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格兰其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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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凌晨三点半于肯特郡麻萨姆修道院农庄(1)

斯坦莱·霍普金敬上

念完这封信后,福尔摩斯说道:

“霍普金向我求助,这已是第七次了,不过当他每次向我求助时,总是会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华生,这次案件似乎是件杀人案!”

“你是指,这位被称为尤斯塔斯爵士的人被杀死了吗?”我说。

“不错,霍普金是很冷静的人。可是从信上看来,其语气却相当激动。单从这封信上来判断,仿佛有人遭到暴力并且死了。若单纯只是自杀,实在用不着特地向我求助。另外说到救出夫人,可能原先被监禁在房里的缘故吧!

“现在我们要前往的地方是上流社会的家庭。你看,这封信的纸张平直,上面有E·B字母的徽章。求助的人是霍普金警官,想必他不会辜负我们的期待,我们不妨放松心情去面对这件案子。命案是发生在昨晚十二点以前。”

“何以见得呢?”

“看看火车时刻表,算一下时间就晓得了。先是当地警察到现场去,然后联络警署,然后霍普金警官来向我求助,光是这些事就足够花费一个晚上。啊!到契斯尔哈斯特车站了。看来,我们心中的疑问,马上就可清楚地解开了!”在窄窄的乡间小路上我们匆忙走了两英里,到了一座庭园前面。一个看门的老人走过来,给我们打开了大门,他憔悴的面容证实这里确有不幸发生。庭园十分富丽堂皇,只见两排老榆树夹成的一条林阴路直通不高大但很宽敞的房屋,正面有帕拉第奥式的柱子。机智的霍普金神情焦虑地站在门道里迎接我们。

“福尔摩斯先生,华生大夫,真高兴见到你们。因为情况十分急迫,我才会冒昧劳你们大驾,现在夫人已经恢复了神志,并且讲明了事情发生的过程,剩下的事就不多了。你还记得路易珊姆那伙强盗吗?”

“怎么,就是那三个姓阮达尔的吗?”

“是的,父亲和两个儿子,肯定是他们。两周前有人报告说他们在西顿汉姆作案,现在又兴风作浪。这帮害人虫,抓住他们之后,一定要把这些流氓绞死!”

“那么尤斯塔斯爵士死了?”

“是的,一根通条击中了他的脑袋,他是肯特郡首富。可怜的夫人现在在盥洗室,经过这可怕的打击,她好像已经死了一半了。你最好见见她,听她给你们讲讲,然后我们再一起去餐厅查看。”

布莱肯斯特尔夫人是个非凡的女人,优雅的风姿,楚楚动人的仪态,配上那如雪的肌肤,飘逸的金发,如海水般蓝色的大眼,真称得上绝代佳人。可现在她形容憔悴,黛眉紧锁。她的一只眼睛红肿,可以看出,她的痛苦不仅在精神上,而且在肉体上。她的女仆——一个高个子妇女神色严厉,正用稀释的醋不停地为她冲洗眼睛。夫人疲惫地躺在睡椅上,但可以看出她的智慧和勇气并没有被这桩惨案所动摇。

她疲倦地说:“霍普金先生,所有的事情我已经告诉你了,你可否帮我重复一遍?但要是你认为有必要的话,我可以再复述一次,他们去过餐厅了吗?”

“我想还是让他们先听您讲吧。”

“既然如此,我就再复述一次,一想到餐厅里的尸体,我就感到十分恐怖。”她浑身颤抖,抬起手来挡住脸,这时宽大晨服的袖口向下滑动,露出她的前臂。福尔摩斯惊讶地喊道:“夫人,您不止一处受伤!这是怎么一回事?”我看见夫人那洁白的、圆圆的前臂上露出两块红肿的伤痕。她匆忙地用衣服把它盖住,并且说道:“无所谓,和夜里的惨案并无关系。你和你的朋友都请坐,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们。”

“我是尤斯塔斯·布莱肯斯特尔的妻子。我们结婚已经有一年了,我没有必要掩盖我们婚姻不幸这一事实。即使我想否认,我的邻居们也会告诉你的。对于婚后双方的关系,也许我也应负一部分责任。我从小生活在澳大利亚南部较自由、开放的环境下,这种讲究礼节、拘谨的英国式生活让我无法忍受。不过主要的原因是另外一件人所共知的事情引起的,那就是布莱肯斯特尔爵士酗酒无度,与这样的人在一起,即使是一小时,也令人无法忍受。把一个活泼伶俐的妇女整日整夜地拴在他身边,你可以想像这是一种多么残忍的事。”她悲愤的高音慢慢转成痛苦的呜咽,停了一会儿她继续说:

“尤斯塔斯爵士大约十点半休息。那时仆人都已经回到他们自己的屋子。只有我的女仆还没有睡,她在阁楼上自己的房间里,听候吩咐。我习惯于上楼之前去各个地方查看一下一切是否收拾停当,因为尤斯塔斯太粗心了。我总是先到厨房、食品室、猎枪室、弹子房、客厅,最后到餐厅。我走到餐厅的窗户前,窗户上还挂着厚窗帘,一阵风呼地吹到我的脸上,原来窗子开着。我掀开窗帘,一个壮实的男人就站在我的面前。餐厅是高大的法国式窗户,人可以从草坪钻过窗户进入室内。我手里拿着烛台,借着烛光,我看到这个人身后还有两个人准备进来。我倒退了一步,吓坏了。那人立即扑了进来,一拳狠狠地打在我的眼睛上,我当时就昏了过去,当我苏醒过来时,已经被绑在餐桌一头的橡木椅上了,他们弄断了呼叫佣人的铃绳,我的嘴又被手绢堵住,无法通知别人。这时我可怜的丈夫走了进来,他穿着睡衣,手里拎着他常用的黑刺李木棒,显然他听到了这里的响声。他向强盗们冲了过去,不料那个年纪较大的强盗伏身从炉栅上拿起通条,当爵士走过来的时候,他凶残地向爵士头上打去。爵士呻吟一声便倒下了,再也未动一动,我再次昏厥过去,这段时间差不多有几分钟。我睁开眼睛时看到,他们从餐具柜里把刀叉拿出,还拿了一瓶酒,每个人手中有个玻璃杯。年纪大的强盗有胡须,其他两个都未成年,他们可能是一家人——父亲带着两个儿子。他们在一起耳语了一会儿,然后过来检查是否把我缚紧。后来,他们出去了,并且随手关上了窗户。大约有一刻钟,我才将口中的手绢弄出来,并向女仆求救。其他的仆人们也听到了,我们找来警察,警察又立即和伦敦联络。先生们,这就是我所经历的,我再也不想重复这可怕的经历。”

霍普金问:“福尔摩斯先生,有什么问题吗?”

福尔摩斯说:“我不想再打扰布莱肯斯特尔夫人,让她好好休息一下吧。”然后他对女仆说:“在我去餐厅以前,希望你讲讲你看到的情况。”

女仆说:“这三个人还没有进屋之前,我就已经看见他们了。当时我正坐在我卧室的窗户旁,在月光下我看到大门那儿有三个人,但是那时我没有把这当回事。一个多小时后,我听见女主人的叫声,才下楼去看,这个可怜的人正……正像她讲述的那样,爵士倒在地板上,他的血和脑浆溅了满屋子。我想一定是所发生的事使她昏厥过去了,她被绑着,许多血点溅在衣服上。要不是布莱肯斯特尔夫人性格坚强,那么她生活下去的勇气就一定会失掉了。先生们,你们打扰她的时间已经太长了,现在她该回屋好好休息一下了。”

这个瘦削的女仆如母亲一样温柔地把她的手搭在女主人肩上,把她领走了。

霍普金说:“她俩一直在一起,这位夫人是她从小照料大的,18个月前夫人离开澳大利亚,她也随同来到了英国。她的名字叫梯瑞莎·瑞特,像她这么好的女仆现在没处找了。福尔摩斯先生,请从这边走。”

福尔摩斯原本兴致勃勃的表情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看这肯定是因为案情过于简单而失去了对他的吸引力,看来事情只剩下逮捕罪犯,而逮捕一般罪犯又何必麻烦他呢?此刻我的朋友露出失望的神情,好比一个学问高深的医学专家被请去给生了个小病的人看病一样。然而这里的餐厅样式奇特,倒能够吸引起福尔摩斯的注意力。

这间餐厅又高又大,天花板是橡木的,刻满了花纹。门的对面是刚才谈过的高大的法国式窗户,他的右边有三扇小窗户,冬季的斜阳从这里射进来。左面是又大又深的壁炉,上面的壁炉架又大又厚。壁炉旁边放着一把带扶手和横木的沉重的橡木椅子,一根紫红色的绳子从椅子的两边穿过接到下面的横木上。夫人曾被绑在这里,现在绳子被解开了,但上面仍然留着一个结,这是后话,因为眼下我们的目光都盯在了壁炉前虎皮地毯上的尸体上面。

一眼看上去,死者大约40岁,身材高大魁梧。他仰面朝天,白色的牙齿从黑色的短须中呲了出来。他两手握拳放在头前,手上横放着一根短粗的黑刺李木棍。他面色黝黑,鹰钩鼻,正常时还算英俊的脸现在却扭曲恐怖。身着华贵的绣花睡衣,赤着脚,显然听到声音时他已经上了床。屋子里溅满了血迹,他的头受到了致命的打击,那根因猛烈撞击已经弯了的粗通条就扔在尸体旁边。福尔摩斯检查了通条和尸首。

然后他说道:“这个年纪大的阮达尔,一定是个非常有力气的人。”

霍普金说:“正是这样。我这儿有一些关于他的材料,他为人粗暴。”

“如果要抓他不会有什么麻烦的。”

“一点也不困难。我们一直在追查他的去向,以前有人说他去了美国。这件事现在每个港口都已经知道了,傍晚以前我们要悬赏缉拿他们。但让我感到惊奇的是,既然他们自知外貌特征会被夫人描述出来,为什么还要做出愚蠢的事呢?

“人们会认为,为了灭口,这伙强盗准会把布莱肯斯特尔夫人弄死。”

我提醒他说:“他们或许没有料到夫人昏过去后不久就又苏醒了。”

“那倒很有可能。可能他们认为她完全失去知觉,就没有要她的命。霍普金,关于这个爵士有什么情况吗?我好像听到过有关他的一些怪事。”

“不喝酒时他心地善良,但一喝点儿酒他就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恶魔。尽管他有钱有势,不过据我所知,他很少参加社交活动。我听说他曾把夫人的狗浸在煤油里用火烧,这件事费了很大劲儿才平息下来。还有一次他把水瓶向女仆梯瑞莎·瑞特扔去,这也凭空引出一场风波。总而言之,我们两人私下说,只要他在,这个家就没个好。你在看什么?”

福尔摩斯跪在地上,认真观察缚过夫人的那根红绳子上的结,然后认真地检查强盗拉断了的那一头绳子。

他说:“向下一拉绳子,厨房的铃声应该是很响的。”

“没人听得到,厨房在这栋房子的后面。”

“强盗怎么知道这个情况呢?他怎么敢不计后果地拉这根铃绳呢?”

“福尔摩斯先生,问得好,我也曾仔细想过这个问题,看来强盗对这里的生活习惯了如指掌,他也许和某个仆人内外勾结,才敢下手的。可是八个仆人都品行端正,没有疑点。”

福尔摩斯说:“如果所有的仆人都无可挑剔,那就只剩下被主人掷过水瓶的女仆了,但这样一来,就怀疑到她的女主人头上了。夫人所讲的情况需要证实,我们可以通过现场的实物来证实。”他走到窗前,打开那扇法国式的窗户,看了一看说:“窗户下的地面很硬,不会留下脚印。壁炉架上的蜡烛是点过的。”

“对。他们是借着这些蜡烛和夫人的蜡烛光亮离开的。”

“他们拿走了什么东西?”

“很少,只从餐具柜里拿走了六个盘子,布莱肯斯特尔夫人认为出了人命后强盗们急于逃走,所以来不及抢劫,不然的话,他们一定会把这栋房子偷光的。”

“这样解释很有道理。据说他们喝了点儿酒。”

“酒壮英雄胆嘛。”

“正是。餐具柜上的三个玻璃杯没被动过吧?”

“没有动,照原样放着呢。”

“我们看看。喂,这是什么?”

三个杯子并排在一起,每个杯子都装过酒,其中一个杯子里还有葡萄酒的渣滓。酒瓶就在杯子旁边,里面还有大半瓶酒,旁边放着一个又脏又长的软木寒。瓶塞的式样和瓶上的尘土说明杀人犯喝的不是一般的酒。

福尔摩斯冷漠的态度有所转变,他炯炯有神的双眼迸射出智慧和兴奋的光芒。他拿起软木塞十分认真地观察。

他问:“他们如何拔出这瓶塞的?”霍普金指了指半开的抽屉。那里放着几条餐巾和一把大的拔塞钻。“布莱肯斯特尔夫人说没说过拔塞钻的事?”

“没说,想必是这伙强盗开酒瓶的时候。她已经失去了知觉。”

“事实上他们根本没用拔塞钻,可能用的是小刀上带的螺旋,它的长度不超过一英寸半。仔细观察软木塞的上部可以看出,螺旋插了三次才拔出软木塞。事实上如果用拔塞钻一下子就可以,等这个人被抓住的时候,你会搞清他身上有把多功能小刀。”

“分析得太妙了!”霍普金说。

“可是我不清楚这些玻璃杯意味着什么。布莱肯斯特尔夫人确实看见这三个人喝酒了,是不是?”

“是的,这一点她记得很清楚。”

“那么,这一点就说到这儿。可是,霍普金,你看,这三个玻璃杯很特别。怎么?你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好,不管它了。当然,玻璃杯的事也可能是偶然的。好,霍普金,再见吧!我看我对你不能再帮什么忙了,在你看来,似乎案子已经非常清晰,如果有什么新情况,请通知我。我相信你不久就会顺利地结束这个案子。华生,走吧,我想我们到家里可以好好地做点事。”

回家的路上,我看到福尔摩斯脸上带着困惑不解的神情。他时而疑窦丛生,双眉紧锁,目光茫然;时而尽力驱散迷惑,畅谈不羁。正当我们的火车从一个郊区小站缓缓地开动的时候,他却猛地跳到站台上,并且顺手把我也拽了下去。

火车转过弯就消失了,他说:“好朋友,请原谅,让你受惊了,因为我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我敢说事情全颠倒了。可是夫人说的滴水不漏,女仆又从旁证实,就连细节也完全正确。哪些东西使我产生了怀疑呢?三个酒杯,就是那三个酒杯。当时我把这些事情都当作理所当然的了,如果再让我去检查一下,我一定会发现更多的物证。现在我给你讲讲我心中的疑点,但你一定要忘记女仆和她的主人所编造的故事,可别让这位可爱的夫人干扰你的判断力。

“假如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夫人讲的话里有些细节是有漏洞的。那些强盗们两周以前曾在西顿汉姆闹得鸡犬不宁,报纸已经把他们的所作所为和长相都登出来了,所以谁想要编造一个有强盗的事,当然就会想到他们。按照常理,强盗们既然已经发了大财,那么他们往往会躲到安全的地方享受一番,而不会轻易再去冒险。另外,强盗们一般不会那么早地去打劫,更不会去打伤一个女人来阻止她的叫喊。此外,强盗人数众多,足以制服一个人,他们没必要杀人啊!而且他们贪得无厌,能拿的东西,都会拿走,不会只拿一点。最后一点,强盗们喝酒一般都是喝得精光,不会剩下大半瓶。华生,你怎么看待这奇怪的事呢?”

“许多事放在一处,就具有了相当的意义,但就每件事来讲又都能说得通,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强盗们竟会把夫人绑在椅子上。”

“这一点我还没完全想明白。华生,显然他们应该灭口,或者把她弄到看不见他们行踪的地方。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位夫人所讲的话并非真相。此外,还有酒杯的问题。”

“酒杯又怎么样呢?”

“酒杯的情况你搞清了吗?”

“我搞得很清楚。”

“说是有三个人用杯子喝酒。你觉得这可能吗?”

“为什么不可能?三个杯子全沾了酒。”

“是的,但是只有一个杯子里有渣滓。你发现这一点没有?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倒酒时最后一杯很可能是有渣滓的。”

“不,酒瓶是盛满酒的,所以不能想像前两杯很清,第三杯很浊。只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倒完第二只杯子,用力摇晃了酒瓶,所以第三杯看上去很浑浊,但这种可能似乎不存在。对,肯定是不可能的。”

“那么你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