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的转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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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国有经济与市场机制的关系

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核心问题和制定国有企业改革战略的出发点。

二十多年来,经过扩大企业自主权、经济责任制、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与实践,国有企业的市场化取得了巨大进展。指令性计划被取消,生产经营活动已经纳入了市场调节的轨道,企业具有了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内部治理结构,预算约束硬度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激励和约束机制有了明显的改善,整个国有经济在改革中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从1978年到1995 年期间,国有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7.8%,固定资产原值平均每年递增14.4%,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每年递增12.9%,实现利税总额平均每年递增7.8%。在多种经济成分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的许多关键性部门中仍发挥着主导作用,在各行各业中都出现了许多效益好、活力足的优秀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和稳定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实践证明,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可以结合的。

但是,另一方面,以单纯的市场化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思路,又遇到了一些根本性的难题,例如: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国有企业应当实现政企分离,企业应当成为完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但是,在任何所有制中,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如果所有权与控制权完全分开了,所有权也就不存在了;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国有企业应当完全以利润为目标、以竞争为依据从事经济活动,但是,这与许多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发生了严重冲突;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所有权应当是可以自由交易、自由分割的,但是,这又是国家所有制的基本性质所不能完全满足的;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国有制与私有制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控制力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更进一步地说,大规模的私有化在经济上就是不可避免的选择了。

正是这些根本性的难题,使国有企业以单一的市场化为目标的改革必然会陷入困境:一方面,国有企业由于所有权的高度集中化的约束无法实现真正的市场化和竞争化;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由于要市场化和竞争化而无法有效完成其承担的社会功能,那么,如何才能解决这一难题呢?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思路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现实的答案。

大体上说,在中共十五大以前,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基本上是按照单一的市场化思路推进的,主要的特点是:(1)坚持国家所有权性质不变,在国有与非国有之间存在明确的界限,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在国家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基础上实现两权分离。(2)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实现完全的市场化和竞争化。(3)判断国有企业改革成效的主要标准是市场化程度和经济效益的高低。(4)国有企业改革的模式是单一的,基本的改革思路大体上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1997年中共十五大前后,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开始有了重大发展,其标志就是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及其含义,并根据国有经济的地位重新调整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选择国有经济的改革方式,把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与制度创新结合起来。早在1995 年 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规划》中就明确提出,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中共十五大的报告中进一步阐明了这个指导思想,指出:“把国有企业的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搞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加明确地指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中共十六大报告进一步强调,“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概括地说,中共十五大以后国有经济的改革实际上包括了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国有经济的重新定位或结构调整问题,二是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问题,这两个问题又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实践证明,国有经济的这种改革战略是正确的。

中共十五大以后,国有企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2003 年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1.3万亿元,比 1998年增加 6.6 万亿元,年均增长26.4%。在国有企业总体资产规模扩张中,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资产实力得到加强:2003 年底全国国有企业分布在基础性行业的资产达到11.4 万亿元,占全部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 53.5%,比 1998 年的 33.6%增加了近 20个百分点;分布在煤炭、石油石化、冶金、电力、邮电通信五大行业的资产为7.1 万亿元,占全部资产总额的 33.3%,比1998年的27.3%提高了6个百分点。

在国有经济调整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很大进展,截至 2003 年底,全国 4 223家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已有3 430家企业完成了公司制改革,改制面达81.2%,比2001年、2002年分别提高了5.2个和 1.5 个百分点。509家国家重点企业改制面为 79.4%。1998 年至2003年底,国有企业境内外上市490 家,累计筹资7 850亿元,其中境外筹资363亿美元。

改革重组使企业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结合垄断行业的改革重组和贯彻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在石油、石化、冶金、军工、电信、航空、电力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行业和领域,先后组建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跻身世界500强的国有企业从1998年的5户上升到2003年的14户。

从国有制与市场机制的关系看,国有经济的这种调整和改革意味着什么呢?

1.国有经济存在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提高企业的微观效率,而是为了从宏观上促进国民经济的长期协调发展,提高资源配置的宏观效率,而这一点又无疑是与克服市场的缺陷有关的。如果市场调节能够自发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国有经济的存在就是不必要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经济的作用具有超越市场的意义。

2.但这并不意味着国有经济与市场机制是对立的,国有经济只能提供公共产品,只能存在于非竞争领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的存在不完全是以竞争与非竞争、盈利与非盈利为标准的,而是以它在国民经济中所具有的宏观意义为标准的,大多数国有企业都要以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尽管这种独立性与非国有经济相比是有限的。

3.因此,国有企业既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又不是完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国有企业与市场机制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完全对立的,又不是完全一致的,而是存在着一种比较复杂的关系,需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在公共产品中,国有企业基本上是非竞争性的;在垄断性企业中,国有企业是不完全竞争的;在一般性部门和企业中,国有企业是完全竞争的。

从总体上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既要充分考虑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又要充分体现市场机制的要求,把计划与市场、宏观效益与微观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其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