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陇南市灾后重建与人口迁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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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文县

(一)文县概况

文县共有20个乡镇,305个行政村,8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46072人,其中农业人口215306人,非农人口30766人,2000年人口普查文县有汉族、回族、藏族、蒙古族、苗族、朝鲜族、满族、土家族、东乡族、羌族、撒拉族、壮族等12个民族。文县国土面积4994平方公里,从东到西长约217公里,从南到北宽约156公里,总耕地面积32.05万亩,人均耕地1.47亩。

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目前尚有2.02万贫困人口。2007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86738万元,比“十五”末增长4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0544万元,比“十五”末增长1.26倍;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1099万元,比“十五”末增长6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21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54元,比“十五”末分别增长33.9%、17.8%;2007年全县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市排位第5位,在全省排在第63位。

文县历史上是森林资源丰富的林区县,据统计现有森林面积321.44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2.91%,除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地外,仍有森林面积129万亩,活立木储量1986万立方米,经济用林树种500种以上。文县地处古北界和东洋界的过渡地带,动物区系组成丰富,栖居着各种动物810多种。文县属长江流域,嘉陵江水系,境内具有常年性流水的河流较多,沟沟有水,溪流遍地。境内有白龙江、白水江两江。有洋汤河、中路河、马连河、白马河、丹堡河、让水河、小团鱼河、龙巴河等八条河流及360多条沟溪。年径流量约为90多亿立方米。文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矿种多,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达30多种,种类多、储量大、品位高。有矿床14处,矿点34个,矿化点55个,共计约103个。

(二)地震灾害损失

据灾情统计测算,经省核查组确定,这次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83734.48万元,具体损失情况:一是人员伤亡惨重。全县因地震死亡111人,受伤人员1454人,其中120人重伤。二是大量民房无法居住。因灾受损民房76425户596745间11934900平方米。三是基础设施破坏严重,直接经济损失207946万元。四是公共服务设施受到严重破坏,直接经济损失91049万元。五是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发展受到影响,直接经济损失56056万元。六是城镇市场服务体系受到损害,直接经济损失9026万元。

这次地震灾害破坏程之大,波及面之广,影响之深,在该县历史上前所未有。不仅对当前该县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对该县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造成深远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受灾面大。全县20个乡镇全部受灾,受灾户数76425户。其中重灾乡19个,重灾村123个,分别占乡镇和行政村总数的95%、40.3%。灾害影响波及全县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地震引起山体滑坡、塌陷、地裂等多处次生地质灾害,对全县人民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危害。二是经济损失严重。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18亿多元,相当于全县2007年生产总值的13倍,间接损失更是无法估量。三是群众生活更加困难。全县83%以上的农户受灾,需紧急安置人口165683人。四是公共服务能力大幅降低。全县大量的学校、卫生院房屋出现倒塌、裂缝、倾斜等险情,大部分学校停课或教学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县医院、中医院被迫搬迁至户外开展工作,县乡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严重下降。五是工业经济遭受重大创伤。地震造成全县水电、铁合金、矿产开采企业全部停产,规模以上26家企业短期无法恢复正常生产,这对财政收入全面依赖工业经济增收的文县将是重大打击。

(三)重建规划和重点

为加快灾后重建步伐,尽快恢复全县经济社会正常秩序,该县根据《甘肃省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总体安排意见》和全市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文县灾情实际,制定了5·12汶川地震文县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1.资源环境承载力。文县境内高山重叠,沟壑纵横,谷地狭窄,地形复杂,山地多坝地少,坡地多川地少,旱地多水地少,耕地资源总量不足,土地承载力平均达到50人/平方公里,超出可承载力2至5倍。地震造成的760处次生灾害引发多处山体滑和水土流失,耕地及植被遭到破坏,环境承载力明显下降。

2.重建原则和重点。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远近结合;政府支持、生产自救;创新思路,分类指导;明确责任、分段落实”的原则,精心谋划,统一部署,统筹人力、物力、财力,努力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通过恢复重建,保障全县经济平稳运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该县结合城乡总体规划、村镇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布局,本着整合资源,提高标准,辐射周边的要求,适当集中规划建设。对新建项目的选址,考虑当地自然环境和地质条件,远离或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地震断裂带、矿区塌陷区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分阶段、有步骤确定分年度具体建设项目,优先规划实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建房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坚持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的原则。灾后恢复重建的范围仅限于此次地震受损的生产生活设施,恢复建设要符合国家建设标准,优化生产力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增强灾区发展后劲。

3.重建目标。争取到2010年,主要实施公路、病险水库、市政设施,县以上新建办公楼等重大项目的收尾工程,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通过3年恢复重建,最终达到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更大改善,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的目的。重建的重点领域涉及:农村建设、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市场服务体系等六个方面。规划总投资1243757万元。其中:争取国家各项补助700052万元,银行贷款234301万元,社会捐助资金62559万元,企业投资44841万元,个人筹资202004万元;规划项目2257个,其中:加固维修492项,拆除重建1765项。2008年实施1121项,投资473236万元,占总投资的38%;2009年实施802项,投资581372万元,占总投资的46.8%;2010年实施334项,投资189149万元,占总投资的15.2%。

4.总体布局和发展方向。以文县县城为中心,碧口片为重点,以国道212县和东青公路沿线受灾乡镇为纽带,次第向受灾村辐射。依据县内异地搬迁后人口分布情况和产业基础,加强县乡基础设施恢复建设,为人口集中和产业积聚创造基本条件。以最南面碧口镇和最东面临江乡为恢复重建两极,沿白水江、白龙江两岸构筑特色产业群,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壮大碧口片茶叶和硅铁基地,临江片重晶石加工和花椒、核桃基地,拓展白水江、白龙江沿岸蔬菜种植基地。以两江八河小水电和小流域治理为恢复重点,鼓励和引导重点生态保护区、灾害频发区以及不适宜人居住地区的群众向县内条件较好的地区和向县外有序转移,实行生态自然修复。

5.防灾减灾和生态恢复。该县认真开展灾区地质灾害排查,制定险情治理方案,加强对震后因干旱、洪涝、滑坡、泥石流引起次生灾害的监测,开展居民点风险评价和布局研究,对有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居民组织搬迁。更新气象台网设备,提高灾害预报的准确性。高度重视震后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注重设施恢复和生态恢复结合,以白水江自然保护区和天然林保护为核心,以小流域治理、巩固退耕还林、生态移民恢复为依托,恢复2.1万亩植被的生态林,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根据灾后恢复重建和全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按照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原则,合理调整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县规划各类建设用地71296亩,其中占用耕地46738亩,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及占用其他地24558亩。

(四)保障措施

1.制度性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灾后重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完善工作制度,确保灾后重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扶持力度,确保灾后重建工作保障有力。四是加强资金筹措,确保灾后重建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五是结对帮扶,强化对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持保障。六是加强监测力度,建立和完善重大灾害应急预警反应机制。

2.操作性措施。一是靠实项目工作责任。按照“谁包抓、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包抓项目责任制,层层分解、细化、量化项目建设任务。二是规范项目运作程序。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土地预审、招投标和工程监理等相关手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做到了快速办理。三是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采取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整合县内专业技术力量等办法,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四是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认真执行项目申报制度、公示制度、工程资金预决算审核制度和其他各项管理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五是加大项目督查力度。采取“领导督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平时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项目督查力度,力求提高督查质量。六是全力营造建设环境。对每一个项目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包抓领导和项目责任单位及时深入项目一线,现场进行协调解决,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重建规划执行落实情况。到目前为止,文县共分解灾后重建项目十大类2223项,总投资122.26亿元。经与市上衔接及多方争取,该县已落实重建资金盘子的项目按全市统一的统计口径共570项,总投55.66亿元,其中:中央基金包干474项203253万元;深圳援建33项79319万元(目前仅下达第一批前期28项67483万元,);红十字会援建59项7167.18万元;申请世行贷款1项2303万元;特殊党费3项6478万元。另外,省直安排的G212线国省道及通乡和农村公路交通项目2项107104万元;其他社会捐赠及扩大内需教育项目23项4965万元。资金缺口30亿元。

(五)与人口迁移有关的政府政策规定

1.整合资金政策。除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外,对全县新农村建设试点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地质灾害治理资金、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农村乐民建房补助资金、农村安全人饮和沼气建设等各项资金进行整合,按照“项目拼盘、资金捆绑、渠道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原则,以集中重建点为重点,进行综合配套。

2.规费减免政策。包括三大类:一是国土资源部门规费:征地管理费全额免除、土地使用证工本费全额免除、地形图测绘费全额免除。二是地质灾害评估费和测图费,受灾农户全额免除。建设部门规费中的建设许可证工本费全额免除。地质勘察及测绘费,若聘请县外规划、设计、勘察及测图专业人员,费用按协议约定由县政府承担。三是林业部门规费:育林基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林业局提出用材申请,经县林业局审批后减免。林地征占用费由县林业局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程序申请减免。

3.信贷优惠政策。对政府补助后建房仍有困难的受灾户,按每户不超过30000元的额度,给予3年的财政贴息贷款。待国家信贷政策出台后,具体按出台政策执行。村内兴办的小型砖瓦窑,按受灾户建房信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