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怎样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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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民间借贷手续要合法

百姓的借贷多数发生在亲戚、熟人、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比较熟悉,因此出于信任或碍于情面,他们的借贷关系往往以口头约定的形式存在,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这种借贷关系存在许多不规范现象,为以后经济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因此,我们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建立规范的借贷关系,为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打下基础。

“案情回顾”

2007年3月,周某为扩大百货店的规模向邻居魏某借款3万元。由于与周某是多年的邻居,且周某平时为人大方爽快,魏某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周某的请求,当时也没让周某写借条。转眼到了二人约定还钱的时间,可魏某要了好几次也没见周某还钱,最后周某却说自己已经把钱全部还给了魏某。魏某觉得自己做了好人反被冤枉,遂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偿还向所借的3万元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魏某无法提供借条,且除当事人之外没有第三人能证明周某没有还钱。据此,法院驳回了魏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答疑: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生活中的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有些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让借方打借条,甚至在借方主动提出打借条时,为显示自己的仗义,也不让写借条。所以,借款时履行手续打借条是非常必要的,否则会给自己带来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