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怎样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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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民事案件上诉的法定条件

“案情回顾”

黄某因损害赔偿案经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当场表示不服,提出要上诉。可是判决书送达给黄某后,过了15日黄某却没有递交上诉状,法院开始执行判决。黄某却又阻挠判决,并说上诉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并说自己有上诉的权利,在他没上诉前法院不能执行判决。

黄某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是有上诉权的。但是上诉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定期间内并且符合法定形式。黄某在一审判决后虽口头表示不服,但并没有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上诉状,故法院视黄某放弃了上诉权;一审法院的判决,黄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上诉的,上诉期届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答疑:上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凡是一审判决中具有实体权利或义务的人都有上诉权。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天,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上诉的条件首先要符合实质要件,实质要件指哪些案件可以上诉。法律规定可以上诉的案件有:按照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裁判;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的判决;一审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所作的案件判决;驳回起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但是按特别程序审理的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判决,都是终审裁判,不准上诉。本案中,黄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状,故法院以一审判决为根据开始执行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