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怎样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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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

“案情回顾”

李某和邻居谢某因小事发生争执,李某一气之下将谢某打伤,致使其轻微脑震荡,谢某当晚出现昏迷现象,后经医生抢救脱险,住院期间花去医疗费6000余元。法医鉴定谢某为轻伤,人民法院审理后以伤害罪判决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谢某在法庭审理的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李某赔偿谢某经济损失6000元。判决下达后,谢某觉得一审判决的经济赔偿太少,想再提出上诉,但又害怕过了上诉期。遂去咨询律师,自己还能不能再上诉。

律师解释说,本案中,谢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其有权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的民事损害赔偿部分提出上诉。《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谢某即可以提出上诉,他应该在上诉时效内,即一审判决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做出一审判决的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律师答疑: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