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体育运动足球根本不是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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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贝克汉姆为什么出走曼联

2013年11月,已经退休的弗格森出版了他的第二本授权自传。自传里有一个章节专门写了一个人,一个他说曾经堪称亲生儿子的球员,那就是贝克汉姆。

不过在书里爵爷对小贝颇多微词,看来他对小贝当年的离开至今仍不太能释然。关于贝克汉姆和老爵爷的恩恩怨怨,这些年来说法很多。那么,两人究竟是如何建立情同父子的关系,又怎么闹掰的呢?

曾经让弗格森视如己出

据弗格森的回忆,小贝刚加盟曼联青年队的时候,身材很瘦削,眼中充满着天真和对足球梦想的渴望。这个形象和加里·内维尔自传中的小贝很吻合,内维尔回忆第一眼见到贝克汉姆时,觉得“他很瘦,头发擦得油亮油亮的,操着一口东伦敦腔的口音”。那时候小贝不过是个16岁的少年,对外面的世界很懵懂,眼里只有足球。

一年之后,小贝他们这批青年才俊就拿了英格兰青年足总杯的冠军,跟小贝一同出道一起夺冠的有斯科尔斯、吉格斯等人,这就是我们后来标榜的1992年“黄金一代”。弗格森对贝克汉姆是宠爱有加,不仅因为看着他成长,还有一个关键是年轻时候的小贝对足球非常执著。用弗格森的话就是:“从他的球靴第一次触碰到足球的时候,他就有一种强烈的欲望,要用最大的努力去展现自己的全部才华。”当时小贝除了在训练场上练球技,压根不出健身房的门,天天泡在那儿练身体和体能。所以贝克汉姆除了后来世人所熟悉的“圆月弯刀”之外,还是一个跑不死的球员。因为这份勤勉和刻苦,深得弗格森的赞许和宠爱。

辣妹改变了一切

弗格森说,贝克汉姆的变化发生在他二十二、三岁的时候,那也就是1998年左右。他那时突然注意到,“贝克汉姆开始自己拿主意了,而那些主意阻碍他成为世界上真正伟大的球员”。那个时间节点,恰好是1998年法国世界杯前后,也就是贝克汉姆认识维多利亚的时候。

“辣妹”组合成员维多利亚给贝克汉姆打开了一扇门,之前贝克汉姆只知道一心踢球,但维多利亚让他意识到,他身上还有足球之外的商业价值。他不仅可以成为足球明星,还能成为时尚明星、娱乐明星、大众偶像。小贝的价值观就是从认识维多利亚之后开始慢慢改变的,或者说没以前那么纯粹,逐渐开始多元化。所以,有人开玩笑说,在认识辣妹之前,小贝是弗格森的小贝,之后成了维多利亚的小贝,是辣妹维多利亚从弗格森那里抢走了小贝。

首先,小贝的世界不再只有足球,他开始想要在足球之外成名。弗格森回忆了一件小事。2000年曼联有一场和莱切斯特城的比赛,赛前最后一天训练,贝克汉姆在下午3点到了卡灵顿训练基地。他戴了一顶帽子,身后跟着一排狗仔队,差不多有20个摄影记者。小贝是很受欢迎,但还不至于普通训练都有这么多狗仔队跟着。爵爷就纳闷了,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后来爵爷搞明白了,原来贝克汉姆当时弄了个新发型,所以戴着帽子不让拍。当天晚上球队聚餐,贝克汉姆还没脱帽子。这下爵爷有点不高兴了,就让他把帽子摘下来和球员一起吃饭,但小贝也很倔强,断然拒绝。弗格森也没办法,俱乐部的规定里没有说吃饭必须摘帽,要想借此发飙罚款也不行。

但是第二天的赛前热身中,弗格森发现贝克汉姆还戴着帽子,这下聪明的爵爷恍然大悟,原来贝克汉姆是想在这场全世界直播的比赛中突然亮出新造型,一下子给大众媒体带来爆炸性效果。因为小贝在当时可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他的发型一下子就会在全世界被效仿,并成为话题。弗格森这下真怒了,甩下一句话:“你要么把这该死的帽子脱了出去热身,要么你今天就甭想上场了。”贝克汉姆虽然也满腹怨怒,但没办法,只得把帽子摘了。

结果帽子摘下一看,贝克汉姆的新发型竟然是个光头!弗格森乐了,“弄了半天你遮遮掩掩就这么个造型,一个别人什么都看不着的发型?”现在听起来就一滑稽段子,但在当时弗格森就已经非常清楚,贝克汉姆这个孩子已经被大众媒体、经纪人和妻子宠坏了,“他是我执教过的唯一一个选择名利的球员,他给自己设了一个人生目标,就是要在足球世界之外扬名。”弗格森在自己的书里这么写:“我有时候真想问他,孩子,你到底在干什么啊?”

对抗弗格森,自以为大于主教练

敲响贝克汉姆在曼联“丧钟”的事件,发生在2003年。当时弗格森对贝克汉姆越来越失望,因为他发现贝克汉姆不仅没有成长为他曾经期待的真正伟大的球员,更重要的是他对比赛的投入、积极性都在下滑。

2003年足总杯第五轮,曼联对阵阿森纳。这场比赛之后发生了著名的“飞靴门”事件,这事两个当事人从来没有直接谈过,所以很多都是媒体揣测,或者小道流言。爵爷这次终于在自传中还原了真相——

曼联失利之后,弗格森非常生气地告诉贝克汉姆,他要为第二个维尔托德的进球负责,因为小贝在丢球之后没有回追,“他甚至连慢跑都没有!”爵爷说。但是贝克汉姆不这么看,当时小贝已经28岁了,可能他认为以自己的资历或者地位,已经不需要像个愣头青小伙儿一样满场飞奔了。

输球大家心情都不好,小贝回了几嘴为自己辩解。这触碰到了弗格森的底线,他可是弗格森爵爷,俱乐部最有权威的人,在曼联谁能比他大,谁能不服他的管教?当时爵爷也是一肚子怒火,两人站着相隔只有三四米,中间放着一排球靴,爵爷走上前去飞起一脚踢中一只球靴,正中小贝的眉骨。贝克汉姆跳了起来想要冲向弗格森,但身边的队友按住了他。

那件事之后弗格森本来想给两个人找个台阶下,过了几天之后他拿着比赛录像带又找到贝克汉姆,跟他分析为什么应该要回追维尔托德,但当时小贝满脑子都是对抗爵爷,哪里听得进去,拒不认错。再加上当时“飞靴门”闹得是满城风雨,弗格森意识到自己必须要做一件事,就是把他卖去皇马。当时俱乐部总裁肯扬完成了这笔交易,1800万英镑,加附加条款。

价值观相左,情意不再唯有敬意

这件事过去已逾十年,小贝认识弗格森也超过22年了。后来贝克汉姆也曾回过老特拉福德,接受采访时向弗格森示好,表示弗格森是最伟大的教练。弗格森也一样大度,说小贝是个“好小伙儿”,两人之间没有所谓的仇恨、怨气。只是弗格森对贝克汉姆,有种恨铁不成钢的失望感,这种感觉到现在还有。“他只差这么一点,就能成为最顶尖的球员”、“只差这么一点,就是曼联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这些话里满是唏嘘感慨。

但能不能评价贝克汉姆的选择就是错的呢?毕竟成功的路不止一条,小贝后来成了英格兰头号体育偶像,成了全世界最有商业价值的体育人物之一。

到现在,弗格森可能更能理性看待两人当初的冲突了,他说自己是“彻底的足球人”,而贝克汉姆则是“足球的时代偶像”。人生目标不同,理想不同,最终走两条路,实在正常。