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维权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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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游客服务打折,引发官司

目前全国有7000家旅行社,它们的背景不同,服务质量也不一样,引发游客投诉不断增多。

2001年“五一”期间,西安市6家旅行社首次组织800多名游客乘专列赴湖南张家界进行“森林之旅”5日游,张家界市7家旅行社负责接待。由于张家界“五一”期间严重超负荷接待,使得游客到达目的地以后发现,一些旅行社原来承诺的接待标准大幅度降低。合同约定住宿二星级宾馆客房,最后变成了小学教职工宿舍;无证出租汽车,取代了事先承诺的旅游包车;发车没个准点,吃饭不能定时,不少游客始终没有固定的住所和固定的车辆,行李只能随身携带。有人形容这是一次“逃难”。

无奈之下,几百名游客只能起诉旅行社,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而负责组织的西安青年旅行社和张家界文化旅行社,双方在责任认定以及64800元的团款支付上出现严重分歧。青年旅行社认为,对方服务没有达到标准因而拒绝全部付款;而文化旅行社则认为,青年旅行社根本就没有准备付款,所以就扣留了青年旅行社2名导游,并且已涉嫌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双方多次协调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其间并且出现暴力冲突。旅行社的声誉大受影响。

对旅行社的不满,导致有越来越多的游客自己单独旅游。他们的口号是:“没有你(旅行社和导游)我一样行。”他们觉得自费旅游不但节约,而且更加轻松自在。

一位在一家企业任职的付亚妮,更是用自己的经历大呼自己是团队旅游的深受其害者。她说:“我曾经参加过北京某旅行社组织的长城一日游,虽然只有短短1天时间,却使我饱受折磨。去的时候本来答应好是空调大巴,后来无故换成一辆又脏又破的车。中途出故障,大家都急得不得了。在车上抱怨,导游充耳不闻。到了长城已是中午。原计划每人20元的中餐竟然就是一碗难吃得不得了的面条。下午匆匆游了一下长城,失望而归。原来对长城的向往、憧憬在无奈中消失殆尽。这次经历对我印象很深,今后如果再出去旅游,我绝对不会去参加什么旅游团。我想没有旅行社我一样可以玩得尽兴。”

这些游客哪里知道,即使自己单独旅游,同样会遭到许多不尽心的事情,同样会有侵害自己权益的地方,而且防不胜防。

2001年5月19日,上海的王女士、李女士和公司一行20人到成都旅游,住进了成都喀秋莎大饭店。当晚10点40分,王李二人在房间休息,突然听到有人敲门。不一会儿门被踹开,门外的几个男人朝房间看了看,便走了。两人以为碰到歹徒抢劫,惊吓万分。

门外一名江苏籍游客目睹了全过程,事后他给王女士写下了书证:“我看到5个身着便服的年轻人在走廊里,在敲王女士住的房间门,并说是派出所查房。几秒钟后,其中一个穿着黑色T恤衫的人用力踹门,踢开后听到另一人说‘搞错,快走。’随后,这些人从容离去。”

王女士当时立即向饭店总台求助,迟迟看不到人来,只好又打110报警。110巡警赶到后,先表示要调查处理,然后到四周转了一圈后态度突变,反而要查看她们的身份证,又要求她们自己去派出所报案。王女士当即反驳说,打110不是报案吗?后来巡警又要她签字,说是自愿放弃到派出所报案,遭到拒绝。

经旁边的喀秋莎一位经理解释,王女士等人才明白,当晚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在喀秋莎有一次“突击检查”,踹门者就是其中的一名公安。

这件事情经过媒体曝光后,后来终于得到了处理。6月11日,金牛区分局两位民警及喀秋莎的一位代表赶到上海,见到王、李二人,对当晚的惊扰表示歉意。经商议后给予每人1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喀秋莎也表示歉意,给了每人1千元的补偿。

要想获得较高的旅游质量,单独旅游有这样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是要善于利用时间差。一是要避开旅游旺季游淡季,二是计划好出游的返回时间,提前购票或同时购买返程票,这样可以享受到在预订火车、汽车、飞机票上的优惠。三是旅游时,要精心计划好玩的地方和所需时间,尽量把日期排满。

其次是要在住好的前提下住得便宜。有条件的话,可以考虑入住企事业单位的招待所和驻地办事处,不但价格便宜,而且安全性也好。如果是选择旅馆,要尽可能避免入住在车站旁,可选择一些交通方便、处于不太繁华地域的旅馆。

在玩的时候,事先要对旅游景区有一个大概了解,从中找出这个景区最具特色的地方。对于一般性的景点,就可以忽略不去。

旅游结束后,要拿出一点时间去逛大街,看看景区和城市的风土人情,既不要买门票,又可以长知识,便于游出好心情。

在旅游中要尽量少买东西,不但价格贵,而且不便于随身携带,特别是不要买贵重物品。否则,一旦发现受骗上当,退换非常不便。如果要真正购物,一般是选择适合于馈赠亲朋、具有纪念意义和地方特色、价格也不高的物品。

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在旅游地租一部自行车作代步工具。不但灵活方便,而且费用极低。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挑选一部性能好的自行车,以免途中发生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