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承蒙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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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承蒙不弃(左夏澈)

自我解析

当我在电脑上打下这分自我简介的时候,连我自己都对自己产生了疑问。仔细想想,好象并不是很了解自己似的。可能本身就是一个很矛盾的人吧。要说写小说的挈机好象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些什么,以前同学说我写的东西还不赖,可是试着多写一些,然后我就照着她的话去做,也不知道自己在这条路上彷徨了多久,直到我发现,相对于被更多的人赞赏我,我更想看到他们在读完我写的东西后,嘴边会留下淡淡的笑,不用太多的赞美语,只要觉得没有后悔读就好。

我本身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不太喜欢和人接触,家里的电话号码几乎没有同学知道,就算是手机被老师没收半个月也不会着急去要。不想讲话的时候就不会接电话,即使是家人打来的也好。说到这可能觉得性格比较阴暗,其实我只是喜欢流浪,虽然说出来可能让人觉得很可笑,但我想,我的一生,将注定漂泊。

90后是我们这一辈的代名词,不知道是该可喜还是该觉得可悲,因为我们继承了80后人的学说。

我不奢求自己的一生可以一帆风顺,但求自己可以勇往直前,风雨无阻。

第1章

在这个世界里,生活着两种形态的人。一种是在物质生活上,属上等的人,通常被人们称为贵族,或是富家子弟;而另一种,则是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平民,通常被人们叫做市井之徒或是流氓混混。前者的前方是一片光明,所以他们郁郁寡欢;而后者的人生却是要经过自己的努力才可以奔向光明。两种社会形态的人,两个世界的人,本应该是毫无干系,可如果命运的指轮向后倒退,当爱情遇见友情,当真心遇见汪洋,当我所在的世界和你的世界相互接壤,是不是,我们的命运,都在明明中,随着指轮旋转。当我们的人生在以另一种姿态去衍变,黑与白的颠倒,冷与暖的相融,信念与梦想的相撞,是不是在预示着,我们,可以很幸福......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属于自己的那片蓝天下,站在雏菊的田野中,仰望自己头上的那片天,憧憬着未知的未来。

几乎是每一天,莫离都要背着比自己还要大上几分的电吉他,穿梭于都市的繁华中。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惟有她是最安静的。清爽的短发从没被任何化学用品光顾过,顺顺的,黑黑的,自然而然的垂到了额前,挡住了她原本清冽的眼眸。

莫离算不上美女,也不喜欢听别人这样讲自己。因为觉得受之有愧,所以就异常厌恶。

为什么说是厌恶呢?大概是因为,从没被人爱过吧。

莫离路过一家商业银行的时候,从大大的橱窗里,看到了自己现在的窘迫,她用不是很嫩白的右手,摸了摸自己洗得已经有些发白的牛仔裤的屁兜,一张长方型的卡片,四角清晰的隔着牛仔质料突显出来。

应该还有些钱吧。

莫离心里暗暗的想。

于是,走到了自动存款机前,把手中的卡片,小心翼翼的插了进去。

过了一会,在自动存款机的荧幕上,显示着二和四个零,是两万元人民币。

取出卡,转身离开。

又一次没骨气的用了父母给的钱,真没用。莫离心想。

穿过了闹市区后,向北走约十分钟的路程,在向右转三次弯,左转一次,经过一个堆满杂务的胡同,上楼,向二楼走去,打开一扇锈迹斑斑的防盗门。里面,便是我,莫离的家,被我叫做“不弃”的地方。

我回到家的时候,刚好赶上千宴做好晚饭。还没进厨房,就能够闻见空气中飘着的西红柿炒鸡蛋的菜香味。

脱了鞋,把吉他放到自己的卧室,洗过手后,跑去厨房帮千宴上菜。

千宴见我回来的早,对我说,

“怎么,今天舍得回来了?”

我笑着说“是啊是啊,舍不得你了”

“少贫嘴。”千宴拿筷子往我头上轻轻一敲。

我做了个疼的表情对千宴说,

“每次都欺负我。哼!”到客厅寻零埃的人影,不见零埃人,我便问千宴,

“怎么没见到零埃?”

千宴一听到我提起零埃,气就不打一处来,把手中的筷子往桌子上一摔,道,

“还说呢,刚才给我打电话,说是要陪他外地的表姐,今晚不回来吃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他呀,一向就是喜欢和女人扯不清。”

千宴在说到女人两个字上的时候,语气格外的加重,好似,如果现在那女人站在她面前,她就会将她碎尸万段似的。

我也不搭腔,坐下来,只管闷头往自己嘴里扒饭。

吃了有一会的时候,千宴突然开口问我,

“莫离,你今天是不是又用了你父母给的钱了?”

“恩”我低着头答应到。

我不想否认,所以如实回答。

“真对不起,现在家里的生活费都要靠你一个人。本来我住在这,就已经给你添麻烦了。”

千宴每次只要是一想到钱,就会和我说对不起。

“我知道你讨厌用你父母的钱,可是现在为了我,却要你不得不做自己讨厌的事,真的......”

在千宴还没说出第二遍对不起这三个字的时候,我便抢先了一步,用手堵住了她的嘴。

“我警告你,不准再对我说对不起三个字,否则以后我的臭袜子都得让你洗。”我用威胁的口气,瞪着眼睛看着千宴。一副你要是在说,我就吃了你的样子!

千宴扒开了我的手,用手背很夸张的蹭了一下自己的嘴,擦掉了我刚刚蹭上去的油渍,说,

“和你说过多少回了,不要用脏手碰我!我知道了,以后再也不对你说就是了。”

“这就对了嘛。”我摸了摸千宴像鸡窝一样蓬的小卷发。

我用筷子往千宴的碗里夹了一块鸡蛋,笑嘻嘻的说,

“那,这是本大爷赏你的。以后如果能让本大爷高兴,还有重赏哦。”

我故意用满嘴是油的嘴向千宴的脸上凑,千宴咿咿呀呀的用手扳着我的头,大喊道,

“我说过,不准再碰我....呀!......”

我,千宴和零埃,我们三个共同住在一个面积不大也不小的房子里。我们不是同居,也不是乱伦。因为我们从来就没乱过。

之所以说我们从来就没乱过是因为,千宴是我的朋友,零埃也是我的朋友,千宴是零埃的朋友,零埃也是千宴的朋友。简单的说,大家都是朋友。

但是好朋友又不一定要住在一起,关于这一切的一切,还要从去年那个闷热的暑假说起。

遇见千宴那年,是在我刚刚结束完紧张的高考,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天。

我记得,那年的杭州格外的闷热,我一个人背着白色的帆布包,提着笨重的行李去学校报道。说实话,在我过去的十九年的时间里,我一直都对这个有西湖的城市,抱着强烈的好感。可能是小的时候,看白素贞和许仙的故事看多了的结果。

可当我从空调列车上下来时,我才知道,原来,我选择了一条“不归路”。当我的脚,踩在烫的足可以用来煎荷包蛋的水泥地上的时候,我就真切的感受到了高中好友曾经对我说过的至理名言。

六月汗如雨下,七月火从天降,八月断水决堤,此乃杭州也。

我拖着一身的疲惫,走出火车站,叫了一辆出租车,一路上,我也无心去观赏那所谓的西湖特有的“柔情”,只管闭着双眼,感受着从四面八方袭来的闷热,偶尔一阵风吹过,也都是夹杂着燥热的温度,让人好不心烦。

等到了学校的正门,当看见那明晃晃的几个金色大字的时候,我真的有一种想要撞死在这冠冕堂皇的铁门前的冲动。

为什么?因为当我回过头去看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那牌子醒目的火车站,竟然离这所学校不足五十步远。不愧是人心隔肚皮,看来那司机死后,是上不了有耶稣的天堂了。

踏进学校大门之后,我就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这学校的人少得可怜,如果更贴切的说,应该是几乎找不到人。

到了后来,当我渐渐的了解了形势之后才明白,原来这所富丽堂皇的大学,是中国第一家民办的私立大学,据说是以学费贵得吓人为特点,其实贵不贵的,都和我没关系,反正这钱不是我自己来出。

可能是我的父母一直以为,只要进入到上层社会的交际圈子里,我就可以同他们一样,成为上等人。

可惜后来的结果证实,他们错了。

等到了财务室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以我的财力水平,是真的无力支付这昂贵的宿舍费用。

虽然宿舍的设施很好,一间宽敞的屋子里,带有两个卫生间。偏室配有一个小型的客厅和书房。里面的家庭用具也是一应俱全。可是对于我来讲,真是太奢侈了!以前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都没这么享受过。常常为了能省一点电费而不用房东配的空调,所以用好友的话说,我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对人对己太小气。我说如果你肯给我钱的话,我就不这么小气了,谁让我是贫民呐!

于是,在这所贵族学校里,我这个贫民待了还不到两个钟头的时间,就像来的时候一样,流着满头的大汗,顶着烈日的炎炎。背着我那廉价的白色帆布包,拖着笨重的行李箱,沿着学校两侧的树阴,向校外走去。

在天气炎热的考验下,我费了一番的周折,才勉强的从一个中介大妈那里,租到了一所比较象样的房子。房子很大,有三个卧室和两个卫生间,白天的时候,阳光很充足,射进阳台的时候,会像水稻田里秋收时,泛着金灿灿的光的水稻一样,大片大片的把人眼映花。

中介大妈告诉我,本来这里是只租给女孩的女子公寓,可是却因为今年学生少得很,没有人需要。所以房东才以这么便宜的价格租给了我。我说没关系,我只住一间,其他的房间都空着,等到有其他女孩来的时候和她们一起和租。中介大妈用盯着色郎一样的眼神看着我,说,小伙子家家的,怎么还竟想着和女孩一起住的美事,行了,好好做人吧。中介大妈语重心长的拍着我的肩膀。

诶!原来大妈也把我当男生了!

既然说到这了,那我就先做一下自己介绍。

本人,姓名莫离,之所以名字会这么俗全是拜我的母亲大人所赐。我妈说,虽然她已经和我父亲分开了,但还是很爱他,所以就给我起了一个和“不要离去”意思相似的名字。所以我觉得,就拜这吉祥的含义所赐,导致了我活得这十九年里,都没和一个男生谈过一场恋爱。由上可见,我是一个女生,一个纯正的女生!

我知道大学的生活是很悠闲的,只是没想到,这所私立大学的生活却是格外的悠闲。每天除了主修的两个小时的课程以外,就没有其他的课上,然后就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和少爷开舞会办聚会的时间,每天都能变的花的想出很多新奇的点子,因为拜金,所以总是无限的挥霍。我觉得,如果他们肯把自己一小部分闲散的钱,捐给社会贫困的人,恐怕现在观音和佛祖早就双双下岗了。

当然,我不是贵族的大小姐,也没有那么多的闲钱往这种上层人才习惯的生活中砸。所以,我的大学四年的生活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打工中度过。

然后,就在家与学校,酒吧三点三线之间来回奔波。

我在本城的一家用别人的话讲,很腹黑的酒吧当驻唱歌手。

每天的每天,都在午夜全场最热闹的时候出现,虽然我喜欢摇滚,但我在酒吧,却只唱调子很轻的抒情歌曲。用我老大的话说——也就是那的老板。他说,每次只要全场疯的一发不可收拾的时候,只要我出现,全场就算是多大的热情,也会瞬间扑灭,比第1章第1章9的火警还好使。我不知道他这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于是我开玩笑的说,你要是在留下我,恐怕明天是怎么倒闭的都不知道。

虽然后来事实证明,老大的酒吧没有倒闭,我的歌,唱的也不是那么差。

到现在,我都还很清楚的记得,我遇见千宴的那晚,准确的说,是我救了她的那晚,天上的月亮是有多么的澄澈。

那天的我像往常一样,背着比我大上几分的吉他,去酒吧上班。在经过一条必经的胡同时,我伴着昏黄的灯光,看见了一个面容娇好,头发很炸的女孩,至于她的头发是什么颜色的,我没看清,因为晕开的黄色光线从那女孩的头正上方照下,把她的影子,重重的打在泛有黄渍的墙壁上,因为角度关系,我看不清她的眼,不过我想,当时的她一定是害怕的要命。毕竟被五个长相可怕,身型扭曲的男子逼在角落里,可不是什么好事。

在酒吧里,这样的事我见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本来是没想要管的,毕竟和那位女孩不熟,这是其一,其二就是,如果我上班迟到,老大会扣我薪水。所以,为了我那可爱的人民币,我选择了用人们的话说,泯灭天良的做法——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在我就要离那酒吧的后门还差一步之遥的时候,那看似柔弱的小女子,突然用手向我在的方向指来,对那帮男人大声的说,

“是他,就是他,就是他逼我和你们借钱的,他恐吓我说,如果不拿钱给他,他就杀了我全家。”

他,是他,还是她?

在我还在思考她说的我,是男的的那个他,还是女的的那个她的时候,那原本围着她的五个男人都有架势的向我走来。

其中为首的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抓着我的衣领,一字一句的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有伤大雅的话。

“就是你这个小白脸,欠了你爷爷我的钱不还,是吧!”

那男人边说边拍打我的脸,而且一下比一下重,我厌恶的打开了他的手,骂道,

“你有病呀,被人骗了都不知道,我和那女的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些男人自然是不相信我的话,见我反抗,于是就推搡起来。边骂边动手,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呀,你看到没,我这是眼睛,不是用来出气用的,别诓你祖宗我,本爷爷不信,乖孙子!”

那胖子用手指了一下自己似蛤蟆一样的眼球,瞪个溜圆。

我向刚才有那女孩在的地方看去,果然没了人影。

我想哭也想笑。想哭是因为我怎么那么倒霉,想笑是因为,这帮瞎子一个都没看出来本小姐是女的。

“果然是用来出气的。”我无奈的一笑。

“你说什么?”

那胖子听我这么一说,猪蹄一样的脏手再次抓紧了我的领口,脸瞬间的靠进。

当时的我,真的很想吐,如果满脸肥肉的不明东西突然靠进你,要是白白净净的也就算了,还偏偏满面的油腻,你说你是想不想吐?

我无奈,只好拼命的把脸向两边挪。心想,人倒霉也要有个限度好不好,又不是想当英雄,明明什么都没做,只是刚好路过,可还是要被人揍,这算什么呀。现在可好,是进退两不能呀!总不能真装孙子,犯贱的跟人家说好话吧,可如果不这么做,就真的要被暴揍一顿,要是断了几根肋骨也就算了,万一破了相呀,那可怎么办。我长这么大,可还没和美男谈过恋爱呢,就算是毁容之前,也该让我好好的爱一场呀,否则多对不起我这张成天风吹日晒的脸。

正在我不知道该怎么是好的时候,我的救命恩人,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不过说来也真是土到家了,我真的没想到,原来小说里的情节,也能够如此真实的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看来那些每天做在电脑前机械似的打字的人,还真不是白混的。不愧被人称为,“坐家”。

“喂,那边的,放开他”

我记得很清楚,我救命恩人一上场的第一句话,就是如此的具有男子汉的气概的发言。

放开他,听听,多人道。

五个男人听到有人多管闲事的冒出了这么一句话,很是不爽,于是刚刚死拽我不放的胖子,把我狠狠的摔到了一边。对着胡同口的救命恩人说,

“臭小子,我警告你,没你事就给我滚远点,别怪我呆会给你打的连你妈都不认识你。”

那死胖子恐吓加威胁,以及满脸的狰狞,在昏黄的路灯下,展露无疑。

当时听完这话后的,我的救命恩人身体向旁边斜了斜,向我在的方向看了一眼后,说道,

“哦,原来认错人了。”

话刚说完,转身就按原路返了回去。

我的天啊,这是怎么个情况!本以为吉人自有天下的我,盼来了个救星,想不到......在听完救命恩人的话后,我不禁开始彻底的绝望了。早知道,我也像刚才那“柔弱”女子一样,栽赃他好了。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看着眼前几个满脸横肉的胖男人,我真恨不得死了算了,与其在这活活恶心死,我还不如一头撞死在这墙上。这样好歹能保证我的眼里永远是美丽的人间。

“说,你还不还钱?”

那为首的胖子又轻而易举的将我整个人抬在半空中。

“还个屁呀,欠你们钱的人又不是我。”我脚悬在半空中,很没好气的说。

“还嘴硬,看来今天不打你,我就白混这么多年了。”那胖子恶狠狠的说。

其实我知道,还钱和混不混的根本就没关系,只是说的人自以为很霸气,所以才硬是加上了的那几句。

就在那男人的手距我的脸蛋还不到一公分的距离的时候,一个张狂的声音再次响起。

“喂,我不是说过,放开他嘛,你聋了,连你祖宗我的话都听不懂呀,死!胖!子!”

我睁开了原本紧闭的双眼,像看到了希望一样的看到了刚刚那逃走的救命恩人。

说句实话,当时我的救命恩人,真的是我这一生见过最酷的人,不是装出来的,也不是打扮出来的,就是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让我觉得他的张狂,是种标志。

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比刚才多了一条铁棒。他看向我,问,

“小子,会不会打架?”

我愣愣的点了点头。

“那就行了,等会打起来的时候,你别忘了搭把手。”

恩人说完这话后,就像见血便很兴奋的嗜徒一样,冲了上来,铁棒每挥出一次,就能够听见一种声音的惨叫。

我本来就对眼前这死胖子恨得想要拆了他,现在既然不用担心他们以多欺少,那我也就没什么好顾虑的。于是我就不怀好意的冲那胖子笑了笑,露出了一排整齐的小白牙。

那死胖子见自己的同伴一个接连一个倒下,顿时,也没了底气。转过脸的时候,我正向他一步步的逼近。那胖子倒退了几步,等到脚跟顶在胡同对面墙壁的时候,我便很爽快的赠与了他一个很霸气的前踢,只听一声比他人都要高上几个分贝的惨叫声,响彻在整个城镇的上空,久久不曾散去。尔后,他,倒下了。

我和恩人筋疲力尽的靠坐在胡同的墙角,恩人点燃了一根烟,放在唇边,吸进,呼出,然后叹气。

过了有一会,他仰头去看那不明亮的路灯,问我,

“你怎么惹到那帮人的。”

我翻了翻自己的口袋,在确定身上没烟之后,就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拿了一根烟出来,点燃,吸进,然后呼出。

叹了一口气,解释道,

“都是那女的给我惹的麻烦。”

“女的?”

恩人挑起他好看的眉毛,一副疑问的口气。

“恩”

我点头,接着说,

“还不是因为说什么我和那女的有关系,偏要我替她还钱,可是我都不知道她是谁。”

恩人听我发着牢骚,笑了一下,说道,

“一定是你惹了风流债。”

“这话什么意思?”我问他,

恩人不语,只是笑。

我知道,原来大家的眼睛真的都是出气用的。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大有感悟的味道,对恩人说,

“我知道,我的长相很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但是我,真的没有同性恋的倾向。”

“同性恋?”

恩人在嘴里小声的重复了一遍。

“对,我不是同性恋。”

“啊?!”

这时才反映过来的恩人张大了O字型的嘴看着我。像是在中国的地盘内,看到了一个泰国人妖一样。很夸张的瞪大了眼睛上下打量着我。

“怪不得,你刚才踹那胖子要害的时候,那么镇静。”

恩人这才回想起来刚刚那很惨不忍睹的一幕。

我拿出手机,看着光屏上正在跳动的阿拉伯数字,无奈的摇摇头。

看来,今天晚上是没钱拿拉,我可爱的红色的纸票已经长了翅膀飞走了。

后来我问我的恩人你叫什么名字。

就是在那个安静的午夜里,我在挂有月亮很澄澈的夜空下,在烟氲缭绕的昏黄路灯下,认识了我这辈子的第一个朋友,恩人说,他的名字叫零埃。

理所当然,我的老大,很不客气的把我今晚赖以生存的微薄的收入扣的一分不剩,当时很是气愤的我,就对他很镇静的说了一句话,

“你就是一商人!”

我知道自己不是那种对待凡事都会斤斤计较的人,但是如果谁和我的金钱过不去,我就会和他过不去。

所以,在我摸着自己比脸还干净的口袋时,我就决定,如果这辈子,我还能看见那女的,我一定将她XXOO。

只是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的恩人——零埃,居然也是在我老大这打工的驻唱歌手,可为什么我觉得我一次也没见过他呢?

在我对此感到疑惑的时候,老大那好死不死的声音硬生生的刺激着我的耳膜。

他说,“莫离呀,拜托你下次唱完歌后不要那么快的离开好不好,你知不知道,每次你上台唱歌的时候,这场子里就有至少一半的人问我,你是不是新来的,可是你明明已经在我这混了快有一个多月了,像你那种似逃命似的方式,在这里能认识人才怪。”

我笑着对老大说,“既然这样,你就把我遇难那天的薪水给结了吧,只要你给我,我保证,下回不跑那么快。”

老大手拿调酒杯,狠狠的在我的脑门上敲了一际。

在我正要大喊疼疼疼的时候,离吧台不远的地方,却有人比我喊的还要快,还要惨。

“你这个gay,给我滚远点!”

我和老大以及店里离事发现场不远的人,都不约而同的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当时我还对老大说,“老大,看来是有人要砸你场子,你这下可糟了,呵呵呵~~~”我幸灾乐祸。

可当我真正的看清案发人的脸时,我才确定下来,原来敢砸老大场子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零埃。

他手中拿着破碎了的酒瓶,人的血液还沿着玻璃瓶倾斜的角度顺势下滑,滴答滴答的溅在地上,而顺着他眼睛看去的方向不远处,有一个男人双手抱着鲜血直流的头,躺在地上,叫的咿咿呀呀。

老大叫来了店里管场子的人,七捆八拽的把那个躺在地上的男人从后门扔了出去。

我看着零埃,他嘴里低声的暗骂了一句后,丢开了自己手中的玻璃瓶,坐到吧台前的高架椅上,一杯接着一杯,不吭声的喝着闷酒。

说实话,我讨厌血腥,也同样讨厌零埃今天的做法。虽然我很感谢那天他对我的出手相救,不过,我就是厌恶这种行为的发起人。

老大调了一杯blackcherry给零埃,什么话都没有说,也没有责备的意思。

我本来今天唱完歌,想遵循老板的话,在酒吧里多待一会,可现在发生了这种事,虽然和我丝毫没有关系,但还是影响到了我的心情。于是我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背着比自己略大的吉他走出了酒吧。

站在午夜后的大街上,我总能感到一股莫名其妙的失落感。看着稀疏的车辆,它们打着各自的尾灯,急冲冲的向前方的路途奔跑,半空中被吊起的路灯,似可睡人的眼,迷迷蒙蒙的,是谱写在都市繁华中,最不真实的一笔。

我起步又停下,奔跑又站住。来来回回,乐此不疲。

我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的守护着自己心中最纯净的梦。我就像是一张白纸一样,没有耻辱的过去,也没有光辉的未来。和千千万万个普通人一样,挤在拥挤的如同火柴盒里的城市,寻找着自己心中最初的梦想。

我不相信爱,但我却相信,梦想。

我坚信,就算世界只剩下我独自一个人,明天,也同样会很好。

而我后来认识的千宴却刚好和我相反,因为,她相信爱。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我看见老大那张能够迷倒很多女人的脸,就想像零埃那样,拿起一个很结实的酒瓶想他狠狠的砸过去,让他笑不出来,让他破相破到家。

我是讨厌血腥没错,可是,我却不讨厌自己血腥。

老大看着我故意摆出来的臭脸,边擦着他用修长的手指捏着的玻璃杯,边问我,

“大小姐,你这是怎么了,是谁惹到你了,脸色都可以吓死鬼了。”

我从鼻腔里轻哼一声,说道,

“你说呢,除了你还有谁呀。”

“我?”

老大一副无辜的样子,让我看到很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说说你,为什么我迟到一下下,你就把我整晚的薪水扣的一清二白,而零埃昨天砸了你的场子,惹了你的上帝,你却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你这是比法西斯还法西斯,没人道。”

老大听完我一大通发牢骚的话后,叹了口气,用手掌摸着我的头说,

“小孩子家家的,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我打开他的手,没好气的喊到,

“我说过,别在说我是小孩子,很烦!!!”

老大夸张式的堵住耳朵,耐心的像教导孩子认识一二三四五六七一样的教导我。

语重心长的对我说:

“昨天因为我知道零埃心情不好,所以才不怪他的。”

我说:

“那这么说,只要我心情不好,就算不来上班也一样可以拿薪水了?”

他说:

“情况不一样。”

我说:

“有什么不一样,别给自己找理由。”

他说:

“你呀,真的还是太小。”

我说:

“老头,你活得不耐烦了吗?”

我恶狠狠的瞪了老大一眼。把他调好的blackcherry送至嘴边。

老大沉默了一会后,对我说,

“因为昨天,他的女人结婚了,可是,嫁的却不是他。”

我快要递到唇边的酒,就在听完他的解释之后,愣愣的停在了半空中。

此时,在舞台上,我看见零埃过长的刘海,挡住了他原本很好看的眉眼。他的头微仰,似很轻蔑的看着这一切的样子。

我问老大,

“恋爱,其实很痛,对吧。”

如果真的很痛,那我就一辈子都不要爱好了,因为刚好,不需要。

后来我才知道,为什么那天零埃会用酒瓶砸那个男人的头,女朋友嫁人,心情不好是一方面,而另一方面则是,那男人是gay,想要零埃的电话号。

零埃说完后,我仔仔细细的盯着他的脸看。

真的很妩媚,尤其是化完妆后。

如果我是男的,可能也会喜欢,可惜,我不是。

在酒吧打工的日子还在继续下去,我的人生也在平凡的柴米油盐酱醋糖的生活中度过。有的时候,真想不吃饭,因为觉得越是吃,就越是俗,俗不可耐。

老大看着我有些消瘦的脸蛋,问我,

“莫离,你不会是在减肥吧?”

我抬起没精神的眼,看着他说,

“如果不要我减也可以,给我加薪吧。”

老大一听见薪水两个字,就不禁的眉头紧皱,叹了第一声气后对我说,

“莫离呀莫离,这已经是你今天第第2章56次讲到薪水两个字了。”

我也同样的叹了口气,说,

“没办法呀,谁叫我是贫民。”

老大第二次叹气后对我说,

“其实我是想告诉你,就算你减肥成功,也不会有帅哥看上你的。”

我看着他那副小人得志的样子,真的很想把他心爱的玻璃杯一个一个的砸烂。

最后,在无力反驳的情况下,我从牙缝里挤出了那句永恒的经典名言。

“你就是一商人!”

我本以为,零埃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像小说中写到的情节一样,变得很颓废。可事实证明,我错了。

以前的零埃因为心有所属,所以好男人的他,对主动送上门来的女人一律是敬而远之。而现在,你瞧瞧,整个酒吧就属他人气最高。别说是送他名贵手表的,就连送房子的人都有。更有甚者还讲出,只要肯被包养,年薪二十万,绝对不是梦。

我看着那群像精神病一样的女人,摇了摇头,对老大说,

“老大,我看你明天还是转行开动物园得了,保证你光门票钱就赚的比现在多。”

老大摸着自己的脸蛋,叹了口气对我说,

“其实我年轻的时候,比他还有魅力的。”

当他说完这句话后,大家就可想而知,当然是遭到了我极为严重的鄙夷的目光。

然后,我的头,基本已经被他打到了老年痴呆症的状态。

我本来以为自己和零埃不会有过多的交集,可却偏偏她的出现,将我目前安逸的生活状态,搅得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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