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体育运动农村体育健身常识——乒乓球
15495800000027

第27章 附录乒乓球的比赛规则

定义

(1)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2)比赛状态:从球被抛起前静止状态的最后一瞬间起.球即处于比赛状态,直到这个回合被判为重发球或得1分。但从球在发球员不执拍的另一只手上静止的最后一刻起,直至其用发球动作把球抛起前的这一段时间,并不定义为球处于比赛状态。因此,如果球在抛起前,意外地从发球员手中滚落下来,对方运动员不能得分,因为球还没进入比赛状态。同样的原因,一名运动员可能将球放在不执拍手上,静止的抓住它,但之后想变换他的发球方式,而移动到另一个位置上去发球,如果他在变换发球位置前,没有把球向上抛起,对方运动员也不能得分。一旦球进入了比赛状态,他将保持比赛状态,直到裁判员判定这个回合是重发球还是得分为止。

(3)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4)1分:判分的回合。

(5)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比赛中运动员可以用左右手交替执拍来击球,因为,正拿着球拍的手就是“执拍手”。但运动员不可以左右手各拿一块球拍来比赛,因为,这样不能保证运动员比赛中所使用的球拍在使用前被对方运动员和裁判员检查过。

(6)不执拍手:未握着球拍的手。

(7)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触球。

比赛中如果运动员的球拍掉了,而用刚才拿着球拍的手击球是不合法的。同样,运动员也不能将球拍扔出去击球,球拍一旦脱手就不是合法的击球工具。

(8)阻挡:对方击球后,在比赛台面上方或向比赛台面方向运动的球,在没有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越过端线之前,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带的任何物品。

(9)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10)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11)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12)副裁判员:被指定在某方面协助裁判员工作的人。

(13)运动员“穿或带”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带的任何物品,但不包括比赛用球。

(14)“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除了乒乓球从球网和比赛台面之间通过,以及从球网和网架之间通过的情况外,球均应被视为已“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15)球台的“端线”包括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合法发球

(1)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

(2)发球员须用手把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3)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

(4)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以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衣服的任何部分挡住。

(5)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①在任何情况下,裁判员对运动员发球合法化有怀疑,在一场比赛中第一次出现时将进行警告,不罚分;②在同一场比赛中,如果该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发球动作的正确性再次受到怀疑,不论是否出于同样的原因,均判接发球方得1分;③无论是否是第一次或任何时候,只要发球员明显没有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接发球方将被判得1分,无需对发球方提出警告。

(6)运动员因身体上的原因而不能严格遵守发球的某些规定时,可由裁判员做出决定免于执行。

(7)保持执行发球规则的一致性是十分重要的,但由于目前发球规则较复杂,因此在执行发球规则的一致性方面始终存在着困难。有时裁判员中有一种自然倾向,即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那些他们认为是最容易检查的方面。

(8)发球规则中有关不执拍手的规定:

①规则要求发球员的不执拍手伸平、张开,是为了确定发球员不能以任何方式握住球,以避免运动员在向上抛球时使球旋转。在执行规则时,裁判人员的注意力不应该放在诸如发球员不执拍手展开时精确的弯曲度这样的细节上,而应该注意球是否是随意的放在手掌上;

②为了使球在这个阶段清晰可见,规则规定,球必须是静止的处于比赛台面的水平面之上。不执拍手不得由静止状态又下降到低于比赛台面,再向上做连贯的抛球动作。如果在高于比赛台面后不再停顿一下,这个发球就是不合法的;③从发球开始到向上抛球,球必须始终位于发球员的端线之后,但不是指整个不执拍手。因此,运动员的手臂或不执拍手的某些部位可以在比赛台面的上方,但球必须明显地在端线之后。

(9)关于抛球的规定:

①发球员必须近乎垂直的向上抛球,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手掌后至少上升16厘米,这意味着球的上升只能在垂直方向几度的角度范围之内(而不是以前所允许的45度角),并应有足够的高度使裁判员确信抛球是向上的,不是向旁边或向斜上方的;②16厘米的底线是比网稍高,网高提供了一个方面的参照物。

(10)有关无遮挡发球的规定:

①新发球规则的基本点是要求发球员发球的整个过程要让接发球员、裁判员或副裁判员能够看见。裁判人员应看见他一向上抛球就立即将他的不执拍手清楚地从可见区域内移开;②开始发球时,球必须在比赛台面之上,但是对接发球员在整个发球过程中能看清球拍,规则没有作出规定。在开始发球时将球拍隐藏是完全合法的,例如:将球拍放在他的背后;③如果击球靠近端线或靠近运动员的身体,要求裁判员或副裁判员从他们处于与球网一条直线的位置来判断击球是否犯规是不现实的,但运动员有责任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楚他的发球动作是否合法,如果发球靠近端线,他将有被判罚的危险。

(11)有关发球警告的规定:

①裁判员在对发球员发球的合法性产生怀疑,但并不确定时应给予警告,而不判罚,特别是在没有副裁判员执法的情况下。但比赛中只可以给予一次警告,如果在以后的比赛中再次产生怀疑,无论原因是否相同,将判对方运动员得1分。但裁判员应注意在警告发球时无需出示黄牌;

②如果一名发球员的发球动作只是勉强可以接受,不管是否已给予正式警告,不反对裁判员在回合与回合之间,非正式的向该运动员提出劝告,明确地告诉运动员他的发球稍一过度就会成为不合法发球;

③运动员没有权力要求对对方的首次不合法发球给予警告,无论任何时候,运动员明显的未能按照规则要求发球时,裁判人员应毫不犹豫地判他失1分;

④裁判人员不应忽视那些看来并不能给发球员带来任何好处的发球犯规,也没有理由忽略发球员的首次犯规。因为在以后的比赛中,或者在比赛的关键时刻,类似的犯规可能再度出现,如果判罚,运动员就可能因为以前没有指出这样的发球是犯规的,而提出合理的抗议。

合法还击

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

比赛次序

(1)在单打比赛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两者交替合法还击。

(2)在双打比赛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合法还击。

总之,要切实做好竞赛裁判工作,公正无私,认真做好运动员成绩和名次的评定工作,随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提高裁判质量,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