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传世藏书-仪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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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丧服(1)

【题解】

《丧服经传》记述天子以下,人死后相互哀丧的礼节、服饰。篇中依据亲亲、尊尊、名、出入、长幼、从服的原则,对丧服的等级、服丧的年月、亲疏隆杀的礼仪做了详细说明。天子以下,丧服分为五个等级: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服丧的年月分别为三年、一年、九月、七月、五月、三月。全篇分十一章:斩衰一,齐衰三年二,齐衰杖期三,齐衰不杖期四,齐衰三月五,殇大功六,成人大功七,纟惠衰八,殇小功九,成人小功十,缌麻十一,对诸服饰、年月做了具体介绍。此篇的“传”为他篇所无,传为子夏所做。“传”对“经”做了解释发挥。“传”

所表述的内容相当丰富。特别是关于宗法制度的论述,对我们研究古代的宗法制度有重要价值。

关于篇名,胡培翚《仪礼正义》引郑目录云:“天子以下,死而相丧,衣服年月,亲疏隆杀之礼也。丧必有服,所以为至痛饰也。不忍言死而言丧。”《丧服经传》强调服的等级、亲疏,贵贱及所表示的哀戚的心情。《丧服》在五礼中属凶礼。

【原文】

丧服:斩衰裳①,苴绖、杖、绞带②,冠绳缨③,菅屦者④。

《传》曰:斩者何?不缉也⑤。苴绖者,麻之有蕡者也⑥。苴绖大搹⑦,左本在下⑧,去五分一以为带⑨。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⑩,去五分一以为带。大功之绖,齐衰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小功之绖,大功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缌麻之绖,小功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苴杖,竹也。削杖,桐也。杖各齐其心,皆下本。杖者何?爵也。无爵而杖者何?担主也。非主而杖者何?

辅病也。童子何以不杖?不能病也。妇人何以不杖?亦不能病也。绞带者,绳带也。冠绳缨,条属,右缝;冠六升,外毕;锻而勿灰。衰三升。菅屦者,菅菲也,外纳。居倚庐,寝苫枕块,哭昼夜无时。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寝不脱绖带。

既虞,翦屏柱楣,寝有席,食蔬食,水饮,朝一哭、夕一哭而已。既练,舍外寝,始食菜果,饭素食,哭无时。父。

《传》曰:为父何以斩衰也,父至尊也。诸侯为天子。

《传》曰:天子至尊也。君。

《传》曰:君至尊也。父为长子。

《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为人后者。

《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

何如而可为之后?同宗则可为之后。何如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妻为夫。

《传》曰:夫至尊也。妾为君。

《传》曰:君至尊也。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箭笄,髽,衰,三年。

《传》曰:总六升,长六寸,箭笄长尺,吉竿尺二寸。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传》曰:公、卿、大夫室老、士,贵臣。其余皆众臣也。

君,谓有地者也。众臣杖,不以即位。

近臣,君服斯服矣。绳屦者,绳菲也。

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

《传》曰:齐者何?缉也。牡麻者,枲麻也。牡麻绖,右本在上,冠者沽功也。疏屦者,藨蒯之菲也。父卒则为母,继母如母。

《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慈母如母。

《传》曰:慈母者何也?传曰: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母为长子。

《传》曰:何以三年也?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

疏衰裳齐,壮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

《传》曰:问者曰:“何冠也?”曰:“齐衰、大功,冠其受也。

缌麻、小功,冠其衰也。带缘各视其冠。”父在为母。

《传》曰:何以期也?屈也。至尊在,不敢伸其私尊也。

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妻。

《传》曰:为妻何以期也?妻,至亲也。出妻之子为母。

《传》曰:出妻之子为母期,则为外祖父母无服。传曰:绝族无施服,服亲者属。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传》曰:何以期也?贵终也。不杖,麻屦者,祖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至尊也。世父母,叔父母,《传》曰:世父、叔父,何以期也?与尊者一体也。然则昆弟之子何以亦期也?旁尊也,不足以加尊焉,故报之也。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昆弟一体也,故父子首足也,夫妻合也,昆弟四体也。故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辟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世母、叔母,何以亦期也?以名服也。大夫之適子为妻。

《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何以不杖也?父在,则为妻不杖。昆弟;为众子,昆弟之子。

《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大夫之庶子为適昆弟。

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適孙。

《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適也。有適子者,无適孙,孙妇亦如之。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传》曰:何以期也?不贰斩也。何以不贰斩也?持重于大宗者,降其小宗也。“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曷为后大宗?大宗者,尊之统也。禽兽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则知尊祢矣。大夫及学士,则知尊祖矣。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收族者也,不可以绝,故族人以支子后大宗也。適子不得后大宗。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

《传》曰:为父何以期也?妇人不贰斩也。妇人不贰斩者何也?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贰斩者,犹曰不贰天也,妇人不能贰尊也。为昆弟之为父后者,何以亦期也?妇人虽在外,必有归宗,曰小宗,故服期也。继父同居者。

《传》曰:何以期也?传曰:夫死,妻稚,子幼。子无大功之亲,与之适人,而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所适者以其货财为之筑宫庙,岁时使之祀焉;妻不敢与焉。若是,则继父之道也,同居则服齐衰期,异居则服齐衰三月也。必尝同居,然后为异居;未尝同居,则不为异居。为夫之君。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

《传》曰:无主者,谓其无祭主者也。何以期也?为其无祭主故也。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父母、长子、君服斩。妻,则小君也。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妾为女君。

《传》曰:何以期也?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等。妇为舅姑。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夫之昆弟之子。

《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

《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为其子得遂也。女子子为祖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祖也。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

《传》曰:大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也。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也。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者也。何以言“唯子不报”也?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故言不报也,言其余皆报也。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夫易为不降命妇也?夫尊于朝,妻贵于室矣。

大夫为祖父母,適孙,为士者。

《传》曰:何以期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与適也。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疏衰裳齐,牡麻绖,无受者;寄公为所寓。

《传》曰:寄公者何也?失地之君也。何以为所寓服齐衰三月也?

言与民同也。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尊祖也。尊祖故敬宗。敬宗者,尊祖之义也。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也。为旧君、君之母、妻。

《传》曰:为旧君者,孰谓也?仕焉而已者也。何以服齐衰三月也?

言与民同也。君之母、妻,则小君也。庶人为国君;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妻,言与民同也。长子,言未去也。

继父不同居者,曾祖父母。

《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大夫为宗子。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宗也。旧君。

《传》曰:大夫为旧君,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去,君扫其宗庙,故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何大夫之谓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绝也。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

《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也。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其成人而未嫁者也。

何以服齐衰三月?不敢降其祖也。大功布衰裳,牡麻绖,无受者:

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传》曰:何以大功也?未成人也。何以无受也?丧成人者,其文缛。丧未成人者,其文不缛。故殇之绖不樛垂,盖未成人也。

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以日易月。以日易月之殇,殇而无服。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死则哭之;未名则不哭也。

叔父之长殇、中殇,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適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庶子为適昆弟之长殇、中殇,公为適之子长殇、中殇,大夫为適子之长殇、中殇。其长殇,皆九月,缨绖;其中殇,七月,不缨绖。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

《传》曰:大功布,九升。小功布,十一升。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出也。从父昆弟;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庶子;適妇。

《传》曰: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適也。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姪丈夫妇人,报。

《传》曰:姪者何也?谓吾姑者,吾谓之姪。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传》曰:何以大功也?从服也。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也?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

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故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

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也?先君余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也。大夫之庶子,则从乎大夫而降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下言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谓妾自服其私亲也。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音也。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孙尽诸父昆弟。故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

繐衰裳,牡麻绖,既葬除之者。

《传》曰:繐衰裳者何?以小功之穗也。诸侯之大夫为天子:

《传》曰:何以穗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

小功布衰裳,澡麻带绖,五月者:叔父之下殇,適孙之下殇,昆弟之下殇,大夫庶子为適昆弟之下殇,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

《传》曰:问者曰:“中殇何以不见也?”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为夫之叔父之长殇;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姪、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

小功布衰裳,牡麻绖,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从祖昆弟,从父姊妹、孙适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为外祖父母。

《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尊加也。从母,丈夫妇人报;《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亲之服皆缌也。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传》曰:娣、姒妇者,弟长也。何以小功也?以为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

【注释】

①斩衰裳:斩,裁,割。丧服上为衰,下为裳。斩衰裳,即把布裁割做成衰、裳。

②苴绖、杖、绞带:苴绖,服重丧者所束的麻带,系在腰间或头。杖,孝杖。用黑色竹子制成。绞带,斩衰服所用的带子。用黑麻结成。

③冠绳缨:用六升布做冠。用枲(xǐ)麻做冠带。绳缨,结冠的带子。

④菅屦(jiānjù):草鞋。

⑤缉:缝衣边。

⑥蕡:大麻或大麻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