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早晨,几乎所有英国的报纸都报道了星期一晚上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怪地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福尔摩斯仔细研究着每一份报纸,眉头紧皱着一斗接一斗地吸着烈性烟丝,不与人说话,我已经清楚了他的习惯,并不感到意外。
又过了两天,也就是星期四,福尔摩斯开口对我说:“华生,我想我得去一趟金斯皮兰,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很想和你一起去。”
面对又有一次探险历奇又可以学习的机会,哪有不答应之理。一个小时后,我们已坐在驶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临走时我还把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以备在现场发挥作用。福尔摩斯对我说:“我想你是否对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事,已经有所了解了。”
“我已经看到了有关此事的新闻报道了。”
“在这件案子上,我想应该把思维推理的艺术放在细节的查证上,而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件案子很不寻常,牵扯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必须谨慎从事。我看难点在于把那些确凿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虚伪粉饰之词加以区分。我们此行的目的是从可靠的事实出发得出结论,并确定出应着重注意的问题。星期二的晚上,我接到马的主人罗斯上校和警长格雷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雷戈里请我与他共同来侦破此案。”
“星期二晚上!”我大叫道:“今天已经是星期四早晨了。你为什么昨天不出发呢?”
“我亲爱的华生,我想这是我的错,我根本不相信这匹英国名驹会失踪这么久,特别是在达特穆尔北部这种荒凉的地方。昨天我每时每刻都在指望着能听到找到马驹的消息,而那个偷走马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谁知到了今天。此案除了捉住年轻人菲茨罗伊·辛普森以外,没有任何进展。我意识到我必须开始行动了。不过,我认为我并没有浪费掉昨天的时间。”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是索莫密种,像它那些大名远扬的祖先一样,一直保持着优异的成绩。它已经有五岁了。在赛马场上每次都为它那幸运的主人罗斯上校赢得头彩。在这次不幸事件发生前,它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第一名,人们下在它身上的赌注是3:1。因为它是最为赛马者喜爱的名驹,从来没有让它的爱好者失望过,所以赌注再大,也有巨款押在它身上。一旦它不能参加下周二的比赛,许多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因为,在上校驯马厩所在地金斯皮兰,人们都知道这个事实,所以,对这匹名驹采取了各种保护措施。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原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后来因体重增加,才另换了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做了五年骑师,七年驯马师,在主人眼中,他是一个热心老实的可靠仆人。斯特雷克手下有三个小马倌,不大的马厩共有四匹马。每天晚上固定有一个小马倌住在马厩里,另外两个睡在草料棚中。三个年轻人都没有什么不良嗜好,是好小伙子。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住在距马厩二百码远的一座别墅中。他没有孩子,只有一个女仆,生活得很好。那个地方少有人迹,只是向西约二英里有一个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管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荒野的其他地方则异常原始,只能看到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偶尔在那里落脚。
“这天晚上,像往常一样,这些马匹经过训练、刷洗,马厩照常在九点钟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特雷克家去用晚饭,第三个小马倌内德·亨特留在马厩里看守。几点过几分以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送来内德的晚饭,一盘咖喱羊肉。她没有带饮料,按规定,看马的人在值班时严禁饮用其他的饮料,只能喝水。因为天黑,又要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提着一盏灯。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足30码时,看见从暗处走出来一个人,这个人叫了她。在她提的黄色灯光下,她看到了这个人穿戴得像个上流社会的人,头戴一顶呢帽,身穿一套灰色花呢套装,脚穿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长靴,手持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
“你能告诉我这是哪里吗?他问道,如果没有你的灯光,我只好在荒野里度过这个夜晚了。
“你正在金斯皮兰马厩旁边。女仆说。
“啊,真的!运气太好了!他叫道,我知道有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独自一人睡在这里。大概你就是给他送晚饭的吧。我想你一定不愿意放弃赚一件新衣服的钱吧。伊迪丝被他那种认真的样子吓着了,匆忙地从他身边跑过去,来到窗前。她习惯地从窗户把饭送进去,窗户是开着的,亨特正坐在桌旁。伊迪丝刚想开口说话,就看见陌生人已走了过来。
“晚上好,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视着说,我想跟你说句话。
“你到这儿来干什么?小马倌问道。
“这件事可以装满你的口袋,陌生人说道,你们有两匹马参加韦赛克斯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一匹是贝阿德。如果你告诉我可靠消息,我是不会亏待你的。听说在五弗隆距离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色白额马一百码,连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了贝阿德身上,是这样吗?
“那么,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这个小马倌大叫道,你马上就会知道在金斯皮兰人们是怎么对付你这种人的。他跑过去把狗放出来。这个姑娘一刻也没停留,迅速跑回家去,不过她还是向后看了一眼,发现那个陌生人仍然俯身向里探视。可是,过了一会,当亨特带着猎狗一同跑出马厩时,那人已经不见了,尽管亨特带着狗绕着马厩转了一大圈,还是没有发现那个陌生人的踪迹。”
“等一下,”我问道,“小马倌带着狗跑出去时,门是否锁上了?”
“真是太好了,华生!”我的伙伴低声说道,“我认为这一点非常关键,所以昨天特意往达特穆尔发了一封电报查问了此事。小马倌在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而且,窗户也非常小,根本不可能有人钻进去。
“亨特等另两个小马倌回来以后,便派人去报告驯马师刚刚发生的事情。斯特雷克听到报告以后,心里非常慌乱。对他妻子说,他要到马厩去看看马匹是否一切正常。斯特雷克的妻子听窗外滴滴答答的雨声,劝他最好留在家里,但他还是披上雨衣出去了。
“斯特雷克太太早晨七点钟醒来,发现她丈夫还没回来,就急忙穿好衣服,唤醒女仆,一起到马厩去了。只见厩门大开。亨特在椅子上缩成一团,完全失去了知觉,马厩内也看不见名驹和驯马师的影子。
“她们急忙把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小马倌喊醒,因为他们两个人睡得特别死,所以晚上什么也没听到。亨特显然是受到了强烈麻醉剂的影响,一时根本就叫不醒,两个小马倌和两个妇女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赶紧跑出去寻找驯马师和名驹。他们原以为驯马师由于某种原因把马拉出去进行早晨的训练了,可是当他们爬上房子附近的小山丘后,并没有在荒野上看到名驹的影子,反而发现一样东西。他们预感到事情不好了。
“离马厩l/4英里远,斯特雷克的大衣露在了金雀花丛外。那附近的荒野上有一个凹地,就在那里他们找到了可怜的驯马师的尸体。他的头颅已被砸得粉碎,显然受到了重物的猛烈撞击。他脸上也受了伤,有一道很整齐的伤痕,显然是被一种非常锋利的凶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显而易见,他与攻击他的对手激烈地搏斗过。他的左手紧攥着一条黑红图案的丝领带,女仆认出来,那个头天晚上到马厩来的陌生人就戴着这样的领带。亨特醒来以后,也证明这条领带是那个人的。他认为一定是那个陌生人站在窗口时,趁他不注意下了麻醉药在咖喱羊肉里。很轻易地放倒了他这个马厩看守人。根据留在山谷底部泥地上的痕迹,他们肯定。搏斗时马驹还在,可是第二天早晨它就失踪了。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密切注视着,虽然有重金悬赏,还是没有任何消息。还有一点需要指出,化验结果表明,这个小马倌的晚饭里含有大量麻醉剂,而斯特雷克家里人也吃一样的饭,却都安然无恙。
“奉命调查此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精干的官员。如果他的能力里再多一些想像力,他一定会成为那门职业里的翘楚。他到了出事地点,很快查到了嫌疑犯,并将他逮捕起来。他的名字好像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高贵,受过良好教育,在赛马场上曾投下大笔金钱。现在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当马票预售员,并以此为生。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总数五千镑的赌注全部都押在了银色白额马的失败上。被捕以后,辛普森主动说明他到金斯皮兰是想听有关名驹的情况和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顾的。他并不否认那晚上的事,但他解释说,他只是想得到第一手情报,毫无恶意。在给他看那条领带以后,他脸色立刻变得苍白阴沉,对于他的领带为什么会在被害人手中他完全不清楚。他的衣服还很湿,说明那天晚上他被雨淋湿了;而他的槟榔木手杖上端镶着铅头,如果用它击人,那它就完全可以成为一件致命凶器,可以致驯马师于死地。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一点伤痕,而从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总的来说,现在事情的进展就到此。”
福尔摩斯以他那独特的才能把情况讲得非常明白,让我整个人都沉浸在案情中。尽管对此案已经大概有所了解,我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又意味着什么。
“有没有可能是因为在搏斗中斯特雷克脑子受了伤而把自己割伤了?”我提出了看法。
“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是这样,”福尔摩斯说道,“那么,被告就失去了一个对他有利的证据。”
“就我了解的情况看,警方认为:菲茨罗伊·辛普森把看守马房的小马倌麻醉后,再用他事先复制好的钥匙打开马厩的门,把银色白额马牵出来打算把马偷走。因马辔头没有了,所以辛普森只能将这个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把马牵到了荒野上,半路上被驯马师发现了,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丝毫受到伤害,而辛普森则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头颅打碎。然后,这个偷马贼或是把马藏起来,或是在他们搏斗时,那匹马已脱缰跑到荒野中去了。这就是警方对此案的看法。虽然这种看法有许多靠不住的地方,但是还没有其他更可能的解释。”
我们在傍晚时分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车站上有两位绅士早已在此等候我们了,一个留着鬈曲头发和胡须,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淡蓝色眼睛。另一个人身材不高,脸上长着络腮胡子,戴着一只单眼镜,举止显得机智干练,身手利落,身穿礼服大衣和一双高统靴子,他就是着名的体育爱好者罗斯上校。前者则是警长格雷戈里,在英国侦探界也是个很有名气的人物。
“福尔摩斯先生,很高兴你的到来,”上校说,“警长正在尽全力调查此事,我也希望能尽快为可怜的斯特雷克报仇,并找到我的名驹。”
“事情进展得如何?”福尔摩斯问道。
“很抱歉,暂时还没有什么进展。”在通往现场的四轮马车里,警长格雷戈里向福尔摩斯描述着他的推断,竟然跟福尔摩斯在火车上的分析毫无二致。
格雷戈里说:“菲茨罗伊·辛普森已经深陷法网,我个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时,我也意识到证据还不充足,如有新的情况,也许会推翻这种证据。”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来的?”
“他倒下去时自己划伤的,这是我们得出的结论。”
“我们在来的路上谈到这个问题,华生医生认为也是这样。如果这就是事实,那么辛普森的处境就很糟了。”
“那是肯定的。辛普森既没有刀,又没有伤。然而证据对他也是非常不利的。他不仅很重视那匹失踪的名驹,而且又有毒害小马倌之嫌,还有他在那晚暴雨中的外出和具有一根沉重的手杖以及他被那被害人抓在手中的领带等等。这所有的一切,我认为已足以让我们提起诉讼了。”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说:“这些都很容易被一个聪明的律师驳倒:他为什么要从马厩中把马偷走?如果他想杀死它,为什么不直接在马厩内动手?在他身上找到了复制的钥匙了吗?他是怎么得到烈性麻醉剂的?最重要的是,他一个外乡人有什么办法把马藏起来?况且还是如此出名的一匹马?”
“据我了解,附近还有一家驯马厩。”
“对,我们也很重视这一点。因为他们的马德斯巴勒是赌赛场中的第二名驹,银色白额名驹的失踪对他们非常有利。传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次比赛中下了很大赌注,而且,他和倒霉的斯特雷克之间的关系并不好。但是,我们已经重点搜查了这些马厩,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辛普森这个人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有关系吗?”
“完全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