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夏,字时雍,号东山,明代华容(今属湖北)人。他于天顺八年(1464年)中进士,被选为翰林庶吉士。此后,本来可以留在时人向往的翰林院步步高升,但他却主动要求到地方去做官。由于他勤政廉政又精明能干,官职不断升迁。数年后,被任命为广东右布政使。
刘大夏上任不久,就开始清查布政使银库。他发现有一笔巨款没有人账,就问库吏为什么?库吏告诉他,这笔款从来不上库簿,都是历任布政使直接掌握和具体支配的。照现在的话说,属于单位的“小金库”,由单位领导来安排。那库吏还劝刘大夏萧规曹随,照例行事。刘大夏听后,思忖良久,突然大声地自我责备起来:“刘大夏啊刘大夏,多年来你一直在读圣贤书,做好人,可今日却为何遇到这么一件事,就沉吟许久呢?实在是有愧古人,非大丈夫也!”说罢,即命库吏将这项余羡如数登入库簿,作正支销,自己分文未取。
后来,刘大夏又被任命为都御史负责治河,作为钦差大臣到宣府(今宣化)清理兵饷。无论到哪儿,他都严于律己,决不私占一文钱。在宣府,他还针对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限制势豪,并鼓励中等之家纳粟,从而保证了边防的军需供应,协调了军民关系,他本人也随之名声日著。
刘大夏年过花甲后,惟恐力不从心而有误国事,曾接连三次上书请求致仕(退休)。明孝宗朱祐樘见他体弱多病,只好答应了他的要求。但他在家休养不到二年,朝廷又基于两广一带“盗贼”猖獗,民怨沸腾,起用他为右都御史,总理两广军务。他接到圣旨,只带了两名书童,便赶赴两广。到任后,他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方知两广因赋役不均,才导致了社会矛盾激烈尖锐。于是,有的放矢地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使当地治安状况迅速好转。史书上说:他“为清吏治,损供亿,禁内外镇守官私役军士,‘盗贼’为之衰止。”
刘大夏为人刚正,从不顾私,即使在皇帝面前也总是直截了当地发表个意见。有一次,他向孝宗上陈兵政十害,孝宗命他更详细地谈一谈弊端之所在,他便列举了南北漕运中的军民之苦,边防军的困敝,以及一些文官武将如何侵吞公款、搜刮民财等等,引起了孝宗的高度警觉和重视。也正因此,他得罪了不少权贵。
孝宗死后,武宗朱厚照继位。在武宗正德初年,大太监刘瑾专权。这时,70多岁的刘大夏已退休还乡,但奸臣焦芳等人仍诬告他贪污受贿,还说他家的财货足够边防费用十几年。刘瑾遂公报私仇,下令逮捕刘大夏,将他下狱戍边,并抄他的家。当官校到达刘家时,只见刘大夏正在园内种菜;当翻遍了他家所有的箱柜,只找到了俸金30两。刘大夏将这些钱全都交给了官校,而那官校却流着眼泪拒绝而去。
刘大夏被发戍肃州(今甘肃酒泉)。临行前,“观者叹息泣下,父老携筐送食,所至为之罢市,焚香祝刘尚书生还”。
据史载,刘大夏被冤枉的消息传出后,朝野无不震惊,就连朝鲜、越南的使臣也都频频询问,并公认他为海内第一人。
正德十一年(1516年),刘瑾因图谋发动政变而被杀,刘大夏这才被赦归。从此,他在家率子孙种田。稍有盈余,即分送给亲朋故旧中的一些贫困人家。
刘大夏当年曾有两句名言,一是“居官以正己为先,不独当戒利,亦当远名”;二是“人生盖棺论定,一日未死,即一日忧责未已”。前一句的意思是:做官要首先正己,而后才能正人,只有不图名利,才能真正做到清正。后一句则是说:严于律己要自始至终,不可有一日松弛。他晚年时,又为自己写了一篇墓志,其中有句话是:“无使人饰美,俾怀愧地下也。”意思是:无须别人去美化与吹捧,扪心自问,无愧于良心,方可以死而瞑目。许多人认为:这些话都是他一牛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