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怎样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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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章 打老婆获刑真不值

“案情回顾”

谢某婚后一直不顾家庭,整天和一群无业青年瞎混。一天晚上,谢某和朋友赌博时,刚好被其妻子王某看见,王某当即冲了出来破口大骂,谢某觉得在朋友面前被妻子骂很失面子,便一把将王某推倒在地,扇了王某一个大耳光后扬长而去。谁知这一巴掌导致王某左耳鼓膜穿孔。后经鉴定构成轻伤。王某不愿再忍受决定与丈夫离婚,遂诉至法院,并要求追究谢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因小事殴打王某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1年。

律师答疑: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谢某因小事殴打王某致其轻伤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王某的人身权利,故应为此受到刑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