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金刚经、心经“是”注——佛教哲学的本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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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二律背反分第六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①,得闻如是言说章句②,生实信③不?”④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⑤后⑥,后五百岁⑦,有持戒⑧修福⑨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⑩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己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何以故?”

“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何以故?”

“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何以故?”

“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①众生:此处应指研习佛法的人,与善男子、善女人同义。

②如是言说章句:指前面提到的独特的对“是”的追问方式。

③实信:相信,而不是以前认为的“信仰”。因为如果我们只是信仰,就等于把佛陀所说的法当成圣言量,那么佛陀的教诲就成为宗教。

④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这一疑问句透露出须菩提对佛陀所说法的怀疑。由于佛陀对“是”的追问方式与传统哲学的追问方式不同,它违反了以往的一切思维原则,或许由此引起了须菩提理解上的困惑和不安。但他不敢直接说出,便借众生之口说出了疑惑。须菩提怀疑的理由,笔者推测,佛陀对于“是”的追问方式是括去一切什么,将“是”归之于“无”,即前面佛陀提出的“是者不在,在者不是”的哲学论断。而以前的婆罗门教认为关于“是”的知识是绝对知识,并称为圣言量。这两种说法的不同,使须菩提产生了怀疑。换句话说,须菩提不敢认为“是”是“无”,疑惑于“为什么是者在而无反倒不在”。而本品须菩提的怀疑证实了前面的推测,须菩提是一位以“是”是什么为追问方式的哲学家,而不是以往所认为的他是“解空第一”的哲学家。因为当他听到佛陀提出不应从认识论上来认识“是”时,便产生了疑惑,表明他还未认识到后一种追问方式。

⑤灭:灭度。

⑥如来灭后:玄奘和义净将这一句译为“正法灭时”,笔者认为较具哲学深意。因为它说出了佛教哲学的“是”存在着被遗忘的时候。如原始佛教传播并发展为部派佛教,大乘佛教传播并发展为中国佛教,都呈现出“是”的遗忘。

⑦后五百岁:有多种说法;1)指佛死后第一个五百年,2)指佛死后1000年中的后五百年,3)指佛死后1000年之后的五百年,4)指佛死后的第四个五百年。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个后五百年也在不断地后推。因此,这一句可理解为一段很长的时间。

⑧戒:梵文Sila的意译,是佛教徒防非止恶而制定的戒规。佛教徒认为通过这些戒规人们能获得最大的善。

⑨修福:佛教要求具备德及慧两个条件,方是修福。也即是说,修福与智慧有关。修福暗示了佛教哲学与西方哲学伦理学设定的总目标一样,都是认为幸福是人生追求的终极目的。那么,佛教哲学除求真之外,既求善也求福,善和幸福就成为人生道德生活的最高目标和意义根基。

此:指经中对“是”的追问方式。

实:真实、正确。

善:以往一直都把它当成行善积德讲,但在《菩萨璎珞经》中:“顺第一义谛起名善,背第一义谛起名恶”;天台宗认为:“顺实相之圆理为善,背之为恶”;也即与绝对存在相一致时是善,与绝对存在不一致时是恶。可见,善应指绝对存在之为善。

善根:梵文Kusalamula的意译,又称“善本”、“德本”,暗示古梵文的“是”具善之义。

一念:时间词,九十刹那为一念,表示极短时间。

生净信者:因为种善根者认识到“是”为“无”,为“净”,所以称为净信。

须菩提:是插入语。

悉:全部。

如来悉知悉见:疑是倒装句,原应为“悉知悉见如来”,指真正认识了“是”。

诸众生:可能其梵文应是(eve)sattva,相当于thebeing,它既可指一个具体的众生,也指全部的众生。此处应特指上述的“是人”。

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透露出佛教哲学认为由追问“是”所获得的福德是无量的,也即佛教哲学认为追求智慧的人将获得最大的善。

何以故:追问了为什么真正认识本经的众生即获得最大的善。

无复:不再、没有,或可作“超越”解。

法相:指一切思想观念或各种道理、法则,见诸条文或行动。用现代哲学语言,法相当指使用语言对哲学的论述,即可说者的一切。因此,法相应是认为“是”是什么。

非法相:与法相相反,当指不可说者的一切。也即非法相认为“是”不是什么。

无法相、亦无非法相:论述了菩萨(“是”性)只是一个指谓,而不是一个概念。我们不能说菩萨是什么,也不能说菩萨不是什么。

何以故:追问了“是”为什么“无法相”。

心:指本心、真心、清净心,即通常所说的心、意、识。它是不具有可感性质,在事物之外并对事物起作用的、独立的、纯粹的精神概念。它与色相对,因此不是后世所认为是肉体的心。《五灯会元》卷四:“心者,佛之别名,千百异号,体唯其一;无形状,非青黄赤白,男女等相;在天非天,在人非人,而现天现人,能男能女;非始非终,无生无灭,故号灵觉之性”。据此,心也是佛性。由于佛性是“是”,所以,心即是“是”。佛教把“是”理解为心,西方哲学中“是”与心也是自始至终相联系的。从这可以看出,西方哲学与佛教哲学中的“是”与心存在着某些共性。或进一步说,它们反映了印欧语系的某些共性。

若心取相:由于哲学是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其最终的结果形成概念,做出判断和进行逻辑推理,这即人们的理性认识能力。而人类的这一认识能力即是“若心取相”。因相是范畴,即“什么”,“若心取相”即认为“是”应该有“什么”,它使“是”成为了一种被给予性。如部派佛教提出了认识法的八种正确方法即八正道:正见、正思维、正悟、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这八种方法实质上是按照人们自己的理性标准,通过精致的语言分析来研究“是”的语言学、语义学、语源学、语法学等,由此,“是”受制于语言之网,哲学成为语义学。即是“若心取相”。

著:执著。

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如果我们认为“是”是什么,“是”就成为了什么。

何以故:追问了菩萨为什么“无非法相”。

若取非法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认为“是”不是什么,“是”也就成为了什么。因为不是什么其实也是一种什么。如《广林奥义书》认为大梵是现实世界的一种否定性存在,因此借助于现实世界的一切来谈论大梵时,只能以否定性的“非此非彼”之话来定义大梵,并把梵定义为:“不粗、不细、不短、不长、不红、不湿、非影、非暗、非风、非空、无粘着、无味、无嗅、无眼、无耳、无语、无意、无光、无气、无口、无量、无内、无外”。这即是以“若取非法相”的方式来认识梵,但它导致了梵位于一切是者之外,成为与一切是者不同的另一种什么。

【译文】

须菩提问佛说:“世尊,如果有人听到您这一观点,是否相信?”

佛告诉须菩提:“你不必有这样的疑虑。即使在我去世以后经过很长的一段时间,也会有求智的人,能领悟我的这一说法,并认为是正确的。这样的人,不是在一佛、二佛、三、四、五佛处追问‘是’,而是在千万佛处追问‘是’。才能一听到我的这一说法,便在一念之间就相信我的说法。须菩提,真正认识了“是”的人便获得最大的善。”

“为什么认识了‘是’就获得了最大的善?”

“因为这人已经超越我、人、众生、寿者等一切外在形式,没有了‘是’是什么、‘是’不是什么的认识。”

“为什么不能有‘是’是什么的认识?”

“如果认为‘是’应该是点什么,‘是’便具有我、人、众生、寿者等一切外在形式。所以,如果认为‘是’是什么,那么‘是’将成为什么。”

“为什么也不能有‘是’不是什么的认识?”

“如果认为‘是’不是什么,那么‘是’也将成为一个什么。”

【评析】

追问“是”的意义问题向来是哲学的主要问题,但第四品否定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追问“是”,那么,为什么认识论不能追问“是”?因为,哲学是对真理的表达,而一切表达都必须通过语言。而任何语言描述都不可避免地使认识对象普遍化和抽象化,所以,语言对“是”的揭示恰恰又遮蔽了“是”,使人们便落入了语言的陷阱中,导致哲学问题的产生。这是因为当人们试图认识“是”时,人们只能通过“是什么”这种言说方式去追问“是”,并把由这一方式所得到的有限的、有条件的知识加以综合统一,将其改造成最完整的知识系统。它导致人们无法离开相应的概念去把握相应的对象,也无法离开相应的对象去把握相应的概念。人们习惯于对概念产生了一种既成性的理解与解释。一个对象称作什么,就一直被称作什么,并被认为就是什么,概念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已被牢固地确定下来。人们也不需要自己去建立概念,只须接受既成的、前人已经做出的概念。而“是”不是一个单纯的抽象的概念体系,人们使用概念、判断等知识形式对“是”的把握,是无批判的、没有划界的,它将使“是”成为了那个本应被超越的什么,由此,对“是”的认识不可避免地陷入自相矛盾之中。“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便揭示了如果人们用形式概念进行形而上学思辨,即是将形式化概念视为形式本体论的范畴,本体论范畴的关系意义就受制于普遍的对象域或形式域,我们必定会陷入形式概念和本来意义上概念的混淆,导致哲学上关于这个(若取法相)或那个(若取非法相)等对终极的意向性追求异化为终极的捕获(著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以致产生了二律背反。如在古印度,奥义书哲学对“是”的言说方式最终造成了婆罗门教提出圣言量及声是常见的认识,即是著我、人、众生、寿者相。而沙门修道者在拒斥婆罗门教时则导致出现了有想、无想、非有想和非无想等认识,这些认识明显呈现出二律背反。再如佛陀时存在着的形而上学问题:宇宙是永恒的还是不永恒的,宇宙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身心是同还是异,如来死后是继续存在还是不存在等这些哲学问题,明显是人们使用理性原则所出现的二律背反。因此,佛教哲学要求人们抛弃二值思维这种错误的思维方式,即主张不要像自然实证科学那样动不动就盲目地、无根据地、无批判地去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

康德曾指出,全部二律背反都是依据这样的一个假言推论:

大前提:一旦有条件者被给予,则其一切条件的整个系列也就被给予。

小前提:既然感官对象作为有条件者已被给予。

结论:那么,它的一切条件的整个系列也被给予。

本品“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中,“若心取相”和“若取非法相”即是有条件者被给予,“即著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就是一切条件的整个系列。它明显就是康德全部二律背反的大前提,因此,它必然导致二律背反。

本品的讨论暗示了梵文动词bhuta的意义是不确定的,但当为其加上后缀tathata时,即是把动词不确定的意义固定下来,人们可以在这一具有固定意义的范畴下演绎出其他范畴。这一情况与tobe加上后缀成为being既可以表示“是”,也可以表示是者的情况一样。在西方哲学中,西方哲学家大都是理性的崇拜者,他们极力推崇,张扬理性,把理性奉为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以至形成了源远流长的理性主义传统,“理性判断一直被认为是思维的高级形式,而且这种理性至上的秩序统治了西方文化将近两千年”丹尼尔·贝尔著,赵一凡译.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M].台湾桂冠图书公司,1994:97.。这一传统导致西方哲学一直试图言说“是”,致使它两千多年来为了“是”这一称名的词性、来源、词义等争论不休,至今还在单纯的概念中间瞎摸,虽然不断有人反对,但占统治地位的还是逻辑思维传统。因为动词“tobe”转变为名词时须加后缀而成为being,而being不等于tobe,因此,任何对being的论述都不能等同于对tobe的论述。但西方哲学却将对being的论述等同于对tobe的论述,导致一切对tobe的论述都是不正确的,而产生了二律背反。1932年,卡纳普尔发表了“通过语言的分析清除形而上学”一文时,他认为自古以来,多数形而上学家听任自己被tobe这个词的动词形式以及谓词形式引诱,造成假陈述。因此,海德格尔一生都在讨论“是”的意义问题,但最终也没有给它一个明确的定义。因为在他看来,“是”的意义是不可以用理性来概括的,这是因为一旦说“它是什么”,它就不再是“是”,而是是者了。维特根斯坦也说过这样一段非常有意义的话:承认“是”本身是不可说的东西,应当对它保持沉默,不要说它“是什么东西”,连它“不是一个东西”也不要说。因为既然提到了它就意味着它是某种东西,就要问它是什么东西,说它不是一个东西即意味着它是某种东西维特根斯坦著,李步楼译.哲学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47.。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的认识,换成佛教哲学语言,即是“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