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的转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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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市场经济既追求效率,也需要公平

有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意味着社会公平,而市场经济意味着高的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社会公平加市场效率。这种观点是缺乏根据的。实际上,社会主义不等于公平,市场经济也不等于效率。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历来众说纷纭。首先,对公平和效率的含义,就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定义。就公平来说,存在着所谓的前提的公平、结果的公平、权利的公平、机会的公平、形式的公平、事实的公平、社会主义的公平和资本主义的公平等不同的概念。就效率来说,也存在着宏观效率、微观效率、静态效率、动态效率、劳动生产率、利润率、帕累托效率、卡尔多效率等不同类型的效率。其次,对于公平和效率的选择问题,人们的认识也存在着很大分歧。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中流行的看法是把公平当作一个价值标准,而效率则被认为是客观的,在价值上是中立的。但是,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在经济学和伦理学之间作出这样明确的区分是站不住脚的。人们的道德判断和效率评价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复杂的、常常很不明确的相互影响。就效率评价而言,不仅效率概念本身总要以某种常常有争议的假设为前提,而且,当一个具体的社会安排满足其中一种效率标准时,对它的重要性和意义的评价,也是与道德有关的。正因为如此,平等和效率的关系要比经济学理论所揭示的复杂得多。公平与效率之间的这种复杂关系导致了人们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不同态度。有的认为应当效率优先,有的认为应当公平优先,有的认为应当兼顾效率和公平。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之后,为了克服平均主义的弊端,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我们确立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这对于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也开始凸显,贫富两极分化的危险正在逼近,社会上对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的意见逐渐增多了。近年来,在政策层面上,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追求社会的公平和公正不仅成为了我国宏观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而且也成为了我们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市场经济既要追求经济效率,也要追求社会公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公平主要具有以下四方面的含义和意义:(1)作为市场经济基本规范的公平。这一意义上的公平是直接从商品交换关系中引导出来的,它的实质是交换主体彼此承认对方是自主的独立的产权主体,在法权和身份上处于平等地位,可以公平地展开竞争,这种意义上的社会公平既是市场经济本质所在,也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2)作为收入分配均等化意义上的公平。经济学中通常假定,在收入分配的公平与经济效率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即过分的公平会降低效率,而过分追求效率则又会影响社会的公平,因此,需要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进行权衡。但事实上收入公平并不一定是无效率的,它有利于增加社会有效需求,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因而它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经济发展和效率提高的动力。(3)与社会主义人权原则相适应的权利的公平。人权是一个社会每一个人应当享有的自由平等的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制度的一个基本内容。社会主义的人权观强调要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是将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保障每个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4)作为社会主义目标的社会公平。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保证一切社会成员都有富足的物质生活,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是历代的社会主义者所一贯追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付出更大的努力,在更高的程度上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