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当好会计就这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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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算账――资产的核算

明明白白算账――资产的核算

库存现金

1.核算现金收支

现金用“库存现金”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现金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企业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3)企业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例3-1”签发现金支票,提取现金3000元备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职工王丽预借差旅费500元,以现金支付,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王丽。

贷:库存现金。

以现金支付职工工资2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2.核算现金清查

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账户;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现金短缺。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或“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2)现金溢余。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科目。

【边学边用。

我初接触出纳岗位,每个月的资金需求如何计算呢?

解答:以工业企业为例:

先把日常发生的费用,比如:车费、通信费、办公费等,根据以前发生的金额有规律的估计一个预算数额。做为这个时期的费用支出预算。

再想想是不是还要买一些生产材料,这要和生产部的统计或是负责人沟通交流。做购入材料资金预算。

还有要不要买大型设备固定资产等这都需要和各个部门联系确认并估计。

如果公司是商品流通公司就把费用支出做好就可以了。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出纳人员在收付银行存款业务前,应认真审核银行存款收付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手续是否齐备,如有不符,有权拒绝收付。对于符合规定及手续齐备的银行存款收付原始凭证,应办理结算的手续,并在收付款凭证上注明结算凭证号数,加盖“收讫”或“付讫”印章。

1.科目设置

为了总括地反映和监督企业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银行存款的结存数额。

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账务处理

(1)银行存款业务的基本账务处理为:将款项存入银行或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从银行提取款项或以银行存款支付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企业发生的存款利息,应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如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发生的存款利息,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应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则应冲减财务费用。

(3)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期末,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等)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余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①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②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损益,在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时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的期间内发生的,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

③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例3-2”企业销售产品收到销货款11700元,存入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企业收回应收账款30000元,银行已入账,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企业行政部门支付电话费5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电话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购入材料一批,支付购材料款20000元,增值税为3400元,合计234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银行存款。

企业以银行存款偿还原欠外单位货款10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边学边用。

银行每月扣税/扣员工社保费可以在银行一般账户上扣吗?

解答:可以的。

应收账款

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应该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发生应收账款时,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原保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应收账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例3-3”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000元,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6000元,已办理托收手续。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银行存款。

甲公司实际收到款项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1.不带息应收票据

不带息票据的到期价值等于应收票据的面值。企业应当设立“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收到应收票据时,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偿还票款,收款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

“例3-4”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10万元,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10日后,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寄来一份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11.7万元,抵付产品货款。甲企业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117000元存入银行,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如果该票据到期,乙企业无力偿还票款,甲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2.带息应收票据

对于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应当计算票据利息。企业应于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时,按规定计算票据利息,并增加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同时,冲减财务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票面金额×利率×期限

式中,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期限”指签发日至到期日的时间间隔(有效期)。票据的期限则用月或日表示,在实际业务中,为了计算方便,常把一年定为360天。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日。如4月15日签发的一个月票据,到期日应为5月15日。月末签发的票据,不论月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那一天为到期日。与此同时,计算利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成月利率(年利率÷12)。

票据期限按日表示时,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经历天数计算。通常出票日和到期日,只能计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

例如,4月15日签发的90天票据,其到期日应为7月14日[90天-4月份剩余天数-5月份实有天数-6月份实有天数=90-(30-15)-31-30=14],同时,计算利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成日利率(年利率÷360)。

带息的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价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例3-5”某企业2007年9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A公司,货已发出,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为10万元,增值税额1.7万元。收到A公司交来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10%。

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年度终了(2007年12月31日)计提票据利息:

票据利息=117000×10%×4÷12=3900(元)

借: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

票据到期收回货款:

收款金额=117000×(1+10%÷12×6)=122850(元)

第二年计提的票据利息=117000×10%×2÷12=1950(元)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财务费用。

【边学边用。

如何辨识假汇票?

解答:近几年来,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不法分子利用假汇票或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银行、企业或个人资金案时有发生,且金额越来越大,花样越来越多,让人防不胜防。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作为银行、企业的财会人员乃至个体工商户,很有必要掌握现行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特点,学会一些识别真假汇票的方法。这些方法只要有以下五点:

(1)看用纸。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第三联为打字纸。银行汇票第二联采用印有出票行行徽水印纸。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统一采用人民银行行徽水印纸。

(2)看颜色。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有色荧光行徽及标记在自然光下颜色鲜红纯正,在紫外线照射下显示鲜明。

(3)看暗记。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无色荧光暗记以目视看不见为准,紫外线光下图案清晰。

(4)看规格。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纸张大小标准,规格为100mm×175mm。

(5)看填写是否规范。

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小写金额必须是用压数机压的数;必须有签发行钢印,且钢印的行号与出票行行号相符;出票日期年月日必须是大写;必须有签发行经办人员名单;银行汇票在“多余金额”栏上方有密押数字;银行承兑汇票还须有付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名章。

如果发现汇票可疑,应及时送当地银行进行鉴定,当通过鉴定确属假汇票时,应迅速报告当地人民银行及公安部门,以确保国家和个人财产的安全。

应收利息

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应通过“应收利息”科目进行核算。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其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如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未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如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2)未发生减值的可供出售债券如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未发生减值的可供出售债券如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3)未发生减值贷款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润调整”科目。

(4)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等科目。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5)实际收到利息,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例3-6”2007年1月8日,甲公司购进了乙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于2006年7月1日发行,面值为2500万元,利率为4%,债券利息按年支付。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价款为2600万元(其中包括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5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0万元。2007年2月5日甲公司收到该笔债券的利息50万元。2008年2月10日,甲公司收到债券利息100万元。

甲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①2007年1月8日,甲公司购进乙公司债券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②2007年2月5日收到乙公司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③2007年12月31日确认乙公司的债券利息收入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④2008年2月10日确认乙公司的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边学边问。

有些客户用现金存钱到我公司的基本账户,银行没有回单给我,请问如何入账?可以不入账吗?

解答:不可以不入账。存到公司账户的钱都会有回单的,不管金额多少。只是银行出回单的时间可能会比较慢。如果由于某些需要,可以先写个说明,请银行盖章确认就可以。

长期应收款

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应通过“长期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应当按照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1)出租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租赁款,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未担保余值,借记“未担保余值”科目,按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值的现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2)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3)根据合同或协议每期收到承租人或购货单位(接受劳务单位)偿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应收款”科目。

“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包括一般企业存出保证金等,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

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存货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入库的存货成本在后入库的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采用先进先出法,期末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其优点是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是核算工作量比较大,对于存货进出比较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而且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的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2.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收货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据以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的实际成本)/(月初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收入存货的数量)

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或=期初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但是,采用这种方法,平时存货明细账只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发出存货和结存存货的数量,无法在账面上提供发出和结算存货的单价和金额,不利于企业加强对存货的管理。

3.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这一方法是假定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次或生产批次,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个别计价法的计算公式为: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个别计价法能比较合理、准确地计算出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但采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需要对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批次进行具体认定,以辨别其所属的收入批次,所以,实务操作量繁重。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边学边用。

购入存货发生毁损时如何核算?

解答:购入存货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短缺和毁损,应根据造成短缺毁损的原因,分别处理。属于定额内的合理损耗,应计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属于供货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如货款尚未承付,应按短缺的数量和发票的单价计算拒付金额,然后按实际承付的数量和金额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如已支付货款,应向供货单位索赔,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贷记“材料采购”账产;属于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应按采购成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材料采购”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再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其中,经批准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超定额损耗,应借记“材料采购”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述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定: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由于企业的经营内容、经营规模等各不相同,固定资产的标准也不可能强求绝对一致,各企业应根据制度中规定的固定资产的标准,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折旧方法,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2.购入固定资产计价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和净值均应根据实际支付的买价和包装运杂费计算,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安装费,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安装工程可以采用自营安装方式,也可以采用外包安装方式。采用自营安装方式,安装费包括安装工程耗用的材料、人工以及其他支出;采用外包安装方式,安装费为向承租单位支付的安装价款。不论采用何种安装方式,固定资产的全部安装工程成本(包括固定资产买价以及包装运杂费和安装费)均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运杂费和安装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工程完工后,根据其全部安装工程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入固定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如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所购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3.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核算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完工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例3-7”2008年1月,甲企业准备自行建造一座厂房,发生以下业务:

(1)工程先后领用工程物资一批,价值545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2)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价值为64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880元;

(3)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的劳务支出为50000元;

(4)发生其他支出95800元,以银行存款付清。

(5)4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办理了竣工决算,结转固定资产成本;

(6)假定不考虚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工程领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厂房。

贷:工程物资。

(2)工程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厂房。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880

(3)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厂房。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4)计提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厂房。

贷:银行存款。

(5)6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办理结算手续,固定资产按暂估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厂房。

贷:在建工程――厂房。

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于2009年1月1日施行,其规定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予以抵扣,相关的会计处理亦需根据新的法规作相应的修改。请广大读者朋友即日起关注相关法规条例,本书中涉及到固定资产购买、销售、盘亏、盘盈等会计处理时也需根据新规定执行。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应按租赁准则确定的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租赁期届满,企业取得该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5.处置固定资产的核算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应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6.固定资产折旧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3)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企业对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通过“累计折旧”科目进行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造物计提的累计折旧,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科目,比照“累计折旧”科目进行核算。

“累计折旧”科目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累计折旧”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额。

7.累计折旧的方法

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1)年限平均法。年限平均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按预计使用年限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方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其中: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例3-8”企业固定资产原价为3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为4%,预计使用年限20年,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1-4%20×100%=4.8%

月折旧率=4.8%÷12=0.4%

月折旧率=300000×0.4%=1200(元)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按预计完成工作总量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工作量法一般适用于价值较高的大型机器设备及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这些固定资产的各月工作量一般不很均衡,采用此种方法计提折旧会使各月成本费用负担比较合理。

“例3-9”企业运输汽车一辆,原值为4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6万元,预计行驶总里程为96万千米。某月该汽车行驶8000千米。该汽车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算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400000-16000960000=0.4(元/千米)

该固定资产折旧额=8000×0.4=3200(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计算的。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年折旧额=该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由于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率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因素,因此在连续计算各年折旧额时,如果发现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小于采用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额时,就应该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为了操作方便,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3-10”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值为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3200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各年的折旧额。

(4)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是指按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总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各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递减的年折旧率是将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作为分子,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作为分母的一个分数。

年限总和法的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或者: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比如一项固定资产可用6年,第一年时,按6年计算,于是:

年折旧率=6÷(6+5+4+3+2+1)×100%

=6÷21×100%

=28.57%

第二年时,按5年计算,于是:

年折旧率=5÷(6+5+4+3+2+1)×100%=23.8%

以后各年以此类推。

月折旧率等于年折旧率除以12.月折旧额计算公式就是: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例3-11”以上述双倍余额递减法资料为例,假定预计净残值为2000元,其他条件不变。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各年折旧额。

8.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技术陈旧或其他经济原因,导致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对于已经发生的资产价值的减值如果不予以确认,必然导致虚夸资产的价值,虚盈实亏,这既不符合真实性原则,也有悖于稳健原则。因此,对那些虽然实物仍然存在,但已经没有经济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必须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可收回金额须以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提供的内部或外部独立鉴定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企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应通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可以单独设置“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处理。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造物,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清理固定资产的核算

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融资租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额,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属于筹建期间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属于筹建期间的,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

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损益(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边学边用。

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是否应在第一个会计年度按照资产的账面价值重新确定折旧数额?如以后减值准备被冲回后,还应再次调整折旧数额吗?

解答:

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又得到恢复,应当按照恢复后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的寿命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但对以前计提的累计折旧不需作调整。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概述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1)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②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2)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2.外购无形资产的核算

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所购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例3-12”甲企业购入一项专利权,实际支付的价款为15万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甲企业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贷:银行存款。

3.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核算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内部研究与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成本: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

4.摊销无形资产

由于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因此,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应该把这一支出在其有效的使用期限内摊入成本费用中。这一过程称为无形资产的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应通过“累计摊销”科目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计提的累计摊销,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地产累计摊销”科目,比照本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5.核算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应通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本科目进行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处置无形资产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处置无形资产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是否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应根据以下迹象加以判断:

①该无形资产是否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②该无形资产是否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比如,甲企业的某项无形资产的法定有效年限已过,且借以生产的产品没有市场。这种情况出现时,甲企业应立即转销该无形资产。

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

【边学边用。

某公司准备征用一块土地,征地时首先发生的环评费、赔偿费等先进入什么科目核算?能随时进入“无形资产”核算还是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再进入“无形资产”核算?如进入“无形资产”核算是否进行摊销?

解答:该公司提到的问题没有明确征用土地的用途。如果是为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适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如果自用,按现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征用前发生的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中,待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以上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或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企业应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

本科目可按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还应当分别“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应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2)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原价、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本科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

(3)按期(月)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4)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应按其在转换日的账面余额、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

(5)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例3-1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华东地区的一家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07年到2009年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07年1月,甲公司购入一幢建筑物,款项910万元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2)甲公司购入的上述用于出租的建筑物预计使用寿命为15年,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按年计提折旧。

(3)甲公司将取得的该项建筑物自当月起用于对外经营租赁,甲公司对该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4)甲公司该项房地产2007年取得租金收入为90万元,已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5)2009年12月,甲公司将原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收回,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用固定资产处理。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07年1月取得该项建筑物的会计分录。

(2)计算2007年度甲公司对该项建筑物计提的折旧额,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07年取得该项建筑物租金收入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该项房地产2008年末的账面价值。

(5)编制甲公司2009年收回该项建筑物的会计分录。(会计处理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编制甲公司2007年1月取得该项建筑物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银行存款。

计算2007年度甲公司对该项建筑物计提的折旧额,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2007年度该项建筑物计提的折旧额=(910-10)÷15×11÷12=55(万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编制甲公司2007年取得该项建筑物租金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计算甲公司该项房地产2008年末的账面价值。

该项房地产2008年末的账面价值=910-55-(910-10)÷15=796(万元)。

编制甲公司2009年收回该项建筑物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贷:投资性房地产。

累计折旧。

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外购、自行建造等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应计入投资性地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2)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跌价准备。将自用的建筑物等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等,借记“累计折旧”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3)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应按其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按其差额,贷记或错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5)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成本)、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公允价值变动);同时,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记入投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例3-14”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完成的房地产(写字楼)出租给丙公司,租期从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每年租金300万元,在年末收取。租赁期开始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为5000万元,公允价值5200万元;2007年末,该写字楼公允价值为5300万元。2008年末,租赁期届满时,甲公司收回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并将该写字数出售,取得收入5800万元。假设甲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7年1月1日,将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贷:开发产品。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2007年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和确认租金收入: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③2008年12月31日,收回并出售投资性房地产: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同时,将投资性房地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收入。

将转换时原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其他业务收入。

【边学边用。

甲公司房屋买入时250万元,作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包括人工、材料及附属物合计100万,一直是作为递延资产分5年摊销。经税务局来查,说是应并入固定资产一并按固定资产年限折旧。请问怎么处理合适?

解答:

对房屋装修费的所得税处理,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是有区别的。外商投资企业发生房屋装修费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房屋装修费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704号)办理,即房屋投入使用前发生的房屋装修费,应并入房屋价格,按税法规定的房屋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房屋投入使用后所发生的房屋装修费,可在房屋重新装修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按5年平均摊销。若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并且是在房屋投入使用前发生的装修费,那么税务局的处理是正确的;若公司是内资企业,则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十一条处理:

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1)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之20%以上。

(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两年以上。

(3)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边学边用。

房地产企业在售楼后发生的绿化费用该如何计入成本?

解答:

对于内资房地产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规定: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应按计税成本结算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首先在已完工成本对象和未完工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摊,然后再将应由已完工成本对象负担的部分,在已销开发产品和未销开发产品之间进行分摊。与内资房地产企业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42号)文件规定:外资房地产企业发生的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费,有些是在售后继续发生的,可在销售房地产时进行预提;配套设施建设全部结束后,应进行汇算。

【边学边用。

单位收取了职工集资的建房款,将其挂在“其他应付款”上,建造房屋时增加“在建工程”,减少“银行存款”,这样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解答:

单位代收职工集资的建房款时,增加“其他应付款”。企业对职工集资合作方式修建的住房建成后,按代管资产处理,并设置备查账簿予以登记。

法律链接:

(1)根据《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0]295号)和《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除“三线”搬迁、灾后重建、接收移民等国家规定的特殊情形以外,企业不得再为修建、购置职工住房提供资金,或者为职工集资合作方式修建住房另外征用土地。

(2)根据《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财会[2001]5号)的有关规定,企业收取的住房租赁保证金以及符合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条件向职工收取的建房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企业对职工集资合作方式修建的住房建成后,按代管资产处理,并设置备查账簿予以登记。

商誉

企业吸收合并中取得的商誉价值,通过“商誉”科目核算。商誉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商誉减值准备”进行核算。

企业应按企业合并准则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商誉”科目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资产减值准则确定商誉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商誉”科目(减值准备)。

“商誉”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商誉的价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应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当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

本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本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调整商誉,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商誉”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