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你好,小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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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寂寞中沉睡 (2)

——帕金森综合症?——反正就是目光呆滞,行动不灵,胳膊抖个不停。

他的老太太,150公分的样子,走在她身边,用力地扛着这个180公分的庞大的老头,一步步地往前挪。

——唉,好辛苦。

——在没得病的时候,那个老头儿散步都是走在前头的,老太太跟在背后,亦步亦趋,保持着一米的距离。

——一个成功的老头儿背后,总有一个柔弱的老太太。

——一个不成功的老头儿身边,总有一个坚强的老太太。

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其表现形式无非为:开始,走在你身边;然后,坐在你身边;后来,睡在你身边。

这一生,作为男人,我们曾经陪着几个姑娘,走过一些路,坐过一些凳,睡过一些床。

那个走得最远的,坐得最多的,睡得最久的姑娘,通常是我们的老婆,但她很可能并非我们最爱的那一个。

我曾经揣想过,这对相携蹒跚行走的老人的一生。

从面相看,这个老头儿年轻时是个强悍的家伙,应该是做过军官或者局级以上干部,被前呼后拥过,退休了,只有这个一辈子对他低眉顺眼的女人还尾随不去。

他们从前是否快乐不晓得,眼下的他们大约是幸福的,因为到达了有情人的最高境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哪怕是一只总在抖呀抖的手。

那些感情过于丰富的人,肯定会感动得热泪盈眶,回家写篇散文诗,歌颂这是人世间最美好、最浪漫、最温馨的景象。

哦,在他们眼中,这可不是什么小确幸,而是一种难得的大幸福。

可是,我的脑海中浮现出的第一个念头是,觉得有点凄凉。

是的,就算如此圆满的大幸福,也不免带点凄凉。

在老头儿未曾生病以前,他们走路的姿势与速度有些耐人寻味。

他们为何要保持这一米的距离?我猜,她这一生都活在他的阴影里头,以隐忍的态度,维持两人的关系。

他做过一些对不起她的事情,她默默地包容了。

就算一起走路,她亦躲在身后,努力跟随他的步伐。

后来,他折腾累了,老了,就渐渐地收心转意,对她好起来。

他走路虽然快,当双方距离稍远一些时,便放慢速度,等她赶上来。

或许,他们本该是一对怨偶的,熬的时间久了,也就成了良缘。

老派的人多半如此,不像现在的人,多半是不肯忍的,稍不如意便一拍两散。

散了之后呢,或者另觅佳偶,遭遇幸福;或者新不如旧,悔不当初。

人生遭际大抵如此。

故作多情空自喜,不知万事本虚无。

唯愿今生孽缘尽,求得来世不聚头。

偶然读到这首诗,不晓得出自何处,呈现的也是一种老派的态度啊。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古龙描写上官金虹和心腹荆无命一起走路的景象:平常两个人走步伐必定是相同的。

但这两人走路却很特别,后面的一人每一步踏下,却恰巧在前面一人的第一步和第二步之间。

这条腿看来就好像长在一个人身上似的。

前面一人踏下第一步,后面一人踏入第二步,前面一人踏下第三步,后面一人踏下第四步,从来也没有走错一步。

小说家言,毕竟有些夸张,我所见的这对老人,虽然达不到如此默契,但他们的步伐仍有一种协调与韵律,仿佛跳着不易察觉的舞蹈。

生病后,为了让老头儿康复得好一些,她依旧每日强迫他出来走路锻炼,辛苦地搀扶着他。

和从前走在后头不同的是,她的脸上多了一种浅淡的笑意。

或许,她是为了鼓励他,或许,她对他竟然对自己如此依赖感到满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们身影不再出现在我上班的路上。

若干日后的某个黄昏,我看到老太太独自坐在街边公园的长椅上,静静地看太阳在冬青树后缓缓地沉没进黑夜。

起风了,有两只白色的塑料袋蝴蝶一样翩跹飞过。

她一动也不动,身影微微地向右边倾斜,仿佛那边还有个身体可以轻轻依靠。

来吧,小甜点每当准确击中一次,球呼啸着飞出,就心头暗喜,告诉自己:我又吃到了一个甜甜圈。

遇到好吃的甜甜圈,对我来说,是一枚百分之百的小确幸。

关于甜甜圈,有个段子,加菲猫和他的主人乔恩分吃甜甜圈。

加菲猫一口就全部吞掉了。

乔恩很生气地说,你答应要和我分享的。

加菲猫说,你看,我把甜甜圈的洞留给你了。

我专门考查了一下,到底是谁发明了甜甜圈。

有两种说法:一说是面包店的学徒,他发现这样比较容易炸熟,味道还好;二说是暴风雨中的船长,他遭遇了一场延续时间很长的暴风雨,一边忙着转舵控制方向,一边吃面包补充体力,难以兼顾,就把面包弄一个洞,挂在舵柄上,这样比较容易吃到。

他命令厨师照此制造成品。

不管是哪个说法靠谱,结果都挺有趣。

你看,他们的发明乃是空洞无物,却能造福人类,被后世缅怀。

在杭州遇到了一家多拿滋店,我好奇地走了进去,发现却是卖甜甜圈的,才记起甜甜圈在英文里头叫Doughnut,念起来像是多拿滋。

不过,我觉得如果这家店开到青岛来,不妨叫多拿恣。

青岛方言里,恣就是高兴。

多拿恣——拿一个甜甜圈怎么够,要多多地拿才高兴呢!朋友萤写了一篇《港译之趣》,谈到译法对于心情的微妙影响:港式茶餐厅的餐牌颇有可玩味之处。

比如说奄列,乍看以为腌肉排队,点上来一看,才知道就是煎蛋,原文是Omelette,把鸡蛋和其他材料混在一起煎成半圆的厚饼,或者鸡蛋煎成薄饼,里面再卷上馅料,看上去胖胖嫩黄的一块。

还有班戟,也吓一跳,感觉是古战场上角斗用的长枪,其实是Pancake,西式煎饼,貌似中式的米饭饼,不过是淋上糖浆吃的。

还有次看港译西片,片中有人买冰激凌,是士多啤梨味。

一开始莫名,士多啤梨?难道是一种啤酒味的梨?查了一下,原来是草莓。

真让人遐想啊。

如果真把梨放在啤酒中,说不定味道也不错呢。

港译固然生硬,当蟹行文与方块字第一度交火,你侬我侬之后,糅合出来的结果更有朴拙之味。

《造洋饭书》是中国最早的西餐烹饪书,于宣统元年(1909)出版。

它并不是为了在中国推广西餐,而是着力于培训中国厨师,解决水土不服的传教士餐饮问题。

书末附有英汉词语对照表,和今天的译法大不相同。

譬如,它把面包译为馒头;把马铃薯译为地蛋;把布丁译为朴定;把巧克力译为知古辣;把咖啡译为磕肥……我最喜欢磕肥,有跟肥胖死磕之意。

如果,现在的满大街的咖啡馆都把招牌换作磕肥馆,在里头喝一杯拿铁磕肥,又来一杯蓝山磕肥,再来一杯卡布奇诺磕肥,仿佛是在做减肥运动,相信这样更得女士们的欢心吧。

起个好名字,不但可以化悲为喜,更能鼓舞人心。

跟朋友学习打网球,他指着拍子的中央说:你看,这是最有弹性的区域,它叫‘甜点’。

击打时,一定要让球落在‘甜点’,弹出的速度最快,也最便于控制飞行的方向。

多么美妙的词儿啊。

倘若叫焦点,就会想起焦点访谈,心情沉痛;倘若叫G点,不免心猿意马,分散注意;倘若叫重点,立刻觉得重如泰山,抬臂艰难;唯独甜点,让人心生欢喜。

虽然,为了吃块甜点,弄得我上蹿下跳,气喘如牛,依然满场飞奔,尽力找准甜点击打。

每当准确击中一次,球呼啸着飞出,就心头暗喜,告诉自己:我又吃到了一个甜甜圈。

忽然想到,这个可爱的词儿有可能来自英文,回家查了一下,原文是SweetSpot,果然。

除此之外,SweetSpot也用来指代房间里聆听音响的最佳位置,这个位置大致与两个主音箱形成等边三角形。

不过,擅长YY的音响发烧友们可不屑于叫它甜点,他们叫它皇帝位。

踞坐其上,俨然黄袍加身,妄自尊大之状,未免令人发噱。

还是把SweetSpot仍旧叫做甜点吧,这会使我悠然遐想:在品尝甜点之时,卡拉扬送来一盘子热气腾腾的贝多芬牛排,伯姆随后呈上香气袭人的小碗莫扎特煲汤,古尔德再端上一杯1955年的冰镇巴赫,脍炙人口的哥德堡变奏曲……抱一棵最粗的大腿如果他们赢球了,带给自己的那种幸福感无言可喻,虽然一分钱的奖金也分不到,仍然与有荣焉;如果输球了,那种挫败感也能让人垂头丧气,如同凭空丢了钱包,里边装着至少一千块钱。

自从迷上打网球之后,这个世界上的某些人或事,对我有了新意义。

我是每天都要看体育新闻的那种男人,只喜欢看别人踢球但自己却很少上场,尤其爱看射门那一刻。

这个嗜好说明了男人在自己不能射的时候,就喜欢看别人射,不管是射门还是射精,所以足球和A片一样大受欢迎。

话扯远了,除了足球风云之外,其他比赛的报道都如耳边风声。

但费德勒是个经常被提到的名字,无非就是又夺得了哪个网球赛的冠军,每次只是变换一下比赛的城市,他似乎永远是世界排名第一,听得我耳朵也起了茧子,心中却漠无所感,哦,知道了,又是他赢了,难道网球界就没别人了吗?后来出现了一个纳达尔,从他手中抢去了几个冠军,网坛从一家独大变成了联手垄断的态势。

在我们一起练球的业余球手里边,费德勒似乎都是上帝一样地存在,他们交口称赞个没完没了。

我是跟一个好朋友学习如何打网球的,他教我上网搜索一下网球高手们的视频,看哪个球手的动作最顺眼,就努力去揣摩与模仿,我把世界排名前五的选手都看了一遍,才知道为何费德勒得到了那么多人的膜拜。

他打球实在是太优雅了!我可以请出古龙笔下的最妙的人物来把他赞美一番。

他在场上游走,如同楚留香流连花丛,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出拍犹如中原一点红出剑,一击致命,只刺破喉咙,连一分力气也不肯多费;他打出漂亮得不可思议的制胜球,任凭全场的欢呼声如同海啸一般,仍旧一脸萧索落寞,低头整理着拍线,仿佛西门吹雪轻轻地吹落剑尖的一滴鲜血。

跟他相比,纳达尔诸辈不免如同蛮牛一般,只晓得暴力抽卷,唯独费德勒一个人跳着又惊险又优雅的舞蹈,跟随着小球弹跳的节奏,拍子是他的舞伴。

套用当下流行的句式:他打的不是球,是寂寞啊。

在费德勒之前,我深深喜欢的一个运动明星是巴乔,如同某位球评家形容的,天使在他40码的小脚上歌唱,他踢出的绝世弧度,如同拉斐尔画作的线条一般优美。

但喜欢巴乔的日子不免有些郁闷。

在他人生最辉煌的时刻,也笼罩着浓重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