、早自修、组织学生活动、与学生谈话等学生工作时间为1.39小时;其余非教学时间为0.77小时,包括接待学校领导或校外人员,党、团活动,家访或接待家长,校内外教育科研活动等。有42.9%的教师在晚上10点至12点休息,有21.6%的教师在晚上12点睡觉,还有54.4%的教师经常在双休日加班。

在高校,教师不仅承担着繁重的教学工作,还要按时足量地完成科研任务,闲暇时间基本上都在忙着科研课题,更甚的是节假日和寒暑假也正是许多高校教师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课题研究的“黄金时刻”,否则其工资、奖金、补贴等都要受到威胁,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其闲暇时间的获得及拥有。

(三)教师休闲行为失范

休闲观念的滞后以及受社会上不当思想意识和价值观的消极影响,一些教师将休闲视为展示地位和身份的机会,甚至认为“休得越贵族感觉越好,闲得越流行越快乐”,片面崇尚享受、奢华的休闲生活,重物质享受轻精神丰富,盲目追求攀比,放纵休闲、奢侈休闲,从而导致“异化休闲”,出现“休闲综合症”和失范行为:消极被动地在睡觉、打麻将、看电视中虚度光阴,沉湎于歌舞、网络游戏中通宵达旦消磨时光,于酗酒、吸毒等觥筹交错中“一醉方休”……;另外一些教师的休闲行为过度频繁,不加节制而上瘾,如无度打牌、沉迷网络等。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教师则利用闲暇时间从事一些极端功利性活动,如有偿补课、课外兼职等,而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当成了“副业”,甚至于参与封建迷信、赌博等庸俗低下的不健康活动或涉足不良场所进行有害休闲,等等。

(四)教师休闲质量低且差

由于社会、学校以及教师个体等对教师休闲理解与认识的不全面、不深入和偏差以及重视不够等,造成教师休闲的社会条件支持系统缺失。教师休闲文化建设落后,休闲资源严重匮乏短缺,休闲领域狭窄,休闲内容单一、范围狭小,休闲方式单调、乏味、从众,个性与品味缺失,休闲技巧缺乏,休闲生活不充实,休闲层次和格调低下,甚至出现休闲庸俗化倾向而不是寻求更高层级的发展休闲,休闲活动的层次追求缺乏创造精神。

根据美国学者纳希的休闲层次理论,按照人们在休闲时间内所从事活动的价值(包括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可把休闲分为六个水平层次。由低到高依次是:第一层次是负价值的违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活动,如破坏公共财产;第二层次是零价值的纯官能享受性活动,如酗酒、赌博、长期沉浸于电视网络等,这种活动不直接对社会造成危害,但不利于自身的健康发展;第三层次是价值为1的单纯寻求轻松、刺激、娱乐的活动,如心不在焉地翻阅小说、听音乐等;第四层次是价值为2的情感投入观看活动,在这种观看中,观看者虽然不亲自参与活动,但因为有情感的积极投入,它能发挥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的功能;第五层次是价值为3的积极参与活动,如跳舞、乐器演奏等;第六层次为价值为4的创造性活动,如音乐创作、游戏发明等。调查显示,当前教师的休闲大多停留在第二、第三层次,亦即纯官能享受和娱乐层次,而没有上升到自我实现的创造性层次。

凡此种种,不仅明显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有损教师身心,导致教师虚掷宝贵闲暇时光,影响正常工作,造成职业停滞或职业“世俗化”,危害其成长和发展,甚至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极大地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必须重视并积极引领教师开展高质量休闲,尽情享受“休闲”的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