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传世藏书-文心雕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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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章表(1)

(一)

夫设官分职,高卑联事①。天子垂珠以听②,诸侯鸣玉以朝③。敷奏以言④,明试以功⑤。故尧咨四岳⑥,舜命八元⑦;固辞再让之请⑧,俞往钦哉之授⑨,并陈辞帝庭,匪假书翰⑩。然则敷奏以言,则章表之义也;明试以功,即授爵之典也。至太甲既立,伊尹书诫;思庸归亳,又作书以赞。文翰献替,事斯见矣。周监二代,文理弥盛。再拜稽首,对扬休命,承文受册,敢当丕显;虽言笔未分,而陈谢可见。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主,皆称上书。秦初定制,改书曰奏。汉定礼仪,则有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议。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章者,明也。《诗》云:“为章于天。”

谓文明也。其在文物,赤白曰章。表者,标也。《礼》有《表记》,谓德见于仪。其在器式,揆景曰表。章表之目,盖取诸此也。

【注释】

①联事:联合处理政事。②垂珠:古代帝王的礼冠上有十二条丝绳,绳端系白玉珠。蔡邕《独断》称,汉明帝“诏有司采《尚书·皋陶篇》及《周官》《礼记》定而制焉,皆广七寸,长尺二寸,系白玉珠于其端,是为十二旒(liú流)”。听:指听政,受理政事。③鸣玉:古代诸侯朝见天子时,身上佩玉,进退有声。④敷:陈述。奏:进言。⑤试:检验。这两句是借用《尚书·舜典》中的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孔疏:“敷者,布散之言,与陈设义同,故为陈也。奏是进上之语,故为进也。诸侯四处来朝,每朝之处,舜各使陈进其治理之言,令自说己之治政。既得其言,乃依其言明试之,以要其功,以如其言。即功实成,则赐之车服,以表显其人有才能可用也。”⑥咨(zī姿):商议,询问。四岳:传为古代四方诸侯之长。汉代孔安国认为:“四岳即上羲和之四子,分掌四岳之诸侯。”(见《尚书·尧典》传)明代杨慎认为四岳是一人。(见《升菴经说·四岳为一人》)⑦八元:传为高辛氏的八个好儿子。元:善。《左传·文公十八年》:

“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天下之民,谓之八元。”⑧固辞再让:臣下对帝王的任命,再三表示推让。

《尚书·舜典》中说舜、禹、垂、益、伯等人受到任命时,都曾表示辞让。⑨俞:表示同意、肯定的应答之词。钦:敬佩。《尧典》、《舜典》中常用“钦哉”、“俞,往哉”等话。⑩匪:非。假:借用。典:仪式。太甲:商王,商汤王的孙子。伊尹:商汤王的大臣,名挚。相传汤死后,太甲昏庸,伊挚作《伊训》以教导太甲。今存《尚书》中的《伊训》是后人伪托的。思庸归亳(bó博):《尚书·太甲序》中说:“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复归于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庸:常,这里指常道。亳:商都,在今河南商丘。作书以赞:《史记·殷本纪》详载其事:“帝太甲居桐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

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

现存《尚书》中的三篇《太甲》,也是后人的伪托。献替:指劝善规过。

献,进,替:弃。周监二代:这句是借用《论语·八佾(yì义)》中的:

“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监(jiàn践):借鉴。二代:指夏、商两代。文理:这里指礼仪。《荀子·礼论》:“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弥:更加。再拜稽首,对扬休命:《尚书·说命下》载商王任命傅说(yuè悦)为相,“说拜稽首曰:

敢对扬天子之休命”。稽首:引首至地的跪拜礼。对:答。休:美好。

册:册命,帝王封爵的命令。丕(pī批):大。言笔:刘勰的解释是“发口为言,属翰曰笔”(《总术》)。即口头上说出来的是“言”,用文字写成的是“笔”。七国:指战国时期。品:类。蔡邕《独断》:“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按、劾(hé河):都是检举揭发的意思。《诗》:指《诗经·大雅·棫(yù遇)朴》。为章于天:原诗是“倬(大)彼云汉,为章于天。”指银河成为天的文章。这里的“章”有文而明之的意思。文物:指有文采的事物。

章:《考工记·画绩(huì汇)之事》:“青与赤,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礼》:指《礼记》,《表记》是其中的一篇。仪:仪表。郑玄《三礼目录》:“名曰《表记》者,以其记君子之德见于仪表。”(《礼记正义》卷五十四引)器式:指用作标志的器具。式:法。揆(kuí葵):

察度。景:日光。表:古代用以测日影的计时器。《史记·司马穰直列传》:

“立表下漏。”索隐:“谓立木为表以视日景。”

【译文】

朝廷设官各司其职,各级官吏共同治理国家大事。天子戴着皇冠受理政事,诸侯佩着玉器前来朝见。群臣上奏各种政见,帝王便据以查核其功绩。

相传古代帝尧曾向诸侯之长提出询问,帝舜曾任命八个贤人,于是臣下有再三辞让的请求,帝王用信任和肯定的话授以重任。这些都是在朝廷上口头的对答,并未通过纸笔写成书面文件。可是,用言辞向帝王陈述,就具有进奏章表的意义了,帝王对臣下功绩的查核,也就是一种授予爵位的仪式了。到商代的太甲立位,大臣伊挚曾写《伊训》来训诫太甲,及至太甲改过而思念常道,从被流放的地方回到亳都,伊挚又作《太甲》三篇来赞美他。用书面文辞来扬善弃恶,就从此开始了。周王朝继承借鉴夏、商两代的制度,礼仪更为隆重。臣下对帝王常称:再三叩头、报答美命、敬受册封、敢当重任等,这些虽是口讲笔写兼用,但陈辞谢恩之义是明显的。到了战国时期,仍用商周格式,对帝王呈文,都叫“上书”。秦初确定制度,才改“书”为“奏”。

汉代规定礼节仪式,便把对帝王的上书分为四种:第一种叫“章”,第二种叫“奏”,第三种叫“表”,第四种叫“议”。“章”用于谢恩,“奏”用于揭发检举,“表”用于陈述请求,“议”用于提出不同的议论。所谓“章”,就是明。《诗经》中说,银河“为章于天”,意为文采明显。对于有文采的事物来说,红白交错就是“章”。所谓“表”,就是表明。《礼记》中的《表记》,就是君子的品德外现于仪表的意思。对于用作标志之物来说,测量日影的器具就叫“表”。“章”、“表”的名称,就取之于这种意义。

(二)

按《七略》、《艺文》①,谣咏必录。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②,然阙而不纂者③,乃各有故事而在职司也④。前汉表谢,遗篇寡存。及后汉察举⑤,必试章奏。左雄奏议⑥,台阁为式⑦;胡广章奏⑧,天下第一:并当时之杰笔也。观伯始谒陵之章⑨,足见其典文之美焉⑩。昔晋文受册,三辞从命,是以汉末让表,以三为断。曹公称:“为表不必三让,又勿得浮华。”所以魏初表章,指事造实;求其靡丽,则未足美矣。至于文举之《荐祢衡》,气扬采飞;孔明之《辞后主》,志尽文畅:虽华实异旨,并表之英也。琳、瑀章表,有誉当时;孔璋称健,则其标也。陈思之表,独冠群才。观其体赡而律调,辞清而志显,应物掣巧,随变生趣;执辔有余,故能缓急应节矣。逮晋初笔札,则张华为俊。

其三让公封,理周辞要,引义比事,必得其偶,世珍《鹪鹩》,莫顾章表。及羊公之《辞开府》,有誉于前谈;庾公之《让中书》,信美于往载:序志显类,有文雅焉。刘琨《劝进》,张骏自序,文致耿介,并陈事之美表也。

【注释】

①《七略》:西汉刘歆(xīn欣)所编古书目录,是我国第一部图书分类目录。今不传。《艺文》:指《汉书·艺文志》,是班固在《七略》的基础上编写的。②枢机:指主要部分。③阙:同“缺”。纂:编辑。《汉书·艺文志·六艺略》中所录《尚书》类有议奏四十二篇,《礼》类有议奏三十八篇,《春秋》类有议奏三十九篇,《论语》类有议奏十八篇等,这些“议奏”,均属石渠论,不属本篇所说的奏、议,故曰“阙而不纂”。④故事:旧事,典章制度,这里略近于档案的意思。而:《太平御览》卷五九四作“布”。

司:主管。范文澜注此句:“谓如《汉志》《尚书》类、《礼》类、《春秋》类、《论语》类各有议奏若干篇。又法家有晁错、儒家有贾山、贾谊等,诸人奏议皆在其中。”这与刘勰“阙而不纂”之说不符。杨明照《文心雕龙校注》认为:“盖谓书奏送尚书者,则藏于尚书;送御史者,则藏于御史;送谒者者,则藏于谒者也。”此说近是。按《汉书·艺文志》有云:“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