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需要具有顾全大局的基本素质,不为眼前利益斤斤计较,放长线钓大鱼,勇挑重担,要有舍我其谁的大气和果敢。放长线钓大鱼,这种高瞻远瞩的创业哲学是一种境界,首先需要具有一定的基本素质和明白义利相生的道理。
义利相生也可以说是商业精神的内敛与外张,其实这也是传统美德与现代精神的和谐统一。在西方,人的一生追求对外求索;在中国,人的一生讲究对内修炼。对上帝侍奉、对科学求证、自我的扩张、冒险的竞争,都是向外用力;自强、自立、自尊、自爱、自省、自悟,都是向内用力。
“以仁义求富贵、富贵后施仁义”,是商人追求的理想境界。义利合一的传统思想是很多中国商人的经营成功之道。
义利之辩是中国古代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命题。过去对儒家的义利观有一种普遍的误解,认为儒家重义轻利,甚至只讲义,不讲利。其根据是孔子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其实,孔子在这里并不是谈义利关系,而是根据人的德行所做出评价。这里的君子是指有高尚道德品行的人,小人指不讲道德、品德低下的人。这两句话的意思是说,道德高尚的人能深明大义,不谋私利;道德低下的人则只知个人私利,不明大义。这两种人在社会生活中都存在,孔子所处的时代是如此,当代也是如此。孔子并不反对利,只是强调要以义取利,见利思义,追求合于“义”的利。后世某些儒家只谈义、否定利的做法,并不符合孔子的本意。
李嘉诚先生少年经历忧患,不足15岁便辍学到社会谋生,深深体会健康和知识的重要,同时认为对无助的人给予帮助是世上最有意义的事情,教育及医疗两者更是国家富强之本。
李嘉诚说:“我对教育和医疗的支持,将超越生命的极限。”出于一份“饮水思源”的情怀,也因为自幼家贫,未有接受正规高深教育的机会,令李嘉诚至今引以为憾。故此,他20多年来累计捐资逾23亿元,独力支持在家乡潮汕地区建立汕头大学,以推动这个发展基础薄弱的地方的文化及经济发展,令广大同乡子弟能够得到知识的力量。甚至在李嘉诚的公司面临较大困难时,他也没有停止对汕头大学的资助。他在给汕大筹委会的信中动情地写到:“鉴于汕大创办成功与否,较之生意上及其他一切得失更为重要,而站在国民立场,能在此适当时间,为国家尽心尽力,即使可能面对较大困难的经济情况下,也一定要做这件有重大意义的事情。”李嘉诚这种矢志不渝地资助汕头大学的义举,让无数知情人深深折服。当李嘉诚莅临汕大,学生和教职员工对他表现出诚挚的爱戴和景仰之情,让任何一个人看了以后都会感动。
李嘉诚还非常热心于医疗和助残事业。他曾说:“做利国利民的事,乃人生第一大乐事。”由李嘉诚基金会资助两亿港元、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推行的“长江新里程”计划,使107万名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为四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为六万名失聪儿童安排语言训练,建设30个省市和自治区残疾人士的综合服务设施,以及开展智障和小儿麻痹症的预防治疗与康复服务,已经让上千万的残疾人士受益。李嘉诚曾动情地说:“我目睹祖国之高速进步,在四个现代化政策之推动下,一切欣欣向荣,深感雀跃。支援国家建设,报效桑梓,此乃本人毕生奋斗之宗旨也。”
徽商之所以称为儒商,主要是在于他们根本上抛弃了奸商为富不仁的传统,在公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他们在很多场合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他们把经商获得的利润回报给社会,兴办公益事业,架桥、修路、办学、救灾等等,举凡公益性的福利事业,徽商大都能够踊跃捐资,从而树立了良贾的形象。这就为他们赢得更大的利润,打下了雄厚的基础。清代祁门木商倪旺铨见利思义,在江西遭遇水灾之时,运米赈济嗷嗷待哺之灾民,受惠者众,传播者广,于是声名日渐提高,商业日益兴盛,家道日见兴隆。可见,通过捐助,徽商不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赢得了顾客的好感与信任,从而获得了更大的利润空间。这一成功的经验,很值得我们深思,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如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慷慨捐助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商良贾的形象,这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商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徽商的成功经验中汲取有益的营养。
对儒商来说,挣钱不是最终目标,治国平天下才是最高的理想,而其他的一切则都应该是在为此目标铺路。讲到“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我们首先必须要了解群众、资财、权力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三者犹如三根木杆捆在一起的三脚架,如果缺少了一杆,其他两杆就不可能站的起来。尤其是对于一个国家的“治国”之道,如果没有良好的经济、财政,必然就没有一个完整美好的政权,这都是古今中外千古不易的大原则。你只要看看每一朝每一代的兴亡史迹,最后促使衰败的,必定都是先由财政、经济上产生漏洞使国家成了一个权力的空壳,而后便在瞬间崩溃瓦解。
儒家思想积极倡导入世,而儒商在经商实践中也应该始终贯穿这一儒学理念,重视道德自律,提倡爱国爱民,明理诚信,对社会具有深沉的责任感。在这一点上,作为儒商鼻祖的子贡可谓其先行者。
子贡躬行儒学,克己自律,他追求做人要表里如一,“文犹质也,质犹文也”,既要“贫而乐,富而好礼”,更要“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他经常散发家财救济困窘,连孔子也自叹不如。
在《吕氏春秋》中,曾经记述一个“子贡赎人”的故事。意思是根据当时鲁国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国外沦为了奴隶,有人出钱赎回来,事后可以找国家报销赎金,并且国家还要给予精神上的表扬。有一次,子贡到别国做生意,就赎了一个同胞回来,事后却拒绝了鲁国支付的赎金。其人道主义博大胸怀可见一斑。
鲁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齐国大将田常欲举师伐鲁,地微人寡的鲁国危在旦夕,孔子为了拯救自己的祖国,派子贡说齐救鲁。子贡不辱师命,先后多次周旋于齐、吴、越、晋、鲁之间,大智大勇,凭借其三寸不烂之舌,使十年之中,五国各有变,成功地制造了“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的千古佳话。他后来长期担任鲁、卫二国宰相之职,成为儒家第一代弟子中至富与贵者。
后来,有人称赞子贡贤于孔子,他则谦逊地说:“我好比是砌着矮墙的院落,人们站在墙边一眼就能看清屋内所藏;先生则是那高墙深宫,只有走进去,才知富丽堂皇。”
同样,子贡并没有超出儒商的发展规律,即拼博、成功、奉献三个阶段。在刚一开始追求金钱的时候,他也是“穷则独善其身”,把金钱当作了一种实现其人生目的的条件。然而,在他“家累千金”之后,他却能开始“兼济天下”。
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在回报社会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了回报。这就是子贡当时遵循的经商和做人原则,也是留给我们后世人的精神财富。坚信这一点的儒商,他们都耻于独富独贵,而喜于乐善好施、捐助公益,因为只有时刻保持着这种信念,才能对社会上存在的诸种不正之风,如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等等起到激烈的冲击作用,才可以使商业的运行更加纯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