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每天变傻一点点:原野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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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孩子

过去,我心胸比较狭窄,只喜欢自己的小孩,觉得别人的小孩没什么意思。现在胸怀开朗了,喜欢所有小孩,特别是两岁到四岁之间的孩子。我觉得他们在半人半神之间,也在半人半兽之间。他们走起路来跌跌撞撞,用胖乎乎的小手指着飞鸟或甲虫,红嘟嘟的嘴唇如花瓣一般,流着晶莹的涎水。我一看见这些孩子,就想抢过来——不是贩卖了,而是好好养活几天。以后社会服务完善了,也许有租小孩玩的,租给那些善良寂寞的人们。

因此,我认为世上最好的工作之一是当幼儿园阿姨,置身于衣裳光鲜的孩子之中,耳边童声朗朗,不亦快哉。说起这个,我挺伤感,无法去幼儿园供职,一来是男的,二来太老,人家不要。然而我常去幼儿园,隔着栅栏看小孩子做操或游戏。孩子们多好,没有高血压腰椎间盘脱出这些成人的臭毛病,他们说出来的话都是诗,譬如“老鹰老鹰快下来”,而不是“以什么为龙头,什么为两翼,形成什么大格局”这类官场鬼话。孩子们的眼睛像黑水晶一样深奥,永远看不到底,他们是真正爱这个世界的人,把石子看成珠宝,小心地放进兜里。看到这些,我又有些伤感,完了,深知自已太庸俗,不知道真正的快乐在哪里,除了读书听音乐的爱好之外,丧失了许多纯真的爱好。譬如,我们见到草丛里有一小块玻璃,不会认为它是宝石而为之雀跃。知识告诉我们这是玻璃,因此知识剥夺了我们的快乐。

我常常在幼儿园的栅栏外伫立,国此引起过阿姨们的怀疑,以为我是人贩子或暗恋哪位小阿姨。我读过一本前苏联小说,讲述一位私生子的父亲常去幼儿园看望自己的私生子,一想起这个,我就慌了,怕同样读过这本书的人认为我也有私生子。

我认为充分表达对子女的爱,不是人类及其他,而是袋鼠,怀里生出口袋,露出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规模稍小的脑袋,爱的深入。有人把孩子架上肩膀行走,仿佛那孩子是他头顶盛开的一朵鲜花,也让人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