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的“精明”用在社会管理方面,可谓无孔不入,从而使规章、制度、管理极其严密繁复,力图使对方无机可乘、无隙可钻。因此他们在行政管理中,较少马马虎虎的官僚主义,更多的是这种极为精明厉害、铁板一块、滴水不漏的文牍主义。一方面是人们的门槛越练越精,千方百计想钻空子;另一方面是门槛越筑越高,尽量堵塞每一个漏洞。就以日常生活中排队等车来说,在起点站,人们为了抢占坐位,一哄而上,秩序很乱,上海人很多年前就在起点站分列两队:一是坐队,一是站队;想找坐又能等的就排“坐队”,等不及的就排“站队”,从而大家都很守规矩,秩序井然。
杨东平在《城市季风》中,还作了比较中肯的分析:
在最通俗意义上,合理主义要求生活中的各种事尽可能的公平合理,例如合理的价格、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一旦他认为不够合理,他就要和你论理,要投书报刊,要呼吁公道,甚至提出诉讼。因而上海人的好争吵、好诉讼后面,确实存在着一种理性态度。
上海人对“理”的需求很高,要求做事有根据,有理由,有正当性,以理为判别是非的标准。那些制度化了的“理”便成了法,更是必须遵循的。它在日常生活中最大量地表现为市民据理力争,维护个人的合理权益。这就使得上海街头的争吵往往是一个复杂冗长的论理过程。
上海人在商业上非常讲理性,办事严谨认真,突出体现在法律意识、契约意识和商业诚信意识比较强,这是长期商业社会环境熏陶的结果,也是上海人精明精细、严谨务实本性的自然流露。长期的职业训练和商业历练,使上海人的法制观念和契约意识较为深入人心,这也成为上海人的基本素质和自觉意识。上海人确实比较精明,又显得比较小气,处处斤斤计较,使得外地人感到与上海人难以合作,很可能会以小失大,认为与上海人谈判成功比较困难。但是上海人比较守规矩,履约程度高,法制观念强,与上海人签订的合同比较符合规范,细节考虑比较周到,执行中麻烦比较少,成功率比较高。不像北方人喝起酒来胡侃乱吹,山誓海盟,听上去很热情,但过后就什么都忘了,说话不算数,约束率极差。台湾人是生意场上的老手了,他们与上海人打交道,充分领教了上海人的商业严谨,他们认为上海人较北方人较少有超期、名声等非经济利益因素,而是以经济利益为惟一准则,不搞讲人情、套关系那套。他们重法制、重契约,在生意场上双方都是正人君子,一切按合同办事。在五方杂处的环境中,上海人善于隐藏真正的想法,避免表面的磨擦,遵守法制,重契约,也贪小利,但极少以命相搏的。上海人是说得少做得多,一般说到就能做到;而北京人是说的比做的多。有人比喻,上海人的性格比较接近欧洲人,北京人的性格比较接近美国人。
上海一直是中国法制相对健全的城市。上海人比较重视游戏规则,遵守约定俗成的规矩。这是商业社会留下来的文化遗产。上海较其他内地城市更讲究规则,从政府管理的角度讲,政府事事研究得比较深,考虑得比较细致,一般不那么容易出错漏。一个城市的发展思路总体上来说最怕出错,一旦出错,代价太大。上海是守法有余,而开拓精神不足。
上海由于所处的人文环境比较特殊,他发展的速度较快,完全是个新兴的移民城市,所受传统文化影响极少,而受西方文化影响较深,所以形成的人格也与众不同,变化也快。许多地方难以得到受传统观念较深的人们的理解,往往被人们说三道四,可圈可点的地方实在太多,真是一言难尽。
第五章 敢为人先的广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